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统表B02-16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智能化工程)
工程名称 鄞州新城区东南片区11#地块北侧C地块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章)
报告日期 2014 年 12 月 24 日
智能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一、工程建设概况:
1、工程名称:鄞州新城区东南片区11#地块北侧C地块智能化工程 2、建设单位:宁波中海创城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华信邮电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浙江森晟建设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宁波市京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建设地点:鄞州区下应纬七路与金达南路交界处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81070万平米,主要包括3幢33层高层、3幢18层高层以及31幢2~3层别墅和门卫等。总用地面积87154㎡,其中地下室一层面积53505㎡;共有高层住户831户,低层住户122户;停车位1281个,其中地下停车位1025个。
本工程主要由视频监控系统、周界防范系统、巡更管理系统、停车场出入管理系统、可视对讲系统、综合管线、UPS电源及防雷接地等系统组成。 二、 监理工作依据:
1、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联系单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书 4、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三、监理工作情况:
1. 进场原材料报验情况:
①本工程进场材料与设备中阻燃电工管和可视对讲设备均为甲供。其他如电线电缆、
桥架以及监控、道闸、周界防范系统设备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所有材料和设备按建设程序进行了报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厂家资质、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进行了审核。
②主要使用材料及设备汇总:
以上材料、设备经现场验收及平行检查其型号规格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 技术复核情况:
在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自查后报验,由监理组织施工技术人员管线、预埋管及设备的标高、设计位置等进行了技术复核,经复核合格后方允许进入下道工序。如出现偏差则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现场调整、整改,整改完成经复查合格后,同意进入下道工序。
3. 隐蔽验收情况:
所有楼层电工管预埋以及地下室桥架安装由总包中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电线电缆敷设以及设备安装由专业分包单位浙江森晟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在隐蔽之前经施工单位自检、自查合格后,将各项隐蔽验收资料报监理部,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资料齐全、完整后,组织业主现场代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验收,依据施工图及变更工程联系单,对现场预埋管线等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同意隐蔽;如验收不合格,则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现场监督整改,经整改后复查合格,同意隐蔽,签署相关资料。 四、现场实体检测情况:
在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完成后,对各子系统如:周界防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出入管理系统、巡更管理系统、可视对讲系统、住户报警系统、UPS电源及防雷接
地系统进行了现场测试及试运行验收其结果均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五.分部分项工程评定:
建筑智能化工程分部评定
六.资料核查情况:
建筑智能化工程完成后,在现场监理项目部的督促下,施工单位将智能化资料进行了全面整理及汇总,经核查各项施工技术资料齐全、完整。 七.综合评定:
综合上述各项质量控制情况、实体检测情况以及施工技术资料核查情况,我监理项目部对鄞州新城区东南片区11#地块北侧C地块建筑智能化工程评定合格。
宁波市京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2014年12月24日
甬统表B02-16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智能化工程)
工程名称 鄞州新城区东南片区11#地块北侧C地块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章)
报告日期 2014 年 12 月 24 日
智能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一、工程建设概况:
1、工程名称:鄞州新城区东南片区11#地块北侧C地块智能化工程 2、建设单位:宁波中海创城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华信邮电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浙江森晟建设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宁波市京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建设地点:鄞州区下应纬七路与金达南路交界处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81070万平米,主要包括3幢33层高层、3幢18层高层以及31幢2~3层别墅和门卫等。总用地面积87154㎡,其中地下室一层面积53505㎡;共有高层住户831户,低层住户122户;停车位1281个,其中地下停车位1025个。
本工程主要由视频监控系统、周界防范系统、巡更管理系统、停车场出入管理系统、可视对讲系统、综合管线、UPS电源及防雷接地等系统组成。 二、 监理工作依据:
1、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联系单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书 4、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三、监理工作情况:
1. 进场原材料报验情况:
①本工程进场材料与设备中阻燃电工管和可视对讲设备均为甲供。其他如电线电缆、
桥架以及监控、道闸、周界防范系统设备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所有材料和设备按建设程序进行了报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厂家资质、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进行了审核。
②主要使用材料及设备汇总:
以上材料、设备经现场验收及平行检查其型号规格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 技术复核情况:
在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自查后报验,由监理组织施工技术人员管线、预埋管及设备的标高、设计位置等进行了技术复核,经复核合格后方允许进入下道工序。如出现偏差则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现场调整、整改,整改完成经复查合格后,同意进入下道工序。
3. 隐蔽验收情况:
所有楼层电工管预埋以及地下室桥架安装由总包中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电线电缆敷设以及设备安装由专业分包单位浙江森晟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在隐蔽之前经施工单位自检、自查合格后,将各项隐蔽验收资料报监理部,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资料齐全、完整后,组织业主现场代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验收,依据施工图及变更工程联系单,对现场预埋管线等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同意隐蔽;如验收不合格,则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现场监督整改,经整改后复查合格,同意隐蔽,签署相关资料。 四、现场实体检测情况:
在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完成后,对各子系统如:周界防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出入管理系统、巡更管理系统、可视对讲系统、住户报警系统、UPS电源及防雷接
地系统进行了现场测试及试运行验收其结果均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五.分部分项工程评定:
建筑智能化工程分部评定
六.资料核查情况:
建筑智能化工程完成后,在现场监理项目部的督促下,施工单位将智能化资料进行了全面整理及汇总,经核查各项施工技术资料齐全、完整。 七.综合评定:
综合上述各项质量控制情况、实体检测情况以及施工技术资料核查情况,我监理项目部对鄞州新城区东南片区11#地块北侧C地块建筑智能化工程评定合格。
宁波市京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