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及发展对策
作者:朱克贵
来源:《新农村》2011年第05期
农业机械化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培育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搞好社会化服务,是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保障,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而其最佳组织形式是组建农机生产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对农机专业合作社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认识不断深化,基层和农民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愈来愈高涨,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越来越快,在社会上的影响越来越大。
一、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
农业机械化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与支撑。建设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可将农机经营者有效组织起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机拥有者和使用者的紧密联系,扩大农机作业服务规模,提高农机利用率和经营效益,有效解决农业机械大规模作业和农户小规模生产的矛盾。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提升农机化工作与发展水平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建立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抓住国家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良好机遇,乘势而上,认真总结经验,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步伐。
二、准确把握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
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必须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准绳,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主导,以推动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为目标,紧紧把握和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自主的原则。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精神,以农民和农机经营户为主体,由农民自愿组建,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最大程度地实现和维护加入合作社社员的利益,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服务。上下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把农机合作组织办好。
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宜小则小,宜大则大,鼓励合作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走农机共同利用、促进发展的路子。农机部门要对加强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及社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操作技能和作业服务水平,使其增强本领,提高素质,更好地担负起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责任。
坚持政府指导与扶持的原则。要把政府扶持作为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有力支撑,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予以多方面的扶持、指导和服务。各级政府和农机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保护和调动农民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坚持规范化发展的原则。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本精神,在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中,要正确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提高效益。通过规范建设,使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增强,在农村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中的影响力、带动力充分显现, 从而,提高发展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农机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农机投入仍显不足
一是购机补贴资金仍然较少,补贴标准依然偏低,补贴范围有限,与农民的迫切需要存在较大差距,不能满足农机合作社壮大发展的需要。二是对农业机械从事农业生产的燃油补贴至今没有落实。三是政府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的专项资金缺乏。
2.农机专业合作社规模小
作业项目比较单一,服务范围相对狭窄,大都以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为主要服务内容,且以从事机收、机耕服务居多,其他作业环节的服务明显不足,这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及农机化的发展趋势不相适应,还难以满足新时期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需求。
3.思想认识问题
多年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倾向于个人主义,加之传统小农意识与较低的教育程度,使多数农民普遍缺乏民主意识和自助互助观念,造成很多合作社的“合作”二字仅停留在书面上,适于合作社发展的土地流转难度较大。有的农户就是不愿意转包,宁愿自己用原始的方式终日辛苦劳作,也不愿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耕种。
4.基础设施薄弱
一方面机耕道路建设不力,导致农机下田作业困难;另一方面农村在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时,根据土地调整分配的需要,大面积的良田都进行了分割,现有田块普遍狭小、不规则,不符合农机作业要求,各地农机专业合作社生产、办公场地缺乏,硬件设施不完善,多数还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规范的机具库房,合作社内的农机具大多分散、露天停放,机械存放不集中,不利于维护保养,机库建设用地还存在政策性障碍。
5.发展资金缺乏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及发展对策
作者:朱克贵
来源:《新农村》2011年第05期
农业机械化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培育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搞好社会化服务,是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保障,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而其最佳组织形式是组建农机生产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对农机专业合作社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认识不断深化,基层和农民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愈来愈高涨,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越来越快,在社会上的影响越来越大。
一、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
农业机械化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与支撑。建设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可将农机经营者有效组织起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机拥有者和使用者的紧密联系,扩大农机作业服务规模,提高农机利用率和经营效益,有效解决农业机械大规模作业和农户小规模生产的矛盾。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提升农机化工作与发展水平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建立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抓住国家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良好机遇,乘势而上,认真总结经验,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步伐。
二、准确把握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
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必须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准绳,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主导,以推动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为目标,紧紧把握和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自主的原则。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精神,以农民和农机经营户为主体,由农民自愿组建,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最大程度地实现和维护加入合作社社员的利益,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服务。上下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把农机合作组织办好。
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宜小则小,宜大则大,鼓励合作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走农机共同利用、促进发展的路子。农机部门要对加强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及社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操作技能和作业服务水平,使其增强本领,提高素质,更好地担负起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责任。
坚持政府指导与扶持的原则。要把政府扶持作为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有力支撑,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予以多方面的扶持、指导和服务。各级政府和农机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保护和调动农民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坚持规范化发展的原则。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本精神,在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中,要正确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提高效益。通过规范建设,使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增强,在农村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中的影响力、带动力充分显现, 从而,提高发展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农机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农机投入仍显不足
一是购机补贴资金仍然较少,补贴标准依然偏低,补贴范围有限,与农民的迫切需要存在较大差距,不能满足农机合作社壮大发展的需要。二是对农业机械从事农业生产的燃油补贴至今没有落实。三是政府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的专项资金缺乏。
2.农机专业合作社规模小
作业项目比较单一,服务范围相对狭窄,大都以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为主要服务内容,且以从事机收、机耕服务居多,其他作业环节的服务明显不足,这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及农机化的发展趋势不相适应,还难以满足新时期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需求。
3.思想认识问题
多年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倾向于个人主义,加之传统小农意识与较低的教育程度,使多数农民普遍缺乏民主意识和自助互助观念,造成很多合作社的“合作”二字仅停留在书面上,适于合作社发展的土地流转难度较大。有的农户就是不愿意转包,宁愿自己用原始的方式终日辛苦劳作,也不愿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耕种。
4.基础设施薄弱
一方面机耕道路建设不力,导致农机下田作业困难;另一方面农村在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时,根据土地调整分配的需要,大面积的良田都进行了分割,现有田块普遍狭小、不规则,不符合农机作业要求,各地农机专业合作社生产、办公场地缺乏,硬件设施不完善,多数还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规范的机具库房,合作社内的农机具大多分散、露天停放,机械存放不集中,不利于维护保养,机库建设用地还存在政策性障碍。
5.发展资金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