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安全方案

前 言

1、本方案主要是识别和评价大竹县东柳河城区段堤防(竹阳片区河道治理二期)工程四标段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制定安全目标,分析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并制定必要的控制措施、资源和活动顺序要求,以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为了认真贯彻和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项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本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施工方案,并形成文件实施全过程监控。

2、本工程引用执行的安全规范目录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范》国务院第75号令(自

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二)安全技术方面的国家标准:

(1)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2)GBl583l《钢管脚手架扣件》;

(3)GB8196—87《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

(4)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

(三)国家机关等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部分):

(1)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设部《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3)建设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一91);

(4)建设部《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30一2001);

(5)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6)建设部第13号令《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7)建设部第15号令《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8)《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企业规章);

一、工程概况

1.1概况

大竹县东柳河城区段堤防(竹阳片区河道治理二期)工程四标段位于大竹县竹阳镇竹北乡,设计起点桩号K2+700,终点桩号K3+564.845。工程范围主要包括:河道工程、堤身工程、堤岸防护工程、马道工程、交叉连接建筑物工程、管理设施工程。

1.2设计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和四川省水利厅对大竹县城区重点防洪工程的有关批复意见,结合大竹县城区发展规划。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该工程为三等工程,主要建筑物按3级设计,次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场地处抗震设防列度为Ⅵ度,场地类别属Ⅱ类。

1.3本工程重大危险源

1.4本工程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

(1)人工土石方施工中的安全防护;

(2)土石方爆破及机械施工中的安全防护;

(3)混凝土施工脚手架的搭拆;

(4)施工用电防护;

(5)危岩塌方;

(6)临边防护;环境保护

(7)道路交通、施工车辆、机械、人员的防护;

(8)施工范围内的管线保护;

(9)防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二、安全管理目标

根据建设单位和公司的要求,结合对我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影响因素进行的辨识和分析,结合本项目属于县重大工程和项目部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如下:

(1)确保县级标准化工地,争创县、市文明工地。

(2)杜绝重大安全伤亡事故,因工死亡为零。

(3)年因工负伤率为1.5%以内,职业病案例为零。

(4)杜绝重大机械伤亡事故,食物化学品中毒事故。

(5)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管线损坏事故。

(6)现场严格执行(JGJ59—99)和DGJ08—903—2003标准。

(7)业主、社会、职工、重大投诉为零。

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1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3.2安全管理网络图

3.3职责与权限

3.3.1项目经理

3.3.1.1所承揽合同的要求,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3.3.1.2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安全策划与编制安全保证计划;

3.3.1.3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3.3.1.4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 督促工作;

3.3.1.5参与安保体系的内外审工作,并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价和

协调。

3.3.2项目副经理

3.3.2.1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

3.3.2.2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3.2.3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

3.3.2.4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不影响施工安全;

3.3.2.5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

3.3.2.6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3.3.2.7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

3.3.3项目总工程师

3.3.3.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

3.3.3.2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估和参与内审工作,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3.3.3.3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3.3.3.4因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3.3.3.5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3.3.3.6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证体系运行进行监控,落实纠正措施。

3.3.4项目安全员

3.3.4.1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3.3.4.2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

3.3.4.3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3.3.4.4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3.3.4.5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3.3.4.6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3.3.4.7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3.3.4.8负责安全保证计划文件的收集登记及安保台帐的记录。安保体系的受控及标识管理工作。

3.3.5施工员

3.3.5.1按照安全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3.3.5.2严格监督实施各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3.3.5.3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主管经理安全员汇报;

3.3.5.4认真地、有针对性地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3.5.5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3.3.5.6对己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并向主管经理或安全员反馈整改情况。

3.3.6项目技术员

3.3.6.1贯彻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3.6.2负责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以及脚手架、施工用电方案的落实;

3.3.6.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机具或施工条件变更时,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3.6.4组织安全技术交底,主持安全技术专题研究;

3.3.6.5负责安全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的技术检查与鉴定;

5.3.6.6协助对施工班组的安全监督。

3.3.7项目材料员

3.3.7.1按照项目安全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安全资源的供应工作;对不在公司发布的合格供应商要进行调查、供应商进行分析、评价,并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3.3.7.2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取证和记录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的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

3.3.7.3负责对现场材料按场容标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

3.3.7.4现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钢管、扣件、安全网、钢丝绳、电箱、电缆等安全设施和配件采购应保证质量,保障使用安全;

3.3.7.5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保管。

3.3.8项目办公室

3.3.8.1负责开展多样化的安全培训教育,定期出黑板报,张贴安全标语等宣传工作;

3.3.8.2做好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和宿舍的防火安全工作;

3.3.8.3负责工地及项目管理临时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财务室、资料室、电脑室等场所;

3.3.8.4参与对现场文明施工、“两通、三无、五必须”的管理、巡视、检查和整改工作。

3.3.9保管员

3.3.9.1负责对进场物资按场容标化要求堆放;

3.3.9.2仓库的周转材料、电器、五金及各种配件,应放置整齐,数目清楚,帐、卡、物相符;

3.3.9.3漆、二甲笨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与其他物品混放,应分库保管,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立禁火标志;

3.3.9.4配合材料员做好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防护用品的进货验收。

3.3.10机管员

3.3.10.1根据项目施工的需要,合理安排和调度机操人员、机修人员、现场电工等人员的工作;

3.3.10.2每周组织机修工、电工、机操工对工地施工设备巡视一次,并做好记录,及时整改巡检中查出的故障及隐患;

3.3.10.3配合公司每月对机械设备的巡检,及为大型施工机械准备进出场工作,并一起验收和交付使用;

3.3.10.4编制项目施工设备的检修计划;

3.3.10.5负责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的验收和日常保养、保修工作;

3.3.10.6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建立设备台帐进行可追溯性记录,并报公司动力设备科存档;

3.3.11爆破员

3.3.11.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3.3.11.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3.11.3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3.3.11.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3.3.11.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并做好记录。

3.3.12工班长

3.3.12.1组织工人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教育工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3.3.12.2每日进行班前安全讲话,防护用品着装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令其改正后

再分配工作,延误时间责任者自负。

3.3.12.3经常检查机具和安全卫生装置,整顿工作地点,保持整洁。

3.3.12.4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与评比,学习推广生产经验。

3.3.12.5及时分析伤亡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3.13机械工人

3.3.13.1经常检查修理机械设备和安全装置,整顿工作地点,保持整洁。

3.3.13.2有权制止非专业职人员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

3.3.13.3有维护保养及使用管理机械的义务和责任。

3.3.13.4如发现机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映。

3.3.13.5加强职业责任心,不蛮干。

3.3.13.6加强对机械设备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3.14电工

3.3.14.1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电器设备。

3.3.14.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断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不违章作业。

3.3.14.3工作责任心要强,对自己的每项工作要认真检查,避免事故的发生。

3.3.14.4协助班长,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3.3.14.5如发现电器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尽快处理,以保证安全生产。

3.3.15钢筋工

3.3.15.1钢筋加工场地应宽敞平整,周围没围栏,机具按要求设置防护。

3.3.15.2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

3.3.15.3工作前,应检查各种工具是否稳定完好,非操作人员严禁启动各种机械设备。

3.3.15.4绑扎钢筋应戴手套。

3.3.15.5搬运或布置长钢筋时,应注意周围障碍物和电线。

3.3.15.6协助工班长搞好安全工作,相互监督。

3.3.15.7钢筋除锈应戴防护镜、口罩、手套。

3.4安全管理制度

3.4.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的精神,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的全权负责人,有专职安全员检查督促各项施工任务安全生产的进行,有各要素相关部门协作。设立施工用电、吊装、

道路、交通、管线为重点部位,并要设置风险控制措施,并落实各级责任制。

3.4.2工程开工,由项目经理对所参加本工程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交底,考试合格后方可准予上岗。同时做好变动工种的安全教育,班组定期教育。

3.4.3对焊工、电工、机械操作人员等特殊工人须通过要专门的培训,经过当地考核单位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进行二年一次的安全复审考核。

3.4.4生产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时,应考虑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及结构工艺针对班组人员进行交底。

3.4.5按照危险源清单,实施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做好记录,分析原因,纠正预防措施,限期整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杜绝事故的发生。

3.4.6施工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劳务手续,此项工作由班组长与安全员协同做好。

3.4.7坚持执行班组“安全一讲评"制度。自工程开工到竣工坚持每天进行班组“安全三上岗"讲评制度,上岗前由班组长进行交底,上岗时由班组安全员进行上岗巡回检查和认真做好上岗记录,每周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工作。

3.4.8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施工队(项目组)一级的安全技术详细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最基层是单位施工员向班组交底,在交底时要结合具体操作部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上级领导的指示,明确关键部位,安全生产的重点操作及注意事项,参加的施工人员,不论是管理人员或是班组长,施工中一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随到随交,均应签字备查。

3.4.9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加强文明施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在开工前,由总公司安全部门、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和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全体施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项”安全技术交底,并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对各工种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对新工人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各班组应每15天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例会。总结经验和事故教训,落实下一步计划,杜绝伤亡事故,加强本人的自我保护和应变能力,表彰先进,处罚违章。

四、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

4.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建筑物四周,一脚手架三步开始,全部用绿网全封闭围护,架子设立四步作业层隔离。

4.2各种通道必须搭设防护棚,认真落实专人搞好通道口,预留洞口,进料台的安全防护措施。

4.3在危险场所或区域及醒目易见处挂设各类警示牌、指示牌及安全宣传牌。

4.4各类垃圾及掉在脚手架上的废渣、木条等均应由专人清理,防止遇风坠落或踢落伤人。

4.5高温天气严禁工人赤膊、穿拖鞋,寒冷季节严禁使用电炉烤火取暖。

4.6在架子四周及宿舍区、木工棚、食堂均应设置灭火器,并按要求配备,组织专人定期检查。

4.7机械设备均有人进行例行保养,下班关掉闸,关机并装上防护措施。

五、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

5.1爆破土石方安全技术措施

5.1.1按照爆破设计审查方案实施。

5.1.2 严格炸药和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5.1.3使用合格的炸药和多段雷管控制合理进尺以达到控制爆破振动。

5.1.4监督检查装药、堵塞、网路连接。

5.1.5保障作业区通风良好。爆破后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5.1.6出渣应严格机械操作规程,合理组织,专人管理。

5.2基坑开挖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5.2.1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和正确使用。

5.2.2挖掘土方时必须由上往下进行,禁止采用掏洞,挖底脚和挖“伸悬土”的方法,防止塌方事故。

5.2.3必须遵守逐节施工的原则,即必须作到挖一节土、作一节护壁。孔内开挖作业必须待护壁稳定后再挖下一节。

5.2.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电缆敷设,不得置于泥土和水中或直接缠绕在钢管支架上,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孔内电缆,必须固定并有防破损,防潮措施。

5.2.5 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正确带好合格安全帽,作业是不得吸烟、不得在孔内使用明火。桩基口临边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好合格安全带。

5.2.6临边口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栏杆,挡板等临边防护措施;设置不底于20cm高的锁颈。

5.2.7正在施工的孔、洞,每班作业前,先送风,经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桩内作业,并保持桩内通风良好。

5.2.8孔内有人作业,孔口应有专人监护,发现孔洞变形、涌水以及异味气体等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将孔内作业人员撤出地面,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在排出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

5.2.9 作业人员上下孔井应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爬梯,严禁作业人员吊蓝、桶上下。

5.2.10 孔洞内土石渣吊运,每次不能装得过多,吊运时,孔内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注意避让,防止吊物伤人,提升大石快时,孔内不得有人,待作业人装载好物件后,必须先上到地面后,才能提升。

5.2.11 孔临边弃土渣堆放距离桩孔口边缘不少于1.2m,堆置高度不大于1.5m,并随运清除。

5.2.12 孔内停止作业时,必须盖好孔口或设置不低于1.2m防护栏杆将孔口封闭围挡,并设立醒目警示牌、警示灯。

5.3钢筋工程安全技术措

3.1.1钢筋的焊接安全

5.3.1.1焊机必须有接地保护,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对于焊接导线导线的焊钳,接导线处,都应可靠的绝缘。

5.3.1.2大量焊接时,变压器不得超负荷,变压器升温不得超过600℃。

5.3.1.3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5.3.1.4焊接过程中,如焊机发生了异常响声,冷却系统堵塞或漏电,电压器过小,导线破裂,漏电等均应立即进行检修。

5.3.1.5严格执行焊工行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2钢筋切断弯曲、成型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3.2.1切断机切钢筋时料最短不得小于1m,一次切断根数必须符合机械性能,严禁超量进行切割,切断Φ12以上的钢筋时,须两人配合操作,人与钢筋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并把稳钢筋,断料时要握紧,并在活动刀片向后退时,向刀口送料,这样才不至于措手不及,发生机械或人身安全事故。

5.3.2.2钢筋的弯曲:在机械正式操作前应检查机械内部件,并进行正常空载试运转,正常后再正式操作,操作时注意力要集中,要熟悉按钮开关,控制工作盘,工作盘旋转线配合,不要放反,操作时钢筋盘必须放在撬头的中下部,严禁弯曲超载尺寸的钢筋,同转方向必须准确,手与插头和交换角度等,在加油和清扫转盘换向时,必须待停机后再进行。

5.3.3钢筋安装与绑扎的安全技术

5.3.3.1钢筋安装以模板台车为操作台,为高空作业,须系安全带。

5.3.3.2在传料时须有专人统一指挥。

5.3.3.3钢筋绑扎应牢固,防止施工过程中骨架变形伤人。

5.3.3.4安装绑扎钢筋时属洞内施工需要有足够的照明。

5.4混凝土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5.4.1砼生产中严格按机械操作和设备安全用电管理,防止机械伤害和触电。

5.4.2砼输送中应注意接管质量,尤其在二次衬砌时输送管应固定稳固,防止管道失稳伤人。

5.4.3浇捣前检查插头、振捣器、电线、开关等是否有效。

5.4.4振捣器使用者,在操作时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停机后,要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5.4.5雨天进行作业时,必须把振捣器加以遮盖,避免雨水侵入电机,导电伤人。

5.4.6电气设备的安全,拆修必须由电工负责,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

5.4.7振动器不准在初凝混凝土、地板、脚手架、道路和干硬的地方试振。

5.4.8检查振动器时,应切断电源后进行。

5.5.9各种振动器在做好保护接零的基础上,还应安设漏电保护器。

5.4.10隧道二次衬砌砼浇注过程中应时常检查模板变形情况,及时加固,防止因爆模而产生安全事故。

5.5吊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5.1未经起重、吊装专门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起重吊装。

5.5.2起重吊装,开工前必须指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指挥,明确各种信号,信号必须准确、清楚。

5.5.3进入现场使用的起重工具,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完好、性能可靠,方许使用,使用时严禁超负荷,严禁人员在起重臂和吊起重物下面停留、行走。

5.5.4起重用的钢丝绳,必须负荷起重量的要求,使用前严格检查,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严禁任意乱用钢丝绳作起重吊装用。

5.5.5起重吊物必须绑牢、平稳,遇有棱角的吊物,应采取加垫措施,严禁歪拉斜吊,严禁起吊埋在地下、凝结在地面的设备及其他物件,对吊装点位置,要认真选择,按设计规定进行。

5.6支架搭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6.1搭设高层建筑、房屋外架、支撑架、井架等作业区域应按施工设计要求,严格按规范进行搭设。

5.6.2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钢管,长度以4-6.5m和2.1-2.3

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5.6.3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脱裂、变形、滑丝的禁止采用。

5.6.4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cm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cm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cm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5.6.5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一般以1.5m为宜,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钢管立杆、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5.6.6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以拭搭接时不得小于20cm。架子拐变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石头垫用。

5.6.7搭设3m以上脚手架应用剪刀撑和辅助安全网;用钢管搭设井架,要同时安装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撑),滑轨必须垂直。

5.6.8脚手架、井架、门架、支撑架安装完毕,必须经项目经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6.9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5.6.10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向下投扔。

5.6.11高空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拴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胶鞋。

5.7控制爆破飞石产生采取的措施

5.7.1设计药包位置时,必须避开夹层、裂缝或混凝土结合面等,以免从这些方面冲出飞石;

5.7.2装药前必须认真校核各药包的最小抵抗线,严禁盲目装药;

5.7.3确保炮孔填塞质量,必要时,采取覆盖措施;

5.7.4采用低爆速炸药,不耦合装药,挤压爆破和毫秒微差起爆等。另外设置足够范围的安全警戒区以防止飞石的破坏作用。

5.8防止爆破中毒事故的措施

工业炸药爆炸后会产生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人吸入后轻则中毒,重则死亡。 为了防止炮烟中毒,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5.8.1根据计算确定波及范围设置警戒区;

5.8.2使用零氧平衡炸药,使爆后不产生有毒气体;加强炸药的保管和检验,禁止使用

过期,变质的炸药;

5.8.3保证填塞长度和填塞质量;

5.8.4加强炸药的防水和防潮,避免炸药爆炸不完全;

5.8.5爆后加强通风,一切人员必须等到有毒气体稀释到允许浓度以下时才准返回工作面;

5.8.6露天爆破时,人员应在上风方向;在爆区附近有井巷、涵洞和采空区时,爆后炮烟有可能窜入其中,积聚不散,未经检查,不准入内;

5.8.7设有完备的急救、医疗设施,遇有炮烟中毒者立即抬到通风处抢救。

5.9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

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取如下办法:

5.9.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5.9.2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的距离不小于0.3米。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取出长度不超过20厘米的填塞物;

5.9.3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5.9.4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5.9.5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六、工地安全用电及机械设备

6.1重点控制工地安全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建设部标准JGJ46—88要求规范布局。在开工前会同甲方安排决定施工用电和线路面向。

2)临时用电应由专业电工负责,根据现用电量合理选择导线。

3)本工程用电机械及照明设施,一律采用三相五线制,保护接零、接地,电阻必须小于4欧姆。

4)安装测试、维修均按JGJ46—88规定实施。电工执行,专业人员负责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5)施工期间做到电工值勤,做好交接记录,做到人离电断,确保安全。

6.2施工设备安全技术管理

本工程施工牵涉机械较多,在编制中提出几点措施:

1)挖土机、大小机械设备在进场后,必须要协调,会同专职安全员、现场负责人、驾驶员进行全部验收,做到定机定人指挥。严禁单人无防护进行违章操作和带病运转。

2)电焊机气割安全措施:电焊、气割工必须持证上岗,电焊机应设有效的接零保护。氧气、乙炔气的安全距离必须大于5m,与明火地点相邻距离不得小于10m,并有防爆装置,防晒措施。

3)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的劳保用品,增强个人自我保护意识。

6.3木工机械安全措施

平刨机、圆盘机两种机械在施工前工地安全员必须做到全面检查工作,检查的内容有如下几点方面:

1)机械的转动部位是否有防护罩,各种机械外壳是否有接地、接零保护。

2)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3)是否装设按钮开关。

4)圆盘机的运转方向是否正确。

七、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7.1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现场防火制度及防火宣传。

7.2焊接、气割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施工动火严格申请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动火作业施工区域必须配备足够灭火器具,清理现场易燃物,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7.3现场木工间、机修间、挂设禁烟牌,各种作业棚做好文明施工落手清工作。

7.4工地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定期做好防火巡逻工作,发现险情苗子及时抢险,义务消防队加强、掌握消防灭火技术,正确做到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7.5职工休息时,不能躺在床上吸烟。冬季不得采用照明灯取暖。

7.6现场电器照明、电线拉设按规范进行,熔丝尽可能不用铜丝代替,导线的大小应根据机电用量选择。现场不得使用破损老化电缆,防止触电事故。

7.7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电气、火灾急救知识,及消防知识。

7.8现场做好防爆安全工作,使用乙炔、氧气保持5m以上安全距离,现场指定两瓶存放处,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不能放在太阳底下或高温的地方。

7.9乙炔、氧气必须安装安全回火装置器。作业区域不得有易燃物品等。

7.10机械设备必须保持清洁无油渍。

7.11加强灭火器材的检查和保养工作,传授防火知识及消防法,提高职工消防意识。

八、综合治理

8.1加强企业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推动企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成立工地治安小组。

8.2工地与当地派出所建立警民共防共治领导协议,共同搞好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开展宣传法律知识。

8.3加强工地内部管理,各类贵重物品、票证登记等防范工作,联防队员加强夜间巡逻,制止偷窃、赌博、斗殴等坏作风发生,杜绝外来人员盗窃工地建筑材料,破坏施工的违法犯罪行为。

8.4外来民工的管理,坚持“五证”上岗,组织职工学习法制知识,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

8.5与当地派出所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8.6做好门卫、警卫做好日长巡查、登记,坚守岗位信息等联络工作。

九、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建立安全预案的目的是防止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部能够及时起动安全预案的相应程序,能最大限度地挽救人民的生命财产,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9.1安全预警系统的建立

9.1.1组织系统的建立与运转

①建立从公司一级领导到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班组的直线领导系统,依靠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②一旦事故发生,不管在工地内还是在工地外发生,其结果导致直接施工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向业主代表报告,首先口头报告,然后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分事故的类别及大小向相关部门汇报。

9.1.2救助系统的建立

①设施保证系统

现场驻地项目部大门口设立醒目的救急、应急电话指示牌,上面明确急救电话为120、火警电话119,报警电话110,并为电话的拨打提供必须的固定电话设施(座机、手机)。 ②共建安全系统

与当地的医疗系统建立直线的对联联系,并在施工现场设立受专业医护培训的临时人员;在办公室及农工驻地张贴当地医疗救助联系电话。本工程的驻地医疗联系单位为xxx医院,直接上级医疗单位为xx急救中心,可直接用电话拨打120、110、114等电

话联系。

③保证系统

凡是施工现场有工人上班,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有人值班,以保证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有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的组织、安排应急管理措施的实施。

④安全教育的落实

以积极的态度搞好班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对现场的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必须有专人负责并长期坚持。

9.1.3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坏的赔偿

业主代表将把收到的由于项目部行为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物损坏的索赔要求转达给项目部,同样,项目部应该将索赔人直接交给他的这类索赔要求告诉业主代表。项目部应该做好一切必需的工作,包括将他所收到的索赔要求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保证所有的索赔的要求能得到迅速妥善的解决,还应该让业主代表知晓解决索赔问题的进展情况,否则,业主代表有权直接向索赔人支付项目部认为不应该支付而尚未付清的款项,然后从业主代表将付给项目部的款项中扣除。

如果项目部收到一个索赔要求,而他认为应该由业主代表支付时,他必须将该索赔要求理由立即提交给业主代表。

前 言

1、本方案主要是识别和评价大竹县东柳河城区段堤防(竹阳片区河道治理二期)工程四标段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制定安全目标,分析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并制定必要的控制措施、资源和活动顺序要求,以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为了认真贯彻和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项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本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施工方案,并形成文件实施全过程监控。

2、本工程引用执行的安全规范目录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范》国务院第75号令(自

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二)安全技术方面的国家标准:

(1)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2)GBl583l《钢管脚手架扣件》;

(3)GB8196—87《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

(4)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

(三)国家机关等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部分):

(1)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设部《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3)建设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一91);

(4)建设部《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30一2001);

(5)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6)建设部第13号令《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7)建设部第15号令《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8)《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企业规章);

一、工程概况

1.1概况

大竹县东柳河城区段堤防(竹阳片区河道治理二期)工程四标段位于大竹县竹阳镇竹北乡,设计起点桩号K2+700,终点桩号K3+564.845。工程范围主要包括:河道工程、堤身工程、堤岸防护工程、马道工程、交叉连接建筑物工程、管理设施工程。

1.2设计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和四川省水利厅对大竹县城区重点防洪工程的有关批复意见,结合大竹县城区发展规划。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该工程为三等工程,主要建筑物按3级设计,次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场地处抗震设防列度为Ⅵ度,场地类别属Ⅱ类。

1.3本工程重大危险源

1.4本工程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

(1)人工土石方施工中的安全防护;

(2)土石方爆破及机械施工中的安全防护;

(3)混凝土施工脚手架的搭拆;

(4)施工用电防护;

(5)危岩塌方;

(6)临边防护;环境保护

(7)道路交通、施工车辆、机械、人员的防护;

(8)施工范围内的管线保护;

(9)防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二、安全管理目标

根据建设单位和公司的要求,结合对我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影响因素进行的辨识和分析,结合本项目属于县重大工程和项目部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如下:

(1)确保县级标准化工地,争创县、市文明工地。

(2)杜绝重大安全伤亡事故,因工死亡为零。

(3)年因工负伤率为1.5%以内,职业病案例为零。

(4)杜绝重大机械伤亡事故,食物化学品中毒事故。

(5)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管线损坏事故。

(6)现场严格执行(JGJ59—99)和DGJ08—903—2003标准。

(7)业主、社会、职工、重大投诉为零。

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1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3.2安全管理网络图

3.3职责与权限

3.3.1项目经理

3.3.1.1所承揽合同的要求,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3.3.1.2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安全策划与编制安全保证计划;

3.3.1.3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3.3.1.4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 督促工作;

3.3.1.5参与安保体系的内外审工作,并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价和

协调。

3.3.2项目副经理

3.3.2.1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

3.3.2.2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3.2.3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

3.3.2.4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不影响施工安全;

3.3.2.5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

3.3.2.6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3.3.2.7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

3.3.3项目总工程师

3.3.3.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

3.3.3.2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估和参与内审工作,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3.3.3.3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3.3.3.4因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3.3.3.5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3.3.3.6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证体系运行进行监控,落实纠正措施。

3.3.4项目安全员

3.3.4.1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3.3.4.2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

3.3.4.3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3.3.4.4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3.3.4.5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3.3.4.6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3.3.4.7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3.3.4.8负责安全保证计划文件的收集登记及安保台帐的记录。安保体系的受控及标识管理工作。

3.3.5施工员

3.3.5.1按照安全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3.3.5.2严格监督实施各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3.3.5.3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主管经理安全员汇报;

3.3.5.4认真地、有针对性地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3.5.5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3.3.5.6对己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并向主管经理或安全员反馈整改情况。

3.3.6项目技术员

3.3.6.1贯彻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3.6.2负责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以及脚手架、施工用电方案的落实;

3.3.6.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机具或施工条件变更时,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3.6.4组织安全技术交底,主持安全技术专题研究;

3.3.6.5负责安全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的技术检查与鉴定;

5.3.6.6协助对施工班组的安全监督。

3.3.7项目材料员

3.3.7.1按照项目安全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安全资源的供应工作;对不在公司发布的合格供应商要进行调查、供应商进行分析、评价,并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3.3.7.2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取证和记录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的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

3.3.7.3负责对现场材料按场容标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

3.3.7.4现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钢管、扣件、安全网、钢丝绳、电箱、电缆等安全设施和配件采购应保证质量,保障使用安全;

3.3.7.5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保管。

3.3.8项目办公室

3.3.8.1负责开展多样化的安全培训教育,定期出黑板报,张贴安全标语等宣传工作;

3.3.8.2做好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和宿舍的防火安全工作;

3.3.8.3负责工地及项目管理临时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财务室、资料室、电脑室等场所;

3.3.8.4参与对现场文明施工、“两通、三无、五必须”的管理、巡视、检查和整改工作。

3.3.9保管员

3.3.9.1负责对进场物资按场容标化要求堆放;

3.3.9.2仓库的周转材料、电器、五金及各种配件,应放置整齐,数目清楚,帐、卡、物相符;

3.3.9.3漆、二甲笨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与其他物品混放,应分库保管,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立禁火标志;

3.3.9.4配合材料员做好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防护用品的进货验收。

3.3.10机管员

3.3.10.1根据项目施工的需要,合理安排和调度机操人员、机修人员、现场电工等人员的工作;

3.3.10.2每周组织机修工、电工、机操工对工地施工设备巡视一次,并做好记录,及时整改巡检中查出的故障及隐患;

3.3.10.3配合公司每月对机械设备的巡检,及为大型施工机械准备进出场工作,并一起验收和交付使用;

3.3.10.4编制项目施工设备的检修计划;

3.3.10.5负责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的验收和日常保养、保修工作;

3.3.10.6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建立设备台帐进行可追溯性记录,并报公司动力设备科存档;

3.3.11爆破员

3.3.11.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3.3.11.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3.11.3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3.3.11.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3.3.11.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并做好记录。

3.3.12工班长

3.3.12.1组织工人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教育工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3.3.12.2每日进行班前安全讲话,防护用品着装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令其改正后

再分配工作,延误时间责任者自负。

3.3.12.3经常检查机具和安全卫生装置,整顿工作地点,保持整洁。

3.3.12.4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与评比,学习推广生产经验。

3.3.12.5及时分析伤亡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3.13机械工人

3.3.13.1经常检查修理机械设备和安全装置,整顿工作地点,保持整洁。

3.3.13.2有权制止非专业职人员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

3.3.13.3有维护保养及使用管理机械的义务和责任。

3.3.13.4如发现机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映。

3.3.13.5加强职业责任心,不蛮干。

3.3.13.6加强对机械设备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3.14电工

3.3.14.1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电器设备。

3.3.14.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断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不违章作业。

3.3.14.3工作责任心要强,对自己的每项工作要认真检查,避免事故的发生。

3.3.14.4协助班长,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3.3.14.5如发现电器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尽快处理,以保证安全生产。

3.3.15钢筋工

3.3.15.1钢筋加工场地应宽敞平整,周围没围栏,机具按要求设置防护。

3.3.15.2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

3.3.15.3工作前,应检查各种工具是否稳定完好,非操作人员严禁启动各种机械设备。

3.3.15.4绑扎钢筋应戴手套。

3.3.15.5搬运或布置长钢筋时,应注意周围障碍物和电线。

3.3.15.6协助工班长搞好安全工作,相互监督。

3.3.15.7钢筋除锈应戴防护镜、口罩、手套。

3.4安全管理制度

3.4.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的精神,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的全权负责人,有专职安全员检查督促各项施工任务安全生产的进行,有各要素相关部门协作。设立施工用电、吊装、

道路、交通、管线为重点部位,并要设置风险控制措施,并落实各级责任制。

3.4.2工程开工,由项目经理对所参加本工程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交底,考试合格后方可准予上岗。同时做好变动工种的安全教育,班组定期教育。

3.4.3对焊工、电工、机械操作人员等特殊工人须通过要专门的培训,经过当地考核单位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进行二年一次的安全复审考核。

3.4.4生产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时,应考虑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及结构工艺针对班组人员进行交底。

3.4.5按照危险源清单,实施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做好记录,分析原因,纠正预防措施,限期整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杜绝事故的发生。

3.4.6施工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劳务手续,此项工作由班组长与安全员协同做好。

3.4.7坚持执行班组“安全一讲评"制度。自工程开工到竣工坚持每天进行班组“安全三上岗"讲评制度,上岗前由班组长进行交底,上岗时由班组安全员进行上岗巡回检查和认真做好上岗记录,每周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工作。

3.4.8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施工队(项目组)一级的安全技术详细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最基层是单位施工员向班组交底,在交底时要结合具体操作部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上级领导的指示,明确关键部位,安全生产的重点操作及注意事项,参加的施工人员,不论是管理人员或是班组长,施工中一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随到随交,均应签字备查。

3.4.9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加强文明施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在开工前,由总公司安全部门、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和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全体施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项”安全技术交底,并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对各工种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对新工人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各班组应每15天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例会。总结经验和事故教训,落实下一步计划,杜绝伤亡事故,加强本人的自我保护和应变能力,表彰先进,处罚违章。

四、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

4.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建筑物四周,一脚手架三步开始,全部用绿网全封闭围护,架子设立四步作业层隔离。

4.2各种通道必须搭设防护棚,认真落实专人搞好通道口,预留洞口,进料台的安全防护措施。

4.3在危险场所或区域及醒目易见处挂设各类警示牌、指示牌及安全宣传牌。

4.4各类垃圾及掉在脚手架上的废渣、木条等均应由专人清理,防止遇风坠落或踢落伤人。

4.5高温天气严禁工人赤膊、穿拖鞋,寒冷季节严禁使用电炉烤火取暖。

4.6在架子四周及宿舍区、木工棚、食堂均应设置灭火器,并按要求配备,组织专人定期检查。

4.7机械设备均有人进行例行保养,下班关掉闸,关机并装上防护措施。

五、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

5.1爆破土石方安全技术措施

5.1.1按照爆破设计审查方案实施。

5.1.2 严格炸药和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5.1.3使用合格的炸药和多段雷管控制合理进尺以达到控制爆破振动。

5.1.4监督检查装药、堵塞、网路连接。

5.1.5保障作业区通风良好。爆破后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5.1.6出渣应严格机械操作规程,合理组织,专人管理。

5.2基坑开挖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5.2.1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和正确使用。

5.2.2挖掘土方时必须由上往下进行,禁止采用掏洞,挖底脚和挖“伸悬土”的方法,防止塌方事故。

5.2.3必须遵守逐节施工的原则,即必须作到挖一节土、作一节护壁。孔内开挖作业必须待护壁稳定后再挖下一节。

5.2.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电缆敷设,不得置于泥土和水中或直接缠绕在钢管支架上,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孔内电缆,必须固定并有防破损,防潮措施。

5.2.5 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正确带好合格安全帽,作业是不得吸烟、不得在孔内使用明火。桩基口临边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好合格安全带。

5.2.6临边口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栏杆,挡板等临边防护措施;设置不底于20cm高的锁颈。

5.2.7正在施工的孔、洞,每班作业前,先送风,经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桩内作业,并保持桩内通风良好。

5.2.8孔内有人作业,孔口应有专人监护,发现孔洞变形、涌水以及异味气体等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将孔内作业人员撤出地面,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在排出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

5.2.9 作业人员上下孔井应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爬梯,严禁作业人员吊蓝、桶上下。

5.2.10 孔洞内土石渣吊运,每次不能装得过多,吊运时,孔内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注意避让,防止吊物伤人,提升大石快时,孔内不得有人,待作业人装载好物件后,必须先上到地面后,才能提升。

5.2.11 孔临边弃土渣堆放距离桩孔口边缘不少于1.2m,堆置高度不大于1.5m,并随运清除。

5.2.12 孔内停止作业时,必须盖好孔口或设置不低于1.2m防护栏杆将孔口封闭围挡,并设立醒目警示牌、警示灯。

5.3钢筋工程安全技术措

3.1.1钢筋的焊接安全

5.3.1.1焊机必须有接地保护,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对于焊接导线导线的焊钳,接导线处,都应可靠的绝缘。

5.3.1.2大量焊接时,变压器不得超负荷,变压器升温不得超过600℃。

5.3.1.3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5.3.1.4焊接过程中,如焊机发生了异常响声,冷却系统堵塞或漏电,电压器过小,导线破裂,漏电等均应立即进行检修。

5.3.1.5严格执行焊工行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2钢筋切断弯曲、成型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3.2.1切断机切钢筋时料最短不得小于1m,一次切断根数必须符合机械性能,严禁超量进行切割,切断Φ12以上的钢筋时,须两人配合操作,人与钢筋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并把稳钢筋,断料时要握紧,并在活动刀片向后退时,向刀口送料,这样才不至于措手不及,发生机械或人身安全事故。

5.3.2.2钢筋的弯曲:在机械正式操作前应检查机械内部件,并进行正常空载试运转,正常后再正式操作,操作时注意力要集中,要熟悉按钮开关,控制工作盘,工作盘旋转线配合,不要放反,操作时钢筋盘必须放在撬头的中下部,严禁弯曲超载尺寸的钢筋,同转方向必须准确,手与插头和交换角度等,在加油和清扫转盘换向时,必须待停机后再进行。

5.3.3钢筋安装与绑扎的安全技术

5.3.3.1钢筋安装以模板台车为操作台,为高空作业,须系安全带。

5.3.3.2在传料时须有专人统一指挥。

5.3.3.3钢筋绑扎应牢固,防止施工过程中骨架变形伤人。

5.3.3.4安装绑扎钢筋时属洞内施工需要有足够的照明。

5.4混凝土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5.4.1砼生产中严格按机械操作和设备安全用电管理,防止机械伤害和触电。

5.4.2砼输送中应注意接管质量,尤其在二次衬砌时输送管应固定稳固,防止管道失稳伤人。

5.4.3浇捣前检查插头、振捣器、电线、开关等是否有效。

5.4.4振捣器使用者,在操作时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停机后,要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5.4.5雨天进行作业时,必须把振捣器加以遮盖,避免雨水侵入电机,导电伤人。

5.4.6电气设备的安全,拆修必须由电工负责,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

5.4.7振动器不准在初凝混凝土、地板、脚手架、道路和干硬的地方试振。

5.4.8检查振动器时,应切断电源后进行。

5.5.9各种振动器在做好保护接零的基础上,还应安设漏电保护器。

5.4.10隧道二次衬砌砼浇注过程中应时常检查模板变形情况,及时加固,防止因爆模而产生安全事故。

5.5吊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5.1未经起重、吊装专门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起重吊装。

5.5.2起重吊装,开工前必须指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指挥,明确各种信号,信号必须准确、清楚。

5.5.3进入现场使用的起重工具,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完好、性能可靠,方许使用,使用时严禁超负荷,严禁人员在起重臂和吊起重物下面停留、行走。

5.5.4起重用的钢丝绳,必须负荷起重量的要求,使用前严格检查,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严禁任意乱用钢丝绳作起重吊装用。

5.5.5起重吊物必须绑牢、平稳,遇有棱角的吊物,应采取加垫措施,严禁歪拉斜吊,严禁起吊埋在地下、凝结在地面的设备及其他物件,对吊装点位置,要认真选择,按设计规定进行。

5.6支架搭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6.1搭设高层建筑、房屋外架、支撑架、井架等作业区域应按施工设计要求,严格按规范进行搭设。

5.6.2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钢管,长度以4-6.5m和2.1-2.3

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5.6.3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脱裂、变形、滑丝的禁止采用。

5.6.4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cm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cm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cm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5.6.5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一般以1.5m为宜,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钢管立杆、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5.6.6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以拭搭接时不得小于20cm。架子拐变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石头垫用。

5.6.7搭设3m以上脚手架应用剪刀撑和辅助安全网;用钢管搭设井架,要同时安装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撑),滑轨必须垂直。

5.6.8脚手架、井架、门架、支撑架安装完毕,必须经项目经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6.9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5.6.10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向下投扔。

5.6.11高空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拴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胶鞋。

5.7控制爆破飞石产生采取的措施

5.7.1设计药包位置时,必须避开夹层、裂缝或混凝土结合面等,以免从这些方面冲出飞石;

5.7.2装药前必须认真校核各药包的最小抵抗线,严禁盲目装药;

5.7.3确保炮孔填塞质量,必要时,采取覆盖措施;

5.7.4采用低爆速炸药,不耦合装药,挤压爆破和毫秒微差起爆等。另外设置足够范围的安全警戒区以防止飞石的破坏作用。

5.8防止爆破中毒事故的措施

工业炸药爆炸后会产生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人吸入后轻则中毒,重则死亡。 为了防止炮烟中毒,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5.8.1根据计算确定波及范围设置警戒区;

5.8.2使用零氧平衡炸药,使爆后不产生有毒气体;加强炸药的保管和检验,禁止使用

过期,变质的炸药;

5.8.3保证填塞长度和填塞质量;

5.8.4加强炸药的防水和防潮,避免炸药爆炸不完全;

5.8.5爆后加强通风,一切人员必须等到有毒气体稀释到允许浓度以下时才准返回工作面;

5.8.6露天爆破时,人员应在上风方向;在爆区附近有井巷、涵洞和采空区时,爆后炮烟有可能窜入其中,积聚不散,未经检查,不准入内;

5.8.7设有完备的急救、医疗设施,遇有炮烟中毒者立即抬到通风处抢救。

5.9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

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取如下办法:

5.9.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5.9.2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的距离不小于0.3米。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取出长度不超过20厘米的填塞物;

5.9.3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5.9.4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5.9.5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六、工地安全用电及机械设备

6.1重点控制工地安全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建设部标准JGJ46—88要求规范布局。在开工前会同甲方安排决定施工用电和线路面向。

2)临时用电应由专业电工负责,根据现用电量合理选择导线。

3)本工程用电机械及照明设施,一律采用三相五线制,保护接零、接地,电阻必须小于4欧姆。

4)安装测试、维修均按JGJ46—88规定实施。电工执行,专业人员负责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5)施工期间做到电工值勤,做好交接记录,做到人离电断,确保安全。

6.2施工设备安全技术管理

本工程施工牵涉机械较多,在编制中提出几点措施:

1)挖土机、大小机械设备在进场后,必须要协调,会同专职安全员、现场负责人、驾驶员进行全部验收,做到定机定人指挥。严禁单人无防护进行违章操作和带病运转。

2)电焊机气割安全措施:电焊、气割工必须持证上岗,电焊机应设有效的接零保护。氧气、乙炔气的安全距离必须大于5m,与明火地点相邻距离不得小于10m,并有防爆装置,防晒措施。

3)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的劳保用品,增强个人自我保护意识。

6.3木工机械安全措施

平刨机、圆盘机两种机械在施工前工地安全员必须做到全面检查工作,检查的内容有如下几点方面:

1)机械的转动部位是否有防护罩,各种机械外壳是否有接地、接零保护。

2)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3)是否装设按钮开关。

4)圆盘机的运转方向是否正确。

七、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7.1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现场防火制度及防火宣传。

7.2焊接、气割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施工动火严格申请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动火作业施工区域必须配备足够灭火器具,清理现场易燃物,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7.3现场木工间、机修间、挂设禁烟牌,各种作业棚做好文明施工落手清工作。

7.4工地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定期做好防火巡逻工作,发现险情苗子及时抢险,义务消防队加强、掌握消防灭火技术,正确做到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7.5职工休息时,不能躺在床上吸烟。冬季不得采用照明灯取暖。

7.6现场电器照明、电线拉设按规范进行,熔丝尽可能不用铜丝代替,导线的大小应根据机电用量选择。现场不得使用破损老化电缆,防止触电事故。

7.7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电气、火灾急救知识,及消防知识。

7.8现场做好防爆安全工作,使用乙炔、氧气保持5m以上安全距离,现场指定两瓶存放处,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不能放在太阳底下或高温的地方。

7.9乙炔、氧气必须安装安全回火装置器。作业区域不得有易燃物品等。

7.10机械设备必须保持清洁无油渍。

7.11加强灭火器材的检查和保养工作,传授防火知识及消防法,提高职工消防意识。

八、综合治理

8.1加强企业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推动企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成立工地治安小组。

8.2工地与当地派出所建立警民共防共治领导协议,共同搞好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开展宣传法律知识。

8.3加强工地内部管理,各类贵重物品、票证登记等防范工作,联防队员加强夜间巡逻,制止偷窃、赌博、斗殴等坏作风发生,杜绝外来人员盗窃工地建筑材料,破坏施工的违法犯罪行为。

8.4外来民工的管理,坚持“五证”上岗,组织职工学习法制知识,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

8.5与当地派出所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8.6做好门卫、警卫做好日长巡查、登记,坚守岗位信息等联络工作。

九、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建立安全预案的目的是防止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部能够及时起动安全预案的相应程序,能最大限度地挽救人民的生命财产,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9.1安全预警系统的建立

9.1.1组织系统的建立与运转

①建立从公司一级领导到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班组的直线领导系统,依靠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②一旦事故发生,不管在工地内还是在工地外发生,其结果导致直接施工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向业主代表报告,首先口头报告,然后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分事故的类别及大小向相关部门汇报。

9.1.2救助系统的建立

①设施保证系统

现场驻地项目部大门口设立醒目的救急、应急电话指示牌,上面明确急救电话为120、火警电话119,报警电话110,并为电话的拨打提供必须的固定电话设施(座机、手机)。 ②共建安全系统

与当地的医疗系统建立直线的对联联系,并在施工现场设立受专业医护培训的临时人员;在办公室及农工驻地张贴当地医疗救助联系电话。本工程的驻地医疗联系单位为xxx医院,直接上级医疗单位为xx急救中心,可直接用电话拨打120、110、114等电

话联系。

③保证系统

凡是施工现场有工人上班,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有人值班,以保证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有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的组织、安排应急管理措施的实施。

④安全教育的落实

以积极的态度搞好班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对现场的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必须有专人负责并长期坚持。

9.1.3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坏的赔偿

业主代表将把收到的由于项目部行为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物损坏的索赔要求转达给项目部,同样,项目部应该将索赔人直接交给他的这类索赔要求告诉业主代表。项目部应该做好一切必需的工作,包括将他所收到的索赔要求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保证所有的索赔的要求能得到迅速妥善的解决,还应该让业主代表知晓解决索赔问题的进展情况,否则,业主代表有权直接向索赔人支付项目部认为不应该支付而尚未付清的款项,然后从业主代表将付给项目部的款项中扣除。

如果项目部收到一个索赔要求,而他认为应该由业主代表支付时,他必须将该索赔要求理由立即提交给业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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