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共管理领域社会性别主流化
——“第二届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论坛暨师资培训”综述
何兰萍,张再生
(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天津 300072)
近年来,社会性别理论作为一种全新的概念,吸引了妇女学、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公共管理等相关学科学者的关注。但中国的公共管理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对这一理论的了解还不多。将社会性别理论纳入中国公共管理的研究和实践显得十分必要。
天津大学是中国首批MPA 试点院校之一,历来注重公共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践的结合。继2006年夏天与中国妇女研究会联合,成功举办“首届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论坛”之后,2007年8月1日,第二届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论坛在天津大学开幕。本次论坛分为两个阶段,8月1~2日,举办“公共管理与社会性别研究师资培训班”;8月3~4日,举办“第二届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论坛”。全国MPA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朱立言教授,中国妇女研究会秘书长、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所长谭琳教授,天津市妇联主席朱丽萍女士,天津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于立军教授,福特基金会官员贺康玲教授等出席了论坛。
朱立言秘书长在论坛开幕式上从社会和谐与性别和谐的关系入手,阐发了社会性别观念与公共管理实践相结合的意义,以及举办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论坛的重要性,同时对天津大学积极探索公共管理教学和对中国公共管理硕士培养的规范化所做的努力予以肯定。
来自全国50余所高校和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中科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云南省社科院、摩托罗拉公司等单位的120余名公共管理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及部分公共管理研究生出席了大会。论坛的议题包括社会转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政策、参政议政、职业生涯发展、企业管理等各领域的社会性别问题。论坛共收到论文60余篇,除了主题报告和主题发言外,还设立了分组论坛。现对本次论坛主题报告、主题发言以及分组论坛的主要观点进行综述和总结。
一、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理论
(一)推动社会性别平等与国家责任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谭琳教授详细介绍了社会性别意识以及社会性别主流化的涵义、特征和基础,社会性别主流化提出的国际背景等。在社会性别平等与国家责任的专题报告中详细分析了三个问题:为什么说推动社会性别平等是国家的责任;国家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国家如何承担这些责任。
谭教授指出,“推动社会性别平等是国家责任”已经成为国际共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的公约》以国际公约的形式规定妇女权利,使缔约各国对妇女享有平等权利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它要求缔约国通过法律、政策和方案措施,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到2006年11月,已有185个国家签署。国家在推动社会性别平等方面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推动性别平等的国家机制(包括政府机构、法律保障、政策措施【作者简介】
何兰萍,女,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社会性别、农村社会问题。
张再生,男,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研究方向: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职业生涯发展、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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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推动性别平等的政府财政预算制度,同时提供推动性别平等的能力建设、信息建设和社会环境等。相应地,国家需要采取的措施包括:不断完善推动性别平等的国家机制;不断加大推动性别平等的政府预算;面向决策者和社会公众宣传倡导性别平等理念,普及社会性别平等知识;加强性别统计,增强社会性别分析能力;营造性别平等的社会环境等。
(二)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的兴起与发展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政策法规研究室蒋永萍研究员在报告中,分析了目前国内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的主要特点:一是研究起点高,发展迅速。参与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的人员一部分是长期从事性别研究、对性别问题及其原因有较为准确把握的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另一部分是关注性别公正、具有较为扎实的政策研究功底的政策研究者,其各自的优势和相互借鉴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研究初始阶段由于知识结构不足导致的某些缺陷,使得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从一开始就处于较高的起点上,并很快形成了持续不断的研究热潮。二是紧密联系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实际,研究对决策的影响日益显著。三是注重与政策相关主体的沟通与互动,形成各类研究组织的合作与合力。
蒋永萍指出,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的研究活动和成果大都肇始于2000年前后,且呈逐渐增多的态势。目前国内关于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一是对社会性别引入公共政策的意义和基本理论的研究,二是运用社会性别理论和分析工具对相关政策或政策方案内容与影响的研究与评价,三是对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机制与过程的研究。2001至2005年间,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总体上看,性别视角的公共政策研究在中国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主要体现为,虽然研究内容比较广泛,但学术视野不够宽广,对中国本土的研究理论、范式、经验总结不够,公共政策或社会政策研究的方法和工具运用不够娴熟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究成果的可操作性和影响力。
二、关于公共政策的社会性别考察
(一)出生性别比与公共政策
中共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李慧英教授在主题报告中指出,当前,公共政策的性别盲点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在公共政策中倡导和推动社会性别的观点,有不同的切入点,可从具体政策切入,可从社会热点问题切入。出生性别比失调就是当前的社会热点,关注这一热点,揭示出生性别比失衡与性别不平等的内在关系,有利于引起政府官员对于中国性别平等状况以及将性别平等纳入国家总体规划的关注。李慧英教授在报告中分析了出生性别比失衡的性质根本上在于人们的男孩偏好。男孩偏好不仅仅是由于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而是一个结构性的社会问题,是一套至今还在持续发挥作用的规则和制度。这些规则与制度在不断地强化不平等的性别观念,涉及到男女角色定位、家庭与社区资源的分配、对男女价值的评价等方面。比如,几乎所有村庄都是按照“男婚女嫁”的设定进行集体资源的分配,要求女儿嫁出去,强化“从夫居”的婚姻模式。出生性别比失衡的背后是父权制,但是中国成为性别比失衡持续增长时间最长的国家,这与政府以及公共政策的不作为、不到位显然有关。李慧英教授通过介绍韩国政府的做法和经验,及其本人在中国农村很多地方所做的考察,提出了改变男孩偏好、协调出生性别比的政策倡导和制度设计,如改变婚居模式等。
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张民省教授在分论坛上作了关于山西省出生性别比失调的报告,指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离正常轨道且超常偏高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社会经济现状和男孩偏好的传统思想观念是根本原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是间接原因,便捷安全的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技术手段为实现生育上的男性偏好提供了可能的条件。要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保障指标中纳入社会性别指标,同时加强对B 超等现代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只有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从社会、经济及政策等多方面共同制定长期措施,并坚持不懈地加以实施,才有可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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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弱化人们的性别偏好。
(二)土地政策与社会性别
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张林秀研究员介绍了她所领导的课题组,对农村土地调整中妇女土地权保护的现状、影响妇女土地权的社会、经济及政策因素等所做的研究。其大样本的数据来自几个途径:农业政策研究中心近年来对全国2000户农户的调查资料,对全国6个省2459个村妇女土地分配的调查,对全国5个省101个村村干部的访谈等,以及统计局和世界银行对12个省1100个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的调查。除了调查村干部和村民对妇女土地权的看法以外,调查还显示,妇女土地权保护目前正遭遇新的挑战:看似无关的农村税费改革可能对农村妇女土地权保护形成新的约束;同时,当前法律援助在农村大部分地区是缺失的,大量的土地纠纷靠内部解决。课题组的研究结论和建议主要是,从大样本资料分析中没有看出在土地的调整中对保护妇女土地权明显的事实,但失地的妇女在增加却是一个事实。地方领导对妇女土地权保护方面无论是认识还是实践均在逐步改进。同时,因为土地资源有限性以及法律的限制,妇女土地权问题的解决不能以强调土地的再分配作为唯一途径。针对发达地区由于土地被征用等更容易导致妇女失地现象,政府应该对这些妇女土地权保护给予更多的关注。另外,促进和激发妇女参政将有利于妇女权益的保护。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原光老师指出,虽然中国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妇女土地权益的法规,但实际上收效甚微。有关法规在保护妇女土地承包权方面的缺陷主要是,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过于理想化,忽视了我国农村家庭结构等既定社会因素;现行法规存在较大漏洞,受保护的妇女权益并未真正得到保护。为此,需要在社会性别视角下建立婚迁妇女土地权利的保护机制,确立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的主体资格,建立物权登记制度,明晰产权,明确家庭承包权的共有性,以及在组织建设上,强化妇女在村民自治制度中的地位,建立农村妇女的权益保护组织等。
三、劳动就业与社会性别
加拿大温伯尼大学董晓媛教授介绍了女性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与发展趋势。在主流经济学那里,社会性别不是独立的研究范畴。与主流经济学不同的是,女性经济学不仅关注生产部门也关注劳动力再生产部门。女性经济学的主要创新在于,首先它认为经济学的目的不是研究人的选择,而是如何为充分发挥人的潜力提高人的福利创造条件;其次,它认为国民经济是生产与劳动力再生产的统一体;最后,它认为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性别的载体,社会性别对理解社会经济变化具有主要意义。女性经济学研究家庭内部资源的分配,实证研究表明家庭资源的分配不仅受收入水平的影响,而且与谁掌握和控制资源有关。增加母亲对资源的控制能增加儿童教育健康的投资、家庭生活用品的支出以及女性自己福利方面的投入。女性经济学研究劳动力市场性别分工、性别歧视和性别隔离,发出“谁为抚养儿童买单”的质问。最后,女性经济学发现必须进入公共政策领域,研究福利政策和宏观政策的male bias,得出的重要结论则是,经济政策一定要有社会性别视角。
董晓媛提出,虽然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在提高男女公民生活水平、消灭贫困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1992年以来激进的改革政策扩大了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应当反思这一阶段改革政策的价值取向,同时,要特别反思宏观政策的性别盲视和male bias。董教授还以组织女性经济学家培训项目为例,说明了在中国培育和帮助女性学者的必要性和意义。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慈勤英教授的报告,探讨了传统性别定位及制度上的性别建构对弱势女性群体性别意识的影响和再塑造。在关于失业下岗女工对就业及相关权利领域性别排斥认知的实证研究中发现,失业下岗女性对自己的性别弱势地位的认知,很大程度上表现为“集体无意识”或“集体失语”,她们不愿或倦于表达女性的性别弱势地位,对于女性弱势地位与性别排斥之间的内在联系缺乏清晰的认知,认可60
男性在就业及相关权利中的性别优势。此种现象,意味着政策实施阶段针对女性就业及相关工作权利以“潜规则”来运行的、并以男女生理差异为藉口的性别排斥其表现形式具有相当的社会基础和一定的迷惑性。因此相关的政策建议是:构建制度层面的性别平等;强化失业女性性别平等思想、观念的教育和培训,以逐步唤醒其对性别平等的自觉和自省。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乐君杰博士对影响城镇地区已婚妇女就业选择的决定因素进行了分析,探讨劳动力市场分割下的就业机会成本与配偶效应,这是一项十分深入且新颖的研究。基于城市住户调查数据,使用multinomial logit 模型,计量结果表明,城镇地区已婚妇女的就业选择决策不仅取决于其保留工资率和市场工资率的相对大小,还受由就业类型本身所具的工作特性所引起的就业机会成本大小的影响。由于核家族化、父母同居状况减少等家庭人员结构的变化及育儿质量的提升等原因,已婚妇女的就业机会成本不断增加,从而提高了已婚妇女对非正规就业的选择概率。补偿性工资差别假说在非公有制部门中有较好的拟合性,但对公有制部门的选择则缺乏解释力。计量结果还发现,已婚妇女的就业类型选择与其配偶的收入和就业类型存在较强的趋同现象。此外,各种决定因素的边际效应还说明,中国城市劳动力市场存在明显的制度性分割和功能性分割等多元分割现象。
四、职业生涯发展与社会性别
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张再生教授作了关于女性职业生涯发展与工作家庭平衡的报告。张教授指出,女性职业生涯发展模式有五种,一阶段模式(倒L 型)、二阶段模式(倒U 型)、三阶段模式(M 型)、多阶段模式(波浪型)、隐形模式。不论是哪种模式,婚姻状况以及生育原因都对女性职业生涯发展有决定性的影响。根据法国人口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指出,生育对男女职场影响不同,对女性职业生涯的影响是男性的20倍。在当前社会转型加快的背景下,职场女性面临着种种不公与限制,如大学生就业难、单身贵族现象、家庭与事业两难、遭遇职场“玻璃天花板”、提前衰老、职业倦怠等。从工作家庭平衡计划出发,个人要做好人生规划,选择可以实现平衡的职业,同时采取夫妻平衡对策。而促进女性职业生涯平衡发展的公共政策建议则包括: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治理经济领域的性别不平等;制定更为积极的符合社会发展潮流的妇女参政目标比例;倡导新型的社会文化,允许女性多元发展;大力发展家庭与社会服务业,促进工作与家庭的平衡。
天津大学工会赵翠云老师在分组论坛中,介绍了她从本职工作出发,对高校女教工职业生涯发展困惑的思考,指出,高校女教工虽然是女性中社会地位较高的群体,但在其职业生涯发展中仍然面临着诸多困惑和阻力。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性别平等,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这是因为现实中存在着影响和制约她们发展的诸多因素。历史的积弊压抑了女教工发展的希望,女教工自身观念的错位及替代成就感制约了女性发展意识,女教工的自弱心理降低了其发展的期望及追求成功的热情和勇气,社会及高校对女教工的付出和贡献没有形成合理的指标体系加以衡量并给予补偿,社会及高校教育环境中的性别歧视影响了女性获得平等的机会。在提出压力与挑战、尴尬与无奈的同时,赵老师探讨了高校女教工走出职业生涯发展困惑的对策。
五、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性别
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杨文明副教授介绍了天津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开展的关于天津市弱势单亲母亲救助与公共政策的研究成果。目前天津市的单亲家庭约有3万户,其中单亲母亲家庭约有2.3万户(占76%)。单身母亲家庭的增多,带来和凸显了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在专项调查和数据分析基础上,杨老师分析了天津市弱势单亲母亲面临的各种问题和救助必要性,在分析、借鉴欧美发达国家以及中国香港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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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关先进理念和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单亲母亲社会救助支持系统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加强社会福利保障,继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和社会救助网的覆盖程度,完善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设立单亲母亲专项救助制度;建立单亲母亲发展基金;发动社会力量,建立单亲母亲救助的社会机制等等。
东北师范大学女性研究中心胡晓红副教授和王晶教授提交的论文以“福利权利是个人的还是家庭的”为题,从性别视角探讨了福利供热制度改革与社会公平重建问题。由计划经济时代福利住房中的“分男不分女”衍生出市场经济时代福利取暖的“报男不报女”,这种福利供热政策是以家庭为单位,在家庭的名义下,某些福利权利其实就是男人的特权。取暖费虽然是一件小事,但其背后所隐含的性别歧视等观念以及建立公平、公正的制度体系却值得重视。受“热”是一项福利权利,福利权利是一种公民权利,而以往的福利供热政策严重地忽视了女性作为独立的个体所应该享有的福利权利。在福利制度改革中必须予以注意。
天津中医药大学文理部马蔚姝老师基于社会性别理论对老年人口生存状况进行分析,指出,与男性相比,老年女性在经济状况、健康与医疗、家庭及社会参与状况上都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老年女性人口问题几乎可以涵盖所有的老年人口问题。这种性别差异的产生不仅受自然、生理因素影响,更主要的是受后天社会因素,传统社会性别意识的影响,广泛存在于各个领域当中。因此在人口老龄化的研究、政策制定和日常工作中,需要引入社会性别意识,关注老龄对女性和男性的影响差异,在相关法律和政策中予以体现来更好地保证男女地位的平等。
石家庄铁道大学的李利军教授对于当前农村养老方式进行了分析,考察了“养儿防老”观念的转变,指出,农村地区在养老责任和义务上对于女性的性别歧视已经基本消除,女性正在取得与男性一样的权利和义务。李老师认为,农村养老保障方式和内容的变化一方面反映了农村中男女两性不仅在权利上越来越趋向于平等,而且在义务上也正在把女性当成与男性一样的义务主体。另一方面,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模式和农民养老观念的转变进一步创造了女孩在农村的良好成长环境。而农村性别歧视的消除和性别平等的深入,也促进了农村养老保障模式的稳定和更加趋于理性。对于以上比较乐观的结论,其他人员有不同的看法。
六、女性参政与社会性别
华中师范大学傅广宛教授在论文和主题发言中,根据对中部六省的量化研究,分析了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性别因素对于公民参与的影响。根据他的调查和测量,男性对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关注度比女性高出10.3个百分点。男、女公民在选择接受政策信息的渠道方面具有明显不同的偏好;表达政策建议时,女性更倾向于利用非制度途径,男性对利用制度途径则表现出更强的包容性。与男性相比,女性在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动机上比男性更加感性化,其参与动机也呈现出低公共性的特点。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向平教授在分组论坛上提出了“两性共治模式”。该模式的依据在于,现实社会中男性和女性具备各自的性别优势,在公共管理中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同时,随着女性社会性别意识的崛起,女性已经不满足于在家庭中具有决策权,在公共领域中也开始产生决策的意愿与诉求。另外,男女共治模式还可以通过某些机制抑制男性垄断权力的环境下出现的权力腐败。马教授指出,这一模式不仅是实施“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制度设想,更是一种价值追求。“两性共治模式”在参会人员中间引起较大反响,同时也引发相应的争论。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宋媛副研究员代表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组,介绍了在云南部分村庄所做的关于社会性别与村民自治之间关系的调查。该课题的目的是寻找政策和法律因素、制度性规律和社会性别文化对于妇女参与乡村治理的具体影响。这些因素包括: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没有将有关妇女的条款单列成为一部分,对性别平等的原则重视不够,冲淡了其政治上的意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关于妇女的62
条款空泛而模糊,没有具体规定妇女的参与比例;没有明确的问责制度来保证村民自治过程中落实性别平等的原则;分管基层村民自治的各级民政部门和妇女利益代表的各级妇联,在发现、培养、选拔农村妇女干部的过程中,缺乏机制性的合作,并且对于选举上的女性村官和村委会成员缺乏制度性的支持和交流的平台;在基层工作中以男性文化占据主导,导致女性村官的工作困难,等等。针对来自法律的、制度的、文化的不利性因素,课题组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何兰萍副教授在分组发言中指出:除了要从政策、制度、文化、传统等方面外,还应该看到后集体化时代农村公共空间逐渐萎缩对女性政治参与活动的影响。农村公共空间萎缩的主要影响在于农民的生活逐渐向家庭范围退缩,甚至一些农村由传统意义上的“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转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女性更是围绕家庭为中心来组织生产和生活,她们几乎不再参与公共活动,社会资本有限,成为彼此之间难以凝聚的人群。因此,不容易将农村女性组织起来参与村民选举和村庄治理也就不难理解了。
七、社会转型与社会性别
烟台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郝灵艳老师对社会转型加剧背景下,社会性别意识的逆转倾向进行了分析。社会性别意识逆转体现为向传统社会性别意识回归甚至异化的倾向。这对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兴起的“社会性别主流化”是一种倒退和颠覆。社会性别意识逆转倾向主要表现为,女性自我主体意识的削弱,依附男性的倾向加重。另外,女性事业上升通道的狭窄化,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减少。女性被大众传媒商品化,女性形象受到歪曲和损害。社会性别意识逆转倾向必须及时地遏止,并正确地引导和培育,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性别意识进入决策”真正落到实处,实现男女平等、公平的全面和谐发展目标。
广东海洋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张开城教授和巩建华副教授,从理论上探讨了以差序性文化与关系化社会为背景的中国,在社会转型时期女性社会性别异化问题,以及对公共治理的破坏作用。他们指出,在转型时期的中国,女性社会性别异化问题已经演变为一个公共问题。特别是身处差序性文化与关系化社会时空环境中的女性,在官场往往被边缘化,在市场往往被格式化,在社会场中则被严重异化。中国女性异化和对女性社会性别的认识异化既是传统文化的产物,也对国人观念性的现代化进程构成严重的影响,并增加公共治理的成本。
八、社会性别研究的其他问题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方刚博士,在此次社会性别论坛上提出了男性气概的改造问题,引起很大反响。社会性别领域中的男性研究在中国大陆几乎是空白,方刚博士从男性研究角度思考社会性别问题,认为在推进社会性别平等的过程中,男性自身参与的愿望仍然非常不够,应该从制度和个人两方面鼓励男性参与。在个人这一方面应该从鼓励男性改变支配性男性气概做起。男性气概是多样的,支配性男性气概是可以被改造的,改造支配性男性气概将在个人层面上直接促成男性参与。同时,方刚博士还提出“男性觉悟”、“男性解放”、“男性觉悟二重性”等概念,主张应该唤起男性觉悟到传统的支配性男性气概对男人和女人的共同伤害,使得男性积极主动地颠覆支配性男性气概,进而同女人携手推进性别平等。但这种觉悟与解放应该同时认识到父权文化和体制对女性的压迫比对男性的压迫更重,才能保证其对两性平等的推进。方刚博士并以生殖健康领域为例,说明支配性男性气概的改变将如何影响到男性在生殖健康领域的积极参与。
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陆伟芳教授独辟蹊径,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对城市公共设施发展史进行考察。城市公共设施是随着城市、尤其是现代城市社会的迅速崛起而发展起来的。由于长期的男权中心社会,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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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的过程中,从各个方面都表现出男性主导的趋向,从“男性原则”或“男性标准”出发,忽视了女性的空间存在和空间需求,给城市打上了性别不平等的深刻烙印。在公共设施的发展中,也从未考虑女性的特殊需要。但是女性是公共服务设施最重要的使用者,所以需要用性别视角对城市公共设施进行重新的考察研究。通过对城市公共设施的考察,可以发现女性的需求和行为特征很少被考虑。城市公共厕所里,女厕所前总是排着长长的队伍;列车上卧铺间里男女混乘……所有这一切,说明在今天的社会里,公共设施的设计安排仍然完全是一种男性视角的产物。陆教授认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需要体现女性视角。在公共设施建设中,除了体现人性化、其实是男性视角外,还需要女性视角,建设为占人口一半的女性需要的公共设施。
此外,在本次论坛上,英国Sussex 大学国际发展研究所、前福特基金会项目官员沙琳教授介绍了如何从社会性别视角出发研究转型期中国的社会政策,并用具体案例介绍了研究方法和框架。
其他很多与会者也介绍了自己的研究和观点。在自由发言和互动环节,很多问题被提出并引发热烈地讨论,如社会性别研究与女性主义的关系,高校学科领域存在的性别角色差异,社会性别研究的本土化等。正如主办方在总结中指出的,第二届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论坛与上届相比,在参会学校、参会人数、参会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很大提高,希望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论坛能继续扩大规模和影响。当然,推动社会性别主流化、社会性别观念与公共管理实践相结合,是一个需要不断努力的长期过程,在此过程中,正如谭琳教授强调的,我们需要talk talk talk,但我们更需要 walk walk walk。
论坛期间还组织了由各校院长和系主任参加的院长论坛,院长论坛由齐二石教授和张再生教授主持,来自23所院校的院长和系主任对社会性别研究与教学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交换了相关经验与意见。论坛组委会组织国内外专家对提交的会议论文进行评奖,共评出一等奖三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十名。
(责任编辑:漆继明、李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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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公共管理领域社会性别主流化
——“第二届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论坛暨师资培训”综述
何兰萍,张再生
(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天津 300072)
近年来,社会性别理论作为一种全新的概念,吸引了妇女学、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公共管理等相关学科学者的关注。但中国的公共管理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对这一理论的了解还不多。将社会性别理论纳入中国公共管理的研究和实践显得十分必要。
天津大学是中国首批MPA 试点院校之一,历来注重公共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践的结合。继2006年夏天与中国妇女研究会联合,成功举办“首届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论坛”之后,2007年8月1日,第二届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论坛在天津大学开幕。本次论坛分为两个阶段,8月1~2日,举办“公共管理与社会性别研究师资培训班”;8月3~4日,举办“第二届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论坛”。全国MPA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朱立言教授,中国妇女研究会秘书长、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所长谭琳教授,天津市妇联主席朱丽萍女士,天津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于立军教授,福特基金会官员贺康玲教授等出席了论坛。
朱立言秘书长在论坛开幕式上从社会和谐与性别和谐的关系入手,阐发了社会性别观念与公共管理实践相结合的意义,以及举办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论坛的重要性,同时对天津大学积极探索公共管理教学和对中国公共管理硕士培养的规范化所做的努力予以肯定。
来自全国50余所高校和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中科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云南省社科院、摩托罗拉公司等单位的120余名公共管理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及部分公共管理研究生出席了大会。论坛的议题包括社会转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政策、参政议政、职业生涯发展、企业管理等各领域的社会性别问题。论坛共收到论文60余篇,除了主题报告和主题发言外,还设立了分组论坛。现对本次论坛主题报告、主题发言以及分组论坛的主要观点进行综述和总结。
一、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理论
(一)推动社会性别平等与国家责任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谭琳教授详细介绍了社会性别意识以及社会性别主流化的涵义、特征和基础,社会性别主流化提出的国际背景等。在社会性别平等与国家责任的专题报告中详细分析了三个问题:为什么说推动社会性别平等是国家的责任;国家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国家如何承担这些责任。
谭教授指出,“推动社会性别平等是国家责任”已经成为国际共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的公约》以国际公约的形式规定妇女权利,使缔约各国对妇女享有平等权利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它要求缔约国通过法律、政策和方案措施,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到2006年11月,已有185个国家签署。国家在推动社会性别平等方面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推动性别平等的国家机制(包括政府机构、法律保障、政策措施【作者简介】
何兰萍,女,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社会性别、农村社会问题。
张再生,男,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研究方向: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职业生涯发展、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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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推动性别平等的政府财政预算制度,同时提供推动性别平等的能力建设、信息建设和社会环境等。相应地,国家需要采取的措施包括:不断完善推动性别平等的国家机制;不断加大推动性别平等的政府预算;面向决策者和社会公众宣传倡导性别平等理念,普及社会性别平等知识;加强性别统计,增强社会性别分析能力;营造性别平等的社会环境等。
(二)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的兴起与发展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政策法规研究室蒋永萍研究员在报告中,分析了目前国内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的主要特点:一是研究起点高,发展迅速。参与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的人员一部分是长期从事性别研究、对性别问题及其原因有较为准确把握的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另一部分是关注性别公正、具有较为扎实的政策研究功底的政策研究者,其各自的优势和相互借鉴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研究初始阶段由于知识结构不足导致的某些缺陷,使得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从一开始就处于较高的起点上,并很快形成了持续不断的研究热潮。二是紧密联系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实际,研究对决策的影响日益显著。三是注重与政策相关主体的沟通与互动,形成各类研究组织的合作与合力。
蒋永萍指出,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的研究活动和成果大都肇始于2000年前后,且呈逐渐增多的态势。目前国内关于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一是对社会性别引入公共政策的意义和基本理论的研究,二是运用社会性别理论和分析工具对相关政策或政策方案内容与影响的研究与评价,三是对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机制与过程的研究。2001至2005年间,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总体上看,性别视角的公共政策研究在中国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主要体现为,虽然研究内容比较广泛,但学术视野不够宽广,对中国本土的研究理论、范式、经验总结不够,公共政策或社会政策研究的方法和工具运用不够娴熟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究成果的可操作性和影响力。
二、关于公共政策的社会性别考察
(一)出生性别比与公共政策
中共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李慧英教授在主题报告中指出,当前,公共政策的性别盲点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在公共政策中倡导和推动社会性别的观点,有不同的切入点,可从具体政策切入,可从社会热点问题切入。出生性别比失调就是当前的社会热点,关注这一热点,揭示出生性别比失衡与性别不平等的内在关系,有利于引起政府官员对于中国性别平等状况以及将性别平等纳入国家总体规划的关注。李慧英教授在报告中分析了出生性别比失衡的性质根本上在于人们的男孩偏好。男孩偏好不仅仅是由于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而是一个结构性的社会问题,是一套至今还在持续发挥作用的规则和制度。这些规则与制度在不断地强化不平等的性别观念,涉及到男女角色定位、家庭与社区资源的分配、对男女价值的评价等方面。比如,几乎所有村庄都是按照“男婚女嫁”的设定进行集体资源的分配,要求女儿嫁出去,强化“从夫居”的婚姻模式。出生性别比失衡的背后是父权制,但是中国成为性别比失衡持续增长时间最长的国家,这与政府以及公共政策的不作为、不到位显然有关。李慧英教授通过介绍韩国政府的做法和经验,及其本人在中国农村很多地方所做的考察,提出了改变男孩偏好、协调出生性别比的政策倡导和制度设计,如改变婚居模式等。
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张民省教授在分论坛上作了关于山西省出生性别比失调的报告,指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离正常轨道且超常偏高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社会经济现状和男孩偏好的传统思想观念是根本原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是间接原因,便捷安全的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技术手段为实现生育上的男性偏好提供了可能的条件。要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保障指标中纳入社会性别指标,同时加强对B 超等现代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只有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从社会、经济及政策等多方面共同制定长期措施,并坚持不懈地加以实施,才有可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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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弱化人们的性别偏好。
(二)土地政策与社会性别
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张林秀研究员介绍了她所领导的课题组,对农村土地调整中妇女土地权保护的现状、影响妇女土地权的社会、经济及政策因素等所做的研究。其大样本的数据来自几个途径:农业政策研究中心近年来对全国2000户农户的调查资料,对全国6个省2459个村妇女土地分配的调查,对全国5个省101个村村干部的访谈等,以及统计局和世界银行对12个省1100个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的调查。除了调查村干部和村民对妇女土地权的看法以外,调查还显示,妇女土地权保护目前正遭遇新的挑战:看似无关的农村税费改革可能对农村妇女土地权保护形成新的约束;同时,当前法律援助在农村大部分地区是缺失的,大量的土地纠纷靠内部解决。课题组的研究结论和建议主要是,从大样本资料分析中没有看出在土地的调整中对保护妇女土地权明显的事实,但失地的妇女在增加却是一个事实。地方领导对妇女土地权保护方面无论是认识还是实践均在逐步改进。同时,因为土地资源有限性以及法律的限制,妇女土地权问题的解决不能以强调土地的再分配作为唯一途径。针对发达地区由于土地被征用等更容易导致妇女失地现象,政府应该对这些妇女土地权保护给予更多的关注。另外,促进和激发妇女参政将有利于妇女权益的保护。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原光老师指出,虽然中国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妇女土地权益的法规,但实际上收效甚微。有关法规在保护妇女土地承包权方面的缺陷主要是,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过于理想化,忽视了我国农村家庭结构等既定社会因素;现行法规存在较大漏洞,受保护的妇女权益并未真正得到保护。为此,需要在社会性别视角下建立婚迁妇女土地权利的保护机制,确立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的主体资格,建立物权登记制度,明晰产权,明确家庭承包权的共有性,以及在组织建设上,强化妇女在村民自治制度中的地位,建立农村妇女的权益保护组织等。
三、劳动就业与社会性别
加拿大温伯尼大学董晓媛教授介绍了女性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与发展趋势。在主流经济学那里,社会性别不是独立的研究范畴。与主流经济学不同的是,女性经济学不仅关注生产部门也关注劳动力再生产部门。女性经济学的主要创新在于,首先它认为经济学的目的不是研究人的选择,而是如何为充分发挥人的潜力提高人的福利创造条件;其次,它认为国民经济是生产与劳动力再生产的统一体;最后,它认为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性别的载体,社会性别对理解社会经济变化具有主要意义。女性经济学研究家庭内部资源的分配,实证研究表明家庭资源的分配不仅受收入水平的影响,而且与谁掌握和控制资源有关。增加母亲对资源的控制能增加儿童教育健康的投资、家庭生活用品的支出以及女性自己福利方面的投入。女性经济学研究劳动力市场性别分工、性别歧视和性别隔离,发出“谁为抚养儿童买单”的质问。最后,女性经济学发现必须进入公共政策领域,研究福利政策和宏观政策的male bias,得出的重要结论则是,经济政策一定要有社会性别视角。
董晓媛提出,虽然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在提高男女公民生活水平、消灭贫困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1992年以来激进的改革政策扩大了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应当反思这一阶段改革政策的价值取向,同时,要特别反思宏观政策的性别盲视和male bias。董教授还以组织女性经济学家培训项目为例,说明了在中国培育和帮助女性学者的必要性和意义。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慈勤英教授的报告,探讨了传统性别定位及制度上的性别建构对弱势女性群体性别意识的影响和再塑造。在关于失业下岗女工对就业及相关权利领域性别排斥认知的实证研究中发现,失业下岗女性对自己的性别弱势地位的认知,很大程度上表现为“集体无意识”或“集体失语”,她们不愿或倦于表达女性的性别弱势地位,对于女性弱势地位与性别排斥之间的内在联系缺乏清晰的认知,认可60
男性在就业及相关权利中的性别优势。此种现象,意味着政策实施阶段针对女性就业及相关工作权利以“潜规则”来运行的、并以男女生理差异为藉口的性别排斥其表现形式具有相当的社会基础和一定的迷惑性。因此相关的政策建议是:构建制度层面的性别平等;强化失业女性性别平等思想、观念的教育和培训,以逐步唤醒其对性别平等的自觉和自省。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乐君杰博士对影响城镇地区已婚妇女就业选择的决定因素进行了分析,探讨劳动力市场分割下的就业机会成本与配偶效应,这是一项十分深入且新颖的研究。基于城市住户调查数据,使用multinomial logit 模型,计量结果表明,城镇地区已婚妇女的就业选择决策不仅取决于其保留工资率和市场工资率的相对大小,还受由就业类型本身所具的工作特性所引起的就业机会成本大小的影响。由于核家族化、父母同居状况减少等家庭人员结构的变化及育儿质量的提升等原因,已婚妇女的就业机会成本不断增加,从而提高了已婚妇女对非正规就业的选择概率。补偿性工资差别假说在非公有制部门中有较好的拟合性,但对公有制部门的选择则缺乏解释力。计量结果还发现,已婚妇女的就业类型选择与其配偶的收入和就业类型存在较强的趋同现象。此外,各种决定因素的边际效应还说明,中国城市劳动力市场存在明显的制度性分割和功能性分割等多元分割现象。
四、职业生涯发展与社会性别
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张再生教授作了关于女性职业生涯发展与工作家庭平衡的报告。张教授指出,女性职业生涯发展模式有五种,一阶段模式(倒L 型)、二阶段模式(倒U 型)、三阶段模式(M 型)、多阶段模式(波浪型)、隐形模式。不论是哪种模式,婚姻状况以及生育原因都对女性职业生涯发展有决定性的影响。根据法国人口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指出,生育对男女职场影响不同,对女性职业生涯的影响是男性的20倍。在当前社会转型加快的背景下,职场女性面临着种种不公与限制,如大学生就业难、单身贵族现象、家庭与事业两难、遭遇职场“玻璃天花板”、提前衰老、职业倦怠等。从工作家庭平衡计划出发,个人要做好人生规划,选择可以实现平衡的职业,同时采取夫妻平衡对策。而促进女性职业生涯平衡发展的公共政策建议则包括: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治理经济领域的性别不平等;制定更为积极的符合社会发展潮流的妇女参政目标比例;倡导新型的社会文化,允许女性多元发展;大力发展家庭与社会服务业,促进工作与家庭的平衡。
天津大学工会赵翠云老师在分组论坛中,介绍了她从本职工作出发,对高校女教工职业生涯发展困惑的思考,指出,高校女教工虽然是女性中社会地位较高的群体,但在其职业生涯发展中仍然面临着诸多困惑和阻力。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性别平等,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这是因为现实中存在着影响和制约她们发展的诸多因素。历史的积弊压抑了女教工发展的希望,女教工自身观念的错位及替代成就感制约了女性发展意识,女教工的自弱心理降低了其发展的期望及追求成功的热情和勇气,社会及高校对女教工的付出和贡献没有形成合理的指标体系加以衡量并给予补偿,社会及高校教育环境中的性别歧视影响了女性获得平等的机会。在提出压力与挑战、尴尬与无奈的同时,赵老师探讨了高校女教工走出职业生涯发展困惑的对策。
五、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性别
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杨文明副教授介绍了天津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开展的关于天津市弱势单亲母亲救助与公共政策的研究成果。目前天津市的单亲家庭约有3万户,其中单亲母亲家庭约有2.3万户(占76%)。单身母亲家庭的增多,带来和凸显了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在专项调查和数据分析基础上,杨老师分析了天津市弱势单亲母亲面临的各种问题和救助必要性,在分析、借鉴欧美发达国家以及中国香港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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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关先进理念和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单亲母亲社会救助支持系统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加强社会福利保障,继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和社会救助网的覆盖程度,完善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设立单亲母亲专项救助制度;建立单亲母亲发展基金;发动社会力量,建立单亲母亲救助的社会机制等等。
东北师范大学女性研究中心胡晓红副教授和王晶教授提交的论文以“福利权利是个人的还是家庭的”为题,从性别视角探讨了福利供热制度改革与社会公平重建问题。由计划经济时代福利住房中的“分男不分女”衍生出市场经济时代福利取暖的“报男不报女”,这种福利供热政策是以家庭为单位,在家庭的名义下,某些福利权利其实就是男人的特权。取暖费虽然是一件小事,但其背后所隐含的性别歧视等观念以及建立公平、公正的制度体系却值得重视。受“热”是一项福利权利,福利权利是一种公民权利,而以往的福利供热政策严重地忽视了女性作为独立的个体所应该享有的福利权利。在福利制度改革中必须予以注意。
天津中医药大学文理部马蔚姝老师基于社会性别理论对老年人口生存状况进行分析,指出,与男性相比,老年女性在经济状况、健康与医疗、家庭及社会参与状况上都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老年女性人口问题几乎可以涵盖所有的老年人口问题。这种性别差异的产生不仅受自然、生理因素影响,更主要的是受后天社会因素,传统社会性别意识的影响,广泛存在于各个领域当中。因此在人口老龄化的研究、政策制定和日常工作中,需要引入社会性别意识,关注老龄对女性和男性的影响差异,在相关法律和政策中予以体现来更好地保证男女地位的平等。
石家庄铁道大学的李利军教授对于当前农村养老方式进行了分析,考察了“养儿防老”观念的转变,指出,农村地区在养老责任和义务上对于女性的性别歧视已经基本消除,女性正在取得与男性一样的权利和义务。李老师认为,农村养老保障方式和内容的变化一方面反映了农村中男女两性不仅在权利上越来越趋向于平等,而且在义务上也正在把女性当成与男性一样的义务主体。另一方面,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模式和农民养老观念的转变进一步创造了女孩在农村的良好成长环境。而农村性别歧视的消除和性别平等的深入,也促进了农村养老保障模式的稳定和更加趋于理性。对于以上比较乐观的结论,其他人员有不同的看法。
六、女性参政与社会性别
华中师范大学傅广宛教授在论文和主题发言中,根据对中部六省的量化研究,分析了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性别因素对于公民参与的影响。根据他的调查和测量,男性对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关注度比女性高出10.3个百分点。男、女公民在选择接受政策信息的渠道方面具有明显不同的偏好;表达政策建议时,女性更倾向于利用非制度途径,男性对利用制度途径则表现出更强的包容性。与男性相比,女性在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动机上比男性更加感性化,其参与动机也呈现出低公共性的特点。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向平教授在分组论坛上提出了“两性共治模式”。该模式的依据在于,现实社会中男性和女性具备各自的性别优势,在公共管理中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同时,随着女性社会性别意识的崛起,女性已经不满足于在家庭中具有决策权,在公共领域中也开始产生决策的意愿与诉求。另外,男女共治模式还可以通过某些机制抑制男性垄断权力的环境下出现的权力腐败。马教授指出,这一模式不仅是实施“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制度设想,更是一种价值追求。“两性共治模式”在参会人员中间引起较大反响,同时也引发相应的争论。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宋媛副研究员代表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组,介绍了在云南部分村庄所做的关于社会性别与村民自治之间关系的调查。该课题的目的是寻找政策和法律因素、制度性规律和社会性别文化对于妇女参与乡村治理的具体影响。这些因素包括: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没有将有关妇女的条款单列成为一部分,对性别平等的原则重视不够,冲淡了其政治上的意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关于妇女的62
条款空泛而模糊,没有具体规定妇女的参与比例;没有明确的问责制度来保证村民自治过程中落实性别平等的原则;分管基层村民自治的各级民政部门和妇女利益代表的各级妇联,在发现、培养、选拔农村妇女干部的过程中,缺乏机制性的合作,并且对于选举上的女性村官和村委会成员缺乏制度性的支持和交流的平台;在基层工作中以男性文化占据主导,导致女性村官的工作困难,等等。针对来自法律的、制度的、文化的不利性因素,课题组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何兰萍副教授在分组发言中指出:除了要从政策、制度、文化、传统等方面外,还应该看到后集体化时代农村公共空间逐渐萎缩对女性政治参与活动的影响。农村公共空间萎缩的主要影响在于农民的生活逐渐向家庭范围退缩,甚至一些农村由传统意义上的“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转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女性更是围绕家庭为中心来组织生产和生活,她们几乎不再参与公共活动,社会资本有限,成为彼此之间难以凝聚的人群。因此,不容易将农村女性组织起来参与村民选举和村庄治理也就不难理解了。
七、社会转型与社会性别
烟台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郝灵艳老师对社会转型加剧背景下,社会性别意识的逆转倾向进行了分析。社会性别意识逆转体现为向传统社会性别意识回归甚至异化的倾向。这对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兴起的“社会性别主流化”是一种倒退和颠覆。社会性别意识逆转倾向主要表现为,女性自我主体意识的削弱,依附男性的倾向加重。另外,女性事业上升通道的狭窄化,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减少。女性被大众传媒商品化,女性形象受到歪曲和损害。社会性别意识逆转倾向必须及时地遏止,并正确地引导和培育,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性别意识进入决策”真正落到实处,实现男女平等、公平的全面和谐发展目标。
广东海洋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张开城教授和巩建华副教授,从理论上探讨了以差序性文化与关系化社会为背景的中国,在社会转型时期女性社会性别异化问题,以及对公共治理的破坏作用。他们指出,在转型时期的中国,女性社会性别异化问题已经演变为一个公共问题。特别是身处差序性文化与关系化社会时空环境中的女性,在官场往往被边缘化,在市场往往被格式化,在社会场中则被严重异化。中国女性异化和对女性社会性别的认识异化既是传统文化的产物,也对国人观念性的现代化进程构成严重的影响,并增加公共治理的成本。
八、社会性别研究的其他问题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方刚博士,在此次社会性别论坛上提出了男性气概的改造问题,引起很大反响。社会性别领域中的男性研究在中国大陆几乎是空白,方刚博士从男性研究角度思考社会性别问题,认为在推进社会性别平等的过程中,男性自身参与的愿望仍然非常不够,应该从制度和个人两方面鼓励男性参与。在个人这一方面应该从鼓励男性改变支配性男性气概做起。男性气概是多样的,支配性男性气概是可以被改造的,改造支配性男性气概将在个人层面上直接促成男性参与。同时,方刚博士还提出“男性觉悟”、“男性解放”、“男性觉悟二重性”等概念,主张应该唤起男性觉悟到传统的支配性男性气概对男人和女人的共同伤害,使得男性积极主动地颠覆支配性男性气概,进而同女人携手推进性别平等。但这种觉悟与解放应该同时认识到父权文化和体制对女性的压迫比对男性的压迫更重,才能保证其对两性平等的推进。方刚博士并以生殖健康领域为例,说明支配性男性气概的改变将如何影响到男性在生殖健康领域的积极参与。
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陆伟芳教授独辟蹊径,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对城市公共设施发展史进行考察。城市公共设施是随着城市、尤其是现代城市社会的迅速崛起而发展起来的。由于长期的男权中心社会,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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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的过程中,从各个方面都表现出男性主导的趋向,从“男性原则”或“男性标准”出发,忽视了女性的空间存在和空间需求,给城市打上了性别不平等的深刻烙印。在公共设施的发展中,也从未考虑女性的特殊需要。但是女性是公共服务设施最重要的使用者,所以需要用性别视角对城市公共设施进行重新的考察研究。通过对城市公共设施的考察,可以发现女性的需求和行为特征很少被考虑。城市公共厕所里,女厕所前总是排着长长的队伍;列车上卧铺间里男女混乘……所有这一切,说明在今天的社会里,公共设施的设计安排仍然完全是一种男性视角的产物。陆教授认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需要体现女性视角。在公共设施建设中,除了体现人性化、其实是男性视角外,还需要女性视角,建设为占人口一半的女性需要的公共设施。
此外,在本次论坛上,英国Sussex 大学国际发展研究所、前福特基金会项目官员沙琳教授介绍了如何从社会性别视角出发研究转型期中国的社会政策,并用具体案例介绍了研究方法和框架。
其他很多与会者也介绍了自己的研究和观点。在自由发言和互动环节,很多问题被提出并引发热烈地讨论,如社会性别研究与女性主义的关系,高校学科领域存在的性别角色差异,社会性别研究的本土化等。正如主办方在总结中指出的,第二届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论坛与上届相比,在参会学校、参会人数、参会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很大提高,希望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论坛能继续扩大规模和影响。当然,推动社会性别主流化、社会性别观念与公共管理实践相结合,是一个需要不断努力的长期过程,在此过程中,正如谭琳教授强调的,我们需要talk talk talk,但我们更需要 walk walk walk。
论坛期间还组织了由各校院长和系主任参加的院长论坛,院长论坛由齐二石教授和张再生教授主持,来自23所院校的院长和系主任对社会性别研究与教学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交换了相关经验与意见。论坛组委会组织国内外专家对提交的会议论文进行评奖,共评出一等奖三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十名。
(责任编辑:漆继明、李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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