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重点整治阶段重点内容

第五派驻组关于全市集中整治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重点整治阶段对重点单位进

行督导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赵书记:

按照市整治办领导组要求,我们第五派驻组在这次集中整治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重点整治阶段对六个重点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分别是: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煤运分公司、焦炭分公司、供电分公司、市财政局。经过近两个月的督导检查,整改了一些深层次制约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并查处了9起违纪案件,组织处理了17人,收缴各种违纪资金76.82万元,追交全市房地产行业欠税款3791.87万元,新制定完善了32种制度。向市纪委监察局移交反映县处级领导干部举报信件4封。使广大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服务意识较大提高,遵纪守法、勤政为民思想得到进一步增强,创先争优的精神面貌有了新的改观,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目的。下面,将工作向各位领导做以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这次我们督导的6个单位,有省条管行政单位2家,省条管企业3家,市管行政单位1家。涉及到党政企事业科级

职能部门 107个;重点室科30个;县处级干部53人,科级干部816人。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

(一)、各级领导重视程度高,行动迅速,组织严密。 3月25日上午,市整治办召开会议后,我们就于当日下午立即召开了督导组全体人员会议,会上认真研究学习了整治办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对重点单位派督导组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的,并对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明确了职责,规定了 “五不准”工作纪律,细化了工作流程,制定了详细的督导方案。本着认真负责,勤俭节约的原则,选定在南风宾馆作为办公地点。随即召开了被督导单位的局长、经理、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参加的动员会。各单位也相应地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编发了专题简报。

(二)、强力动员,严格程序,深入自查自纠。

针对每个单位的工作性质、不同特点,就搞好这次督导工作,我们分别对这六个单位,召开了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动员会。撰写了7千多字的动员讲话稿,整个动员紧扣主题,立意深远,说理性强,触及灵魂。其中,市供电分公司还将动员会扩大到各县支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参加了视频会。结合煤运公司行业特点,副组长康创朝同志在动员会之后再次深入该单位进行了动员,收到良好效果。另外,各单位根据动员会精神和工作安排,层层进行了宣传发动,对前期存在的

问题揭摆和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每个科级干部都严肃认真地填写了《自查情况申报表》,逐级签字把关审查,我们还增设了纪检书记给单位一把手签字把关的环节,将其作为追责的重要依据。工作期间,我们还对相对进展较慢的地税、国税两个单位再次召集纪检组长进行帮扶指导,拟定谈话重点,并把整改工作向管辖的县局延伸。凡在自查环节没有达到要求的单位均进行了二次自查。共查摆主要问题有37件,做到件件有落实。

(三)、整合资源,畅通渠道,彻查问题。

工作期间,我们对这6个单位及服务对象,公布了24小时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在办公驻地设立了举报箱,并将举报箱延伸到每个单位的重点岗位和窗口单位,科学合理设置,钥匙由我们工作人员专人管理,做到节假日不休息,热线电话随时接听,举报信箱每日一寻查,案件线索一天一汇总登记。同时安排专人去市纪委、审计局、信访局、案管室、盐湖区检察院收集有关情况,较好地运用了万人问卷调查结果,共收集有价值线索28条。还抽调了临猗、万荣、夏县共12名纪检业务骨干参加了案件查处工作。

二、纠建并举,注重长效,全面提升整治水平

市供电分公司查找出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基层员工存在违规收费现象;二是个别部门服务水平不高,群众不满意;三是个别单位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

在整改期间,我们紧紧围绕查找出的上述问题,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对收集到的案件线索交由市供电分公司查处,其中查处了盐湖区北城营业所骋用的临时工付景斌移表时违规多收费用200元,且不开任何收据的举报,对当事人予以解聘,扣除该所所长当月绩效奖金;查处了稷山供电支公司稷峰供电所农村专职电工薛国全不按临时用电标准装收费用,而是自定收费标准,未给客户出具电费票据。鉴于其尚在工伤医疗期间,作出留用察看一年处分,违规收取的8424.32元全部补缴电费,并将该所所长调离原工作岗位,分管领导、科长、支公司经理均给予相应处理;查处了盐湖区东城营业厅收费人员李江英值班期间看报纸,不答复客户咨询,并与客户发生争吵的问题。对其做出了调离原岗位,扣发其三个月考核工资;查处了盐湖区东城营业厅值班保安祈保林谩骂、轰赶客户一事的问题。做出了对其解聘保安,扣除该所所长当月绩效奖金处理。并责成盐湖支公司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上门赔理道歉。

另外,在督查中还发现盐湖供电支公司以给盐湖区电力开发公司补充经费和补贴工资为由,将支公司的门面房低价租赁给开发公司,开发公司又转租了社会租赁户,使开发公司从中获得高额回报,违反了《国家电网公司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电网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发公司收取租赁费85万

元后用于电力开发公司及供电支公司的费用支出,违反了中纪委、监察部等部门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及规定,属私设“小金库”行为。责令盐湖区供电支公司对存在问题予以整改。废除了原电力开发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出租门面房合同,由支公司重新与经营户签订了租赁合同。对案件责任人盐湖区供电支公司经理温育民,公司支部书记、电力开发公司的分管领导李泽民,原电力开发公司经理徐向东分别作出了批评教育,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处理。同时将盐湖区供电支公司主动上交的剩余15万元门面房租赁款上缴市财政。

督查中还发现:市供电分公司调度所及下属企业灵通公司在2003年至2007年租赁1楼门面房的过程中存在违规租赁房屋问题。经查,该调度所出租房屋前未向上级单位递交书面的资产出租申请报告,也未对房屋进行评估公开招投标,违反了《国家电网公司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将房屋租赁给公司职工樊牛伟,樊牛伟在承租门面房后以高价转租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从中获得高差额年利润20余万,给供电分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其中调度所将杨天荣和吕朋江2007年上半年租金共3万元未交分公司财务入账,而是用于抵顶公司照相、版面等

费用及折换成洗衣卡发放给职工使用,违反了国家“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形成“小金库”;另外, 2007年灵通公司注销时,调度所未将应由该所收取的樊牛伟交付的2007年1月至7月房屋租金6.6万元收上交电力分公司财务。对此,原运城市灵通电力信息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薛永刚和总经理徐雅丰应负直接责任,原运城市电力调度所主任、灵通公司董事长韩力红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我们已责成运城市供电分公司对薛永刚、徐雅丰、韩力红的违纪问题进行处理。责成运城供电分公司将樊牛伟2007年上半年交付灵通公司的房租

6.6万元予以追回。

整改措施:

(一)、强化营销管理,提供便民服务。一是发挥营业厅视频监控系统作用,加强对营业窗口人员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二是简化业务流程,实行便民服务,开辟重点工程“绿色通道”。三是让客户参与业务管理,接受客户监督,公开客户报装程序,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制订《业务办理流程指引》,重新修订《客户报装须知》和《客户告知书》,增加工作透明度。

(二)、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廉洁从业。一是建立了支部书记每月为全体员工上一次廉政党课,公司纪委书记每月为重点部门或重点单位上一次廉政党课制度。二是定期对行

风投诉、信访调查、明察暗访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制度。三是成立由财务稽核、内部审计、营销稽查、工会等部门组成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确保公司经营安全和党员干部政治安全。

(三)、针对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供电分公司高度重视,拟成立集体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正在探索之中。

市地税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是直属一分局办税大厅内部部分岗位设置不合理,办税窗口有时存在“各自为政”现象,不能很好地实现首办责任制的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提升“一窗式”办税服务水平,正在加快推行电子缴税的步伐。二是严格贯彻落实首办责任制、完善承诺制。严禁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凡是向社会承诺的事项要限时办结,不能兑现的,要说明原因,属主观故意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局纪检部门采取明查暗防的方式监督落实。

二是有时存在违反“五条禁令”的行为。个别税务干部工作纪律涣散,不能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上班有迟到、早退,混装,串岗,未履行请假手续离岗现象。

整改措施:拟于5月份以“创先争优、成就自我”为主题开展一次作风纪律整改活动,组织市、县局纪检监察部门

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的体系建设。

三是房地产行业欠税比较严重。我们从去年审计报告得到信息,房地产行业欠税额高达1.03229371亿元,直接影响着我市的经济发展,针对前期清欠工作停滞不前,房地产企业有抵触情绪的现状,我们多次会同地税纪检组工作人员及相关科室人员召开会议研究对策,确定了督导工作重点,深入房地产企业进行了走访和调研,听取了企业对地税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查访了基层税收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执行情况。督促市地税局及时成立了15个专项检查组连续奋战,截止目前,市地税局已收回欠税款3791.87万元。除运城市新利通房产形成2955.05万元死欠外,其余力争在6月底前全部收回。

市国税局查找出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税务干部纳税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中指手划脚,服务态度不好;二是个别税干存在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三是有的税干接受纳税户吃请和礼品,存在收人情税现象。

采取四种措施:

一是5月份在全系统开展教育月活动,倡导需求导向理念、服务与管理并重理念、全员服务理念,实现征纳双方和谐发展。二是正在着手积极完善服务、业务、环境、形象、

管理、制度建设等六个标准化内容。构建纳税机关组织协调,服务部门各司其责,系统上下通力协作的“大服务”工作格局。三是优化服务手段,正在完善落实纳税服务“十条规定”和纳税服务承诺,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等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四是将在重点整治阶段主动退赔接受纳税人吃请钱款1.5万元上交市财政。

煤运公司查找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是煤运分公司目前正处于从收费管理型向市场经营型转变过程之中,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对外投资监管等方面存在一定漏洞。

整改措施:该公司决定从企务公开、“三重一大”的集中检查和效能监察入手,新修订了《关于财务管控的补充规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使用记录卡的通知》。成立了由纪检、工会、财务和审计组成的企务公开、“三重一大”检查督导组,拟用二个月的时间对全系统进行了集中检查,来推动企业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工作;结合对外投资较多的情况,积极开展效能监察活动,目前重点单位正在上报效能监察项目。

二是个别站点仍然存在“两黑”现象。

整改措施:在运城区域内全面推行“三权制衡”管理模式,就是将公路运销的业务经营权、管理验票权、监督稽查权进行分离,由三支队伍进行分工合作,互相制约,目前运

行良好。另一方面,各个站点统一实行了微机开票,从根本上杜绝了手工开票。同时出台了《运城有限公司“三权制衡”问责制》、《公路运销站点管理“十不准”》、《关于“三权制衡”落实不力的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干部员工易站交流管理办法》等制度。

三是存在车辆外借现象。2009年6月之前,因碍于个别职能部门及煤炭销售用户的情面,煤运系统对外借出车辆14台,影响了煤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集中重点整治期间,我们责令煤运分公司成立工作组,集中精力清收外借车辆13台。(其中还有一台车暂借市政府使用。)

四是个别单位存在“吃请”现象。

整改措施:重点整治工作中,公司领导包片督导,起到较好效果。全系统18个单位中,有12个单位共退“吃请款”16.73万元,其中主要是股级、科级和重要岗位人员。 五是正在纠正进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重点整治期间群众反映,该公司存在进人用人不正之风。经查,2008年至2009年6月,该分公司在人事招聘工作中,不严格执行省煤运集团的政策规定,没有按照人事招聘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全系统违规招入32名员工。我们责令该公司结合公司煤炭经销业务和多元产业发展的要求,针对问题和漏洞制定完善了有关人事管理制度,于5月8日对包括上述32人在内的55人重新进行了招聘考试,对部分不适合原岗位的人员进行

了调整。目前,已将人事招聘情况上报省集团公司,正等候集团公司的批复。

焦炭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焦炭生产排污费征缴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稽查和驻厂人员存在行为不规范、服务不周到问题;二是公路部门票据管理不规范,票据回收不及时,上交旧票不准时;三是铁路部门申报计划不及时、不准确;四是上班时间串岗、迟到和早退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

一是重点纠正了公路部门票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令对票据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完善对票据的管理、发放、回收、台帐记录等实行专人管理、登记、递交制度;二是制定了铁路部门先上交排污费再申报计划的管理流程,实行专人收款、专人申报计划的制度;三是购买了指纹打卡机,实行了上下班打卡制度;四是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自愿退赔了吃请钱款4.19万元。

市财政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是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在项目资金拨付时,个别县市和个别单位的项目资金不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没有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存在挤占、挪用问题。

整改措施:目前,该局已组成两个组对全市2010年度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已检查了新绛县、平陆县、河津市,其它单位正在检查之中。

河津市在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交通局、农办、计生局、军休所挤占专项资金4.3567万元。二是绿源栽培有限公司大额支付现金90万元。三是交通局将专项资金129万元外借下属单位。四是绿源栽培有限公司、合盛养殖专业合作社、河津化工有限公司白条支付专项资金153.9643万元。五是林业局专项资金支付扩大开支范围19.2416万元。六是河津二中、体校、河津一中无证收费35.7980万元。七是民政局滞留彩票公益金220万元。八是三联铸造有限公司未建立专款科目,与公司账目混记。九是城区敬老院公款私存104万元;会计科目设置混乱;白条记账。十是在对畜牧局汾河干流人工种草项目实地考察中,检查人员发现实施项目人员,虚报多年生人工种草工程量2100亩。十一是津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将70万元市场建设项目资金,全部上缴米家关村委会。针对以上违规违纪问题,检查组给予数额不等的追缴和处罚共计8.7万元上缴财政专户。

新绛县在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交通局463万元及东升牧业有限公司属私营企业大多款项为白条入账。二是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财务处理不规范,所售苗木款未开专用票据,开过期发票一张5100元。三是滞留挤占财政专款,环保局滞留专款110.8万元,挤占专款15.5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中心挤占中央专款2. 35万元,开过期发票3.8万元。针对以上违规违纪问题,检查组给予数额不等的追缴和处罚共计4.1万元上缴财政专户。

平陆县在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私设账户。三门峡库区管理局在县农行两大街分理处私设库区维护(市场)账号,无收费许可证,违规收取市场摊位租金,截止检查时,该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为526930.96元,现金为237480.5元,责令撤销该账户,没收违规所得20万元交县财政专户,违规人员交市纪委监察局处理。

二是项目把关不严格。此问题涉及到经建科、城建科、农业科、企业科等科室。具体表现在项目库建设滞后,与项目申报主管部门配合不到位,对申报的项目筛选不细,审核不严,透明度不高,随意性较大。

整改措施:从今年开始,对新申报的项目进行挑选和筛选,逐步实行网上申报;在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中,对已有项目进行摸底、梳理,尽快完善项目库建设,增强项目申报的公开性、透明性。

三是廉洁自律不严。一是个别科室人员服务态度不够好;二是有些职能科室存在吃请问题;三是存在收受土特产问题;四是个别人存在迟到早退现象。

整改措施:

一是修订了《运城市财政局工作运行规程汇编》一书;出台了《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集中整治影响经济发展环境重点整治阶段工作包联制度》,真正达到集中重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优化发展环境利长远的目的。

二是实行值班服务制度。在机关大厅设立服务台,要求每周有一名局领导带班,每天由一名科长轮流值班,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服务;同时设立触摸屏加以引导。增设了局监察室和市直纪工委举报电话。对吃拿卡要行为者,一经查实,有职务的就地免职,一般人员停职检查。

通过近两个月的督导检查,为了彻底解决影响和损害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真正达到优质服务意识超前,强化责任事不推延,建章立制条规完善,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的目的。每个单位都在大厅设置了办事服务指南:具体公开了科室职责,服务范畴,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办事时限,意见反馈,并公布有本单位纪检部门和市直纪工委监督电话等八项内容,设立了服务台,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完善了责任追究办法。

综合上述情况,我们认为这六个单位在这次集中整治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重点整治阶段,经过工作组督导,大家共同努力,从中进一步查找和解决了突出问题,完善了制度,达到了整改目的。建议予以转段。

妥否,请指示。

市集中整治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重点整治阶段

第五派驻组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第五派驻组关于全市集中整治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重点整治阶段对重点单位进

行督导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赵书记:

按照市整治办领导组要求,我们第五派驻组在这次集中整治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重点整治阶段对六个重点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分别是: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煤运分公司、焦炭分公司、供电分公司、市财政局。经过近两个月的督导检查,整改了一些深层次制约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并查处了9起违纪案件,组织处理了17人,收缴各种违纪资金76.82万元,追交全市房地产行业欠税款3791.87万元,新制定完善了32种制度。向市纪委监察局移交反映县处级领导干部举报信件4封。使广大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服务意识较大提高,遵纪守法、勤政为民思想得到进一步增强,创先争优的精神面貌有了新的改观,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目的。下面,将工作向各位领导做以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这次我们督导的6个单位,有省条管行政单位2家,省条管企业3家,市管行政单位1家。涉及到党政企事业科级

职能部门 107个;重点室科30个;县处级干部53人,科级干部816人。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

(一)、各级领导重视程度高,行动迅速,组织严密。 3月25日上午,市整治办召开会议后,我们就于当日下午立即召开了督导组全体人员会议,会上认真研究学习了整治办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对重点单位派督导组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的,并对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明确了职责,规定了 “五不准”工作纪律,细化了工作流程,制定了详细的督导方案。本着认真负责,勤俭节约的原则,选定在南风宾馆作为办公地点。随即召开了被督导单位的局长、经理、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参加的动员会。各单位也相应地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编发了专题简报。

(二)、强力动员,严格程序,深入自查自纠。

针对每个单位的工作性质、不同特点,就搞好这次督导工作,我们分别对这六个单位,召开了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动员会。撰写了7千多字的动员讲话稿,整个动员紧扣主题,立意深远,说理性强,触及灵魂。其中,市供电分公司还将动员会扩大到各县支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参加了视频会。结合煤运公司行业特点,副组长康创朝同志在动员会之后再次深入该单位进行了动员,收到良好效果。另外,各单位根据动员会精神和工作安排,层层进行了宣传发动,对前期存在的

问题揭摆和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每个科级干部都严肃认真地填写了《自查情况申报表》,逐级签字把关审查,我们还增设了纪检书记给单位一把手签字把关的环节,将其作为追责的重要依据。工作期间,我们还对相对进展较慢的地税、国税两个单位再次召集纪检组长进行帮扶指导,拟定谈话重点,并把整改工作向管辖的县局延伸。凡在自查环节没有达到要求的单位均进行了二次自查。共查摆主要问题有37件,做到件件有落实。

(三)、整合资源,畅通渠道,彻查问题。

工作期间,我们对这6个单位及服务对象,公布了24小时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在办公驻地设立了举报箱,并将举报箱延伸到每个单位的重点岗位和窗口单位,科学合理设置,钥匙由我们工作人员专人管理,做到节假日不休息,热线电话随时接听,举报信箱每日一寻查,案件线索一天一汇总登记。同时安排专人去市纪委、审计局、信访局、案管室、盐湖区检察院收集有关情况,较好地运用了万人问卷调查结果,共收集有价值线索28条。还抽调了临猗、万荣、夏县共12名纪检业务骨干参加了案件查处工作。

二、纠建并举,注重长效,全面提升整治水平

市供电分公司查找出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基层员工存在违规收费现象;二是个别部门服务水平不高,群众不满意;三是个别单位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

在整改期间,我们紧紧围绕查找出的上述问题,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对收集到的案件线索交由市供电分公司查处,其中查处了盐湖区北城营业所骋用的临时工付景斌移表时违规多收费用200元,且不开任何收据的举报,对当事人予以解聘,扣除该所所长当月绩效奖金;查处了稷山供电支公司稷峰供电所农村专职电工薛国全不按临时用电标准装收费用,而是自定收费标准,未给客户出具电费票据。鉴于其尚在工伤医疗期间,作出留用察看一年处分,违规收取的8424.32元全部补缴电费,并将该所所长调离原工作岗位,分管领导、科长、支公司经理均给予相应处理;查处了盐湖区东城营业厅收费人员李江英值班期间看报纸,不答复客户咨询,并与客户发生争吵的问题。对其做出了调离原岗位,扣发其三个月考核工资;查处了盐湖区东城营业厅值班保安祈保林谩骂、轰赶客户一事的问题。做出了对其解聘保安,扣除该所所长当月绩效奖金处理。并责成盐湖支公司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上门赔理道歉。

另外,在督查中还发现盐湖供电支公司以给盐湖区电力开发公司补充经费和补贴工资为由,将支公司的门面房低价租赁给开发公司,开发公司又转租了社会租赁户,使开发公司从中获得高额回报,违反了《国家电网公司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电网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发公司收取租赁费85万

元后用于电力开发公司及供电支公司的费用支出,违反了中纪委、监察部等部门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及规定,属私设“小金库”行为。责令盐湖区供电支公司对存在问题予以整改。废除了原电力开发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出租门面房合同,由支公司重新与经营户签订了租赁合同。对案件责任人盐湖区供电支公司经理温育民,公司支部书记、电力开发公司的分管领导李泽民,原电力开发公司经理徐向东分别作出了批评教育,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处理。同时将盐湖区供电支公司主动上交的剩余15万元门面房租赁款上缴市财政。

督查中还发现:市供电分公司调度所及下属企业灵通公司在2003年至2007年租赁1楼门面房的过程中存在违规租赁房屋问题。经查,该调度所出租房屋前未向上级单位递交书面的资产出租申请报告,也未对房屋进行评估公开招投标,违反了《国家电网公司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将房屋租赁给公司职工樊牛伟,樊牛伟在承租门面房后以高价转租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从中获得高差额年利润20余万,给供电分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其中调度所将杨天荣和吕朋江2007年上半年租金共3万元未交分公司财务入账,而是用于抵顶公司照相、版面等

费用及折换成洗衣卡发放给职工使用,违反了国家“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形成“小金库”;另外, 2007年灵通公司注销时,调度所未将应由该所收取的樊牛伟交付的2007年1月至7月房屋租金6.6万元收上交电力分公司财务。对此,原运城市灵通电力信息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薛永刚和总经理徐雅丰应负直接责任,原运城市电力调度所主任、灵通公司董事长韩力红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我们已责成运城市供电分公司对薛永刚、徐雅丰、韩力红的违纪问题进行处理。责成运城供电分公司将樊牛伟2007年上半年交付灵通公司的房租

6.6万元予以追回。

整改措施:

(一)、强化营销管理,提供便民服务。一是发挥营业厅视频监控系统作用,加强对营业窗口人员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二是简化业务流程,实行便民服务,开辟重点工程“绿色通道”。三是让客户参与业务管理,接受客户监督,公开客户报装程序,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制订《业务办理流程指引》,重新修订《客户报装须知》和《客户告知书》,增加工作透明度。

(二)、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廉洁从业。一是建立了支部书记每月为全体员工上一次廉政党课,公司纪委书记每月为重点部门或重点单位上一次廉政党课制度。二是定期对行

风投诉、信访调查、明察暗访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制度。三是成立由财务稽核、内部审计、营销稽查、工会等部门组成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确保公司经营安全和党员干部政治安全。

(三)、针对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供电分公司高度重视,拟成立集体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正在探索之中。

市地税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是直属一分局办税大厅内部部分岗位设置不合理,办税窗口有时存在“各自为政”现象,不能很好地实现首办责任制的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提升“一窗式”办税服务水平,正在加快推行电子缴税的步伐。二是严格贯彻落实首办责任制、完善承诺制。严禁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凡是向社会承诺的事项要限时办结,不能兑现的,要说明原因,属主观故意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局纪检部门采取明查暗防的方式监督落实。

二是有时存在违反“五条禁令”的行为。个别税务干部工作纪律涣散,不能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上班有迟到、早退,混装,串岗,未履行请假手续离岗现象。

整改措施:拟于5月份以“创先争优、成就自我”为主题开展一次作风纪律整改活动,组织市、县局纪检监察部门

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的体系建设。

三是房地产行业欠税比较严重。我们从去年审计报告得到信息,房地产行业欠税额高达1.03229371亿元,直接影响着我市的经济发展,针对前期清欠工作停滞不前,房地产企业有抵触情绪的现状,我们多次会同地税纪检组工作人员及相关科室人员召开会议研究对策,确定了督导工作重点,深入房地产企业进行了走访和调研,听取了企业对地税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查访了基层税收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执行情况。督促市地税局及时成立了15个专项检查组连续奋战,截止目前,市地税局已收回欠税款3791.87万元。除运城市新利通房产形成2955.05万元死欠外,其余力争在6月底前全部收回。

市国税局查找出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税务干部纳税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中指手划脚,服务态度不好;二是个别税干存在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三是有的税干接受纳税户吃请和礼品,存在收人情税现象。

采取四种措施:

一是5月份在全系统开展教育月活动,倡导需求导向理念、服务与管理并重理念、全员服务理念,实现征纳双方和谐发展。二是正在着手积极完善服务、业务、环境、形象、

管理、制度建设等六个标准化内容。构建纳税机关组织协调,服务部门各司其责,系统上下通力协作的“大服务”工作格局。三是优化服务手段,正在完善落实纳税服务“十条规定”和纳税服务承诺,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等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四是将在重点整治阶段主动退赔接受纳税人吃请钱款1.5万元上交市财政。

煤运公司查找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是煤运分公司目前正处于从收费管理型向市场经营型转变过程之中,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对外投资监管等方面存在一定漏洞。

整改措施:该公司决定从企务公开、“三重一大”的集中检查和效能监察入手,新修订了《关于财务管控的补充规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使用记录卡的通知》。成立了由纪检、工会、财务和审计组成的企务公开、“三重一大”检查督导组,拟用二个月的时间对全系统进行了集中检查,来推动企业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工作;结合对外投资较多的情况,积极开展效能监察活动,目前重点单位正在上报效能监察项目。

二是个别站点仍然存在“两黑”现象。

整改措施:在运城区域内全面推行“三权制衡”管理模式,就是将公路运销的业务经营权、管理验票权、监督稽查权进行分离,由三支队伍进行分工合作,互相制约,目前运

行良好。另一方面,各个站点统一实行了微机开票,从根本上杜绝了手工开票。同时出台了《运城有限公司“三权制衡”问责制》、《公路运销站点管理“十不准”》、《关于“三权制衡”落实不力的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干部员工易站交流管理办法》等制度。

三是存在车辆外借现象。2009年6月之前,因碍于个别职能部门及煤炭销售用户的情面,煤运系统对外借出车辆14台,影响了煤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集中重点整治期间,我们责令煤运分公司成立工作组,集中精力清收外借车辆13台。(其中还有一台车暂借市政府使用。)

四是个别单位存在“吃请”现象。

整改措施:重点整治工作中,公司领导包片督导,起到较好效果。全系统18个单位中,有12个单位共退“吃请款”16.73万元,其中主要是股级、科级和重要岗位人员。 五是正在纠正进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重点整治期间群众反映,该公司存在进人用人不正之风。经查,2008年至2009年6月,该分公司在人事招聘工作中,不严格执行省煤运集团的政策规定,没有按照人事招聘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全系统违规招入32名员工。我们责令该公司结合公司煤炭经销业务和多元产业发展的要求,针对问题和漏洞制定完善了有关人事管理制度,于5月8日对包括上述32人在内的55人重新进行了招聘考试,对部分不适合原岗位的人员进行

了调整。目前,已将人事招聘情况上报省集团公司,正等候集团公司的批复。

焦炭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焦炭生产排污费征缴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稽查和驻厂人员存在行为不规范、服务不周到问题;二是公路部门票据管理不规范,票据回收不及时,上交旧票不准时;三是铁路部门申报计划不及时、不准确;四是上班时间串岗、迟到和早退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

一是重点纠正了公路部门票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令对票据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完善对票据的管理、发放、回收、台帐记录等实行专人管理、登记、递交制度;二是制定了铁路部门先上交排污费再申报计划的管理流程,实行专人收款、专人申报计划的制度;三是购买了指纹打卡机,实行了上下班打卡制度;四是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自愿退赔了吃请钱款4.19万元。

市财政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是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在项目资金拨付时,个别县市和个别单位的项目资金不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没有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存在挤占、挪用问题。

整改措施:目前,该局已组成两个组对全市2010年度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已检查了新绛县、平陆县、河津市,其它单位正在检查之中。

河津市在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交通局、农办、计生局、军休所挤占专项资金4.3567万元。二是绿源栽培有限公司大额支付现金90万元。三是交通局将专项资金129万元外借下属单位。四是绿源栽培有限公司、合盛养殖专业合作社、河津化工有限公司白条支付专项资金153.9643万元。五是林业局专项资金支付扩大开支范围19.2416万元。六是河津二中、体校、河津一中无证收费35.7980万元。七是民政局滞留彩票公益金220万元。八是三联铸造有限公司未建立专款科目,与公司账目混记。九是城区敬老院公款私存104万元;会计科目设置混乱;白条记账。十是在对畜牧局汾河干流人工种草项目实地考察中,检查人员发现实施项目人员,虚报多年生人工种草工程量2100亩。十一是津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将70万元市场建设项目资金,全部上缴米家关村委会。针对以上违规违纪问题,检查组给予数额不等的追缴和处罚共计8.7万元上缴财政专户。

新绛县在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交通局463万元及东升牧业有限公司属私营企业大多款项为白条入账。二是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财务处理不规范,所售苗木款未开专用票据,开过期发票一张5100元。三是滞留挤占财政专款,环保局滞留专款110.8万元,挤占专款15.5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中心挤占中央专款2. 35万元,开过期发票3.8万元。针对以上违规违纪问题,检查组给予数额不等的追缴和处罚共计4.1万元上缴财政专户。

平陆县在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私设账户。三门峡库区管理局在县农行两大街分理处私设库区维护(市场)账号,无收费许可证,违规收取市场摊位租金,截止检查时,该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为526930.96元,现金为237480.5元,责令撤销该账户,没收违规所得20万元交县财政专户,违规人员交市纪委监察局处理。

二是项目把关不严格。此问题涉及到经建科、城建科、农业科、企业科等科室。具体表现在项目库建设滞后,与项目申报主管部门配合不到位,对申报的项目筛选不细,审核不严,透明度不高,随意性较大。

整改措施:从今年开始,对新申报的项目进行挑选和筛选,逐步实行网上申报;在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中,对已有项目进行摸底、梳理,尽快完善项目库建设,增强项目申报的公开性、透明性。

三是廉洁自律不严。一是个别科室人员服务态度不够好;二是有些职能科室存在吃请问题;三是存在收受土特产问题;四是个别人存在迟到早退现象。

整改措施:

一是修订了《运城市财政局工作运行规程汇编》一书;出台了《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集中整治影响经济发展环境重点整治阶段工作包联制度》,真正达到集中重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优化发展环境利长远的目的。

二是实行值班服务制度。在机关大厅设立服务台,要求每周有一名局领导带班,每天由一名科长轮流值班,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服务;同时设立触摸屏加以引导。增设了局监察室和市直纪工委举报电话。对吃拿卡要行为者,一经查实,有职务的就地免职,一般人员停职检查。

通过近两个月的督导检查,为了彻底解决影响和损害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真正达到优质服务意识超前,强化责任事不推延,建章立制条规完善,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的目的。每个单位都在大厅设置了办事服务指南:具体公开了科室职责,服务范畴,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办事时限,意见反馈,并公布有本单位纪检部门和市直纪工委监督电话等八项内容,设立了服务台,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完善了责任追究办法。

综合上述情况,我们认为这六个单位在这次集中整治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重点整治阶段,经过工作组督导,大家共同努力,从中进一步查找和解决了突出问题,完善了制度,达到了整改目的。建议予以转段。

妥否,请指示。

市集中整治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重点整治阶段

第五派驻组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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