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现状及对策探讨
摘要:电力工业在国民经济占有重要地位,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我国的电力行业的建设的数量上也不断扩大,给电力工业的发展供了机遇和挑战,但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不足,同时对电力工程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如果电力工业发展缓慢,会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本文从我国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的现状出发,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和可行的对策。
关键词:电力工程;施工管理;问题;对策
一、电力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 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不强
管理人员在电力工程的施工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属于“牵头羊”,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但在实际的施工管理上,管理人员的主导作用并没有发挥,究其原因归根到底是管理人员的效益意识不强,不具备工程管理的意识形态。所以在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中,常表现得较为仓促,在进行成本预算过程中并不能很好地控制好工程的成本造价,具体表现在材料、设备的采购上,其预算通常是不够科学、合理的。首先,临时筹建项目部的整体素质不够高,管理人员及大多数工程技术人员,投资效益观念淡薄、缺乏施工合同意识,缺少控制造价方面的基础知识,从而造成设备订货时价格假象控制在概算内,而许多随主机供应的附属设备没有在合同中加以明确,最后则要重新订货采购,结果往往大大突破控制价,没有做好电力工程施工进度的统一规划管理,科学分配施工项目,制定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结合工程的总规划来制定分时计划。另外还应该按照电力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及时进行调整,争取每一个工程项目施工阶段都可以按时完成,保证整体工程能够及时竣工。其实,必须做好电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可行性探究,要仔细分析可能会对工程工期造成影响的各种因素,做好应对措施。最后,在制定施工规划时,规划人员要对电力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并能够全面系统掌握,确保施工条件与工程相符合。
(二) 缺乏施工安全管理,安全机构设置不规范。
施工安全管理的过程中难于做到统筹兼顾,各种漏斗和薄弱环节的存在在所难免,这就更需要管理层给予安全管理重要性足够的重视、以及深刻的认识。实际施工管理中,事故时有发生、监督策划等工作并未发挥出自身作用,导致施工项目备受影响、得不到顺利开展。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但许多电力施工单位未严格落实该项规定,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很多单位把安全生产管理放在工程管理部门,由工程管理部门兼管,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仅配备兼职安监人员。在采用新技术、新规范、新材料或导致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没有增设安全员专人指挥。没有专职安全人员管理机构人员,就很难保证安全工作的专业性和管理到位。
当前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现状及对策探讨
摘要:电力工业在国民经济占有重要地位,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我国的电力行业的建设的数量上也不断扩大,给电力工业的发展供了机遇和挑战,但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不足,同时对电力工程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如果电力工业发展缓慢,会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本文从我国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的现状出发,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和可行的对策。
关键词:电力工程;施工管理;问题;对策
一、电力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 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不强
管理人员在电力工程的施工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属于“牵头羊”,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但在实际的施工管理上,管理人员的主导作用并没有发挥,究其原因归根到底是管理人员的效益意识不强,不具备工程管理的意识形态。所以在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中,常表现得较为仓促,在进行成本预算过程中并不能很好地控制好工程的成本造价,具体表现在材料、设备的采购上,其预算通常是不够科学、合理的。首先,临时筹建项目部的整体素质不够高,管理人员及大多数工程技术人员,投资效益观念淡薄、缺乏施工合同意识,缺少控制造价方面的基础知识,从而造成设备订货时价格假象控制在概算内,而许多随主机供应的附属设备没有在合同中加以明确,最后则要重新订货采购,结果往往大大突破控制价,没有做好电力工程施工进度的统一规划管理,科学分配施工项目,制定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结合工程的总规划来制定分时计划。另外还应该按照电力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及时进行调整,争取每一个工程项目施工阶段都可以按时完成,保证整体工程能够及时竣工。其实,必须做好电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可行性探究,要仔细分析可能会对工程工期造成影响的各种因素,做好应对措施。最后,在制定施工规划时,规划人员要对电力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并能够全面系统掌握,确保施工条件与工程相符合。
(二) 缺乏施工安全管理,安全机构设置不规范。
施工安全管理的过程中难于做到统筹兼顾,各种漏斗和薄弱环节的存在在所难免,这就更需要管理层给予安全管理重要性足够的重视、以及深刻的认识。实际施工管理中,事故时有发生、监督策划等工作并未发挥出自身作用,导致施工项目备受影响、得不到顺利开展。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但许多电力施工单位未严格落实该项规定,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很多单位把安全生产管理放在工程管理部门,由工程管理部门兼管,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仅配备兼职安监人员。在采用新技术、新规范、新材料或导致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没有增设安全员专人指挥。没有专职安全人员管理机构人员,就很难保证安全工作的专业性和管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