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购置及租赁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械设备、车辆、检测设备、办公及生活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购置和租赁工作,完善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质量,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购置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购置工作,由集团公司或子(分) 公司设备部门会同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组成设备招标小组具体实施。办公及生活设备的购置工作以设备的使用或产权单位(部门)为主,设备部门予以配合或协助。
第三条 租赁设备是指因工程短期需要从外部租赁所需设备,以台班形式体现,每台班按8小时计。
第四条 以下情况必须进行招标:单台设备价值在5万元及以上、一次性设备修理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单台设备租赁月租金在3万元及以上。
第五条 设备修理和租赁的招标,由设备部门组织实施。单台设备月租金在10万元及以上的,应先集团公司内部调剂,调剂不成时外部租赁。
第六条设备部门应做好设备采购和租赁的标前市场调查和论证工作。进口设备的规格选择、技术论证工作由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所需单位的设备部门配合。
第七条 设备采购和租赁应实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招标过程要货比三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除独家生产的设备外,不能指定设备生产厂。
第二章 招标组织管理
第八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集团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工程、计划、安质、设备、财务、监察等部门为成员的设备招标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办公室成员由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全体人员组成。
设备招标小组的职责:负责集团公司设备招标采购或租赁的审查、审批、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小组成员为当然评委。
第九条子(分)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的设备招标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工程项目的设备招标实施工作。
第十条 集团公司设备招标小组负责以下情况的设备采购:
1. 集团公司大型专业设备;
2. 集团公司本级筹集资金购置设备;
3. 集团公司同一时期子(分)公司拟购设备合计金额超
过1000万元;
4. 进口设备。
以上设备的招标工作,产权单位派员参加。
第十一条 子(分)公司设备单台价值达到200万元及以上或一次性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采购,集团公司派员参加。
第三章 招标对象
第十二条 进口设备应是设备生产厂商、外商在国内的分销商(须有售后服务能力)、商务代理和国内有此类设备外贸经营权的一级经营机构。
第十三条 国产设备应是设备生产厂或生产厂在各区域的特约销售代理(须有售后服务能力)。
第十四条 非标类设备应是符合技术及质量要求的生产厂家。
第十五条 小型设备主要以当地各类机电公司为主。 第十六条 租赁设备的出租方必须是设备的产权所有方,
设备在租赁期间不能抵押、质押或转让。
第十七条 对投标单位的要求: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供方。 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每年对主要设备的供方进行一次评审取舍,并发布合格供方名录。不合格单位将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除名,并通报各子(分)公司和供方。各单位只能在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发布的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
各单位应对出租方建立档案。对信誉良好,施工质量高,能力强的出租方在将来的协作中,给予参加投标资格和优先选择权。
各单位每年对出租方进行评审取舍,发布合格出租方名录。不合格者将从名录中除名。各单位只能在其发布的合格出租方名录中选择供方
供方所提供产品,因质量、服务等原因对施工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将据情随时终止其供方资格,并给予其产品停止进入集团公司各单位1-2年的处罚。
第四章 招标程序
第十八条 采购程序
1、集团公司重难点工程所需的大型专业设备采购:由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根据重难点工程项目上报设备购置计划和集团公司已有设备情况,提出设备购置计划,报集团公司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小组批准后,实施招标采购。
2、集团公司筹集资金设备采购:由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设备购置计划,会同集团公司财务部落实购置资金,确定需采购设备的规格、数量及配置单位,报集团公司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小组批准后,实施招标采购。
3、子(分)公司同一时期上报设备采购计划,合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经集团公司设备招标实施小组批准后,实施
招标采购。
4、子(分)公司设备采购:由设备部门将所需采购设备的规格、数量、金额及审批手续等汇总,报本公司设备招标小组备案;主要设备(见附表)单价在6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须上报集团公司批复后,由设备招标小组组织实施,并将招标结果及相关资料报集团公司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备案。
5、招标采购和租赁的工作程序 ①编制招标文件; ②发出招标邀请书;
③对响应招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④发售标书、标前会及招标文件答疑;
⑤召开开标会。审查投标书、公开唱标,做好开标记录; ⑥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⑦公布评标结果,宣布中标单位; ⑧发出中标通知; ⑨签订合同(设备部门);
⑩写出招标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设备采购标书要求
标书中应列明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主要性能参数、质量标准、设备配置、随机附品、报价、付款条件、质保期、质保金、运输费用、设备到达时间及地点、售后服务、厂方承诺、优惠条件及使用环境等。
进口设备或用于国外工程的出口施工设备,除上述要求外,还应考虑适合长途航运的包装与防护,厂商还应协助办理进口或出口各种手续及退税。
对于中标单位而言,投标书将作为合同文本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设备租赁标书
标书中应列明所租设备名称、规格、数量、报价、付款条件,所需承担的工作及数量、质量标准、安全标准、质保期、
质保金,设备到达时间和地点、优惠条件及使用环境等。
第二十一条 开标与评标
1.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2.开标前,投标文件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标书内容并做好记录。
3.评委人数应为5人以上,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应参与评标工作。
4.评定中标单位应遵循“生产配套、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手续完备”的原则,在保证优质优价、售后服务完善的前提下选定中标厂家并写出评议结果。
第二十二条 评标纪律
1.评标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2.评标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钱物或其他馈赠。
3.评标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三条 确定中标单位后,由集团公司或各子(分)公司设备招标办公室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对未中标单位,招标办公室不另发通知、不解释落标原因。 第二十四条 以下情况应重新招标:
1.投标人少于三个(独家生产厂除外);
2.评标小组认为所有标书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串通并影响评标结果的。 第二十五 合同签订
合同应经单位法律部门审核后,方可签订。
第二十六条 招标办在确定中标人十日内,将招标情况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一次性采购设备在5万元以下、一次性设备修理金额在10万元以下、单台设备租赁月租金在3万元以下的,须同时对三家及以上合格供方、修理单位或出租人进行询
盘,促使其相互竞争,在对价格、质量和售后服务进行充分比较后确定供方、修理单位和出租人。
第二十八条 不能以招标形式实施的独家生产设备采购、设备修理和设备租赁,由设备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独家生产的设备,子(分)公司须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 处罚
第二十九条 集团公司设备招标实施小组将随时对各单位的设备采购、修理和租赁招标工作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规避招标的单位和项目,将责令其重新招标并在集团公司范围予以通报批评,在年度设备检查时扣减相应分值。
第三十条 对在招标过程中违犯招标纪律,向投标单位泄露机密、通风报信、收受钱物的评标人员,将对其采取批评教育、停止以后评标资格直至交纪检部门处理等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相应的实施办法并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备案。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解释。
2005年5月15日
附件:
1.设备招标工作流程图 2.设备采购计划明细表
3.招标邀请书 4、投标书
5.报价评分表 6.技术评分表 7.商务评分表 8.综合汇总书 9.中标通知书
10. 主要设备明细表
附件2
设 编制单位: 备 采 购 计 划 明 细 表
单位领导: 复核: 制表:
投 标 邀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招标编号:xxxxx -xxx -xxxx
1.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邀请 参加 投标:
2.投标人可在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部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3、投标人将在 年 月 日到中铁十七局有限集团设备招标办公室索取招标文件。 4、投标人需交纳购买标书的资料费 元整( 元)。
5.所有投标书应于 年 月 日 xx:00之前递交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部。
招标人名称: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xxx 市xxx 路xxxx 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投标书
致: (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 (姓
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 2. 3. .
.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投标xxxxx 。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 章: 日 期:
附件5 报价评分表
招标单位: 总分 XX
1、资格审查不符合的投标单位不参加基准价格比较。 2、技术评审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单位不参加基准价格比较。
3、投标单位按复核后的报价,取平均值做为基准报价,报此价格得满分XX 分。 4、投标单位经复核后的报价与基准报价比较,在满分XX 分的基础上,每高出基准报价X 万元减1分,每低出基准报价X 万元加1分。
附件6 技术部分评分表
投标单位: 总分XX 分
评标人:
附件7 商务部分评分表
附件8 综合汇总表
1、商务部分评分汇总表
评标人: 年 月 日
2、报价部分评分汇总表
评标人: 年 月 日
3、技术部分评分汇总表
评标人: 年 月 日
4、综合评分汇总表
评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9
中 标 通 知 书
贵厂(公司)在我单位“招标[ ] 号”投标中参与投标的 设备中标。
请贵厂(公司)接此通知书后,于 年 月 日之前到我单位设备招标实施办公室进行商务洽谈,签定购销合同。
(招标单位公章)
设备招标办公室
年 月 日
附件10 主要施工设备目录
设备购置及租赁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械设备、车辆、检测设备、办公及生活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购置和租赁工作,完善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质量,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购置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购置工作,由集团公司或子(分) 公司设备部门会同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组成设备招标小组具体实施。办公及生活设备的购置工作以设备的使用或产权单位(部门)为主,设备部门予以配合或协助。
第三条 租赁设备是指因工程短期需要从外部租赁所需设备,以台班形式体现,每台班按8小时计。
第四条 以下情况必须进行招标:单台设备价值在5万元及以上、一次性设备修理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单台设备租赁月租金在3万元及以上。
第五条 设备修理和租赁的招标,由设备部门组织实施。单台设备月租金在10万元及以上的,应先集团公司内部调剂,调剂不成时外部租赁。
第六条设备部门应做好设备采购和租赁的标前市场调查和论证工作。进口设备的规格选择、技术论证工作由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所需单位的设备部门配合。
第七条 设备采购和租赁应实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招标过程要货比三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除独家生产的设备外,不能指定设备生产厂。
第二章 招标组织管理
第八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集团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工程、计划、安质、设备、财务、监察等部门为成员的设备招标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办公室成员由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全体人员组成。
设备招标小组的职责:负责集团公司设备招标采购或租赁的审查、审批、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小组成员为当然评委。
第九条子(分)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的设备招标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工程项目的设备招标实施工作。
第十条 集团公司设备招标小组负责以下情况的设备采购:
1. 集团公司大型专业设备;
2. 集团公司本级筹集资金购置设备;
3. 集团公司同一时期子(分)公司拟购设备合计金额超
过1000万元;
4. 进口设备。
以上设备的招标工作,产权单位派员参加。
第十一条 子(分)公司设备单台价值达到200万元及以上或一次性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采购,集团公司派员参加。
第三章 招标对象
第十二条 进口设备应是设备生产厂商、外商在国内的分销商(须有售后服务能力)、商务代理和国内有此类设备外贸经营权的一级经营机构。
第十三条 国产设备应是设备生产厂或生产厂在各区域的特约销售代理(须有售后服务能力)。
第十四条 非标类设备应是符合技术及质量要求的生产厂家。
第十五条 小型设备主要以当地各类机电公司为主。 第十六条 租赁设备的出租方必须是设备的产权所有方,
设备在租赁期间不能抵押、质押或转让。
第十七条 对投标单位的要求: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供方。 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每年对主要设备的供方进行一次评审取舍,并发布合格供方名录。不合格单位将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除名,并通报各子(分)公司和供方。各单位只能在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发布的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
各单位应对出租方建立档案。对信誉良好,施工质量高,能力强的出租方在将来的协作中,给予参加投标资格和优先选择权。
各单位每年对出租方进行评审取舍,发布合格出租方名录。不合格者将从名录中除名。各单位只能在其发布的合格出租方名录中选择供方
供方所提供产品,因质量、服务等原因对施工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将据情随时终止其供方资格,并给予其产品停止进入集团公司各单位1-2年的处罚。
第四章 招标程序
第十八条 采购程序
1、集团公司重难点工程所需的大型专业设备采购:由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根据重难点工程项目上报设备购置计划和集团公司已有设备情况,提出设备购置计划,报集团公司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小组批准后,实施招标采购。
2、集团公司筹集资金设备采购:由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设备购置计划,会同集团公司财务部落实购置资金,确定需采购设备的规格、数量及配置单位,报集团公司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小组批准后,实施招标采购。
3、子(分)公司同一时期上报设备采购计划,合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经集团公司设备招标实施小组批准后,实施
招标采购。
4、子(分)公司设备采购:由设备部门将所需采购设备的规格、数量、金额及审批手续等汇总,报本公司设备招标小组备案;主要设备(见附表)单价在6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须上报集团公司批复后,由设备招标小组组织实施,并将招标结果及相关资料报集团公司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备案。
5、招标采购和租赁的工作程序 ①编制招标文件; ②发出招标邀请书;
③对响应招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④发售标书、标前会及招标文件答疑;
⑤召开开标会。审查投标书、公开唱标,做好开标记录; ⑥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⑦公布评标结果,宣布中标单位; ⑧发出中标通知; ⑨签订合同(设备部门);
⑩写出招标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设备采购标书要求
标书中应列明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主要性能参数、质量标准、设备配置、随机附品、报价、付款条件、质保期、质保金、运输费用、设备到达时间及地点、售后服务、厂方承诺、优惠条件及使用环境等。
进口设备或用于国外工程的出口施工设备,除上述要求外,还应考虑适合长途航运的包装与防护,厂商还应协助办理进口或出口各种手续及退税。
对于中标单位而言,投标书将作为合同文本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设备租赁标书
标书中应列明所租设备名称、规格、数量、报价、付款条件,所需承担的工作及数量、质量标准、安全标准、质保期、
质保金,设备到达时间和地点、优惠条件及使用环境等。
第二十一条 开标与评标
1.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2.开标前,投标文件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标书内容并做好记录。
3.评委人数应为5人以上,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应参与评标工作。
4.评定中标单位应遵循“生产配套、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手续完备”的原则,在保证优质优价、售后服务完善的前提下选定中标厂家并写出评议结果。
第二十二条 评标纪律
1.评标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2.评标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钱物或其他馈赠。
3.评标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三条 确定中标单位后,由集团公司或各子(分)公司设备招标办公室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对未中标单位,招标办公室不另发通知、不解释落标原因。 第二十四条 以下情况应重新招标:
1.投标人少于三个(独家生产厂除外);
2.评标小组认为所有标书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串通并影响评标结果的。 第二十五 合同签订
合同应经单位法律部门审核后,方可签订。
第二十六条 招标办在确定中标人十日内,将招标情况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一次性采购设备在5万元以下、一次性设备修理金额在10万元以下、单台设备租赁月租金在3万元以下的,须同时对三家及以上合格供方、修理单位或出租人进行询
盘,促使其相互竞争,在对价格、质量和售后服务进行充分比较后确定供方、修理单位和出租人。
第二十八条 不能以招标形式实施的独家生产设备采购、设备修理和设备租赁,由设备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独家生产的设备,子(分)公司须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 处罚
第二十九条 集团公司设备招标实施小组将随时对各单位的设备采购、修理和租赁招标工作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规避招标的单位和项目,将责令其重新招标并在集团公司范围予以通报批评,在年度设备检查时扣减相应分值。
第三十条 对在招标过程中违犯招标纪律,向投标单位泄露机密、通风报信、收受钱物的评标人员,将对其采取批评教育、停止以后评标资格直至交纪检部门处理等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相应的实施办法并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备案。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解释。
2005年5月15日
附件:
1.设备招标工作流程图 2.设备采购计划明细表
3.招标邀请书 4、投标书
5.报价评分表 6.技术评分表 7.商务评分表 8.综合汇总书 9.中标通知书
10. 主要设备明细表
附件2
设 编制单位: 备 采 购 计 划 明 细 表
单位领导: 复核: 制表:
投 标 邀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招标编号:xxxxx -xxx -xxxx
1.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邀请 参加 投标:
2.投标人可在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部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3、投标人将在 年 月 日到中铁十七局有限集团设备招标办公室索取招标文件。 4、投标人需交纳购买标书的资料费 元整( 元)。
5.所有投标书应于 年 月 日 xx:00之前递交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部。
招标人名称: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xxx 市xxx 路xxxx 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投标书
致: (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 (姓
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 2. 3. .
.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投标xxxxx 。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 章: 日 期:
附件5 报价评分表
招标单位: 总分 XX
1、资格审查不符合的投标单位不参加基准价格比较。 2、技术评审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单位不参加基准价格比较。
3、投标单位按复核后的报价,取平均值做为基准报价,报此价格得满分XX 分。 4、投标单位经复核后的报价与基准报价比较,在满分XX 分的基础上,每高出基准报价X 万元减1分,每低出基准报价X 万元加1分。
附件6 技术部分评分表
投标单位: 总分XX 分
评标人:
附件7 商务部分评分表
附件8 综合汇总表
1、商务部分评分汇总表
评标人: 年 月 日
2、报价部分评分汇总表
评标人: 年 月 日
3、技术部分评分汇总表
评标人: 年 月 日
4、综合评分汇总表
评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9
中 标 通 知 书
贵厂(公司)在我单位“招标[ ] 号”投标中参与投标的 设备中标。
请贵厂(公司)接此通知书后,于 年 月 日之前到我单位设备招标实施办公室进行商务洽谈,签定购销合同。
(招标单位公章)
设备招标办公室
年 月 日
附件10 主要施工设备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