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77)公务员制度
之
热门话题讨论交流
一、养老金“双轨制”
【背景链接】
78岁的张桂芳老人是大姚县医药公司的退休职工。从1991年的140多元退休金到现在的1700多元,她一步步感受到退休金逐渐看涨的可喜变化。然而,当她与自己邻居已经退休的大女儿相比,老人还是有了一丝心理落差。
“邻居的大女儿55岁,是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退休之后,按照正科级别,她每个月可以领到在职时正常工资95%左右的退休金,大概是3200多元。 可是我都退休20多年了,虽然退休金也涨了几次,但是也只有人家的一半。你要知道,现在的物价多高啊!”老人十分无奈地说,“怪就怪我是企业职工的身份!”
【热点分析】
张奶奶的尴尬来源,正好就是被网友称为“最大分配不公”的养老金“双轨制”。 “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当时,多数单位实行单位统一养老,任何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均由国家财政统一负担。然而,上世纪90年代,伴随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我国引入了养老保险制度,最终将企业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形成了新的养老保险格局。
但是,改革却留下了一个“尾巴”——机关和事业单位并未纳入社保体系,依然实行现收现付、养老待遇与在岗者工资增长挂钩的惯例,退休金仍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
“双轨制”之所以广受争论,原因之一,正是事例所述不同性质单位养老制度之差距;其二,是在分配的原则上。当前,企业在职职工必须按照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而相对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并没有要求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可是,缴费者的养老金待遇反而还远远低于不缴费者,因此,网友所反映的“最大的分配不公”也恰恰体现在这里。 其实,养老保险制度的引入是很好的,在当时也是推进改革解决社会问题的尝试和探索。但每一种改革都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磨合和改进,我们所期望的,是它的正效应能够发挥到极大,老百姓能够最大限度地得到实惠。
但现在的问题是,养老保险改革的速度跟不上群众的期待。2013年初,国务院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实现了“养老金九连增”,月人均养老金达1893元,但仍只有同等公务员的 三分之一。企业职工同样也是在为社会作贡献,而且在职时还要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公务员在职的时候不用缴纳相应的费用,但退休后却拿着比企业职工高出三
倍的 退休金,难以体现社会公平。而问题的难点在于,政府机关既是最大受益者,又是政策的制定者,站在这样的一个立场和角度,如何拿出勇气和魄力来剖开利益的樊 篱,回应公众热切的期待,成为了摆在政府面前的首要问题。
【话题思考】
解决养老金双轨制的关键是什么?
【教师建议】
解决养老金双轨制问题,破除部门利益是关键。政府机关应拿出勇气和魄力来剖开利益的藩篱。只有在政府职能转变问题上有所突破,实现政事彻底分开,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养老金“双轨制”才能从根本上破解。
针对养“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全国政协委员张泽熙委员建议,加快制订到2020年为止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接轨计划,提出具体改革目标、时间进度和主要举措,尽快落实责任,才能确保养老体制改革在规划期内取得重大突破。
因为涉及到既得利益阶层的利益,所以想解决养老金双轨制问题。下一步改革该做的就是破解这种利益格局。套用“汪洋”的一句话来表示,“改革就是要拿刀割自己的肉。我们要用拿刀割自己肉的精神废除养老金双轨制”。
【讨论交流】
“公平应该是全面的公平,当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在养老金待遇上确实要优于企业同等条件人员,但是在职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的薪酬水平相比企业相当层次和条件人员大多不占优势,甚至限于政策因素居于劣势,而且公务人员一旦辞职,其养老金即为零,限制了公务人员的流动。所以不能只考虑养老金的差别,也要考虑在职时的情况”。如何看待上述观点。
【背景链接】
9月14日晚,浙江一母亲在微博上发文称,在国税局工作的儿子不能喝酒,却常常陪领导喝酒,并求助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蔡奇“我该怎么做”。15日晚,蔡奇转发该微博问其子工作单位,称“今后可以不用喝酒了”。该微博被网友截图转发后引起广泛关注,此后,当事母亲删除微博,并称自己“考虑事情简单”。
【热点分析】 二、 “官场酒文化”
曾有一位中华民俗文化学家说:餐饮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一大组成部分,而餐饮文化的中心则是酒文化。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酒在现代餐桌上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润滑剂”、“助兴剂”。公务员是不是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喝酒?当然也不是。公务员也是人,逢年过节、八小时外,与亲朋好友相聚,小酌一杯也无妨。但是,社会公众并不是无法容忍公务员饮酒,而是无法容忍公务员利用公款吃喝消费、酒后发威。
一方面在社会上这种现象并不少见。其实在现实中,这位陪酒的公务员绝对不是个例,在很多公务员的心中,特别是在新进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年轻干部心中,对公款吃喝消费、陪领导喝酒这些不正之风和“酒量看能量”、“酒风看作风”、“酒品看人品”这些低俗的酒桌文化都是非常抵触的。他们也希望兢兢业业做事,勤勤恳恳为民,期望自己努力工作能为社会公众的幸福生活贡献一份力量。却不想,现实与自己工作伊始所望不符,影响了自己的价值观、世界观,担心长此以往自己也会成为国家的蛀虫。由于年轻,他们敢想却不敢言,只得“既来之,则安之”。心里不满意,嘴上不敢说,那行动上就只有服从。领导让陪,也就只有去陪,领导让喝,那就只有一口喝。
另一方面,此事说明官场酒文化盛行。官场的饮酒文化颇为盛行。许多官员感到,由于平常工作压力大,常借酒缓解压力,作精神上的放松。有的官员认为,酒品见人品,饮酒见情意。在酒局上,常常有人自己喝满杯、大杯,以此向领导表示忠心;也有领导自己先干个大杯,然后看部属喝酒的表现,以此检验他们对自己忠心与否。在酒局上,有的人尽管自己不胜酒力,但为了能融进圈子,得到领导赏识和同事、朋友尊重,做出了违心之举,过量饮酒让自己酩酊大醉。浙江浦江县国税局这名公务员大概就是这样大醉的,结果回家后引起他母亲的担心,并通过微博向省委组织部部长求助,结果出现令她意想不到的结果。
中国的酿酒和品酒文化都是我们引以为豪的,但畸形的“斗酒”和“陪酒”文化是我们极力反对和排斥的糟粕。“礼”与意为甜酒的“醴”,字音相同,意义也相通,表明酒文化在古代便是礼仪中的一部分。我们现在的酒文化,反倒缺了一个“礼”字,少了一种文明。酒桌,已经沦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过度饮酒,也成为影响干部的正常工作的重要因素。一些干部往往是“中午一顿酒,下午一顿觉”,因为喝酒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是公款吃喝行为,更是党和人民深恶痛绝的。一些干部,若年纪轻轻就走上了“以陪酒为己任”的道路,怎么能指望他们以后能为人民群众做出多大的贡献呢?
【话题思考】
如何防止公务员机关里面出现的这种不健康的“陪酒文化”呢?
【教师建议】
一方面必须在监管跟上步伐,不给“公款吃喝”者可乘之机,才能有效消除干部的“陪酒”、“酗酒”现象,避免干部成为“酒桌文化”的牺牲品。一是管住权力,让权力运行透
明,不要让权力有寻租的机会,不要让权力拥有“自己吃喝,别人埋单”的机会;二是管住公款,如果公款的使用裸露于“阳光”之下,加大惩罚措施,杜绝官员公款吃喝。
另一方面,要从反对“四风”来对待,公务不喝酒,领导带好头。公务员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检查,切实纠正干部吃喝风,对违纪者祭之以必要的组织、纪律处分,正风正纪。
【讨论交流】
如果你是位不喜饮酒的公务员,面对领导“陪酒”的要求,你会怎么做呢?
【背景链接】
2013年12月26日据报道,中央相关部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在约束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出入会所行为的同时,各地还应对那些占用公共资源、侵占群众利益的私人会所本身,抓紧予以坚决清理,将清净还给自然的风景,将资源还给普通的百姓。
近年来,名人故居、保护建筑、公园、风景名胜甚至寺庙变身私人会所的事情屡屡见诸报端,引发社会关注不断。一些会所如同风景名胜区内的一道道“疮疤”,成为普通百姓的禁地,权贵趋之若鹜,群众深恶痛绝。
2013年12月26日,上海市市纪委、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关于严明纪律,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自觉做到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主动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严肃查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在私人会所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问题,更要坚决严查快办,形成震慑,以铁的纪律确保中央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加大问责力度,对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行为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热点分析】
[危害]种种占用公共资源打造的高端会所,危害之大显而易见。畸高消费助长了奢靡享乐之风、滋生了腐败行为,一些党员干部出入其中,影响了党的形象,带坏了社会风气;在“私密性”的大旗下,原本是公共场所,老百姓却看不见、进不去,公共资源被少数富人、三、整治“会所歪风”
官员享有,变相剥夺了群众享有的权利。同时,在一定级别的文物保护建筑中开设的私人会所,更影响了文物保护的正常秩序,涉嫌违反文物保护的相关法规。
[深入分析]从贺卡禁令到整治年节腐败,从严禁公车私用到这次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风整治已经从宏观的整体推进向微观的具体细节转变,严管干部已成常态,党员干部的一举一动都必须限制在严格的规范之中,绝对不能越雷池一步。这也进一步验证了“做官就不要想发财,发财就不要想当官”的论断,为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处理好官商关系划出了红线。
其一,反腐要预防“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无论是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下发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的通知,还是此次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中纪委都反复强调小现象折射大问题。这说明在腐败问题上,没有大小之分,所有的腐败问题都是大问题。因此,中纪委反腐的实招就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建章立制上面就是大处着眼、小处入手,追求务实有效。
其二,反腐要“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正人必先正己,凡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必须做到,中纪委的反腐从自己开始;先易后难,从治理看得见的“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再到如今整治隐秘的“会所里的腐败”;策略服从于战略,从一件一件的小事做起,“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反四风”„„形成反腐的高压氛围与态势,顺理成章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启示]出租公共资源,牺牲公众利益,追求的无非是一个“利”字。在“公”改“私”这一表象背后,相关的主管部门和单位,到底收入多少、用在何处,公众往往无从知晓。对这样助长不正之风、侵占公众利益、涉嫌非法经营、容易滋生腐败的私人会所,理应清理关闭。
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标志着反腐败正在向深入发展,正在向“深水区”迈进,“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中纪委用用实实在在的举措和成绩,不断地彰显着有贪必肃、有腐必反的决心和勇毅,表明着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莫伸手,否则“伸手必被捉”。点滴之举,凝于民心,要为整治“会所不正之风”叫好。
【话题思考】
如何遏制案例中所说的“会所歪风”?
【教师建议】
遏制私人会所歪风,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多措并举,用长效化的审核、治理、监管、处罚机制来斩断私人会所里的权贵联手链条,将私人会所完全纳入监管视线,让心存侥幸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再有恃无恐,让会所歪风无处躲藏。
首先,针对各种神秘的私人会所、景区别墅的主人,地方政府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联手加强对各类私人会所的审核、监管。私人会所、景区别墅主人一般都有或权或贵的背景,这就需要更强有力的政府部门来对他们进行资格审查,对于权力讹诈,打着领导旗号败坏政府形象开设的私人会所要一律取缔,对合法经营的私人会所要用严格经营服务范围、会员登记、视频监控等监管手段让这里的空间和经营透明化,让其无法成为贪腐的“法外之地”。 其次,对于接受持人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出入私人会所的党员领导干部,一经发现要严格追究,并顺藤摸瓜审查其出入私人会所原因目的,查证会员卡来源,以真正杜绝会所里的腐败和歪风。
【讨论交流】
你觉得在当前的高压政策之下为什么还有部分领导干部顶风作案进入私人会所进行公款消费?
四、突然的限购+限行
【背景链接】
2013年12月15日晚,天津市政府突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全市实行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增量指标必须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同时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对交通道路通行车辆进行管控,也就是“限购+限行”。此事引起巨大争议。
【热点分析】
天津市此番出台的限购政策,周日发布,周一即正式施行,中间没有预留一点缓冲期,其遭遇民众吐槽,甚至被质疑为“懒政思维”,也是合理的。毕竟,这样一条政策线切下来,会使很多原本有购车意愿但尚未行动的民众支出并不必要的成本,当然会心生不满。
其实,对于出台小客车“限购”“限行”这样牵涉甚广的公共政策而言,理应有更周详、更严密的预案和路径,应该也必须考虑到民众可能产生的不解和不满。而要取信于民,根本在于要以广泛的公众参与,祛除民间戾气,达成社会共识。这既是现代公共管理的常识,也是政府的分内之事。
一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行政机关应该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这种公开,不仅仅意味着对民意的尊重,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理性所在。即政府决策越公开透明,则越是能降压、减震,事半功倍,反之则可能事倍功半。
另一方面,制订并出台限购政策的初衷,说到底,还是出于治堵、防霾的考量,从这一
政策的方向和路径来看,事关全体民众的公共利益。问题是,既是“为众人好”的事情,在操作层面多听听公众的意见又何妨?有了广泛的问计于民、公众参与,当然就会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减少抱怨和阻力。
【话题思考】
天津市的限购限行政策引发争议的启示是什么?你觉得城市治堵、防霾的更好地措施是什么?
【教师建议】
[启示]天津突行汽车限购,“突行”也许有理,“限购”却未必成立。所谓限制购买,与生俱来有悖市场交易原则。用行政干预扭曲自发的供求秩序,固然能减少汽车保有量,然而其弊端也一再被提及。比如,给权力寻租、黑市交易提供了空间;客观上增加了市民的生活成本;以及影响了汽车产业和相关就业人口的福祉等。每一项公共政策的背后,代表的是广大民众的呼声和利益诉求,但有时也会存在着一些矛盾、冲突。从本质上讲,若想避免冲突,就应该摒弃简单化的管制思路,充分考虑民众感受,不断加大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力度。而这,正是建设透明政府的出发点,也是归宿所在。
[措施]首先对城市道路的常见“堵点”进行认真调研,并出实招对其进行改造、疏通,如修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人行设施、拓宽道路等;为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还可对私家车辆实行分时段限行,但同时要兴建大型换乘点,让私家车主在限行时段能在此停车,并换乘公共交通工具。此外,还应大力打造便捷畅达的公共交通系统。缓堵的关键是改善出行结构,国外成功经验已多次证明,完善的公共交通是治堵政策的有力支点。
【讨论交流】
你觉得天津市的限购和限行的政策可以做哪些方面的修改和完善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
五、城管温柔却吓跑小贩
【背景链接】
今后城管执法开口要说“您好”,执法结束时要说“谢谢”„„《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2013年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规范》规定,城管执法今后都要使用这些礼貌用语。然而,新规实施首日却尴尬频现,城管执法人员刚开口说“您好”,小贩就闻声撒腿逃跑,城管一句“您好”也变成了“您别跑”。
【热点分析】
商贩和城管原本不应该是一个对立体,更不是老鼠和猫。是我们的城管理念,让这两个群体变成了对立群体。这也不是城管制度实施之初的初衷。城管制度的推行是为了让城市更美好,是为了让商贩能有一个更好的经营环境。应该说,这样的城管初衷,是每一个市民,每一个官员,每一个商贩,每一个城管都希望看到的。遗憾的是,在城管制度推行了这么多年后的今天,这种制度却变了味道,它让城管和商贩成了“天敌”。
一方面城管礼貌用语有助于消除分歧,化解矛盾。任何一项新的公共政策,都有一个“落地”的过程。城管礼貌用语遭遇“您别跑”的尴尬,不过是一种“转型的阵痛”。对于城管礼貌用语,摊贩有一个“适应—接受—认同”的过程。换言之,摊贩并不是反感城管礼貌用语,而是担心与城管接触会受到处罚。与生硬的语言、粗暴的态度相比,城管人员通过礼貌用语传递出平等、文明的符号信息。从实践来看,起初许多人将“鲜花执法”、“路演执法”当成笑话,但坚持下来,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不出言不逊、不讽刺挖苦、不说脏话,看似是一件小事,却见证着城管工作理念的转变与更新。由此观之,礼貌用语作为城管和摊贩良性互动的前提,有助于在对话中消除分歧、化解矛盾。
另一方面,小贩落跑并不让人感到意外。在城管和小贩“积怨已久”“隔膜难消”的现实语境下,城管一个“您”字吓跑小贩,并不让人感到意外。比如在广州,且不说为数众多的小贩,并不明白《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的具体内容——即便是知晓了新规的内容,具体到每一位自己在街道上碰到的城管,具体到这位城管心情、情绪主导下对自己的执法,很多人还是难以准确预期。所以,与其冒着被数落教育、被恶语相向甚至是被粗暴执法的“风险”,还不如一跑了之,一跑了事。
【话题思考】
这样的情景既出乎意料又在意料之中,对你有什么启示?你对解决城管与小贩的对立情绪有什么建议?
【教师建议】
[启示]事实上,不管是具体到城管、小贩这一具体而微层面的城市管理,还是大而言之的公共管理,道理类同:当公信力的流失无以复加,当信任度降至冰点,要想完成理想状态、而非自欺欺人的修复,绝对没有捷径可言。比如对小贩们来说,他们在乎的不是巧遇城管时听到的“您好”“谢谢”,而是被城管执法局描摹的“依法依章文明执法”的公共管理状态,能否具体到所有境况下、所有城管队员那里,都能得到不打折的执行。
[措施]城管与商贩们的对立情绪由来已久,绝不是几句“您好“、”谢谢“就能化解的。 一方面,城管要把文明执法、温情执法贯穿到实践中,讲明政策,以情理服人;
另一方面,城管与商贩们要建立一种”互信“关系,定期与商贩们进行沟通和交流,与此同时,对商贩们的合理诉求要尽量解决,只有真正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动关系,彼此之间的信任关系才会建立。否则,平时恶语相向,甚至横眉冷对,乍一“文明”,商贩们当然不会适应。
【讨论交流】
如何看待当前舆论中要求废除城管制度的呼声,甚至对城管的妖魔化,以及当城管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之后得不到多数舆论的同情与支持的现象?
六、学习时间不办公
【背景链接】
2013年11月,广西南宁市民黄女士为给住院的老母亲办理医保手续,下午三点一上班,她就急匆匆地来到南宁社保局。没想到,大门紧锁,门前赫然贴着一张告示,上面写道:周二和周五的下午是处理数据、业务学习时间。“学习时间不办公”,这让不了解情况的群众,屡屡吃到“闭门羹”。
【热点分析】
作为一种制度化手段,公共部门开展理论、业务学习有其必要性。然而,当“学习时间”成为“不办公”的挡箭牌,显然背离了公共服务便民、利民的基本属性。一件原本轻而易举的事情,却让老百姓有了“伤不起”的无奈和艰辛;每一次“闭门羹”,都会在无形之中增添老百姓与公共部门的距离感与隔阂感。
“学习时间不办公”从表面上看是一种时间冲突,导致工作人员分身乏术;从本质上看则是一种偏离群众路线的官僚主义——对老百姓的利益诉求失去了敏感性的反应能力,当公众需要帮助的时候却推诿卸责。这种做法,既违背了专业主义和职业伦理,也背离了老百姓的期许。
破除官僚主义带来的距离感与隔阂感,迫切需要重新回答“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时代之问。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的背后,是发展观念的端正、是价值排序的重塑与人文关怀的重振。换言之,“学习时间不办公”不仅是制度问题和程序问题,更是一个认识问题和作风问题。
“学习时间不办公”作为一种由来已久的传统,从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潜规则”。然而,伴随着社会变迁和时代进步,老百姓对公共服务有了更为强烈的利益诉求。如果公共部门依然在陈词滥调中打转,依然在批评质疑中自说自话,就难以得到老百姓的尊重和信任。
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显然离不开公共服务的优化和升级。眼睛向下看,倾听老百姓“沉没的声音”,回应公众诉求,公共部门要更加注重受众的切身感受,更加注重
公共服务的社会效益,逐渐实现公共服务标准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变。从这个角度上说,“学习时间不办公”需要纠偏与改进。
【话题思考】
如何协调为民办事与专业学习之间的关系呢?
【教师建议】
如何在非办公时间为民办事,又不耽误学习,关键看领导如何决策部署。领导部署得当,既不会浪费办公时间,同时也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深入体会。对于各类法规类、思想类、政策类的学习,可以通过自学方式进行,根据文件政策的精神及达到目的,自己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通过集中开会学习,无疑是以会议传达会议,用会议落实会议,不能达到深入学习会议和贯彻落实的目的。相反,如果部门确定学习考核目标,自己加强学习,可能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二是抓紧时间,见缝插针。利用办公时间开展各类学习,势必会对民众办事产生一定影响。能否做到八小时内认真办公,八小时外抢抓学习呢?专业系统的学习很有必要,但自我能力的提高,关键在于思想和认识的提高,针对各类专业业务学习,可以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达到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提升能力的目的,而并非集中学习效果就会更好。
【讨论交流】
由于学习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民办事,那么学习也就具有工作的意味,如果要求公务员在八小时以外抢抓学习是否相当于变相增加公务员的工作时间而对其不公呢?
(9077)公务员制度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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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金“双轨制”
【背景链接】
78岁的张桂芳老人是大姚县医药公司的退休职工。从1991年的140多元退休金到现在的1700多元,她一步步感受到退休金逐渐看涨的可喜变化。然而,当她与自己邻居已经退休的大女儿相比,老人还是有了一丝心理落差。
“邻居的大女儿55岁,是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退休之后,按照正科级别,她每个月可以领到在职时正常工资95%左右的退休金,大概是3200多元。 可是我都退休20多年了,虽然退休金也涨了几次,但是也只有人家的一半。你要知道,现在的物价多高啊!”老人十分无奈地说,“怪就怪我是企业职工的身份!”
【热点分析】
张奶奶的尴尬来源,正好就是被网友称为“最大分配不公”的养老金“双轨制”。 “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当时,多数单位实行单位统一养老,任何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均由国家财政统一负担。然而,上世纪90年代,伴随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我国引入了养老保险制度,最终将企业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形成了新的养老保险格局。
但是,改革却留下了一个“尾巴”——机关和事业单位并未纳入社保体系,依然实行现收现付、养老待遇与在岗者工资增长挂钩的惯例,退休金仍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
“双轨制”之所以广受争论,原因之一,正是事例所述不同性质单位养老制度之差距;其二,是在分配的原则上。当前,企业在职职工必须按照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而相对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并没有要求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可是,缴费者的养老金待遇反而还远远低于不缴费者,因此,网友所反映的“最大的分配不公”也恰恰体现在这里。 其实,养老保险制度的引入是很好的,在当时也是推进改革解决社会问题的尝试和探索。但每一种改革都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磨合和改进,我们所期望的,是它的正效应能够发挥到极大,老百姓能够最大限度地得到实惠。
但现在的问题是,养老保险改革的速度跟不上群众的期待。2013年初,国务院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实现了“养老金九连增”,月人均养老金达1893元,但仍只有同等公务员的 三分之一。企业职工同样也是在为社会作贡献,而且在职时还要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公务员在职的时候不用缴纳相应的费用,但退休后却拿着比企业职工高出三
倍的 退休金,难以体现社会公平。而问题的难点在于,政府机关既是最大受益者,又是政策的制定者,站在这样的一个立场和角度,如何拿出勇气和魄力来剖开利益的樊 篱,回应公众热切的期待,成为了摆在政府面前的首要问题。
【话题思考】
解决养老金双轨制的关键是什么?
【教师建议】
解决养老金双轨制问题,破除部门利益是关键。政府机关应拿出勇气和魄力来剖开利益的藩篱。只有在政府职能转变问题上有所突破,实现政事彻底分开,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养老金“双轨制”才能从根本上破解。
针对养“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全国政协委员张泽熙委员建议,加快制订到2020年为止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接轨计划,提出具体改革目标、时间进度和主要举措,尽快落实责任,才能确保养老体制改革在规划期内取得重大突破。
因为涉及到既得利益阶层的利益,所以想解决养老金双轨制问题。下一步改革该做的就是破解这种利益格局。套用“汪洋”的一句话来表示,“改革就是要拿刀割自己的肉。我们要用拿刀割自己肉的精神废除养老金双轨制”。
【讨论交流】
“公平应该是全面的公平,当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在养老金待遇上确实要优于企业同等条件人员,但是在职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的薪酬水平相比企业相当层次和条件人员大多不占优势,甚至限于政策因素居于劣势,而且公务人员一旦辞职,其养老金即为零,限制了公务人员的流动。所以不能只考虑养老金的差别,也要考虑在职时的情况”。如何看待上述观点。
【背景链接】
9月14日晚,浙江一母亲在微博上发文称,在国税局工作的儿子不能喝酒,却常常陪领导喝酒,并求助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蔡奇“我该怎么做”。15日晚,蔡奇转发该微博问其子工作单位,称“今后可以不用喝酒了”。该微博被网友截图转发后引起广泛关注,此后,当事母亲删除微博,并称自己“考虑事情简单”。
【热点分析】 二、 “官场酒文化”
曾有一位中华民俗文化学家说:餐饮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一大组成部分,而餐饮文化的中心则是酒文化。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酒在现代餐桌上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润滑剂”、“助兴剂”。公务员是不是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喝酒?当然也不是。公务员也是人,逢年过节、八小时外,与亲朋好友相聚,小酌一杯也无妨。但是,社会公众并不是无法容忍公务员饮酒,而是无法容忍公务员利用公款吃喝消费、酒后发威。
一方面在社会上这种现象并不少见。其实在现实中,这位陪酒的公务员绝对不是个例,在很多公务员的心中,特别是在新进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年轻干部心中,对公款吃喝消费、陪领导喝酒这些不正之风和“酒量看能量”、“酒风看作风”、“酒品看人品”这些低俗的酒桌文化都是非常抵触的。他们也希望兢兢业业做事,勤勤恳恳为民,期望自己努力工作能为社会公众的幸福生活贡献一份力量。却不想,现实与自己工作伊始所望不符,影响了自己的价值观、世界观,担心长此以往自己也会成为国家的蛀虫。由于年轻,他们敢想却不敢言,只得“既来之,则安之”。心里不满意,嘴上不敢说,那行动上就只有服从。领导让陪,也就只有去陪,领导让喝,那就只有一口喝。
另一方面,此事说明官场酒文化盛行。官场的饮酒文化颇为盛行。许多官员感到,由于平常工作压力大,常借酒缓解压力,作精神上的放松。有的官员认为,酒品见人品,饮酒见情意。在酒局上,常常有人自己喝满杯、大杯,以此向领导表示忠心;也有领导自己先干个大杯,然后看部属喝酒的表现,以此检验他们对自己忠心与否。在酒局上,有的人尽管自己不胜酒力,但为了能融进圈子,得到领导赏识和同事、朋友尊重,做出了违心之举,过量饮酒让自己酩酊大醉。浙江浦江县国税局这名公务员大概就是这样大醉的,结果回家后引起他母亲的担心,并通过微博向省委组织部部长求助,结果出现令她意想不到的结果。
中国的酿酒和品酒文化都是我们引以为豪的,但畸形的“斗酒”和“陪酒”文化是我们极力反对和排斥的糟粕。“礼”与意为甜酒的“醴”,字音相同,意义也相通,表明酒文化在古代便是礼仪中的一部分。我们现在的酒文化,反倒缺了一个“礼”字,少了一种文明。酒桌,已经沦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过度饮酒,也成为影响干部的正常工作的重要因素。一些干部往往是“中午一顿酒,下午一顿觉”,因为喝酒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是公款吃喝行为,更是党和人民深恶痛绝的。一些干部,若年纪轻轻就走上了“以陪酒为己任”的道路,怎么能指望他们以后能为人民群众做出多大的贡献呢?
【话题思考】
如何防止公务员机关里面出现的这种不健康的“陪酒文化”呢?
【教师建议】
一方面必须在监管跟上步伐,不给“公款吃喝”者可乘之机,才能有效消除干部的“陪酒”、“酗酒”现象,避免干部成为“酒桌文化”的牺牲品。一是管住权力,让权力运行透
明,不要让权力有寻租的机会,不要让权力拥有“自己吃喝,别人埋单”的机会;二是管住公款,如果公款的使用裸露于“阳光”之下,加大惩罚措施,杜绝官员公款吃喝。
另一方面,要从反对“四风”来对待,公务不喝酒,领导带好头。公务员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检查,切实纠正干部吃喝风,对违纪者祭之以必要的组织、纪律处分,正风正纪。
【讨论交流】
如果你是位不喜饮酒的公务员,面对领导“陪酒”的要求,你会怎么做呢?
【背景链接】
2013年12月26日据报道,中央相关部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在约束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出入会所行为的同时,各地还应对那些占用公共资源、侵占群众利益的私人会所本身,抓紧予以坚决清理,将清净还给自然的风景,将资源还给普通的百姓。
近年来,名人故居、保护建筑、公园、风景名胜甚至寺庙变身私人会所的事情屡屡见诸报端,引发社会关注不断。一些会所如同风景名胜区内的一道道“疮疤”,成为普通百姓的禁地,权贵趋之若鹜,群众深恶痛绝。
2013年12月26日,上海市市纪委、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关于严明纪律,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自觉做到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主动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严肃查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在私人会所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问题,更要坚决严查快办,形成震慑,以铁的纪律确保中央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加大问责力度,对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行为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热点分析】
[危害]种种占用公共资源打造的高端会所,危害之大显而易见。畸高消费助长了奢靡享乐之风、滋生了腐败行为,一些党员干部出入其中,影响了党的形象,带坏了社会风气;在“私密性”的大旗下,原本是公共场所,老百姓却看不见、进不去,公共资源被少数富人、三、整治“会所歪风”
官员享有,变相剥夺了群众享有的权利。同时,在一定级别的文物保护建筑中开设的私人会所,更影响了文物保护的正常秩序,涉嫌违反文物保护的相关法规。
[深入分析]从贺卡禁令到整治年节腐败,从严禁公车私用到这次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风整治已经从宏观的整体推进向微观的具体细节转变,严管干部已成常态,党员干部的一举一动都必须限制在严格的规范之中,绝对不能越雷池一步。这也进一步验证了“做官就不要想发财,发财就不要想当官”的论断,为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处理好官商关系划出了红线。
其一,反腐要预防“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无论是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下发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的通知,还是此次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中纪委都反复强调小现象折射大问题。这说明在腐败问题上,没有大小之分,所有的腐败问题都是大问题。因此,中纪委反腐的实招就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建章立制上面就是大处着眼、小处入手,追求务实有效。
其二,反腐要“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正人必先正己,凡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必须做到,中纪委的反腐从自己开始;先易后难,从治理看得见的“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再到如今整治隐秘的“会所里的腐败”;策略服从于战略,从一件一件的小事做起,“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反四风”„„形成反腐的高压氛围与态势,顺理成章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启示]出租公共资源,牺牲公众利益,追求的无非是一个“利”字。在“公”改“私”这一表象背后,相关的主管部门和单位,到底收入多少、用在何处,公众往往无从知晓。对这样助长不正之风、侵占公众利益、涉嫌非法经营、容易滋生腐败的私人会所,理应清理关闭。
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标志着反腐败正在向深入发展,正在向“深水区”迈进,“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中纪委用用实实在在的举措和成绩,不断地彰显着有贪必肃、有腐必反的决心和勇毅,表明着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莫伸手,否则“伸手必被捉”。点滴之举,凝于民心,要为整治“会所不正之风”叫好。
【话题思考】
如何遏制案例中所说的“会所歪风”?
【教师建议】
遏制私人会所歪风,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多措并举,用长效化的审核、治理、监管、处罚机制来斩断私人会所里的权贵联手链条,将私人会所完全纳入监管视线,让心存侥幸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再有恃无恐,让会所歪风无处躲藏。
首先,针对各种神秘的私人会所、景区别墅的主人,地方政府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联手加强对各类私人会所的审核、监管。私人会所、景区别墅主人一般都有或权或贵的背景,这就需要更强有力的政府部门来对他们进行资格审查,对于权力讹诈,打着领导旗号败坏政府形象开设的私人会所要一律取缔,对合法经营的私人会所要用严格经营服务范围、会员登记、视频监控等监管手段让这里的空间和经营透明化,让其无法成为贪腐的“法外之地”。 其次,对于接受持人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出入私人会所的党员领导干部,一经发现要严格追究,并顺藤摸瓜审查其出入私人会所原因目的,查证会员卡来源,以真正杜绝会所里的腐败和歪风。
【讨论交流】
你觉得在当前的高压政策之下为什么还有部分领导干部顶风作案进入私人会所进行公款消费?
四、突然的限购+限行
【背景链接】
2013年12月15日晚,天津市政府突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全市实行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增量指标必须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同时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对交通道路通行车辆进行管控,也就是“限购+限行”。此事引起巨大争议。
【热点分析】
天津市此番出台的限购政策,周日发布,周一即正式施行,中间没有预留一点缓冲期,其遭遇民众吐槽,甚至被质疑为“懒政思维”,也是合理的。毕竟,这样一条政策线切下来,会使很多原本有购车意愿但尚未行动的民众支出并不必要的成本,当然会心生不满。
其实,对于出台小客车“限购”“限行”这样牵涉甚广的公共政策而言,理应有更周详、更严密的预案和路径,应该也必须考虑到民众可能产生的不解和不满。而要取信于民,根本在于要以广泛的公众参与,祛除民间戾气,达成社会共识。这既是现代公共管理的常识,也是政府的分内之事。
一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行政机关应该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这种公开,不仅仅意味着对民意的尊重,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理性所在。即政府决策越公开透明,则越是能降压、减震,事半功倍,反之则可能事倍功半。
另一方面,制订并出台限购政策的初衷,说到底,还是出于治堵、防霾的考量,从这一
政策的方向和路径来看,事关全体民众的公共利益。问题是,既是“为众人好”的事情,在操作层面多听听公众的意见又何妨?有了广泛的问计于民、公众参与,当然就会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减少抱怨和阻力。
【话题思考】
天津市的限购限行政策引发争议的启示是什么?你觉得城市治堵、防霾的更好地措施是什么?
【教师建议】
[启示]天津突行汽车限购,“突行”也许有理,“限购”却未必成立。所谓限制购买,与生俱来有悖市场交易原则。用行政干预扭曲自发的供求秩序,固然能减少汽车保有量,然而其弊端也一再被提及。比如,给权力寻租、黑市交易提供了空间;客观上增加了市民的生活成本;以及影响了汽车产业和相关就业人口的福祉等。每一项公共政策的背后,代表的是广大民众的呼声和利益诉求,但有时也会存在着一些矛盾、冲突。从本质上讲,若想避免冲突,就应该摒弃简单化的管制思路,充分考虑民众感受,不断加大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力度。而这,正是建设透明政府的出发点,也是归宿所在。
[措施]首先对城市道路的常见“堵点”进行认真调研,并出实招对其进行改造、疏通,如修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人行设施、拓宽道路等;为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还可对私家车辆实行分时段限行,但同时要兴建大型换乘点,让私家车主在限行时段能在此停车,并换乘公共交通工具。此外,还应大力打造便捷畅达的公共交通系统。缓堵的关键是改善出行结构,国外成功经验已多次证明,完善的公共交通是治堵政策的有力支点。
【讨论交流】
你觉得天津市的限购和限行的政策可以做哪些方面的修改和完善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
五、城管温柔却吓跑小贩
【背景链接】
今后城管执法开口要说“您好”,执法结束时要说“谢谢”„„《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2013年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规范》规定,城管执法今后都要使用这些礼貌用语。然而,新规实施首日却尴尬频现,城管执法人员刚开口说“您好”,小贩就闻声撒腿逃跑,城管一句“您好”也变成了“您别跑”。
【热点分析】
商贩和城管原本不应该是一个对立体,更不是老鼠和猫。是我们的城管理念,让这两个群体变成了对立群体。这也不是城管制度实施之初的初衷。城管制度的推行是为了让城市更美好,是为了让商贩能有一个更好的经营环境。应该说,这样的城管初衷,是每一个市民,每一个官员,每一个商贩,每一个城管都希望看到的。遗憾的是,在城管制度推行了这么多年后的今天,这种制度却变了味道,它让城管和商贩成了“天敌”。
一方面城管礼貌用语有助于消除分歧,化解矛盾。任何一项新的公共政策,都有一个“落地”的过程。城管礼貌用语遭遇“您别跑”的尴尬,不过是一种“转型的阵痛”。对于城管礼貌用语,摊贩有一个“适应—接受—认同”的过程。换言之,摊贩并不是反感城管礼貌用语,而是担心与城管接触会受到处罚。与生硬的语言、粗暴的态度相比,城管人员通过礼貌用语传递出平等、文明的符号信息。从实践来看,起初许多人将“鲜花执法”、“路演执法”当成笑话,但坚持下来,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不出言不逊、不讽刺挖苦、不说脏话,看似是一件小事,却见证着城管工作理念的转变与更新。由此观之,礼貌用语作为城管和摊贩良性互动的前提,有助于在对话中消除分歧、化解矛盾。
另一方面,小贩落跑并不让人感到意外。在城管和小贩“积怨已久”“隔膜难消”的现实语境下,城管一个“您”字吓跑小贩,并不让人感到意外。比如在广州,且不说为数众多的小贩,并不明白《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的具体内容——即便是知晓了新规的内容,具体到每一位自己在街道上碰到的城管,具体到这位城管心情、情绪主导下对自己的执法,很多人还是难以准确预期。所以,与其冒着被数落教育、被恶语相向甚至是被粗暴执法的“风险”,还不如一跑了之,一跑了事。
【话题思考】
这样的情景既出乎意料又在意料之中,对你有什么启示?你对解决城管与小贩的对立情绪有什么建议?
【教师建议】
[启示]事实上,不管是具体到城管、小贩这一具体而微层面的城市管理,还是大而言之的公共管理,道理类同:当公信力的流失无以复加,当信任度降至冰点,要想完成理想状态、而非自欺欺人的修复,绝对没有捷径可言。比如对小贩们来说,他们在乎的不是巧遇城管时听到的“您好”“谢谢”,而是被城管执法局描摹的“依法依章文明执法”的公共管理状态,能否具体到所有境况下、所有城管队员那里,都能得到不打折的执行。
[措施]城管与商贩们的对立情绪由来已久,绝不是几句“您好“、”谢谢“就能化解的。 一方面,城管要把文明执法、温情执法贯穿到实践中,讲明政策,以情理服人;
另一方面,城管与商贩们要建立一种”互信“关系,定期与商贩们进行沟通和交流,与此同时,对商贩们的合理诉求要尽量解决,只有真正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动关系,彼此之间的信任关系才会建立。否则,平时恶语相向,甚至横眉冷对,乍一“文明”,商贩们当然不会适应。
【讨论交流】
如何看待当前舆论中要求废除城管制度的呼声,甚至对城管的妖魔化,以及当城管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之后得不到多数舆论的同情与支持的现象?
六、学习时间不办公
【背景链接】
2013年11月,广西南宁市民黄女士为给住院的老母亲办理医保手续,下午三点一上班,她就急匆匆地来到南宁社保局。没想到,大门紧锁,门前赫然贴着一张告示,上面写道:周二和周五的下午是处理数据、业务学习时间。“学习时间不办公”,这让不了解情况的群众,屡屡吃到“闭门羹”。
【热点分析】
作为一种制度化手段,公共部门开展理论、业务学习有其必要性。然而,当“学习时间”成为“不办公”的挡箭牌,显然背离了公共服务便民、利民的基本属性。一件原本轻而易举的事情,却让老百姓有了“伤不起”的无奈和艰辛;每一次“闭门羹”,都会在无形之中增添老百姓与公共部门的距离感与隔阂感。
“学习时间不办公”从表面上看是一种时间冲突,导致工作人员分身乏术;从本质上看则是一种偏离群众路线的官僚主义——对老百姓的利益诉求失去了敏感性的反应能力,当公众需要帮助的时候却推诿卸责。这种做法,既违背了专业主义和职业伦理,也背离了老百姓的期许。
破除官僚主义带来的距离感与隔阂感,迫切需要重新回答“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时代之问。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的背后,是发展观念的端正、是价值排序的重塑与人文关怀的重振。换言之,“学习时间不办公”不仅是制度问题和程序问题,更是一个认识问题和作风问题。
“学习时间不办公”作为一种由来已久的传统,从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潜规则”。然而,伴随着社会变迁和时代进步,老百姓对公共服务有了更为强烈的利益诉求。如果公共部门依然在陈词滥调中打转,依然在批评质疑中自说自话,就难以得到老百姓的尊重和信任。
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显然离不开公共服务的优化和升级。眼睛向下看,倾听老百姓“沉没的声音”,回应公众诉求,公共部门要更加注重受众的切身感受,更加注重
公共服务的社会效益,逐渐实现公共服务标准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变。从这个角度上说,“学习时间不办公”需要纠偏与改进。
【话题思考】
如何协调为民办事与专业学习之间的关系呢?
【教师建议】
如何在非办公时间为民办事,又不耽误学习,关键看领导如何决策部署。领导部署得当,既不会浪费办公时间,同时也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深入体会。对于各类法规类、思想类、政策类的学习,可以通过自学方式进行,根据文件政策的精神及达到目的,自己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通过集中开会学习,无疑是以会议传达会议,用会议落实会议,不能达到深入学习会议和贯彻落实的目的。相反,如果部门确定学习考核目标,自己加强学习,可能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二是抓紧时间,见缝插针。利用办公时间开展各类学习,势必会对民众办事产生一定影响。能否做到八小时内认真办公,八小时外抢抓学习呢?专业系统的学习很有必要,但自我能力的提高,关键在于思想和认识的提高,针对各类专业业务学习,可以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达到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提升能力的目的,而并非集中学习效果就会更好。
【讨论交流】
由于学习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民办事,那么学习也就具有工作的意味,如果要求公务员在八小时以外抢抓学习是否相当于变相增加公务员的工作时间而对其不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