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关于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的规定

关于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的规定

排除妨害也是物权保护的一项基本方式,立法例很多。例如,德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规定排除和停止侵害请求权:(1)所有权人受到除剥夺或者扣留占有以外的其他方式的妨害时,可以要求妨害人排除妨害。所有权有继续受妨害之虞的,可以提起停止妨害之诉。(2)所有权人负有容忍妨害义务的,不享有上述请求权。意大利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规定否认所有权之诉:物品的所有人为宣告在自己的物品上不存在他人的权利,可以以惧怕遭受损害为由提起否认所有权之诉。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七百六十七条规定所有权人之物上请求权:所有人对于妨害其所有权者,得请求除去之。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排除妨碍。

物权遭受妨害的,物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例如,侵权人设置路障妨害通行,物权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被排除的妨害需具有不法性,倘若物权人负有容忍义务,则无排除妨害请求权。

消除危险也是物权保护的一项基本方式,立法例很多。例如,意

大利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规定否认所有权之诉:物品的所有人为宣告在自己的物品上不存在他人的权利,可以以惧怕遭受损害为由提起否认所有权之诉。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新施工警告:由于惧怕如同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的施工那样可能给自己的土地、权利或者占有造成损害,土地的所有人、物权人或者占有人可以请求司法机关发出新施工警告,但是,以施工尚在进行并且自施工开始之日起未超过1年者为限。在进行简单的事实审理之后,司法机关可以做出禁止继续施工或者在施工方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准许继续施工的处理决定。在第一种情况下,如果提出的异议没有充分的依据,则控告方应当赔偿施工方因停工造成的损失;在第二种情况下,尽管施工方取得了继续施工的许可.

但是,在控告方胜诉的情况下,施工方应当根据判决拆除建筑物或者缩减工程范围,在给控告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还应当向控告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惧怕损害之诉:由于惧怕位于自己享有权利的财产或者占有的财产附近的任一建筑、树木或者其他物品可能发生给自己的财产、权利或者占有造成严重损害的紧急危险,所有权人、物权人或者占有人可以将这一危险告知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排除危险的措施。必要时,司法机关可以裁定为可能发生的危险提供适当的担保。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七百六十七条规

定所有权人之物上请求权:有妨害其所有权之虞者,所有人得请求防止之。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消除危险。

请求消除危险,又称请求防止侵害。侵害虽未发生,但物权面临遭受侵害的危险,存在被侵害的可能,对于这种可能发生的侵害,物权人有权请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防止侵害,消除既存的危险,以避免侵害的发生。

本文来源:法帮网 (www.fabang.com)

关于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的规定

排除妨害也是物权保护的一项基本方式,立法例很多。例如,德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规定排除和停止侵害请求权:(1)所有权人受到除剥夺或者扣留占有以外的其他方式的妨害时,可以要求妨害人排除妨害。所有权有继续受妨害之虞的,可以提起停止妨害之诉。(2)所有权人负有容忍妨害义务的,不享有上述请求权。意大利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规定否认所有权之诉:物品的所有人为宣告在自己的物品上不存在他人的权利,可以以惧怕遭受损害为由提起否认所有权之诉。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七百六十七条规定所有权人之物上请求权:所有人对于妨害其所有权者,得请求除去之。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排除妨碍。

物权遭受妨害的,物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例如,侵权人设置路障妨害通行,物权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被排除的妨害需具有不法性,倘若物权人负有容忍义务,则无排除妨害请求权。

消除危险也是物权保护的一项基本方式,立法例很多。例如,意

大利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规定否认所有权之诉:物品的所有人为宣告在自己的物品上不存在他人的权利,可以以惧怕遭受损害为由提起否认所有权之诉。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新施工警告:由于惧怕如同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的施工那样可能给自己的土地、权利或者占有造成损害,土地的所有人、物权人或者占有人可以请求司法机关发出新施工警告,但是,以施工尚在进行并且自施工开始之日起未超过1年者为限。在进行简单的事实审理之后,司法机关可以做出禁止继续施工或者在施工方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准许继续施工的处理决定。在第一种情况下,如果提出的异议没有充分的依据,则控告方应当赔偿施工方因停工造成的损失;在第二种情况下,尽管施工方取得了继续施工的许可.

但是,在控告方胜诉的情况下,施工方应当根据判决拆除建筑物或者缩减工程范围,在给控告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还应当向控告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惧怕损害之诉:由于惧怕位于自己享有权利的财产或者占有的财产附近的任一建筑、树木或者其他物品可能发生给自己的财产、权利或者占有造成严重损害的紧急危险,所有权人、物权人或者占有人可以将这一危险告知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排除危险的措施。必要时,司法机关可以裁定为可能发生的危险提供适当的担保。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七百六十七条规

定所有权人之物上请求权:有妨害其所有权之虞者,所有人得请求防止之。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消除危险。

请求消除危险,又称请求防止侵害。侵害虽未发生,但物权面临遭受侵害的危险,存在被侵害的可能,对于这种可能发生的侵害,物权人有权请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防止侵害,消除既存的危险,以避免侵害的发生。

本文来源:法帮网 (www.fabang.com)


相关内容

  • 物权请求权与诉讼时效
  • 物权请求权与诉讼时效 发布时间:2009-06-26 10:24:48 ----诉讼时效适用范围再探讨 ■北京办公室 王 平 刘亚莉 [摘要]随着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适用问题已经明确化和清晰化,然而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于诉讼 ...

  • 论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方式的关系
  •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论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方式的关系 崔建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 教授 关键词: 侵权责任法 归责原则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返还财产 消除影响 构成要件 适用范围 内容提要: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第7条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和第24条规定 ...

  • 我国侵权责任形式的反思
  • 关键词: 侵权责任形式/损害赔偿/恢复原状/金钱赔偿 内容提要: 通过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一般做法,绝对权请求权应当与侵权责任分离,我国侵权责任形式也应分别纳入传统上的"恢复原状"和"金钱赔偿"之下.因此,我国侵权责任形式应当仅包括两类,即恢复原状和金钱赔偿.在 ...

  • 论诉讼时效适用范围
  • 2011・03 ◆司法天地 论诉讼时效适用范围 李炎新 摘 要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指诉讼时效适用的权利类型,确定诉讼时效适用范围,对立法和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本诉讼时效 民事权利 请求权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3-143-01 原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因为:1 ...

  • 占有的保护总结
  • 根据杨立新教授的观点: 占有主要有以下功能: (一) 保护功能: 是指占有具有保护现实存在的状态不受第三人侵犯,从而维护法律秩序稳定的功能. 占有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状态,这种状态一旦存在,即应受到保护,不管这种状态是来源于合法的权利,还是占有人通过非法手段而取得的,这种事实上的支配状态构成一种 ...

  • 房屋漏水起诉状,排除妨害如何进行
  • 房屋漏水起诉状,排除妨害如何进行 我国的房子是越来越多,当然各类的问题也是随之而来,法律在针对房屋这方面也是下了不少的功夫,做了不少的规定,房子可能漏水,也可能被偷盗等等.接下来,律伴网小编带您一起学习学习房屋漏水起诉状,排除妨害如何进行: 一.房屋漏水起诉流程: 搜集证据,然后起诉 二.<房 ...

  • 论物权的效力
  • 作者:钱明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写作时间:2002年. 一. 物权效力的基本依据 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的权利,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亦称对世性).基于物权的这种特性,物权具有优先效力和物上请求权. 由于物权人有权直接支配其标的物,他可以依自己的意思对物进行使用.收益 ...

  • 物权请求权优先于债权请求权得以实现研究与分析
  • 物权请求权优先于债权请求权得以实现 (三) 债权说及其评析 债权说依据的主要理由是:物权请求权的内容是权利人请求特定的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达到回复物权支配的完满状态之目的,而此种内容正与债权的性质一致,即请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故物权请求权的性质就是债权或债权请求权. 诚然 ...

  • 第三编 物权法
  • 第三编 物权法. 27 第十一章 物与有价证券. 27 第十二章 物权概述. 29 第十三章 物权变动. 31 第十四章 所有权. 33 第十五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33 第十六章 相邻关系. 35 第十七章 共有. 36 第十八章 用益物权. 36 第十九章 担保物权. 38 第二十章 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