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目标措施(讨论稿)
一、组织领导管理工作
1、有力的组织领导: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健全、部门职能明确、组织领导有力、经费保障到位。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机构、编制、人员均配备到位,部门职能分工(三定方案)明确,不存在监管盲区。
2、落实监管责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政府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相关监管部门、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食品监管部门与主要食品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3、健全基层责任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乡镇(街道)设有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和人员,行政村、社区有食品安全协管(联络)员。
4、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示范点创建工作,示范乡镇(街道)通过验收的达到乡镇(街道)总数的60%。
二、综合基础工作
1、有力的资源保障:按照国家、省级有关要求,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快检设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设备、监督业务车辆等装备。
2、共享检验检测资源:不断加大检验检测经费投入力度,检验检测能力达标率100%,每年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样品数达到4批次/每千人口;推进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工作,实现检测计划、检测经费、信息发布“三统一”。(有待商榷)
3、有效的应急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完善,事故报告和处置得当,报告率和及时处置率达100%;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4、规范的投诉举报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接报网络和有奖举报制度,完善96317投诉举报接报处置流程,实行投诉举报首问负责制。
5、深入开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得到稳步推进,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有效发挥,企业诚信意识不断强化。
6、规范信息管理和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网络健全,信息发布统一、规范。能及时掌握本地食品安全状况,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开设县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实现部门之间信息的共享。
7、广泛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
织协调机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四进”活动;利用当地媒体和宣传载体,建立宣传栏目,深入持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
8、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出台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区长负责制,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
三、种养殖环节
1、有效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的农产品中毒事件;建立农资连锁店,主要商品实行统一配送,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鲜活农(禽、畜、林、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
2、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活动,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制定标准化生产模式图;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完成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并抽检合格;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和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3、开展“千场无公害活动”: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追溯制度。
4、基层监管体系建设: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检测
人员、检测设备配备到位,落实监管责任,正常开展农产品监管工作。
5、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禁限用高毒农药、生鲜乳、“瘦肉精”、兽药饲料、农资、水产品等六大专项整治行动。
四、畜禽屠宰环节
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场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上市猪肉100 %来自点屠宰企业(场);开展生猪宰前“瘦肉精抽检,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不得检出;全面落实生猪肉品跨设区市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完成小型屠宰场点划定;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五、食品生产环节
1、规范食品生产秩序: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开展食品等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加强对获证企业证后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百日行动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无证、超范围、超许可证有效期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及时完成监督抽查或风险监测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不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出现新的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
2、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行为:全面掌握本地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情况,落实目录管理和生产许可等规范要求,加强日常监管,不断建立完善小作坊监管工作机制
3、食品抽检合格率93%以上。按上级要求完成地产食品质量抽检计划,抽检发现食品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地产食品抽检合格率93%以上。
六、食品流通环节
1、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依法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工作,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加强对食品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积极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督促经营者全面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等法定义务;组织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印刷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冒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
2、“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提质扩面:巩固提升乡镇连锁超市和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覆盖面,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店日常监管;乡镇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学校延伸,食品安全示范店向厂矿、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90%以上。
3、加强农产品市场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要求,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配置必要的农产品检验检测设备,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机
制。
七、餐饮服务环节
1、有效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审查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检查,杜绝无健康证明人员上岗;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服务单位持证率达100%。
2、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等管理制度:全面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评定,积极推行“五常法”管理;认真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餐饮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
3、餐饮服务环节日常监管:使用面积200平方以上的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应达100%。
4、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
八、工作效果评价
1、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和知晓率: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70分以上;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目标措施(讨论稿)
一、组织领导管理工作
1、有力的组织领导: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健全、部门职能明确、组织领导有力、经费保障到位。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机构、编制、人员均配备到位,部门职能分工(三定方案)明确,不存在监管盲区。
2、落实监管责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政府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相关监管部门、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食品监管部门与主要食品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3、健全基层责任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乡镇(街道)设有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和人员,行政村、社区有食品安全协管(联络)员。
4、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示范点创建工作,示范乡镇(街道)通过验收的达到乡镇(街道)总数的60%。
二、综合基础工作
1、有力的资源保障:按照国家、省级有关要求,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快检设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设备、监督业务车辆等装备。
2、共享检验检测资源:不断加大检验检测经费投入力度,检验检测能力达标率100%,每年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样品数达到4批次/每千人口;推进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工作,实现检测计划、检测经费、信息发布“三统一”。(有待商榷)
3、有效的应急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完善,事故报告和处置得当,报告率和及时处置率达100%;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4、规范的投诉举报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接报网络和有奖举报制度,完善96317投诉举报接报处置流程,实行投诉举报首问负责制。
5、深入开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得到稳步推进,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有效发挥,企业诚信意识不断强化。
6、规范信息管理和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网络健全,信息发布统一、规范。能及时掌握本地食品安全状况,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开设县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实现部门之间信息的共享。
7、广泛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
织协调机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四进”活动;利用当地媒体和宣传载体,建立宣传栏目,深入持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
8、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出台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区长负责制,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
三、种养殖环节
1、有效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的农产品中毒事件;建立农资连锁店,主要商品实行统一配送,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鲜活农(禽、畜、林、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
2、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活动,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制定标准化生产模式图;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完成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并抽检合格;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和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3、开展“千场无公害活动”: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追溯制度。
4、基层监管体系建设: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检测
人员、检测设备配备到位,落实监管责任,正常开展农产品监管工作。
5、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禁限用高毒农药、生鲜乳、“瘦肉精”、兽药饲料、农资、水产品等六大专项整治行动。
四、畜禽屠宰环节
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场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上市猪肉100 %来自点屠宰企业(场);开展生猪宰前“瘦肉精抽检,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不得检出;全面落实生猪肉品跨设区市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完成小型屠宰场点划定;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五、食品生产环节
1、规范食品生产秩序: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开展食品等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加强对获证企业证后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百日行动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无证、超范围、超许可证有效期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及时完成监督抽查或风险监测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不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出现新的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
2、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行为:全面掌握本地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情况,落实目录管理和生产许可等规范要求,加强日常监管,不断建立完善小作坊监管工作机制
3、食品抽检合格率93%以上。按上级要求完成地产食品质量抽检计划,抽检发现食品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地产食品抽检合格率93%以上。
六、食品流通环节
1、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依法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工作,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加强对食品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积极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督促经营者全面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等法定义务;组织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印刷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冒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
2、“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提质扩面:巩固提升乡镇连锁超市和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覆盖面,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店日常监管;乡镇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学校延伸,食品安全示范店向厂矿、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90%以上。
3、加强农产品市场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要求,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配置必要的农产品检验检测设备,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机
制。
七、餐饮服务环节
1、有效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审查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检查,杜绝无健康证明人员上岗;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服务单位持证率达100%。
2、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等管理制度:全面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评定,积极推行“五常法”管理;认真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餐饮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
3、餐饮服务环节日常监管:使用面积200平方以上的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应达100%。
4、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
八、工作效果评价
1、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和知晓率: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70分以上;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