瓮安县的死亡少女第三次尸检报告出来了——不是奸杀。我长长松了一口气。
真-相我也知道了,不在迷惑了。这最好。作为“群众”,我需要知道真-相。
但是,事件还是发生了,几万人上街围攻政府,很可怕。
石宗源书记为此事定论说:“这是一起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黑恶势力直接参与,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突发事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不但造成了极大的经济财产损失,而且影响了全省的稳定和贵州的形象。”
他同时承认:“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次事件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树芬的死因。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
讲得好。
我的疑问是,倘若这些“黑恶势力”不鼓动出这么大的事端,瓮安县的情况会怎样?对于一般性情温和的“群众”,他们忍在心底的“意见”,有谁会在乎吗?
做群众很难——
忍着吧,“气得睡不着,眯着!”可是,就没人会理睬你,爱气不气,气死活该!
不忍耐吧,就有大动静,就“过激”,被斥之为“不理智”,还可能滑向“黑恶分子”的边缘,“导致社会治安不好”。
忍不忍都苦。当个“群众”,真难!
历史上看,中国的“群众”是忍耐的多。不忍耐的,像陈胜吴广一类,给逼得“进亦死,亡亦死”,生生憋出一句气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揭竿子反了。他们碰上的写字人也就是是司马迁,以人为本,民本主义,才给陈涉搞了个《世家》,算成王侯了。要是让秦二世镇-压成功,秦王朝会怎么给陈涉定性?肯定是“贼”!或者,“强盗”!换成西方人的说法,庶几乎“黑-社-会分子”了。
陈胜几个月后也死了,要是不铤而走险,照他那血气,活个八十岁应该是随便一个动作。可是,他只能算夭折,横死,或者,玩火自-焚。
因此,没几个“百姓”敢学他的样儿,所以,中国人民还是好人多,“黑恶分子”极少极少。
好人怎么样?忠厚罢了。忠于皇帝,厚道处世。是老百姓——顺民,愚民,草民,小民,人民;群众,庸众,大众,观众。没什么好说的,没什么好掺和的,没什么好在乎的。如此而已。
可深通历史精髓的鲁迅说:“忠厚是无用的别名。”
毛泽东不喜欢当草民,他说:“造反有理!”,还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还说:“武装夺取政权!”这些言论,放在今日太平盛世来看,都有些“黑恶色彩”——执政的蒋介石大人就这么看的。所以不可仿效,只能崇拜。再说这样的人,林彪同志说,几百年才出一个。出个人物难呐,老话说,黄河清而圣人出。由此可见,百姓不可向毛主席学习。毛主席是用来顶礼膜拜的。
老百姓当然还有榜样,比如大导演张艺谋塑造的版本——腆着大肚子,一边卖辣椒准备活动经费,一遍不屈不挠“打官司”的秋菊大嫂。结果胜利了。当然,局子里的人真带走了被告村长,秋菊又感到人情上的失落——街坊邻居,何至于闹这么严重,她本来只是要“讨一个说法” 而已。
且不论电影的理想色彩了,只当是真的。我要说,中国的好人老百姓们,有时,只是要“讨一个说法”的。这一次在瓮安,死者家属就是三番五次去讨说法的,结果,事情越闹越大,“黑恶势力”插手了,造谣了,蛊惑了,打砸烧了。
这背后,当然是有许多事情的“说法”没讨上,或者,干脆没说法,经常没说法。比如石宗源同志指出的“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 。
如何让老百姓不要滑向“黑恶势力”,又不要时时事事干“忍”,而是能讨个“说法”?
前几天,功成名就的龙永图先生发表了“刁民论”。我看,许多有权的人,看待要讨说法的“群众”,就是“刁民”;看待忠厚的“群众”,就是“草民”。因而,对待“群众”的事情,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
瓮安闹出“黑恶势力” “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突发事件”了,而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了,尤其是,“不但造成了极大的经济财产损失,而且影响了全省的稳定和贵州的形象”了,“形象”,好家伙,这就不能不动真格的了。于是,一大堆官员丢了乌纱帽,很可怜。
我还是要问,干嘛非闹到这一步?难道我们不能避免这些“人祸”?为什么贵州某些官员就可以长期“侵犯群众利益”而从不反省自己,结果让自己成了本次事件的受害人——落水官员?谁让他们可以这样心安理得、毫不在乎、麻木不仁、得过且过?靠他们自己能做到发现自身问题吗?现在说到解决问题有个说法,叫“自纠自查”,很荒谬——有谁权力很大好处很多牛逼哄哄,去要去自己查办自己?没有!
怎么办?
贵州省委提出了办法——“必须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只有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好事、办实事,人民群众才能支持我们、拥护我们。”
这个办法基本上还是““自纠自查”的办法。
能不能有个让“群众”查纠的办法?这办法很为难么?如何才能知道官员是“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好事、办实事”呢?就目前格局看,真心不真心,实意不实意,天知道!指望每个人自己“真心实意”,除非咱倒退到三皇五帝时的淳朴部落里去“茹毛饮血”,因为没好处,所以没坏处,不争利益,自然尧舜禹等酋长们,个个“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好事、办实事”,都成了孔夫子大加表彰的圣人。
群众查纠的办法很多,古今中外,都可学习借鉴。
我也提出了好办法。这办法是大地震后写的,再表出来,大家看看,中不中——
瓮安县的死亡少女第三次尸检报告出来了——不是奸杀。我长长松了一口气。
真-相我也知道了,不在迷惑了。这最好。作为“群众”,我需要知道真-相。
但是,事件还是发生了,几万人上街围攻政府,很可怕。
石宗源书记为此事定论说:“这是一起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黑恶势力直接参与,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突发事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不但造成了极大的经济财产损失,而且影响了全省的稳定和贵州的形象。”
他同时承认:“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次事件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树芬的死因。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
讲得好。
我的疑问是,倘若这些“黑恶势力”不鼓动出这么大的事端,瓮安县的情况会怎样?对于一般性情温和的“群众”,他们忍在心底的“意见”,有谁会在乎吗?
做群众很难——
忍着吧,“气得睡不着,眯着!”可是,就没人会理睬你,爱气不气,气死活该!
不忍耐吧,就有大动静,就“过激”,被斥之为“不理智”,还可能滑向“黑恶分子”的边缘,“导致社会治安不好”。
忍不忍都苦。当个“群众”,真难!
历史上看,中国的“群众”是忍耐的多。不忍耐的,像陈胜吴广一类,给逼得“进亦死,亡亦死”,生生憋出一句气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揭竿子反了。他们碰上的写字人也就是是司马迁,以人为本,民本主义,才给陈涉搞了个《世家》,算成王侯了。要是让秦二世镇-压成功,秦王朝会怎么给陈涉定性?肯定是“贼”!或者,“强盗”!换成西方人的说法,庶几乎“黑-社-会分子”了。
陈胜几个月后也死了,要是不铤而走险,照他那血气,活个八十岁应该是随便一个动作。可是,他只能算夭折,横死,或者,玩火自-焚。
因此,没几个“百姓”敢学他的样儿,所以,中国人民还是好人多,“黑恶分子”极少极少。
好人怎么样?忠厚罢了。忠于皇帝,厚道处世。是老百姓——顺民,愚民,草民,小民,人民;群众,庸众,大众,观众。没什么好说的,没什么好掺和的,没什么好在乎的。如此而已。
可深通历史精髓的鲁迅说:“忠厚是无用的别名。”
毛泽东不喜欢当草民,他说:“造反有理!”,还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还说:“武装夺取政权!”这些言论,放在今日太平盛世来看,都有些“黑恶色彩”——执政的蒋介石大人就这么看的。所以不可仿效,只能崇拜。再说这样的人,林彪同志说,几百年才出一个。出个人物难呐,老话说,黄河清而圣人出。由此可见,百姓不可向毛主席学习。毛主席是用来顶礼膜拜的。
老百姓当然还有榜样,比如大导演张艺谋塑造的版本——腆着大肚子,一边卖辣椒准备活动经费,一遍不屈不挠“打官司”的秋菊大嫂。结果胜利了。当然,局子里的人真带走了被告村长,秋菊又感到人情上的失落——街坊邻居,何至于闹这么严重,她本来只是要“讨一个说法” 而已。
且不论电影的理想色彩了,只当是真的。我要说,中国的好人老百姓们,有时,只是要“讨一个说法”的。这一次在瓮安,死者家属就是三番五次去讨说法的,结果,事情越闹越大,“黑恶势力”插手了,造谣了,蛊惑了,打砸烧了。
这背后,当然是有许多事情的“说法”没讨上,或者,干脆没说法,经常没说法。比如石宗源同志指出的“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 。
如何让老百姓不要滑向“黑恶势力”,又不要时时事事干“忍”,而是能讨个“说法”?
前几天,功成名就的龙永图先生发表了“刁民论”。我看,许多有权的人,看待要讨说法的“群众”,就是“刁民”;看待忠厚的“群众”,就是“草民”。因而,对待“群众”的事情,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
瓮安闹出“黑恶势力” “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突发事件”了,而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了,尤其是,“不但造成了极大的经济财产损失,而且影响了全省的稳定和贵州的形象”了,“形象”,好家伙,这就不能不动真格的了。于是,一大堆官员丢了乌纱帽,很可怜。
我还是要问,干嘛非闹到这一步?难道我们不能避免这些“人祸”?为什么贵州某些官员就可以长期“侵犯群众利益”而从不反省自己,结果让自己成了本次事件的受害人——落水官员?谁让他们可以这样心安理得、毫不在乎、麻木不仁、得过且过?靠他们自己能做到发现自身问题吗?现在说到解决问题有个说法,叫“自纠自查”,很荒谬——有谁权力很大好处很多牛逼哄哄,去要去自己查办自己?没有!
怎么办?
贵州省委提出了办法——“必须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只有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好事、办实事,人民群众才能支持我们、拥护我们。”
这个办法基本上还是““自纠自查”的办法。
能不能有个让“群众”查纠的办法?这办法很为难么?如何才能知道官员是“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好事、办实事”呢?就目前格局看,真心不真心,实意不实意,天知道!指望每个人自己“真心实意”,除非咱倒退到三皇五帝时的淳朴部落里去“茹毛饮血”,因为没好处,所以没坏处,不争利益,自然尧舜禹等酋长们,个个“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好事、办实事”,都成了孔夫子大加表彰的圣人。
群众查纠的办法很多,古今中外,都可学习借鉴。
我也提出了好办法。这办法是大地震后写的,再表出来,大家看看,中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