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河南省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洛阳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洛阳市开展了迅捷有效的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2013年6月1日,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和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洛阳市政府安委会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具体部署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4日,洛阳市政府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安监局主要领导、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收听收看了河南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省安监局局长刘宛康传达了在全省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通知,副省长陈雪枫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一是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二是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三是深入推进“打非治违”活动;四是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五是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他要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强化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稳定的安全环境。
为坚决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抓好洛阳市安全生产工作,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世敏就如何抓好近期安全隐患排查进行全面部署,他指出,大排查工作非常必要、十分及时,一定要抓好“三个重点工作”,第一个重点工作是抓好尾矿坝的治理工作。所有矿山尾矿坝必须全面排查,不得漏掉一个部位。所有尾矿坝在汛期前隐患必须整改到位。事关尾矿坝的安全制度必须落实到位。所有矿山企业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隐患整改。必须组织下游群众进行逃生演练。第二个重点工作是加强危化行业治理。一定要强化政府责任,政府牵头组织进行隐患排查。要突出对停产和半停产企业的治理排查。加大对农村小作坊黑作坊的清查整治。第三个重点工作是认真抓好建筑施工、交通、煤矿、燃气等行业的监管。张世敏要求,这次大排查政府一定要亲自组织、明确责任、强力推动,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整改与追究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迅速行动起来,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为扎实搞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洛阳市安监局局长刘三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立即研究制定大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落实责任,认真履行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全力抓好尾矿坝主汛前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行业整顿等重点工作,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薄弱单位和环节的排查力度。全面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的不健全制度,确保全市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为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洛阳市着眼细化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逐步总结形成系统配套、切合实际、便于操作、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一是工作协调机制。坚持洛阳市委常委会每月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常务会每周听取重点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安委会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部署安排、通报讲评、指导督导工作落实,市安监局每周召开办公会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凝聚合力,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奠定了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保障。
二是责任分工机制。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事故问责工作的意见》等规定,逐步健全完善地方党委、政府“一把手”负全责、同责,党委领导有人抓、政府(部门)领导具体管,生产经营单位从各级领导干部到每一个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三是监督管理机制。着眼强化各级监管,发动社会、群众参与监督,制定出台《洛阳市关于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实行公示制度的意见》《关于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力行为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洛阳市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规定,有效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监管、行业主管、企业配合、社会监督”的监督管理氛围。
四是考核考评机制。把安全生产纳入“6+1”考评攻坚战,制定《安全环境创优工作方案》《安全生产考评办法》等规定,完善目标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坚持每月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排序,对每个季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半年进行讲评,年终进行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有效促进了工作部署落实。
五是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下发《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激励约束机制的意见》,大力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兑现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岗位津贴,对安心尽职、业绩突出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局领导破格提拔使用(近两年,有8名安监局局长、2名煤炭局局长享受副县级待遇),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人,依法依规从重、从快、上限处理,激发调动了安监队伍的积极性。
六是暗访督查机制。坚持经常查、全面查、重点查、随机查,重要工作部署即查,协调各级主管领导、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等组成18个市级暗访督查组、9个局督查小组,加大暗访督查频次和力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指导,随时掌握底数和情况,及时发现重大隐患、倾向性问题,促进工作深入落实。
七是问责追究机制。制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实行“隐患追究、过程追究、事故追究、顶格追究、公开追究”,明确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所在县(市、区)党委书记三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县(市、区)长停职检查,主管县(市、区)长就地免职,强力推进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两年来,共对225人进行了问责追究。
通过以上系列措施,洛阳市不仅坚决落实了国家及省领导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开展轰轰烈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且还建立了长效机制。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能够坚守好底线,严守红线,攻坚克难,实干争先。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河南省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洛阳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洛阳市开展了迅捷有效的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2013年6月1日,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和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洛阳市政府安委会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具体部署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4日,洛阳市政府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安监局主要领导、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收听收看了河南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省安监局局长刘宛康传达了在全省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通知,副省长陈雪枫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一是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二是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三是深入推进“打非治违”活动;四是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五是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他要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强化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稳定的安全环境。
为坚决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抓好洛阳市安全生产工作,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世敏就如何抓好近期安全隐患排查进行全面部署,他指出,大排查工作非常必要、十分及时,一定要抓好“三个重点工作”,第一个重点工作是抓好尾矿坝的治理工作。所有矿山尾矿坝必须全面排查,不得漏掉一个部位。所有尾矿坝在汛期前隐患必须整改到位。事关尾矿坝的安全制度必须落实到位。所有矿山企业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隐患整改。必须组织下游群众进行逃生演练。第二个重点工作是加强危化行业治理。一定要强化政府责任,政府牵头组织进行隐患排查。要突出对停产和半停产企业的治理排查。加大对农村小作坊黑作坊的清查整治。第三个重点工作是认真抓好建筑施工、交通、煤矿、燃气等行业的监管。张世敏要求,这次大排查政府一定要亲自组织、明确责任、强力推动,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整改与追究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迅速行动起来,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为扎实搞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洛阳市安监局局长刘三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立即研究制定大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落实责任,认真履行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全力抓好尾矿坝主汛前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行业整顿等重点工作,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薄弱单位和环节的排查力度。全面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的不健全制度,确保全市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为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洛阳市着眼细化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逐步总结形成系统配套、切合实际、便于操作、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一是工作协调机制。坚持洛阳市委常委会每月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常务会每周听取重点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安委会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部署安排、通报讲评、指导督导工作落实,市安监局每周召开办公会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凝聚合力,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奠定了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保障。
二是责任分工机制。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事故问责工作的意见》等规定,逐步健全完善地方党委、政府“一把手”负全责、同责,党委领导有人抓、政府(部门)领导具体管,生产经营单位从各级领导干部到每一个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三是监督管理机制。着眼强化各级监管,发动社会、群众参与监督,制定出台《洛阳市关于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实行公示制度的意见》《关于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力行为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洛阳市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规定,有效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监管、行业主管、企业配合、社会监督”的监督管理氛围。
四是考核考评机制。把安全生产纳入“6+1”考评攻坚战,制定《安全环境创优工作方案》《安全生产考评办法》等规定,完善目标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坚持每月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排序,对每个季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半年进行讲评,年终进行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有效促进了工作部署落实。
五是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下发《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激励约束机制的意见》,大力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兑现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岗位津贴,对安心尽职、业绩突出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局领导破格提拔使用(近两年,有8名安监局局长、2名煤炭局局长享受副县级待遇),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人,依法依规从重、从快、上限处理,激发调动了安监队伍的积极性。
六是暗访督查机制。坚持经常查、全面查、重点查、随机查,重要工作部署即查,协调各级主管领导、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等组成18个市级暗访督查组、9个局督查小组,加大暗访督查频次和力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指导,随时掌握底数和情况,及时发现重大隐患、倾向性问题,促进工作深入落实。
七是问责追究机制。制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实行“隐患追究、过程追究、事故追究、顶格追究、公开追究”,明确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所在县(市、区)党委书记三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县(市、区)长停职检查,主管县(市、区)长就地免职,强力推进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两年来,共对225人进行了问责追究。
通过以上系列措施,洛阳市不仅坚决落实了国家及省领导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开展轰轰烈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且还建立了长效机制。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能够坚守好底线,严守红线,攻坚克难,实干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