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中招---初中推荐生选拔录取
时间:2012-05-07
办理依据: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一中、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高级中学将计划内统招部分的1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推荐生可免试升入招生学校。
办理机构:各初中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中阶段学校、市教育局中招办
申报范围:凡成长记录优异符合推荐资格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初中优秀毕业生,经毕业学校推荐和招生学校审核考查同意后可作为推荐生。
所需资料:1、《学生成长记录手册》
2、《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
3、学生自荐信、校长及教师推荐信
办理程序:1、凡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全优且学科成绩量化赋分达到540分以上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优秀初中毕业生,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提出申请意见。
2、初中学校将确定的推荐生名单在本校张榜公示三天。
3、公示结束后将推荐名单、学生自荐信、校长及教师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报送相应高中招生学校。
4、高中招生学校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布审查内容及程序不采用文化课考试形式和以学生初中阶段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成绩为依据选拔推荐生,推荐生录取考核采取面试及审查学生成长记录评价内容相结合的办法。
5、高中招生学校完成全部审查考核工作,将通过审查考核予以录取的推荐生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和学校网站上公示三天。
承诺期限:按照文件规定日期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方式:电话:66608024
办理地址:各初中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中阶段学校
市教育局中招办办公地点:龙奥大厦G区0830,
日期:20110505来源:生活日报
今年,济南市在择校生招生政策方面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往年不同,今年的推荐生
采取“定向分配,差额录取”的方式,不再平均分配名额。同时,在推荐生
录取中要加试理化实验。
“课改先进校”
分享半数推荐生名额
今年,历城二中成为济南市第6所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在推荐生试点学校增加的基础上,推荐生名额分配和录取较以往也有所不同。
根据推荐生招生政策,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历城第二中学(历城第二中学参照2010年对市区招生计划相应比例进行测算)将计划内统招部分的1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济南外国语学校将招生计划的2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
各试点学校的推荐生招生计划的50%按照“定向分配,差额录取”方式分配给“2011至2012年度济南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其余50%的推荐生招生计划面向市区,凡是综合素质评价优异符合推荐资格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历城双语实验学校、济钢鲍山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初中优秀毕业生,经毕业学校推荐和招生学校审核考查同意后可免试升入招生学校。
推荐生名单需公示三天
凡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均达到A等级,学业水平考试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核等级及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为A等级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及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历城双语实验学校、济钢鲍山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济南市义务教育阶段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提出申请意见,并经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
另外,“2011至2012年度济南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须首先在全校范围内确定“定向推荐生”推荐人选,按照1:3的比例,确定人选并填写《济南市义务教育阶段课改先进学校定向推荐生申请表》,经公示后向推荐生试点学校进行推荐。然后可允许学校内其余符合推荐条件的优秀初中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济南市义务教育阶段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提出申请意见,并经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参与推荐工作。
济南市教育局要求,初中学校须于5月4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确定的推荐生名单在本校张榜公示三天。凡不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填表推荐。公示结束后初中学校于5月6日前将推荐名单、学生自荐信、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报送相应高中招生学校。
中考中招---初中推荐生选拔录取
时间:2012-05-07
办理依据: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一中、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高级中学将计划内统招部分的1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推荐生可免试升入招生学校。
办理机构:各初中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中阶段学校、市教育局中招办
申报范围:凡成长记录优异符合推荐资格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初中优秀毕业生,经毕业学校推荐和招生学校审核考查同意后可作为推荐生。
所需资料:1、《学生成长记录手册》
2、《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
3、学生自荐信、校长及教师推荐信
办理程序:1、凡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全优且学科成绩量化赋分达到540分以上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优秀初中毕业生,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提出申请意见。
2、初中学校将确定的推荐生名单在本校张榜公示三天。
3、公示结束后将推荐名单、学生自荐信、校长及教师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报送相应高中招生学校。
4、高中招生学校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布审查内容及程序不采用文化课考试形式和以学生初中阶段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成绩为依据选拔推荐生,推荐生录取考核采取面试及审查学生成长记录评价内容相结合的办法。
5、高中招生学校完成全部审查考核工作,将通过审查考核予以录取的推荐生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和学校网站上公示三天。
承诺期限:按照文件规定日期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方式:电话:66608024
办理地址:各初中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中阶段学校
市教育局中招办办公地点:龙奥大厦G区0830,
日期:20110505来源:生活日报
今年,济南市在择校生招生政策方面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往年不同,今年的推荐生
采取“定向分配,差额录取”的方式,不再平均分配名额。同时,在推荐生
录取中要加试理化实验。
“课改先进校”
分享半数推荐生名额
今年,历城二中成为济南市第6所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在推荐生试点学校增加的基础上,推荐生名额分配和录取较以往也有所不同。
根据推荐生招生政策,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历城第二中学(历城第二中学参照2010年对市区招生计划相应比例进行测算)将计划内统招部分的1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济南外国语学校将招生计划的2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
各试点学校的推荐生招生计划的50%按照“定向分配,差额录取”方式分配给“2011至2012年度济南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其余50%的推荐生招生计划面向市区,凡是综合素质评价优异符合推荐资格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历城双语实验学校、济钢鲍山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初中优秀毕业生,经毕业学校推荐和招生学校审核考查同意后可免试升入招生学校。
推荐生名单需公示三天
凡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均达到A等级,学业水平考试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核等级及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为A等级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及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历城双语实验学校、济钢鲍山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济南市义务教育阶段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提出申请意见,并经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
另外,“2011至2012年度济南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须首先在全校范围内确定“定向推荐生”推荐人选,按照1:3的比例,确定人选并填写《济南市义务教育阶段课改先进学校定向推荐生申请表》,经公示后向推荐生试点学校进行推荐。然后可允许学校内其余符合推荐条件的优秀初中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济南市义务教育阶段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提出申请意见,并经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参与推荐工作。
济南市教育局要求,初中学校须于5月4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确定的推荐生名单在本校张榜公示三天。凡不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填表推荐。公示结束后初中学校于5月6日前将推荐名单、学生自荐信、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报送相应高中招生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