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管理暂行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布单位)

20070829(颁布时间)

20070829(实施时间)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71号(文号)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暂行规定

经市政府四届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8月29日起施行。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新光明新区的管理体制,规范光明新区管理机构的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政府建立光明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新区的范围为现宝安区光明、公明街道行政区域。

第三条 新区应当加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逐步建立职责清晰、运转协调、高效便民的新型行政管理机制。

第四条 新区应当成为循环经济与自主创新的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试验区,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的生态区,知识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聚集区。

第五条 新区应当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传统产业、高端服务业、特色旅游和绿色生态农业,充分发挥产业聚集效益,重点引进低能耗、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业。

第六条 新区应当确保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

第七条 新区应当加强基本生态控制线和基本农田的保护,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居住环境。

第八条 新区应当在土地利用、资源配置以及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创新。

第九条 市政府设立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新区范围内行使市政府决定由区级政府行使的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研究、制定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新区开发建设中长期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及重大投资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新区招商引资、产业布局和入区企业项目及其用地评估的前期工作;

(四)参与编制新区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落实与该区域相关的各层次城市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

(五)负责组织新区内土地整备与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工作;

(六)负责新区内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工作;

(七)负责新区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并对辖区内集体企业改革进行宏观指导;

(八)负责新区的财政收支;

(九)负责新区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或者有关行政机关的委托负责新区的有关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十一)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支持新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经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新区管委会可以根据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以及新区管理的需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内设机构和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经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市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新区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设立派出机构,在新区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 未在新区设立派出机构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新区管理的需要,将其行使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权依法委托新区管委会在新区范围内行使。但是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由县(区)级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等行政管理权,由宝安区政府统一组织委托新区管委会在新区范围内行使。

第十四条 新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将新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委托新区管委会承担。

第十五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宝安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新区管委会实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权的,应当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依据、委托权限、委托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力、义务等内容,并

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新区管委会实施的行政行为应当予以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新区管委会依法行政。

第十七条 新区管委会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布单位)

20070829(颁布时间)

20070829(实施时间)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71号(文号)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暂行规定

经市政府四届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8月29日起施行。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新光明新区的管理体制,规范光明新区管理机构的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政府建立光明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新区的范围为现宝安区光明、公明街道行政区域。

第三条 新区应当加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逐步建立职责清晰、运转协调、高效便民的新型行政管理机制。

第四条 新区应当成为循环经济与自主创新的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试验区,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的生态区,知识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聚集区。

第五条 新区应当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传统产业、高端服务业、特色旅游和绿色生态农业,充分发挥产业聚集效益,重点引进低能耗、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业。

第六条 新区应当确保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

第七条 新区应当加强基本生态控制线和基本农田的保护,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居住环境。

第八条 新区应当在土地利用、资源配置以及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创新。

第九条 市政府设立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新区范围内行使市政府决定由区级政府行使的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研究、制定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新区开发建设中长期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及重大投资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新区招商引资、产业布局和入区企业项目及其用地评估的前期工作;

(四)参与编制新区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落实与该区域相关的各层次城市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

(五)负责组织新区内土地整备与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工作;

(六)负责新区内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工作;

(七)负责新区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并对辖区内集体企业改革进行宏观指导;

(八)负责新区的财政收支;

(九)负责新区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或者有关行政机关的委托负责新区的有关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十一)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支持新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经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新区管委会可以根据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以及新区管理的需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内设机构和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经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市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新区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设立派出机构,在新区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 未在新区设立派出机构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新区管理的需要,将其行使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权依法委托新区管委会在新区范围内行使。但是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由县(区)级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等行政管理权,由宝安区政府统一组织委托新区管委会在新区范围内行使。

第十四条 新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将新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委托新区管委会承担。

第十五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宝安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新区管委会实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权的,应当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依据、委托权限、委托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力、义务等内容,并

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新区管委会实施的行政行为应当予以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新区管委会依法行政。

第十七条 新区管委会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内容

  • 关于印发[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的通知
  • 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新政发[2014]57号 [CDF26] 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的通知 新区各部门.各单位,各产业园区指挥部,新区各国有企业,省市驻区各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 ...

  • 深圳市"12·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 2013年12月11日1时26分许,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根竹园社区的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129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781.2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核实伤 ...

  • 深圳市建筑劳务分包管理暂行办法
  •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劳务分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建规[2008]7号 各区建设局.光明新区城建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劳务分包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筑劳务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的和谐发展,根据<深圳市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处理规定 ...

  • 住宅小区住户入住手册
  • 住宅小区住户入住手册 住宅小区住户入住手册 目 录 1.致辞.............................................2 2.入住须知.........................................3 3.办理入住流程................ ...

  • 浅谈基于低影响开发模式的雨水利用
  • 浅谈基于低影响开发模式的雨水利用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5年7期字数:3125 摘要:<室外排水规范(2014年版)>中提出应采取雨水渗透.调蓄等措施,从源头降低雨水径流产生量,增加雨水利用设施和内涝防治工程设施的规定,雨水利用变成了硬性要求.本文主要论述了低影响开发模式的雨水利 ...

  • 股权投资基金基本架构.运作和相关政策
  • 股权投资基金又称私募股权投资,其基本含义是通过非公开方式向特定的投资者募集资金,然后用所募集的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并通过企业上市.回购及股权转让等退出方式获取收益.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简便有效的集合投资工具,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天津市滨海新区目前作为股权投资基金先行先试区域,已制定并颁布相关登记办法和促进 ...

  • 宝安区新型产业载体建设资助操作规程
  • 宝安区新型产业载体建设资助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大扶持我区新型产业载体的建设力度,鼓励区属国企.街道投资公司.社区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三类"企业)和经认定的总部企业.上市公司.跨国公司等优势企业积极参与我区新型产业载体建设或旧工业区改造,提供新的发展空间,根据< ...

  • 员工股权激励不同持股方式的比较
  • 员工股权激励不同持股方式的比较 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员工持股的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 留住人才.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 三种,示意图如下: 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涉及持股方式.持股对象.价格.数量.税收等问题,本文 主要讨论不 ...

  • 员工持股平台涉税分析
  • 员工持股平台:个人.公司.有限合伙涉税比较 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员工持股的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示意图如下: 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涉及持股方式.持股对象.价格.数量.税收等问题,本文主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