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部工作小结
《国家助学贷款》
一、 国家助学贷款流程总结:
1、学校助学贷款工作启动:各级各班的班长提供预贷款学生名单(写明学号、联系方式),我部依照名单建立“预贷款同学名单”、“预贷款同学联系表”。
2、贷款会议的召开:通知预贷款同学参加,说明贷款政策的变动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并统计户口迁移状况)。
3、材料整理:经过为期两周的材料等待过程,开始贷款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查,对有问题的材料,及时通知相关同学准备新材料。大一的首笔用款申请表的录入、打印、确认签字。其他各项材料基本备齐后,到学校保卫科,统一复印贷款同学的户籍证明。
5、材料的上交:各项贷款材料备齐后,经进一步审核,把没有问题的材料整理,并做汇总上交学生处审核;对有问题的材料待完备后上交。学生处退返有问题的材料,并附有明细,贷款专员联系相关同学更正后再交于学生处复审。
6、网上申请:所有的贷款材料通过学生处的审核后,开始网上申请。今年网上申请经两周全部完成(在此时通知同学们农行借记卡及身份证件的提前准备)。
7、贷款情况汇总:依照学生处下发表格格式,汇总09年助学贷款总体情况,生成《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合同名册清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款学生名册清单》、《贷款同学联系表》一并交于学生处。
8、贷款合同的签订:12月1日贷款合同正式签订,合同签订完毕,我部依照《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合同名册清单》顺序整理资料,并就具体情况简单汇总;把贷款资料及合同、汇总单一并交与学生处,因特殊情况未签订的同
学于12月4日进行补签,贷款工作就此结束。 二、2009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基本情况汇总:
申请助学贷款总数:106人(大一31人,大二40人,大三35人) 自愿放弃贷款人数:2人(大三)
贷款不成功人数:1人(大二)
自行前去银行办理贷款人数:1人(大三)
最终共102人成功签订合同
《国家助学金》
1、认定表的收集:10月中旬通知各级同学上交《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手写贫困证明材料、各类家庭特殊情况的证明材料。11月中旬再次发出通知,对各类证明材料进行进一步的收集。
2、助学金的评定:组织由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组成的学生代表对相应班级的贫困学生进行最初认定,以供参考。根据同学上交资料,按家庭类型将其归类,分为低保家庭、单亲家庭、离异家庭、残疾家庭、重病家庭、多子女家庭、受灾害家庭、健全家庭。对助学金的评选标准主要是依据帮困小组总体的困难评定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困难程度大致分为特
别困难、特殊困难、一般困难。○1特别困难的认定标准主要为:家庭类型属于孤儿、单亲或离异,家中有残疾人或家庭成员(主要是父母)患有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属于军烈属,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必须具备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则认定为特别困难;○2特殊困难的认定标准主要为:家中突然遭遇自然灾害(如震灾、火灾、冰雪灾害等)或近两年内家中遭遇突发状况的家庭;○3一般困难的认定标准为:家中人口众多,无收入来源,教育负担重等,可认定为一般困难。
3、具体贫困认定状况:2009年度我系学生申请人数为202人(大一62名学生、大二70名学生、大三70名学生),为了最大程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费问题,经系资助工作组成员和各班班主任讨论决定——在相同的条件下大一学生优先、大二大三预备党员、党员主动自愿放弃的原则,除去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最后确定了92名学生(大一44名学生、大二28名学生、大三20名学生),其中特别困难24名、特殊困难51名,一般困难17名。
资助标准(助学金每年分10个月发放):
特别困难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
特殊困难标准:每人每年2500元;
一般困难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标准的界定:
经系学生工作陈挺老师,袁艳芳老师,姚瑾老师及各班班主任的集体讨论并按照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和我系往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制定了2009年的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只对大二、大三的学生):
1首先考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指获得过两次乙等及以上校级奖学金,○
或成绩在年级有明显进步),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具有良好素质的学生;其次考虑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的学生等。
2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3系部对于大三的同学在大二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
金者不再给与同等奖励。
2、评定结果汇总:
2009年度我系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为59人(大二32名学生、大三27名学生)按照评选标准最后确定22名学生获得该奖励(大二14名学生、大三8名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2009年12月19日
印刷设备工程系资助管理部
资助部工作小结
《国家助学贷款》
一、 国家助学贷款流程总结:
1、学校助学贷款工作启动:各级各班的班长提供预贷款学生名单(写明学号、联系方式),我部依照名单建立“预贷款同学名单”、“预贷款同学联系表”。
2、贷款会议的召开:通知预贷款同学参加,说明贷款政策的变动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并统计户口迁移状况)。
3、材料整理:经过为期两周的材料等待过程,开始贷款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查,对有问题的材料,及时通知相关同学准备新材料。大一的首笔用款申请表的录入、打印、确认签字。其他各项材料基本备齐后,到学校保卫科,统一复印贷款同学的户籍证明。
5、材料的上交:各项贷款材料备齐后,经进一步审核,把没有问题的材料整理,并做汇总上交学生处审核;对有问题的材料待完备后上交。学生处退返有问题的材料,并附有明细,贷款专员联系相关同学更正后再交于学生处复审。
6、网上申请:所有的贷款材料通过学生处的审核后,开始网上申请。今年网上申请经两周全部完成(在此时通知同学们农行借记卡及身份证件的提前准备)。
7、贷款情况汇总:依照学生处下发表格格式,汇总09年助学贷款总体情况,生成《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合同名册清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款学生名册清单》、《贷款同学联系表》一并交于学生处。
8、贷款合同的签订:12月1日贷款合同正式签订,合同签订完毕,我部依照《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合同名册清单》顺序整理资料,并就具体情况简单汇总;把贷款资料及合同、汇总单一并交与学生处,因特殊情况未签订的同
学于12月4日进行补签,贷款工作就此结束。 二、2009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基本情况汇总:
申请助学贷款总数:106人(大一31人,大二40人,大三35人) 自愿放弃贷款人数:2人(大三)
贷款不成功人数:1人(大二)
自行前去银行办理贷款人数:1人(大三)
最终共102人成功签订合同
《国家助学金》
1、认定表的收集:10月中旬通知各级同学上交《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手写贫困证明材料、各类家庭特殊情况的证明材料。11月中旬再次发出通知,对各类证明材料进行进一步的收集。
2、助学金的评定:组织由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组成的学生代表对相应班级的贫困学生进行最初认定,以供参考。根据同学上交资料,按家庭类型将其归类,分为低保家庭、单亲家庭、离异家庭、残疾家庭、重病家庭、多子女家庭、受灾害家庭、健全家庭。对助学金的评选标准主要是依据帮困小组总体的困难评定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困难程度大致分为特
别困难、特殊困难、一般困难。○1特别困难的认定标准主要为:家庭类型属于孤儿、单亲或离异,家中有残疾人或家庭成员(主要是父母)患有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属于军烈属,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必须具备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则认定为特别困难;○2特殊困难的认定标准主要为:家中突然遭遇自然灾害(如震灾、火灾、冰雪灾害等)或近两年内家中遭遇突发状况的家庭;○3一般困难的认定标准为:家中人口众多,无收入来源,教育负担重等,可认定为一般困难。
3、具体贫困认定状况:2009年度我系学生申请人数为202人(大一62名学生、大二70名学生、大三70名学生),为了最大程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费问题,经系资助工作组成员和各班班主任讨论决定——在相同的条件下大一学生优先、大二大三预备党员、党员主动自愿放弃的原则,除去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最后确定了92名学生(大一44名学生、大二28名学生、大三20名学生),其中特别困难24名、特殊困难51名,一般困难17名。
资助标准(助学金每年分10个月发放):
特别困难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
特殊困难标准:每人每年2500元;
一般困难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标准的界定:
经系学生工作陈挺老师,袁艳芳老师,姚瑾老师及各班班主任的集体讨论并按照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和我系往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制定了2009年的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只对大二、大三的学生):
1首先考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指获得过两次乙等及以上校级奖学金,○
或成绩在年级有明显进步),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具有良好素质的学生;其次考虑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的学生等。
2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3系部对于大三的同学在大二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
金者不再给与同等奖励。
2、评定结果汇总:
2009年度我系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为59人(大二32名学生、大三27名学生)按照评选标准最后确定22名学生获得该奖励(大二14名学生、大三8名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2009年12月19日
印刷设备工程系资助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