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王老师玩具厂
货物出入仓验收标准与办法
实行日期:2008年6月
制定人:王文渭
仓储部关于供应商到货验收标准
为了保障各供应商与本公司的权益,同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商品质量验收标准。
(一)、供应商提供给买方的货物应符合买方标书要求;
(二)、供应商提供给买方的货物抵达买方库房后,买方对供应商提供的
货物进行开箱检验,开箱检验时供应商应派员参加,并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
(三)、如验收过程中供应商未派员参加,需采购部相关人员参与仓储货
物验收,以保障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差异和破损的准确性;
(四)、货物验收标准:
一)、成品配件类
1、标签、标示内容、日期打码验收标准:
(1)产品标签清晰并工整;
(2)产品的标示内容完整,符合国家标准;
(3)所打码的生产日期完整、清晰、易于识别。
2、产品外包装验收标准:
(1)产品外包装完好、无任何积压变形、破损及摩擦等情况;
(2)附带有外塑模的产品塑模完好;
(3)配有手提袋的礼盒产品,手提袋与产品数量配套并完好;
(4)产品包装盒内货物完好;
(5)产品包装盒无明显划痕;
(6)同产品无明显色差。
3、产品数量验收标准:
实际到仓产品数量应与送货单数量相符,如有不符,仓储部将按
照实际验收数量进行入库确认。
二)元配件、塑料类验收标准:
1、配件外观完好,无裂痕、其他破损等情况;
2、塑料表面无破损、无短缺情况。
(五)完全符合上述情况的产品,将予以正常收货,有任一条不符合的相
关产品,将予以拒收,由仓储部、采购部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处理。
具体如下:
产品验收标准及方法
A 、 验收标准
所采购产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业主要求参数进行验收,同时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要求。按照以下两方面进行验收;
一、电器验收标准
标签、标识内容:
产品销售包装上应标注的内容:
□ 商标;
□ 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
□ 色别标志;
□ 包装外型尺寸、重量和数量;
□ 制造厂名;
□ 贮存、运输注意事项和标志(贮存、运输途中的特殊要求的商品); □ 必要的开启包装指示
商品上须标注的内容:
□ 产品名称及型号;
□ 产品主要技术规格;
□ 各种操作和调节图形符号;
□ 安全警示(适用于因使用不当易引起人身伤害及危险的产品);
□ 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 强制认证标志“CCC ”
□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备注:
1、 标贴标志: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商品应加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CCC )。
2、 应在产品或其包装内附有合格证明和保修卡。
目的
为统一进货验收方法,避免接受不合格货物,明确责任,特制定此标准方法。
范围
所有进入本公司仓库的货物均需遵循本标准进行严格验收。
职责
仓管员应保证入库的货物货单相符,数据准确,质量和包装完好。
货物验收准备
1、仓储部获供货方发货通知,应提前一天做好货物验收准备。
2、仓库管理员认真核对需入库货物资料掌握入库货物的规格、数量、 包装状态、单件体积、货物存期以及货物保管要求等,据此精确 和妥善地进行货物验收准备安排。
3、仓库管理员根据货物情况和仓库管理规定确定验收方法。准备验 收所需的点数、测试、称量、开箱装箱、丈量以及移动照明等用 具和工具。
货物验收标准
1. 仓库管理员核对单据的有效性,并核对单据上所列代码、批号、品名、规格、数量等项目是否与货物相符。
2. 仓库管理员逐件仔细查验外包装,如有问题,应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理。
2.1数量不符
仓库管理员应报告仓储主管,并及时与送货方联系处理,按货单上的数量补齐货物,然后签收入库; 如送货方无法及时补齐货物, 在送货单上按实收数量签收,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2.2质量异状
仓库管理员及时与送货方联系,将有问题货物分开堆放,并通知 仓库主管和理赔人员及时对有问题成品进行检查;由送货方提供完 好货物并按货单上的数量补齐货物,然后签收入库;如送货方无法及时补齐货物,在送货单上按实收数量签收,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2.3批号及品种混乱
应及时把有问题的货物分开堆放,及时通知送货方予以解决,并做好相关记录。由送货方提供正确批次及品种的货物按 货单上的数量补齐货物,然后签收入库;如送货方无法及时补齐 货物,在送货单上按实收数量签收,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2.4包装破损
2.4.1外包装破损
原则上不允许包装破损的货物入仓,如果货物有外包装破损,应要求送货方重新更新包装,如送货方无法更换包装的,在破损处贴上我方标识,并在送货单上按实收数量签收,在备注栏内注明破损情况或让送货方签署破损责任承诺。
2.4.2内包装破损
出现货物内包装破损的情况,需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检查,一般情况下采取退
回处理的方式;若理赔人员建议收取,需先通知部门领导知晓,再采取措施。
出库检验标准
1 目的
对出库的成品进行检验,以确保所发出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这些产成品可按产品质量的重要程度进行A 、B 、C 分类检验。
3 职责
3.1产成品保管员是负责对发出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和单位进行核对确认。
3.2 质检部负责对产成品按A 、B 、C 类别和不同的检验要求进行检查、判断及处置。
3.3成品保管员负责将A 、B 类产成品的发货信息及时通知质检部。
3.4成品保管员发货时必须对产品入库批次进行筛选,保证先进先出。有特殊原因的须有质检部的书面通知为证。
4 出库检验的种类
4.1预批量产品检验。
预批量产品的检验,要求发货前及时通知质检部及研发中心相关项目负责人,鉴定性检验认可。公司对首次供货采用提供样品或小批量试用的办法来确定客户的实物质量要求,并附检验报告。
进行预批量产品检验的条件
①产品首次供货。
②产品设计或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③产品生产工艺,如配方等有重大变化。
4.2批量产品供货检验
批量供货产品检验是对按采购合同的规定对客户按协议或合同要求,按时提供产品的正常检查,批量供货产品检验按A 、B 、C 分类要求和提供的证明文件实施核对性检查。具体为:
A、B 类物质:
①对已通过客户质量认可,但由于库存积压时间过长、存储方式不当、质量问题较频繁及客户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每批供货时应通知质检部相关检查员复检,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②钢架类产品有断裂、强度、焊接要求时,质检部应用拉断力仪器进行测量,并与标准进行对比(标准由质检部提供)。
③外观检验包括:包装外观是否完好,检验报告与产品是否相符,产品标识与产品是否相符(包括规格、型号、数量)
C 类物质:
批量供货仅需常规检验且无特殊质量要求的产品,检验内容为: ①检验合格报告及发货清单与货物的一致性,包装完好性。。
4.3检验、鉴定项目:
4.3.1主要核对检验合格报告及发货清单与产品一致性,标识应清晰,包装应完整。必要时(如质量有疑惑)可拆箱检查或通知质检部进行检验、鉴定。
4.3.2验证产品的规格型号、包装数量、生产日期等(发货产品有
特殊要求时:须质检部指定批号)
4.3.3检查产品是否按要求码放,是否按出库单指定货位出库。
4.4判定规则:
4.4.1如发货清单及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及4.3.1-4.3.3所述各项不明确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经上级领导认定处理后方可发货。
4.5出库检验作业流程
4.5.1发出检验通知
①对发货过程中需要检验的A 、B 类产品由保管员填写“出库检验申请单” 送至质检部报检。
②质检部接到申请单后即安排人员进行检验。
4.5.2检验并发货
①检验时应根据相应的检验项目进行核对、检测。
②对于检验合格产品由检查员填写《检验合格报告单》,通知保管员,方可办理正式出库手续。
③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检查员应及时通知质检部相关领导按公司的《不合格品控制流程》进行处理,并将确定的处理方案填写在检验
合格报告单上。
④通知保管员办理退库手续。
5. 考核办法
5.1对于出库需要检验的A 、B 类产品没有及时报检的,罚款50元/次
5.2对于4.3检验、鉴定项目落项的,罚款50元/次
5.3对于没有按保管员出库单指定货位出库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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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出入仓验收标准与办法
实行日期:2008年6月
制定人:王文渭
仓储部关于供应商到货验收标准
为了保障各供应商与本公司的权益,同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商品质量验收标准。
(一)、供应商提供给买方的货物应符合买方标书要求;
(二)、供应商提供给买方的货物抵达买方库房后,买方对供应商提供的
货物进行开箱检验,开箱检验时供应商应派员参加,并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
(三)、如验收过程中供应商未派员参加,需采购部相关人员参与仓储货
物验收,以保障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差异和破损的准确性;
(四)、货物验收标准:
一)、成品配件类
1、标签、标示内容、日期打码验收标准:
(1)产品标签清晰并工整;
(2)产品的标示内容完整,符合国家标准;
(3)所打码的生产日期完整、清晰、易于识别。
2、产品外包装验收标准:
(1)产品外包装完好、无任何积压变形、破损及摩擦等情况;
(2)附带有外塑模的产品塑模完好;
(3)配有手提袋的礼盒产品,手提袋与产品数量配套并完好;
(4)产品包装盒内货物完好;
(5)产品包装盒无明显划痕;
(6)同产品无明显色差。
3、产品数量验收标准:
实际到仓产品数量应与送货单数量相符,如有不符,仓储部将按
照实际验收数量进行入库确认。
二)元配件、塑料类验收标准:
1、配件外观完好,无裂痕、其他破损等情况;
2、塑料表面无破损、无短缺情况。
(五)完全符合上述情况的产品,将予以正常收货,有任一条不符合的相
关产品,将予以拒收,由仓储部、采购部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处理。
具体如下:
产品验收标准及方法
A 、 验收标准
所采购产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业主要求参数进行验收,同时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要求。按照以下两方面进行验收;
一、电器验收标准
标签、标识内容:
产品销售包装上应标注的内容:
□ 商标;
□ 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
□ 色别标志;
□ 包装外型尺寸、重量和数量;
□ 制造厂名;
□ 贮存、运输注意事项和标志(贮存、运输途中的特殊要求的商品); □ 必要的开启包装指示
商品上须标注的内容:
□ 产品名称及型号;
□ 产品主要技术规格;
□ 各种操作和调节图形符号;
□ 安全警示(适用于因使用不当易引起人身伤害及危险的产品);
□ 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 强制认证标志“CCC ”
□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备注:
1、 标贴标志: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商品应加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CCC )。
2、 应在产品或其包装内附有合格证明和保修卡。
目的
为统一进货验收方法,避免接受不合格货物,明确责任,特制定此标准方法。
范围
所有进入本公司仓库的货物均需遵循本标准进行严格验收。
职责
仓管员应保证入库的货物货单相符,数据准确,质量和包装完好。
货物验收准备
1、仓储部获供货方发货通知,应提前一天做好货物验收准备。
2、仓库管理员认真核对需入库货物资料掌握入库货物的规格、数量、 包装状态、单件体积、货物存期以及货物保管要求等,据此精确 和妥善地进行货物验收准备安排。
3、仓库管理员根据货物情况和仓库管理规定确定验收方法。准备验 收所需的点数、测试、称量、开箱装箱、丈量以及移动照明等用 具和工具。
货物验收标准
1. 仓库管理员核对单据的有效性,并核对单据上所列代码、批号、品名、规格、数量等项目是否与货物相符。
2. 仓库管理员逐件仔细查验外包装,如有问题,应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理。
2.1数量不符
仓库管理员应报告仓储主管,并及时与送货方联系处理,按货单上的数量补齐货物,然后签收入库; 如送货方无法及时补齐货物, 在送货单上按实收数量签收,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2.2质量异状
仓库管理员及时与送货方联系,将有问题货物分开堆放,并通知 仓库主管和理赔人员及时对有问题成品进行检查;由送货方提供完 好货物并按货单上的数量补齐货物,然后签收入库;如送货方无法及时补齐货物,在送货单上按实收数量签收,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2.3批号及品种混乱
应及时把有问题的货物分开堆放,及时通知送货方予以解决,并做好相关记录。由送货方提供正确批次及品种的货物按 货单上的数量补齐货物,然后签收入库;如送货方无法及时补齐 货物,在送货单上按实收数量签收,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2.4包装破损
2.4.1外包装破损
原则上不允许包装破损的货物入仓,如果货物有外包装破损,应要求送货方重新更新包装,如送货方无法更换包装的,在破损处贴上我方标识,并在送货单上按实收数量签收,在备注栏内注明破损情况或让送货方签署破损责任承诺。
2.4.2内包装破损
出现货物内包装破损的情况,需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检查,一般情况下采取退
回处理的方式;若理赔人员建议收取,需先通知部门领导知晓,再采取措施。
出库检验标准
1 目的
对出库的成品进行检验,以确保所发出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这些产成品可按产品质量的重要程度进行A 、B 、C 分类检验。
3 职责
3.1产成品保管员是负责对发出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和单位进行核对确认。
3.2 质检部负责对产成品按A 、B 、C 类别和不同的检验要求进行检查、判断及处置。
3.3成品保管员负责将A 、B 类产成品的发货信息及时通知质检部。
3.4成品保管员发货时必须对产品入库批次进行筛选,保证先进先出。有特殊原因的须有质检部的书面通知为证。
4 出库检验的种类
4.1预批量产品检验。
预批量产品的检验,要求发货前及时通知质检部及研发中心相关项目负责人,鉴定性检验认可。公司对首次供货采用提供样品或小批量试用的办法来确定客户的实物质量要求,并附检验报告。
进行预批量产品检验的条件
①产品首次供货。
②产品设计或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③产品生产工艺,如配方等有重大变化。
4.2批量产品供货检验
批量供货产品检验是对按采购合同的规定对客户按协议或合同要求,按时提供产品的正常检查,批量供货产品检验按A 、B 、C 分类要求和提供的证明文件实施核对性检查。具体为:
A、B 类物质:
①对已通过客户质量认可,但由于库存积压时间过长、存储方式不当、质量问题较频繁及客户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每批供货时应通知质检部相关检查员复检,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②钢架类产品有断裂、强度、焊接要求时,质检部应用拉断力仪器进行测量,并与标准进行对比(标准由质检部提供)。
③外观检验包括:包装外观是否完好,检验报告与产品是否相符,产品标识与产品是否相符(包括规格、型号、数量)
C 类物质:
批量供货仅需常规检验且无特殊质量要求的产品,检验内容为: ①检验合格报告及发货清单与货物的一致性,包装完好性。。
4.3检验、鉴定项目:
4.3.1主要核对检验合格报告及发货清单与产品一致性,标识应清晰,包装应完整。必要时(如质量有疑惑)可拆箱检查或通知质检部进行检验、鉴定。
4.3.2验证产品的规格型号、包装数量、生产日期等(发货产品有
特殊要求时:须质检部指定批号)
4.3.3检查产品是否按要求码放,是否按出库单指定货位出库。
4.4判定规则:
4.4.1如发货清单及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及4.3.1-4.3.3所述各项不明确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经上级领导认定处理后方可发货。
4.5出库检验作业流程
4.5.1发出检验通知
①对发货过程中需要检验的A 、B 类产品由保管员填写“出库检验申请单” 送至质检部报检。
②质检部接到申请单后即安排人员进行检验。
4.5.2检验并发货
①检验时应根据相应的检验项目进行核对、检测。
②对于检验合格产品由检查员填写《检验合格报告单》,通知保管员,方可办理正式出库手续。
③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检查员应及时通知质检部相关领导按公司的《不合格品控制流程》进行处理,并将确定的处理方案填写在检验
合格报告单上。
④通知保管员办理退库手续。
5. 考核办法
5.1对于出库需要检验的A 、B 类产品没有及时报检的,罚款50元/次
5.2对于4.3检验、鉴定项目落项的,罚款50元/次
5.3对于没有按保管员出库单指定货位出库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