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的答案:专利权人(专利权利人)>专利申请人>专利发明人。
先说专利权人和专利申请人。
正常情况下,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利人是一致的,也就是专利是谁申请的,一般专利授予谁。但是这里面存在不确定因素:
1、专利申请了,但是未授权,也就是没有产生专利权,当然也就是没有证书了。
2、专利申请人了,也能授权,但是权利转让了。这就存在一个问题了,那就是申请人并非最终的专利权利人。
基于上述2个原因,故:专利权人(专利权利人)>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是就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申请人可以为单位、也可以为自然人。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再说专利发明人
专利发明人首先必须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也就是只有申请人是个人的时候,专利发明人跟申请人才有可能一致,也才有可能跟最终的专利权人一致。
其实发明人在《专利法》上的地位很低,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权利,最大的权利就是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但是谈不上有多少实质上的可实施性。
但是专利发明人并非真的没有价值,他在很多地方性的评判标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例如:职称评定、奖励发放,甚至落户加分都有体现。
专利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第十六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十七条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非正常情况下的答案:
当一项专利为垃圾专利,我认为:专利权人(专利权利人)=专利发明人>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人(专利权利人):领补贴,报项目。
专利发明人:评定职称,落户加分等等。
专利申请人:什么都不是。
证书放在谁手里?
一般而言是放在专利申请人手里,但是如果授权前进行了变更转让,那么属于专利申请人的变更,证书依旧放在专利申请人手里。
当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专利发明人一致,那么证书放在谁手里也就不言而喻了。本文由资政知识产权原创,转载请在显著位置保留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正常情况下的答案:专利权人(专利权利人)>专利申请人>专利发明人。
先说专利权人和专利申请人。
正常情况下,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利人是一致的,也就是专利是谁申请的,一般专利授予谁。但是这里面存在不确定因素:
1、专利申请了,但是未授权,也就是没有产生专利权,当然也就是没有证书了。
2、专利申请人了,也能授权,但是权利转让了。这就存在一个问题了,那就是申请人并非最终的专利权利人。
基于上述2个原因,故:专利权人(专利权利人)>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是就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申请人可以为单位、也可以为自然人。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再说专利发明人
专利发明人首先必须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也就是只有申请人是个人的时候,专利发明人跟申请人才有可能一致,也才有可能跟最终的专利权人一致。
其实发明人在《专利法》上的地位很低,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权利,最大的权利就是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但是谈不上有多少实质上的可实施性。
但是专利发明人并非真的没有价值,他在很多地方性的评判标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例如:职称评定、奖励发放,甚至落户加分都有体现。
专利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第十六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十七条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非正常情况下的答案:
当一项专利为垃圾专利,我认为:专利权人(专利权利人)=专利发明人>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人(专利权利人):领补贴,报项目。
专利发明人:评定职称,落户加分等等。
专利申请人:什么都不是。
证书放在谁手里?
一般而言是放在专利申请人手里,但是如果授权前进行了变更转让,那么属于专利申请人的变更,证书依旧放在专利申请人手里。
当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专利发明人一致,那么证书放在谁手里也就不言而喻了。本文由资政知识产权原创,转载请在显著位置保留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