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需提供的材料及有关问题
一. 部分支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1. 购买自住房屋:(1)购房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可以只包含买卖双方名称、
住房面积、房屋座落地址、购房金额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内容的部分) (2)购房发票或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支取职工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盖章的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支取本人签字) (5)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 (6)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主买房人的支取记录单的复印件,如未建公积金,需单位开证明或档案所在部门开证明,如产权人是两人(无婚姻关系)或多人需有产权分割证明;
2. 贷款购买住房:(1)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3)首付款发
票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盖章的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支取本人签字) (6)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
3. 大修、翻建自有房屋:(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
件 (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支取职工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盖章的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支取本人签字) (5)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
4. 建自有住房:(1)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须
是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规划、房管部门开具的) (2)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明细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支取职工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盖章的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支取本人签字) (5)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
5. 房租(超过家庭收入5%的部分):(1)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发票或收
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承租夫妇双方的收入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支取职工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盖章的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支取本人签字) (5)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每年2月至3月份支取)
6. 买二手房:(1)二手房交易合同或(协议、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土地出让
金缴纳通知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支取职工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盖章的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支取本人签字) (6)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
(首次办理支取业务时应提供上述资料,同时开具支取记录单;二次支取只提供盖章有效的支取记录单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单位盖章的银行储蓄卡明细表及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即可)
二. 销户支取需要提供的材料
1. 离退休:(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销户职工的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3)无退休证的,男60周岁、女55周岁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盖章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支取本人签字) (5)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
2. 出国定居:(1)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销
户职工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盖章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支取本人签字) (4)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
3. 死亡:(1)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死亡前未办理公积金
支取储蓄卡的,则由经过公证的该职工遗产继承人提供继承人的公积金支取储蓄卡号。
(4)遗产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盖章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支取本人签
字) (6)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
4. 丧失劳动能力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
劳动合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销户职工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盖章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支取本人签字) (4)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
三. 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变化
1. 本地户口职工、外地户口职工调离本市时,均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不再办理销户
支取。调离职工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帐号、开户行名称。如调离职工在调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需办理封存手续。
2. 由管理部转入分中心(包括中直、国管、铁路分中心)的,必须在新单位先开户,同
时在新交存单位所在建行打印《住房公积金查询书》,加盖银行印章后,职工本人需在《查询书》空白处填写转入单位全称,再由转出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为职工办理转出手续。(转出职工必须是封存状态)
3. 由分中心(包括中直、国管、铁路)、外省市转入市中心的,由原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出手续后,由转入单位经办人或本人可出具转入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到转入单位所开户的管理部前台办理转入手续。
4. 由本管理部转到另外管理部的,则由转出单位在所开户的管理部办理转出的同时,也
就视同办了转入手续。单位不用再到管理部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转出职工必须是封存状态的),转入单位经办人如需要转入职工的转入回单,可到转入单位的管理部前台查询打印。
5. 管理部内部单位与单位之间转移的,也是由转出单位在转出的同时,也就视同办了转
入手续,转入单位经办人如需要转入职工的转入回单可到管理部前台查询打印。
四. 加强支付管理
1.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支取职工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为
原始资料存档。
2. 在办理支取、销户手续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作为原始资料存档。
3. 新开户的要向管理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
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预留印鉴卡片。
4. 支取时支取书的第二联单位盖章处必须加盖预留印鉴章
5. 汇交时如有增加或减少,变更清册必须盖预留印鉴上的财务章或公章。
6. 在办理转移时,转移通知书上单位盖章处必须加盖在管理部预留印鉴章。
7. 无论办理哪项业务,所填写的金额大小写必须规范,如有不规范或有涂改,不能办理。
方庄管理部
2005年5月31日
福州市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需提供的材料及有关问题
一. 部分支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1. 购买自住房屋:(1)购房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可以只包含买卖双方名称、
住房面积、房屋座落地址、购房金额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内容的部分) (2)购房发票或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支取职工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盖章的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支取本人签字) (5)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 (6)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主买房人的支取记录单的复印件,如未建公积金,需单位开证明或档案所在部门开证明,如产权人是两人(无婚姻关系)或多人需有产权分割证明;
2. 贷款购买住房:(1)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3)首付款发
票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盖章的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支取本人签字) (6)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
3. 大修、翻建自有房屋:(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
件 (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支取职工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盖章的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支取本人签字) (5)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
4. 建自有住房:(1)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须
是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规划、房管部门开具的) (2)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明细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支取职工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盖章的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支取本人签字) (5)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
5. 房租(超过家庭收入5%的部分):(1)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发票或收
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承租夫妇双方的收入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支取职工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盖章的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支取本人签字) (5)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每年2月至3月份支取)
6. 买二手房:(1)二手房交易合同或(协议、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土地出让
金缴纳通知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支取职工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盖章的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支取本人签字) (6)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
(首次办理支取业务时应提供上述资料,同时开具支取记录单;二次支取只提供盖章有效的支取记录单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单位盖章的银行储蓄卡明细表及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即可)
二. 销户支取需要提供的材料
1. 离退休:(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销户职工的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3)无退休证的,男60周岁、女55周岁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盖章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支取本人签字) (5)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
2. 出国定居:(1)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销
户职工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盖章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支取本人签字) (4)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
3. 死亡:(1)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死亡前未办理公积金
支取储蓄卡的,则由经过公证的该职工遗产继承人提供继承人的公积金支取储蓄卡号。
(4)遗产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盖章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支取本人签
字) (6)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
4. 丧失劳动能力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
劳动合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销户职工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盖章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支取本人签字) (4)盖有预留印鉴的支取书
三. 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变化
1. 本地户口职工、外地户口职工调离本市时,均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不再办理销户
支取。调离职工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帐号、开户行名称。如调离职工在调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需办理封存手续。
2. 由管理部转入分中心(包括中直、国管、铁路分中心)的,必须在新单位先开户,同
时在新交存单位所在建行打印《住房公积金查询书》,加盖银行印章后,职工本人需在《查询书》空白处填写转入单位全称,再由转出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为职工办理转出手续。(转出职工必须是封存状态)
3. 由分中心(包括中直、国管、铁路)、外省市转入市中心的,由原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出手续后,由转入单位经办人或本人可出具转入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到转入单位所开户的管理部前台办理转入手续。
4. 由本管理部转到另外管理部的,则由转出单位在所开户的管理部办理转出的同时,也
就视同办了转入手续。单位不用再到管理部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转出职工必须是封存状态的),转入单位经办人如需要转入职工的转入回单,可到转入单位的管理部前台查询打印。
5. 管理部内部单位与单位之间转移的,也是由转出单位在转出的同时,也就视同办了转
入手续,转入单位经办人如需要转入职工的转入回单可到管理部前台查询打印。
四. 加强支付管理
1.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支取职工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为
原始资料存档。
2. 在办理支取、销户手续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作为原始资料存档。
3. 新开户的要向管理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
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预留印鉴卡片。
4. 支取时支取书的第二联单位盖章处必须加盖预留印鉴章
5. 汇交时如有增加或减少,变更清册必须盖预留印鉴上的财务章或公章。
6. 在办理转移时,转移通知书上单位盖章处必须加盖在管理部预留印鉴章。
7. 无论办理哪项业务,所填写的金额大小写必须规范,如有不规范或有涂改,不能办理。
方庄管理部
200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