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水中学宿舍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1、考核由政教处主管,收集资料,严格登记,做到资料详实、 公 平 公正;对政教员宿舍检查工作纳入考核。
2、考核依据:、政教处值周人员抽查记录;、各级检查评 价或批评;、主管部门认定。
3、考核实行百分制加奖励分。
4、积分办法:
(1)政教处值周评价(加分制,满分40分):
每周评A等不超过两个,A等赋2分,B等赋1分,C等赋0分(无重大失误不评C等)。
(2)奖励分:
在省、市、县级检查中,楼层受表扬,每次加3、2、1分;被校级领导点名表扬,每次加2分。
(3)扣分(满分50分,扣完为止):
a、在各级检查中,因履职不力,影响检查过程或在检查中被批评,每次扣10分;
b、在午休、晚休管理中,对学生中的旷宿、串宿检查不清,没有及时追查、矫正,每人次扣5分;
c、对学生在宿舍的违纪行为,未及时发现、矫正,造成较大影响的,每次扣2分;
d、及时发现学生违纪,并主动处理的,不扣积分;
e、因管理责任,发生恶性事件,造成了重大影响,扣50分,提交校行政会处理,并建议调整工作岗位;
f、在日常管理中,对内务整理、卫生打扫要求不严,经监管人员提醒仍不矫正,每次扣1分;
(4)管理效果认定(10分):
在学期末,由政教处及学校领导评价认定赋分。
5.考核积分使用:
(1)编制内人员,个人积分交学校考核组期末考核使用;
(2)外聘人员,以积分分配期末奖金。
温水中学宿舍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1、考核由政教处主管,收集资料,严格登记,做到资料详实、 公 平 公正;对政教员宿舍检查工作纳入考核。
2、考核依据:、政教处值周人员抽查记录;、各级检查评 价或批评;、主管部门认定。
3、考核实行百分制加奖励分。
4、积分办法:
(1)政教处值周评价(加分制,满分40分):
每周评A等不超过两个,A等赋2分,B等赋1分,C等赋0分(无重大失误不评C等)。
(2)奖励分:
在省、市、县级检查中,楼层受表扬,每次加3、2、1分;被校级领导点名表扬,每次加2分。
(3)扣分(满分50分,扣完为止):
a、在各级检查中,因履职不力,影响检查过程或在检查中被批评,每次扣10分;
b、在午休、晚休管理中,对学生中的旷宿、串宿检查不清,没有及时追查、矫正,每人次扣5分;
c、对学生在宿舍的违纪行为,未及时发现、矫正,造成较大影响的,每次扣2分;
d、及时发现学生违纪,并主动处理的,不扣积分;
e、因管理责任,发生恶性事件,造成了重大影响,扣50分,提交校行政会处理,并建议调整工作岗位;
f、在日常管理中,对内务整理、卫生打扫要求不严,经监管人员提醒仍不矫正,每次扣1分;
(4)管理效果认定(10分):
在学期末,由政教处及学校领导评价认定赋分。
5.考核积分使用:
(1)编制内人员,个人积分交学校考核组期末考核使用;
(2)外聘人员,以积分分配期末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