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保密工作依法行政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保密工作依法行政的问题与对策
保密工作依法行政,是指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为维护国家秘密的安全,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赋予保密工作部门的审批权、决定权、建议权等职权,依照法定的程序开展保密管理工作。推进保密工作依法行政, 既是全面贯彻习总书记“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核心要义,也是现阶段实现保密事业科学发展、建设安全保密强国的重要保障。多年来,随着我国保密法制体系逐步完善,使保密工作依法行政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保密工作实践中,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与国家对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还相差甚远,还有许多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保密工作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保密机构的设置与保密相关法律法规不相符。《保密法实施办法》第二条:“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是国务院的职能机构,根据《保密法》和本办法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从《保密法实施办法》来看,保密工作当属行政机构职能范畴,而从目前我国保密机构现状来看,从国家到县级的绝大多数保密工作机构均设置在同级党委办公厅内,有的同时作为同级政府的职能部门,有的还并没有被确认为同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如此看来,保密机构的设置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如果保密工作部门本身还不是行政机关,那么如何来谈“依法行政”呢?
保密工作人员保密意识薄弱。保密工作人员在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中存在认识薄弱。在实际工作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不了解保密工作,还有一部分人对保密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入,思想上存在着误区:小部门没有什么秘密,保密工作与我无关等错误认识。更有甚者,在被要求执法保密工作时,用各种借口进行回避,完全漠视保密工作。
现有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执行到位。在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中,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现行的保密法律法规没有执行到位,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比较突出,导致泄密隐患的存在和重大泄密事件时有发生。改革开放以来,震惊国人的“九大泄密事件”,给中国带来了巨大损失;有的单位个人为了一己私利违反保密规定,私自携带密品、密件出境;有些新闻媒体为了博眼球甚至不惜泄漏国家机密。类似的泄密事件屡屡发生,但对于失密泄密案件的处理失之于宽的现象也相当普遍。没有严格按照相关保密法律规定对这些泄密人员、单位进行依法处置,这些都反映出,现有的保密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二、提高保密工作依法行政效能的对策
保障各级保密工作单位责权统一。这就需要对当前《保密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中不适应当前保密工作新形势下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和完善。制定出实施各项法律法规所需的条例或办法,以保障保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要按照职责范围,明确各级保密工作单位的领导在保密执法方面的责任和权利,改变目前保密工作主体依法行政中有责无权的现状,赋予保密单位一定的行政处分权和行政处罚权,使保密工作更好地做到有法可依,确保要让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切实成为保密工作依法行政的主体。
加大对保密工作的宣传,强化保密责任意识。各级保密单位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大家真正了解保密工作,从而强化保密意识。比如可以组织保密工作人员在一起学习《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等保密的相关法律法规,定期进行知识竞赛活动,让大家了解保密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更好地做到保密工作
依法行政;同时可以利用内部办公系统、官方网页专题、公众号和客户端等多种宣传方式,让广大干部群众能更多的了解到有关保密知识;还可以定期开展保密工作座谈会,让大家畅所欲言,一起交流在平时保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这样才能及时发现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中的不足,从而提高保密工作依法行政的执行力。只有让大家认清当前保密形式,了解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保密意识,才能更好的做到保密工作依法行政。
建立各项机制,加大保密依法行政力度。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保密法律法规,既要防止不履行法定职责,又要防止越权违法的现象。一要建立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担负具体组织保密工作的责任。对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失泄密的领导干部,要依法问责。二要建立检察执法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保密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保密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有效的检查监督。做到保密部门的检察监督与主管部门的检察监督相结合,涉密单位的自查与保密、立法、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的抽查相结合,从而逐步形成全方位、分层次的执法监督网络,建立检察执法的监督机制。三要建立查处违法的制裁机制。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各级保密部门要与纪检检察、政法部门密切配合,对涉及泄密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浅谈保密工作依法行政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保密工作依法行政的问题与对策
保密工作依法行政,是指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为维护国家秘密的安全,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赋予保密工作部门的审批权、决定权、建议权等职权,依照法定的程序开展保密管理工作。推进保密工作依法行政, 既是全面贯彻习总书记“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核心要义,也是现阶段实现保密事业科学发展、建设安全保密强国的重要保障。多年来,随着我国保密法制体系逐步完善,使保密工作依法行政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保密工作实践中,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与国家对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还相差甚远,还有许多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保密工作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保密机构的设置与保密相关法律法规不相符。《保密法实施办法》第二条:“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是国务院的职能机构,根据《保密法》和本办法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从《保密法实施办法》来看,保密工作当属行政机构职能范畴,而从目前我国保密机构现状来看,从国家到县级的绝大多数保密工作机构均设置在同级党委办公厅内,有的同时作为同级政府的职能部门,有的还并没有被确认为同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如此看来,保密机构的设置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如果保密工作部门本身还不是行政机关,那么如何来谈“依法行政”呢?
保密工作人员保密意识薄弱。保密工作人员在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中存在认识薄弱。在实际工作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不了解保密工作,还有一部分人对保密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入,思想上存在着误区:小部门没有什么秘密,保密工作与我无关等错误认识。更有甚者,在被要求执法保密工作时,用各种借口进行回避,完全漠视保密工作。
现有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执行到位。在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中,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现行的保密法律法规没有执行到位,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比较突出,导致泄密隐患的存在和重大泄密事件时有发生。改革开放以来,震惊国人的“九大泄密事件”,给中国带来了巨大损失;有的单位个人为了一己私利违反保密规定,私自携带密品、密件出境;有些新闻媒体为了博眼球甚至不惜泄漏国家机密。类似的泄密事件屡屡发生,但对于失密泄密案件的处理失之于宽的现象也相当普遍。没有严格按照相关保密法律规定对这些泄密人员、单位进行依法处置,这些都反映出,现有的保密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二、提高保密工作依法行政效能的对策
保障各级保密工作单位责权统一。这就需要对当前《保密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中不适应当前保密工作新形势下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和完善。制定出实施各项法律法规所需的条例或办法,以保障保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要按照职责范围,明确各级保密工作单位的领导在保密执法方面的责任和权利,改变目前保密工作主体依法行政中有责无权的现状,赋予保密单位一定的行政处分权和行政处罚权,使保密工作更好地做到有法可依,确保要让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切实成为保密工作依法行政的主体。
加大对保密工作的宣传,强化保密责任意识。各级保密单位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大家真正了解保密工作,从而强化保密意识。比如可以组织保密工作人员在一起学习《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等保密的相关法律法规,定期进行知识竞赛活动,让大家了解保密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更好地做到保密工作
依法行政;同时可以利用内部办公系统、官方网页专题、公众号和客户端等多种宣传方式,让广大干部群众能更多的了解到有关保密知识;还可以定期开展保密工作座谈会,让大家畅所欲言,一起交流在平时保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这样才能及时发现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中的不足,从而提高保密工作依法行政的执行力。只有让大家认清当前保密形式,了解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保密意识,才能更好的做到保密工作依法行政。
建立各项机制,加大保密依法行政力度。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保密法律法规,既要防止不履行法定职责,又要防止越权违法的现象。一要建立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担负具体组织保密工作的责任。对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失泄密的领导干部,要依法问责。二要建立检察执法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保密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保密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有效的检查监督。做到保密部门的检察监督与主管部门的检察监督相结合,涉密单位的自查与保密、立法、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的抽查相结合,从而逐步形成全方位、分层次的执法监督网络,建立检察执法的监督机制。三要建立查处违法的制裁机制。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各级保密部门要与纪检检察、政法部门密切配合,对涉及泄密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