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3475.24元,由于二季度~四度均为亏损。那么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交时,不缴所得税。那多缴的3475.24元当收到税务所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3475.24 贷:营业外收入 3475.24 对吗 我来帮他解答 满意回答 2011-08-21 09:06 分情况处理: 1、你对预缴的3475.24没有计提所得税: 那么缴纳是应该是这样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475.24 贷:银行存款 3475.24
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3475.24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475.24
2、如果预缴时计提了(不建议预缴时计提确认所得税费用,因为这个数还不确定,达不到会计确认的条件),你应该做了两笔分录:
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3475.24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475.24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475.24
贷:银行存款 3475.24
现在退回,那么想冲销计提的分录,由于跨年度,分录如下
借:应缴税费--应交所得税 3475.24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475.24
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3475.24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475.24
结转冲回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475.24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475.24
最后修改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追问
请问跨年度收到退税款时能否直接做以下分录可以吗?不用做冲销分录可以吗?若不可以的话,为什么?
借:银行账款 3475.24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475.24
回答
这样做不能够完整反映该经济业务,同时应交税费--
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也不平
2|评论(2)
求助知友
|来自团队风云十八将 |六级采纳率57%
擅长领域:财务税务商业/理财
提问者对回答的评价:
平的呀。我在当年预缴时已经计提过了,当年缴纳时正好平掉了。
1.年终亏损应该在做完税审后根据税审报告做汇算清缴,确定退税金额
账务: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所得税
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年初计提10000,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 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000
实际交税6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这造成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方挂账4000,怎么会对所得税科目产生影响呢?
年终汇算清缴,亏损,冲回原计提的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000
贷:所得税 10000
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000
退回多缴税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012/9/10
字体: 【大】 【中】 【小】
2010年汇算清缴后,退回的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在2011年入账,如何进行账务处理?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2010年的退税款在申报表中应如何填写?
企业确定2010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时,确定多缴税款,若2010年度还未结账,则直接调整2010年度所得税费用。2011年收到多缴纳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
若企业2010年度已结账,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2010年度损益。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结转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相应调整计提的盈余公积等。
收到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在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2010年的退税款在申报表中不反映。
抵缴以前年度多交的企业所得税的帐务处理
2011-07-04 14:50提问者: wqmdh |浏览次数:805次
我公司在09年第一、二季度有利润,计提并交纳了企业所得税1327.48元,但第三,四季度亏损以至于全年总利润亏损。这们就造成多缴了企业所得税,请问在第二年不办退税直接抵缴时的帐务处理,请具体些!急!!!
我来帮他解答
满意回答
2011-07-04 15:16
1、09年多交的所得税如果是借方余额时 第二年只需要计提所得税就行了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如果没有借方余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第二年再计提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10年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3475.24元,由于二季度~四度均为亏损。那么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交时,不缴所得税。那多缴的3475.24元当收到税务所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3475.24 贷:营业外收入 3475.24 对吗 我来帮他解答 满意回答 2011-08-21 09:06 分情况处理: 1、你对预缴的3475.24没有计提所得税: 那么缴纳是应该是这样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475.24 贷:银行存款 3475.24
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3475.24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475.24
2、如果预缴时计提了(不建议预缴时计提确认所得税费用,因为这个数还不确定,达不到会计确认的条件),你应该做了两笔分录:
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3475.24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475.24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475.24
贷:银行存款 3475.24
现在退回,那么想冲销计提的分录,由于跨年度,分录如下
借:应缴税费--应交所得税 3475.24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475.24
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3475.24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475.24
结转冲回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475.24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475.24
最后修改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追问
请问跨年度收到退税款时能否直接做以下分录可以吗?不用做冲销分录可以吗?若不可以的话,为什么?
借:银行账款 3475.24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475.24
回答
这样做不能够完整反映该经济业务,同时应交税费--
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也不平
2|评论(2)
求助知友
|来自团队风云十八将 |六级采纳率57%
擅长领域:财务税务商业/理财
提问者对回答的评价:
平的呀。我在当年预缴时已经计提过了,当年缴纳时正好平掉了。
1.年终亏损应该在做完税审后根据税审报告做汇算清缴,确定退税金额
账务: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所得税
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年初计提10000,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 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000
实际交税6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这造成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方挂账4000,怎么会对所得税科目产生影响呢?
年终汇算清缴,亏损,冲回原计提的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000
贷:所得税 10000
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000
退回多缴税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012/9/10
字体: 【大】 【中】 【小】
2010年汇算清缴后,退回的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在2011年入账,如何进行账务处理?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2010年的退税款在申报表中应如何填写?
企业确定2010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时,确定多缴税款,若2010年度还未结账,则直接调整2010年度所得税费用。2011年收到多缴纳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
若企业2010年度已结账,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2010年度损益。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结转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相应调整计提的盈余公积等。
收到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在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2010年的退税款在申报表中不反映。
抵缴以前年度多交的企业所得税的帐务处理
2011-07-04 14:50提问者: wqmdh |浏览次数:805次
我公司在09年第一、二季度有利润,计提并交纳了企业所得税1327.48元,但第三,四季度亏损以至于全年总利润亏损。这们就造成多缴了企业所得税,请问在第二年不办退税直接抵缴时的帐务处理,请具体些!急!!!
我来帮他解答
满意回答
2011-07-04 15:16
1、09年多交的所得税如果是借方余额时 第二年只需要计提所得税就行了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如果没有借方余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第二年再计提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