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科技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生综合测评工作,进一步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浙江海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加减分细则。 一、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1、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德育测评分0.25+智育测评分0.6+体育测评分0.15 2、德育测评分=班级测评小组评议分60%+班主任评议分30%+奖励分—扣分 3、智育测评分=学习平均成绩60%智育奖励分40%
4、体育测评分=体育课成绩80%+班级测评小组评议分10%+奖励分—扣分 注:各类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二、德育加减分办法 (一) 学生干部加分
① 对担任班级以上(包括班级)各级学生干部者,视开展工作情况加0~6分。院级学生干部加分由学生科、团委确定,班级学生干部(含寝室长、通讯员)加分,由班主任确定。
② 学生干部加分分值对照表
A类:指院级副部长以上干部。 B类:指院级干事、各社团负责人。 ③ 学生干部加分原则:
学生干部加分要根据任职期限、工作表现情况确定加分额度。同时担任多项工作则只计加分最高的一项。
④终分值=考核相应分值×任职时间系数,其中任职时间系数:每个月为0.1,1学期为0.5。 (二)考勤、违纪、好人好事和宿舍检查加减分(学生科负责统计) ①每四周为一周期,在一周期中学生无迟到、早退、旷课者加2分,否则不加分,并且迟到、早退一次扣1/3分,旷课一次扣1分。 ②违纪处分级别及减分值如下表:
各级处分处罚均根据正式通报、处分文件为依据,多次违纪累计减分。各级处理(含延长留校察看期)的时限以决定发文之日为准,在当年度德育测评中减分。 ③好人好事、拾金不昧者加2分。
④宿舍检查加减分根据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检查,卫生星级寝室的评比分来综合评定。
三、智育奖励加分办法
(一)
(四)在校际、校级的学习竞赛(包括校际统考、课程竞赛、技能竞赛等)中获奖及科 (五)学术和专业性论文加分
①、在正式出版期刊上发表与专业有关学术性论文和专业创作,视刊物级别质量、名次,一级刊物加30分,核心刊物加24分,省级刊物20分,一般学报加16分。
②、在内部刊物(有准印刊号)上发表文章一律加4分。
③、在正式报刊(含校报)和正式出版书籍上发表文章,视刊物级别、质量、名次,分别加4~10分/篇,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加至30分。
④、同一篇论文限加最高分。
⑤在学工快讯及焦点话题栏中刊登的新闻和文章每篇加0.5分。 (六)其它
①、一学期内选修相关专业、相关课程(包括参加自学考试),每通过1门按通过在智育平均成绩上加分,标准如下:及格加1分,中加1.2分,良加1.6分,优加2分。
②、凡参加经学校审批同意的学校和社会团体举办的各类素质培训班,凭结业证书酌情加2-4分
五、体美育加减分办法
①、各类体育、美育竞赛奖励加分
②、早操,课外体育锻炼表现优秀有突出事例者加1~3分,表现差的减1~3分。学院根据出勤记录及情况通报进行加减分。 六、综合测评加减分操作程序
1、申请加分的成绩依据要求是本次测评学年所取得的;
2、各类申请加分必须以正式证书、文件、发表刊物或有关部门证明为依据; 3、测评加分提议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加分申请表;
4、测评加分申请表汇总后,由班主任和班级测评小组一起审核; 5、审核后附加分须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再汇总到综合测评表中。 七、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由学生科、教务科负责解释。
2008年9月1日
萧山科技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生综合测评工作,进一步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浙江海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加减分细则。 一、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1、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德育测评分0.25+智育测评分0.6+体育测评分0.15 2、德育测评分=班级测评小组评议分60%+班主任评议分30%+奖励分—扣分 3、智育测评分=学习平均成绩60%智育奖励分40%
4、体育测评分=体育课成绩80%+班级测评小组评议分10%+奖励分—扣分 注:各类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二、德育加减分办法 (一) 学生干部加分
① 对担任班级以上(包括班级)各级学生干部者,视开展工作情况加0~6分。院级学生干部加分由学生科、团委确定,班级学生干部(含寝室长、通讯员)加分,由班主任确定。
② 学生干部加分分值对照表
A类:指院级副部长以上干部。 B类:指院级干事、各社团负责人。 ③ 学生干部加分原则:
学生干部加分要根据任职期限、工作表现情况确定加分额度。同时担任多项工作则只计加分最高的一项。
④终分值=考核相应分值×任职时间系数,其中任职时间系数:每个月为0.1,1学期为0.5。 (二)考勤、违纪、好人好事和宿舍检查加减分(学生科负责统计) ①每四周为一周期,在一周期中学生无迟到、早退、旷课者加2分,否则不加分,并且迟到、早退一次扣1/3分,旷课一次扣1分。 ②违纪处分级别及减分值如下表:
各级处分处罚均根据正式通报、处分文件为依据,多次违纪累计减分。各级处理(含延长留校察看期)的时限以决定发文之日为准,在当年度德育测评中减分。 ③好人好事、拾金不昧者加2分。
④宿舍检查加减分根据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检查,卫生星级寝室的评比分来综合评定。
三、智育奖励加分办法
(一)
(四)在校际、校级的学习竞赛(包括校际统考、课程竞赛、技能竞赛等)中获奖及科 (五)学术和专业性论文加分
①、在正式出版期刊上发表与专业有关学术性论文和专业创作,视刊物级别质量、名次,一级刊物加30分,核心刊物加24分,省级刊物20分,一般学报加16分。
②、在内部刊物(有准印刊号)上发表文章一律加4分。
③、在正式报刊(含校报)和正式出版书籍上发表文章,视刊物级别、质量、名次,分别加4~10分/篇,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加至30分。
④、同一篇论文限加最高分。
⑤在学工快讯及焦点话题栏中刊登的新闻和文章每篇加0.5分。 (六)其它
①、一学期内选修相关专业、相关课程(包括参加自学考试),每通过1门按通过在智育平均成绩上加分,标准如下:及格加1分,中加1.2分,良加1.6分,优加2分。
②、凡参加经学校审批同意的学校和社会团体举办的各类素质培训班,凭结业证书酌情加2-4分
五、体美育加减分办法
①、各类体育、美育竞赛奖励加分
②、早操,课外体育锻炼表现优秀有突出事例者加1~3分,表现差的减1~3分。学院根据出勤记录及情况通报进行加减分。 六、综合测评加减分操作程序
1、申请加分的成绩依据要求是本次测评学年所取得的;
2、各类申请加分必须以正式证书、文件、发表刊物或有关部门证明为依据; 3、测评加分提议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加分申请表;
4、测评加分申请表汇总后,由班主任和班级测评小组一起审核; 5、审核后附加分须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再汇总到综合测评表中。 七、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由学生科、教务科负责解释。
200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