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职业病现状与防治之我见
通过网上收集资料,了解到广州市职业病现状:全市工业企业有4.6万多家,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有1万多家,职业病防治形势比较严峻,突出表现为: 一是职业健康危害涉及面广,接触人数多。根据2012年度对全市有毒有害作业工人职业健康监护上报统计结果,2012年职业危害地区涉及到全市12个区(县级市),涉及的企业涵盖18类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代码》将用人单位归入28个行业);全市273家上报企业发现在职业活动中共有81719名工人接触各类职业危害,其中有17634名工人接触粉尘,23235名工人接触一般化学危害因素,32536名工人接触物理因素,8314名工人接触高毒类化学因素。
二是职业健康危害程度呈现上升趋势。2011年全市上报企业检出疑似职业病336人,职业禁忌症49人,诊断新发职业病57例;而2012年全市上报企业检出疑似职业病人数637人,职业禁忌症838人,诊断新发职业病71例,均比2011年有较大幅度的上升。由于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的特点,有专家估计我市每年实际发生的职业病要远远大于报告数量。
三是中小型企业职业健康危害比较严重。许多中小企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恶劣,劳动者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全市2012年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企业中,大型企业占13.55%,中型企业占43.96%,小型企业占42.12%,其中疑似职业病检出率以小型企业较高(1.6%),其次为中型企业(1.08%),大型企业检出率仅为0.56%。
四是群发性职业病和职业病纠纷事件明显增加。近年来我市高尔夫球制品企业群发职业性手臂振动病比较突出,如萝岗区内的广州钜东娱乐用品有限公司自2011年以来,共有23名员工被诊断为职业性手臂振动病,另有2名员工被诊断为疑似职业性手臂振动病,8名员工待诊;增城市内的广州市顺龙高尔夫球制品有限公司今年有5名职工被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确诊为轻度职业性手臂振动病,另有2名为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观察对象,1名仍待诊断。其他群发性职业病和职业病纠纷事件也时有发生,如白云区内的广州DP 久量光电有限公司今年有18名职工在省职业病防治院初步诊断为疑似职业性铅中毒等事件。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目前广州市工业企业有4.6万多家,其中非公经济工业企业有4.4万多家,但目前部分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采取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违法行为大量存在。
二是政府部门监管薄弱。政府部门监管机构不健全,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够,没有形成合力, 执法不严,对违法行为处理不力。目前我市估计有1万多家工业企业存在职业危害,但真正纳入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格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企业只有600家左右,所占比例不到6%,还有大部分企业游离于监督检查之外。
三是对职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不够,职工个人防护意识缺乏。由于对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不够,导致企业职工特别是大量刚从农村出来打工的农民工相当缺乏职业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不懂得对自己的长远健康以至生命进行必要的保护。
针对广州市职业病现状,提出以下防治对策:
(一)加强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建议地方各级政府要把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将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重要指标、主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要制定本地区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规划,层层分解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代表组成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管力度
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与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制订、修订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危害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性能评价等技术标准和规范,研究制定高危行业、中小企业职业病防治标准、指南和规范,完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技术标准体系并组织宣传贯彻。严肃查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损害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违法行为,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三)工会组织应加大参与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力度
有效预防企业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职业病及职业中毒,是事关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工会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 工会组织在当前形势下应强化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将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工会组织维护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的重大举措,并纳入各级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机制中。各级工会组织要从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提高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能力
针对当前广州市企业职工职业卫生知识总体知晓率偏低,职工个人防护意识缺乏这一存在问题,我们应加大对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强化面向企业普及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宣传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基本法律法规,强化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培训,按照不同的对象,分别从不同层面开展一系列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活动,重点加强对农民工和新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使每个职工都了解其所从事职业的岗位劳动安全知识、所在的有关职业危害,掌握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提高职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且要把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范围,列为健康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广州市职业病现状与防治之我见
通过网上收集资料,了解到广州市职业病现状:全市工业企业有4.6万多家,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有1万多家,职业病防治形势比较严峻,突出表现为: 一是职业健康危害涉及面广,接触人数多。根据2012年度对全市有毒有害作业工人职业健康监护上报统计结果,2012年职业危害地区涉及到全市12个区(县级市),涉及的企业涵盖18类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代码》将用人单位归入28个行业);全市273家上报企业发现在职业活动中共有81719名工人接触各类职业危害,其中有17634名工人接触粉尘,23235名工人接触一般化学危害因素,32536名工人接触物理因素,8314名工人接触高毒类化学因素。
二是职业健康危害程度呈现上升趋势。2011年全市上报企业检出疑似职业病336人,职业禁忌症49人,诊断新发职业病57例;而2012年全市上报企业检出疑似职业病人数637人,职业禁忌症838人,诊断新发职业病71例,均比2011年有较大幅度的上升。由于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的特点,有专家估计我市每年实际发生的职业病要远远大于报告数量。
三是中小型企业职业健康危害比较严重。许多中小企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恶劣,劳动者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全市2012年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企业中,大型企业占13.55%,中型企业占43.96%,小型企业占42.12%,其中疑似职业病检出率以小型企业较高(1.6%),其次为中型企业(1.08%),大型企业检出率仅为0.56%。
四是群发性职业病和职业病纠纷事件明显增加。近年来我市高尔夫球制品企业群发职业性手臂振动病比较突出,如萝岗区内的广州钜东娱乐用品有限公司自2011年以来,共有23名员工被诊断为职业性手臂振动病,另有2名员工被诊断为疑似职业性手臂振动病,8名员工待诊;增城市内的广州市顺龙高尔夫球制品有限公司今年有5名职工被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确诊为轻度职业性手臂振动病,另有2名为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观察对象,1名仍待诊断。其他群发性职业病和职业病纠纷事件也时有发生,如白云区内的广州DP 久量光电有限公司今年有18名职工在省职业病防治院初步诊断为疑似职业性铅中毒等事件。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目前广州市工业企业有4.6万多家,其中非公经济工业企业有4.4万多家,但目前部分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采取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违法行为大量存在。
二是政府部门监管薄弱。政府部门监管机构不健全,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够,没有形成合力, 执法不严,对违法行为处理不力。目前我市估计有1万多家工业企业存在职业危害,但真正纳入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格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企业只有600家左右,所占比例不到6%,还有大部分企业游离于监督检查之外。
三是对职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不够,职工个人防护意识缺乏。由于对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不够,导致企业职工特别是大量刚从农村出来打工的农民工相当缺乏职业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不懂得对自己的长远健康以至生命进行必要的保护。
针对广州市职业病现状,提出以下防治对策:
(一)加强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建议地方各级政府要把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将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重要指标、主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要制定本地区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规划,层层分解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代表组成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管力度
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与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制订、修订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危害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性能评价等技术标准和规范,研究制定高危行业、中小企业职业病防治标准、指南和规范,完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技术标准体系并组织宣传贯彻。严肃查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损害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违法行为,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三)工会组织应加大参与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力度
有效预防企业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职业病及职业中毒,是事关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工会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 工会组织在当前形势下应强化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将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工会组织维护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的重大举措,并纳入各级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机制中。各级工会组织要从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提高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能力
针对当前广州市企业职工职业卫生知识总体知晓率偏低,职工个人防护意识缺乏这一存在问题,我们应加大对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强化面向企业普及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宣传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基本法律法规,强化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培训,按照不同的对象,分别从不同层面开展一系列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活动,重点加强对农民工和新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使每个职工都了解其所从事职业的岗位劳动安全知识、所在的有关职业危害,掌握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提高职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且要把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范围,列为健康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