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兴休闲农庄制度
1、员工入职交身份证复印过胶件一张,相片两张,填写相关资料,并遵守农庄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及工作安排和工种调动,所负担的工作必须及时完成,违反者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及开除。
2、员工上班必须穿整齐制服,佩戴工号牌,并严格按工作指导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人为因素造成了事故个人自负全责,如果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按等价赔偿后并作开除处理。
3、请假未获准备而不到岗或者擅自离岗工作岗位者当旷工处理,旷工1小时按当月每小时工资的3赔扣罚外另按相关规定处罚;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或3次者,给予相应处罚并作开除处理,其工资、年度奖金一切均不支付,每月三天假期,10日为一天,请事假三天后,半天只享当月有薪假两天半,旷工半天中享当月薪假一天半,如此类推。病假一天扣一天,事假一天扣两天,旷工一天扣三天如病假需带有关资料和药单发票,即可生效。
4、不准迟到或早退,迟到的超过5分钟扣工资1元,如此类推。
5、任何人不准代打卡,叫人打卡或非正常打卡者,均每人每次处罚10元。
6、爱护农庄财物,不浪费物料,小心使用保管,违者扣10元,工具、设备,不得乱丢乱放,更不得私拿任何财物,否则按盗窃罪处理、并作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压送公安机关处理。
7、不得做任何有损农庄形象,信誉的行为,违者严肃处理当事人。
8、必须保持饭店环境卫生,不可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违者按章处罚。
9、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窜岗、聊天说笑、追逐嬉戏、吵闹、骂人、打架或搬弄是非等,否则按章处罚,情节严重的辞退或开除处理。
10、 工作期间一律不可会客,不可打、接私人电话,违者按章处罚10元。
11、 农庄一切通知、通告、公告、考勤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得乱撕乱改,违者每次处罚30—6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并作开除处理。
12、 未经饭店批准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得死啦乱扯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电器具,违者每次处罚当事人30-60元,并没收用具,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身亡、经济损失及其他责任)。
13、 剩饭菜必须倒进规定的馊水桶内,不得随地丢饭菜,违者按章处罚50-100元
14、 不得在厨房内、厅面以及工作岗位里抽烟,违者每人每次处罚30-50元,由此而引发的火灾等损失由违犯者负全责,情节严重的同时做开除处理。
15、 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辱骂上司和同事,违者按章处理,情节恶劣的加倍处罚及开除处理。
16、 凡是煽动、造谣生非、罢工或者参与其他非法活动者,情节严重的每人每次处罚50-100元并作开除处理。
17、 员工应仪表端庄、整洁,男工不得留长发、胡须或赤膊露胸;女工不得留长指甲及不得图有色指甲油,不可披头散发,违者扣20元一次。
18、 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辩扣100元1次。
19、 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未经负责人批准擅自离职,则视作自动离职处理,饭店不做任何补偿,还有权冻结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退回工衣工牌、领用工具,如有损失、损坏按价赔偿。
20、 不服从上司工作调动安排,扣20元或扣例休半天。
21、 以上制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同意人签名:
日 期:
祥兴休闲农庄制度
1、员工入职交身份证复印过胶件一张,相片两张,填写相关资料,并遵守农庄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及工作安排和工种调动,所负担的工作必须及时完成,违反者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及开除。
2、员工上班必须穿整齐制服,佩戴工号牌,并严格按工作指导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人为因素造成了事故个人自负全责,如果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按等价赔偿后并作开除处理。
3、请假未获准备而不到岗或者擅自离岗工作岗位者当旷工处理,旷工1小时按当月每小时工资的3赔扣罚外另按相关规定处罚;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或3次者,给予相应处罚并作开除处理,其工资、年度奖金一切均不支付,每月三天假期,10日为一天,请事假三天后,半天只享当月有薪假两天半,旷工半天中享当月薪假一天半,如此类推。病假一天扣一天,事假一天扣两天,旷工一天扣三天如病假需带有关资料和药单发票,即可生效。
4、不准迟到或早退,迟到的超过5分钟扣工资1元,如此类推。
5、任何人不准代打卡,叫人打卡或非正常打卡者,均每人每次处罚10元。
6、爱护农庄财物,不浪费物料,小心使用保管,违者扣10元,工具、设备,不得乱丢乱放,更不得私拿任何财物,否则按盗窃罪处理、并作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压送公安机关处理。
7、不得做任何有损农庄形象,信誉的行为,违者严肃处理当事人。
8、必须保持饭店环境卫生,不可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违者按章处罚。
9、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窜岗、聊天说笑、追逐嬉戏、吵闹、骂人、打架或搬弄是非等,否则按章处罚,情节严重的辞退或开除处理。
10、 工作期间一律不可会客,不可打、接私人电话,违者按章处罚10元。
11、 农庄一切通知、通告、公告、考勤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得乱撕乱改,违者每次处罚30—6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并作开除处理。
12、 未经饭店批准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得死啦乱扯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电器具,违者每次处罚当事人30-60元,并没收用具,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身亡、经济损失及其他责任)。
13、 剩饭菜必须倒进规定的馊水桶内,不得随地丢饭菜,违者按章处罚50-100元
14、 不得在厨房内、厅面以及工作岗位里抽烟,违者每人每次处罚30-50元,由此而引发的火灾等损失由违犯者负全责,情节严重的同时做开除处理。
15、 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辱骂上司和同事,违者按章处理,情节恶劣的加倍处罚及开除处理。
16、 凡是煽动、造谣生非、罢工或者参与其他非法活动者,情节严重的每人每次处罚50-100元并作开除处理。
17、 员工应仪表端庄、整洁,男工不得留长发、胡须或赤膊露胸;女工不得留长指甲及不得图有色指甲油,不可披头散发,违者扣20元一次。
18、 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辩扣100元1次。
19、 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未经负责人批准擅自离职,则视作自动离职处理,饭店不做任何补偿,还有权冻结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退回工衣工牌、领用工具,如有损失、损坏按价赔偿。
20、 不服从上司工作调动安排,扣20元或扣例休半天。
21、 以上制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同意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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