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 地籍调查表样式
续附录二
续附录二
续附录二
注:地籍调查表的填写要求
每一宗地单独填写一份地籍调查表,宗地草图是调查表的附图。填表时应随调查随填表,做到图表与实地一致,项目齐全,准确无误,其样式见表2-4。若相邻宗地指界人无争议,则由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即为有效。
表中主要内容:包括本宗地籍号及所在图幅号;土地座落、权属性质、宗地四至;土地使用者名称;单位所有制性质及主管部门;法人代表或户主姓名,身份证明号码、电话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明号码、电话号码;批准用途、实际用途及使用期限;界址调查记录;宗地草图;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地籍勘丈记事;地籍调查结果审核。
1. 填写要求
(1) 必须做到图表与实地一致,各项目填写齐全,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整洁。
(2) 填写各项目均不得涂改,同一项内容划改不得超过两次,全表不得超过两处,划改处应加盖划改人员印章。
(3) 每宗地填写一份,项目内容多的,可加附页。
(4)地籍调查结果与土地登记申请书填写不一致时,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并在说明栏中注明原因。 2. 填表说明
(1) 说明:变更地籍调查时,将原使用人、土地座落、地籍号及变更的主要原因在此栏内注明。 (2) 宗地草图:对较大的宗地,本表幅面不够时,可加附页绘制附在宗地草图栏内。
(3) 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记录在权属调查中遇到的政策、技术上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如存在遗留问题,将问题记录下来,并尽可能提出解决意见等;记录土地登记申请书中有关栏目的填写与调查核实的情况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要根据调查情况作更正说明。
(4) 地籍勘丈记事:记录勘丈采用的技术方法和使用的仪器;勘丈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遗留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等。
(5) 地籍调查结果审核意见:对地籍调查结果是否合格进行评定。 (6) 表内其他栏目可参照土地登记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填写。
附录二 地籍调查表样式
续附录二
续附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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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地籍调查表的填写要求
每一宗地单独填写一份地籍调查表,宗地草图是调查表的附图。填表时应随调查随填表,做到图表与实地一致,项目齐全,准确无误,其样式见表2-4。若相邻宗地指界人无争议,则由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即为有效。
表中主要内容:包括本宗地籍号及所在图幅号;土地座落、权属性质、宗地四至;土地使用者名称;单位所有制性质及主管部门;法人代表或户主姓名,身份证明号码、电话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明号码、电话号码;批准用途、实际用途及使用期限;界址调查记录;宗地草图;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地籍勘丈记事;地籍调查结果审核。
1. 填写要求
(1) 必须做到图表与实地一致,各项目填写齐全,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整洁。
(2) 填写各项目均不得涂改,同一项内容划改不得超过两次,全表不得超过两处,划改处应加盖划改人员印章。
(3) 每宗地填写一份,项目内容多的,可加附页。
(4)地籍调查结果与土地登记申请书填写不一致时,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并在说明栏中注明原因。 2. 填表说明
(1) 说明:变更地籍调查时,将原使用人、土地座落、地籍号及变更的主要原因在此栏内注明。 (2) 宗地草图:对较大的宗地,本表幅面不够时,可加附页绘制附在宗地草图栏内。
(3) 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记录在权属调查中遇到的政策、技术上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如存在遗留问题,将问题记录下来,并尽可能提出解决意见等;记录土地登记申请书中有关栏目的填写与调查核实的情况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要根据调查情况作更正说明。
(4) 地籍勘丈记事:记录勘丈采用的技术方法和使用的仪器;勘丈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遗留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等。
(5) 地籍调查结果审核意见:对地籍调查结果是否合格进行评定。 (6) 表内其他栏目可参照土地登记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