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家庭核查实施方案

Xx2012年农村低保家庭核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确保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开展农村低保工作,打造出阳光低保,着力解决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步署,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加大力度,有序开展农村低保家庭核查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措施

开展农村低保家庭核查工作是解决当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低保政策法规严肃性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丁旗镇成立了由镇纪委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具体的办事机构,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督导、指导和检查。

二、工作目标

在农村低保家庭核查工作中,按照“有进有出,应保尽保”的原则,做到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一定得到享受,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拒之门外,严禁有优亲厚友和其它不良现象发生,“谁入户、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进一步优化农村低保工作环境,全面提升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做

到农村低保工作客观、公平与合理。

三、工作要求

(一)核查程序:农村低保家庭核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三环节十步骤”的程序开展,新增低保对象一定要坚持个人申请、小组评议、村级复评、乡镇评审、县级审批以及实行“12335”程序,做到“阳光操作,透明施保”。

(二)核查范围。全镇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对象。

(三)核查对象:1、子女有固定收入、特别是领取国家财政工资;2、家庭拥有小轿车、客运车及大货车的;3、有铺面及房屋出租、收入明显超过保障标准的;4、新建或购房(廉租房除外)不满5年的;5、家庭拥有移动电话、摩托车、空调,佩戴金银首饰、养观赏性宠物的;6、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征用土地转为非农业户口不满5年的;7、有劳动能力,能自食其力,但不接受劳动部门组织的培训或经就业机构一年内两次介绍就业无理由拒绝的;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9、高费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的。

(四)核查时间: 2012年9月24开始至10月25日。

1、宣传发动阶段(9月24日—9月30日)。

2、入户调查、村级评议(10月1日-10月5日)阶段。

(1)查看户口簿、低保证、低保存折、婚姻登记证明等;(2)询问了解低保户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及家庭成员就业和外出

务工、健康等情况,核查人员按低保政策法规规定的项目核算验证家庭收入(3)查看身患重病家庭成员的医疗诊断证明、医药费凭证;(4)查看残疾人的残疾证;(5)查看在校就读的大、中专学生的有关证明等。(6)是查看家庭生活状况。主要包括近期有无购买或新建、装修住房,购买大型农机具、高档家用电器等,家庭消费支出等实际生活状况。(7)是邻里调查和单位调查。邻里调查主要了解低保对象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实际生活状况,核实是否困难。单位调查主要查看核实领取工资生活费、奖金、失业金、退休金、破产企业职工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或土地承包流转收益金、集体分红和股息、土地征用补偿等原始凭证等,核实是否困难。入户调查结束后以村为单位,由村委会干部、党员、组长、群众代表等组成民主评议小组,通过召开民主评议会对审核审批对象进行民主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确定续保或停保对象,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审核审批低保对象真实有效。

(五)张榜公示阶段:1、一榜公示(10月6日-10日11日)。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内将民主评议确定的核查对象张榜公示。群众对评议结果有异议的,要组织工作人员重新入户核查,进行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村级上报镇民政办,再由镇民政办审批(10月12日—10月19日)。对张榜公示无异议的核查对象,村委会如实填写核查对象的相关资料,

并加盖公章,连同民主评议记录、张榜公示资料等相关材料一同报镇民政办公室审批。镇民政办对村(居)委会、基层单位上报人员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做到“家家入户、人人见面”,入户率达到100%。同时成立由镇长、纪委书记、人大主席、组织委员、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及镇民政、财政、农经、团委、妇联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评议会,对村委会上报的材料逐户审核和评议。2、二榜公示(10月20日-10月25日)。对通过评议的人员名单在镇政务公开栏进行第二榜公示。3、核查结果上报(10月25日-10月31日)。将公示无异议的低保对象名单、审核对象的相关资料和调查承诺书及核查工作情况(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取得成效,核查后低保对象人数、类型构成等)报送县民政局。

中共xx委员会

xx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4日

Xx2012年农村低保家庭核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确保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开展农村低保工作,打造出阳光低保,着力解决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步署,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加大力度,有序开展农村低保家庭核查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措施

开展农村低保家庭核查工作是解决当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低保政策法规严肃性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丁旗镇成立了由镇纪委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具体的办事机构,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督导、指导和检查。

二、工作目标

在农村低保家庭核查工作中,按照“有进有出,应保尽保”的原则,做到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一定得到享受,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拒之门外,严禁有优亲厚友和其它不良现象发生,“谁入户、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进一步优化农村低保工作环境,全面提升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做

到农村低保工作客观、公平与合理。

三、工作要求

(一)核查程序:农村低保家庭核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三环节十步骤”的程序开展,新增低保对象一定要坚持个人申请、小组评议、村级复评、乡镇评审、县级审批以及实行“12335”程序,做到“阳光操作,透明施保”。

(二)核查范围。全镇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对象。

(三)核查对象:1、子女有固定收入、特别是领取国家财政工资;2、家庭拥有小轿车、客运车及大货车的;3、有铺面及房屋出租、收入明显超过保障标准的;4、新建或购房(廉租房除外)不满5年的;5、家庭拥有移动电话、摩托车、空调,佩戴金银首饰、养观赏性宠物的;6、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征用土地转为非农业户口不满5年的;7、有劳动能力,能自食其力,但不接受劳动部门组织的培训或经就业机构一年内两次介绍就业无理由拒绝的;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9、高费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的。

(四)核查时间: 2012年9月24开始至10月25日。

1、宣传发动阶段(9月24日—9月30日)。

2、入户调查、村级评议(10月1日-10月5日)阶段。

(1)查看户口簿、低保证、低保存折、婚姻登记证明等;(2)询问了解低保户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及家庭成员就业和外出

务工、健康等情况,核查人员按低保政策法规规定的项目核算验证家庭收入(3)查看身患重病家庭成员的医疗诊断证明、医药费凭证;(4)查看残疾人的残疾证;(5)查看在校就读的大、中专学生的有关证明等。(6)是查看家庭生活状况。主要包括近期有无购买或新建、装修住房,购买大型农机具、高档家用电器等,家庭消费支出等实际生活状况。(7)是邻里调查和单位调查。邻里调查主要了解低保对象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实际生活状况,核实是否困难。单位调查主要查看核实领取工资生活费、奖金、失业金、退休金、破产企业职工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或土地承包流转收益金、集体分红和股息、土地征用补偿等原始凭证等,核实是否困难。入户调查结束后以村为单位,由村委会干部、党员、组长、群众代表等组成民主评议小组,通过召开民主评议会对审核审批对象进行民主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确定续保或停保对象,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审核审批低保对象真实有效。

(五)张榜公示阶段:1、一榜公示(10月6日-10日11日)。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内将民主评议确定的核查对象张榜公示。群众对评议结果有异议的,要组织工作人员重新入户核查,进行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村级上报镇民政办,再由镇民政办审批(10月12日—10月19日)。对张榜公示无异议的核查对象,村委会如实填写核查对象的相关资料,

并加盖公章,连同民主评议记录、张榜公示资料等相关材料一同报镇民政办公室审批。镇民政办对村(居)委会、基层单位上报人员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做到“家家入户、人人见面”,入户率达到100%。同时成立由镇长、纪委书记、人大主席、组织委员、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及镇民政、财政、农经、团委、妇联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评议会,对村委会上报的材料逐户审核和评议。2、二榜公示(10月20日-10月25日)。对通过评议的人员名单在镇政务公开栏进行第二榜公示。3、核查结果上报(10月25日-10月31日)。将公示无异议的低保对象名单、审核对象的相关资料和调查承诺书及核查工作情况(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取得成效,核查后低保对象人数、类型构成等)报送县民政局。

中共xx委员会

xx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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