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脑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配备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并对此做
出规范管理制度,以满足实际工作时的合理使用。为保证笔记本电脑的有效管理和正常使用,避免重要文件和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特制定此制度。
1.公司所有电脑,是指利用公司资金配置的,以备各部门工作人员使用来完成工作任务的所有电脑,包括笔记本电脑及台式电脑,其使用和管理,均须按公司要求执行。
2.公司按要求为每位需要使用电脑的工作人员配置台式电脑1台,笔记本电脑仅限于技术及外出销售领用,如有特殊情况,例如会议出差需要,经批准也可申请领用。公司免费提供笔记本电脑给外出销售使用,免费使用期限为三个月。
3.需申请电脑使用的人员,应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先经部门主管批准,再通过总经办批准同意后,在总务助理处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填写电脑领用登记表,并按以下办法执行:
(1)电脑(含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属贵重易损坏物品,各领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避免挤压和撞碰,并远离水火及各类化学物品等。同时,要注意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盗窃。使用人未尽到应有的保管义务,致使损坏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应责任人应自行承担赔偿费用。 (2)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电脑系统出现问题时,应立即与总务助理取得联系,汇报电脑的故障情况;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随意拆卸电脑硬件及添减、修改系统程序等。违反者,一经发现,即按严重违纪处理,因此而致使系统性能降低或者硬件损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领用人使用电脑时,应及时对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备份、转存
和删除。应个人原因导致文件丢失、损坏和泄露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4)相关领用人使用完笔记本电脑后,应及时到总务助理处办理归还手续;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使用的,得到批准后,方可延长使用。否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还。未经批准,强行留用的,视为严重违纪。 (5)各领用人使用完毕后,应完好无损、原质原量地交回给总务助理,如有任何异常现象,应及时说明;未提前向总务助理说明或者及时汇报的,检查不合格的,因此而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使用人承担,除非使用人能提出合理且符合事实依据的理由证明自己无任何过错。 本制度至颁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签名:
公司电脑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配备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并对此做
出规范管理制度,以满足实际工作时的合理使用。为保证笔记本电脑的有效管理和正常使用,避免重要文件和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特制定此制度。
1.公司所有电脑,是指利用公司资金配置的,以备各部门工作人员使用来完成工作任务的所有电脑,包括笔记本电脑及台式电脑,其使用和管理,均须按公司要求执行。
2.公司按要求为每位需要使用电脑的工作人员配置台式电脑1台,笔记本电脑仅限于技术及外出销售领用,如有特殊情况,例如会议出差需要,经批准也可申请领用。公司免费提供笔记本电脑给外出销售使用,免费使用期限为三个月。
3.需申请电脑使用的人员,应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先经部门主管批准,再通过总经办批准同意后,在总务助理处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填写电脑领用登记表,并按以下办法执行:
(1)电脑(含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属贵重易损坏物品,各领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避免挤压和撞碰,并远离水火及各类化学物品等。同时,要注意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盗窃。使用人未尽到应有的保管义务,致使损坏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应责任人应自行承担赔偿费用。 (2)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电脑系统出现问题时,应立即与总务助理取得联系,汇报电脑的故障情况;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随意拆卸电脑硬件及添减、修改系统程序等。违反者,一经发现,即按严重违纪处理,因此而致使系统性能降低或者硬件损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领用人使用电脑时,应及时对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备份、转存
和删除。应个人原因导致文件丢失、损坏和泄露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4)相关领用人使用完笔记本电脑后,应及时到总务助理处办理归还手续;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使用的,得到批准后,方可延长使用。否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还。未经批准,强行留用的,视为严重违纪。 (5)各领用人使用完毕后,应完好无损、原质原量地交回给总务助理,如有任何异常现象,应及时说明;未提前向总务助理说明或者及时汇报的,检查不合格的,因此而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使用人承担,除非使用人能提出合理且符合事实依据的理由证明自己无任何过错。 本制度至颁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