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市场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在我公司内部建立和推行内部市场化管理制度,推行内部市场结算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我公司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河南能源义煤集团要求和我公司市场化核算管理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第三条 本制度概述了市场化核算管理、核算方法、核算流程、核算方法等内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郁山煤业内部市场核算工作。
第二章 内部市场核算组织及职责
第五条 成立内部市场核算管理小组,负责内部市场核算管理的领导、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副总 机电副总 总工程师 安全副总
经营副总 总会计师
成 员:企管审计部、调度中心、生产技术部、物资供应中心、
机电运输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办公室、 安监部负责人
第六条 管理小组下设内部市场核算中心,设在企管审计部,核算中心主任由企管审计部部长兼任。核算中心人员由企管审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机电运输部、物资供应中心、生产技术部、调度
中心、办公室、安监部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核算中心具体负责内部市场化核算及运行实施、检查工作。
第七条 核算中心是负责全公司内部市场核算的专门机构。市场主体核算员是所在单位市场核算专职人员,既要配合企管审计部工作,又要对本级市场主体进行核算,业务受核算中心指导。市场核算人员要熟悉生产、经营管理流程,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八条 核算中心职责
(一)负责草拟市场交易规则和核算政策,报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二)负责记录、测算、汇总、确定一、二级市场主体(公司、区队)的收入、支出,核算各市场主体工资收入。
(三)负责确定各市场主体的补贴和追加费用,下达和调整月度费用计划。
(四)负责单项工程的预、结算,参与单项工程的验收与管理。 (五)负责办理一、二级市场(公司、区队)的日常核算和月度核算。
(六)负责内部市场价格体系及核算结果科学性、合理性的综合分析与上报管理小组审批。
第三章 内部市场核算方法与收支项目设置
第九条 内部市场核算方法
内部市场核算原则上采用统计核算法。 第十条 内部市场收支项目的设置 内部市场收支项目如表1所示。
表1 内部市场收支项目表
第四章 内部市场收支核算流程
第一节 收入核算
第十一条 生产收入
月末依据验收部门提供的产量、进尺等工程和施工条件验收单,根据公司内部价格进行结算,经相关业务部室审核后,由企管审计部再次进行审批,形成采掘单位的产量、进尺生产收入,登入月度收入台账中。
说明:
(一)收入是指市场主体通过提供产品或劳务,依据市场价格取得的收益;
(二)生产收入是指采掘单位采煤和掘进生产取得的收入; (三)服务收入是指辅助单位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 (四)单项工程收入是指市场主体从事单项工程取得的收入; (五)定额外收入是指下级市场主体从上级单位取得的因生产条件变化而追加的收入;
(六)其它收入是指除上述收入外的收入;
(七)支出是指内部市场主体在提供产品或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实际消耗;
(八)预结工资等于收入总额与支出总额的差额。 第十二条 服务收入
辅助单位服务收入由服务单位开具结算单,被服务单位签字并在确认,最后将第三联结算单交由企管审计部进行审批,然后登记部门收入台账。
第十三条 单项工程收入
(一)单项工程结算由企管审计部负责。按月底实际发生工程项目的有关决算书与结算单据对施工单位与提供服务单位进行结算。
(二)当月完工的单项工程,由企管审计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依据审批预算进行结算,开具结算单,实行一工程一结算。当月未完工的单项工程,由企管审计部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形象进度和实际发生的支出,按比例合理估算收入,由企管审计部开具结算单,完工时从工程收入中扣除。
第十四条 定额外补贴收入
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或发生未预见的特殊情况,或者超出定额发生的费用时,市场主体可提出价格调整或费用补贴申请,由企管审计部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核实,编制定额外补贴预算,企管审计部根据审核预算后进行结算。
第十五条 其它收入
其它收入的结算由收益方将结算单据交企管审计部审核,登记台账,核算收入。
第二节 支出核算
第十六条 材料费
区队材料员申请材料,经业务部室批料员审批后,仓库保管员现场确认后填写料单,由区队材料员在领料单上签字后办理出库。仓库通过登记区队消耗台账,形成材料支出。
第十七条 设备租赁费
区队材料员通过申请设备领用、退回、调拨,机电运输部进行审批并登记设备租赁费台账,每日核算设备租赁费用。
第十八条 电费
机电运输部月末根据抄表获取各市场主体的电表读数,登记电费台账,核算出市场主体的电费。
第十九条 办公费
市场主体发生的办公费由办公室登记台账,形成办公费支出。 第二十条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的结算由服务单位开具结算单,被服务单位签字确认,服务单位根据原始交易单据,登记台账,核算费用。
第二十一条 其它费用
其它费用结算由收益方将结算单交企管审计部登记台账,核算费用。
第三节 内部市场结算工资的确定
第二十二条 结算公式
预结工资总额=收入总额-支出总额
收入总额=按量价结算收入+单项工程收入+定额外补贴收入+其它收入
支出总额=材料费+租赁费+电费+修理费+运输费+其它支出 应结工资总额=预结工资总额+结构工资+奖罚收入+本期借支+区队管理人员工资
第二十三条 内部市场结算流程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内部市场结算流程图
说明:
(一)材料费、租赁费、电费等直接费用由物资供应中心、机电运输部等部门提供单据,经区队签字盖章后由企管审计部直接结算;
(二)直接费用形成直接支出;
(三)产量、进尺由相关部门确认后上报企管审计部; (四)综合单价由单一单价形成并上报企管审计部和业务部室审批;
(五)根据产量、进尺及其综合单价与采掘单位结算产品收入; (六)生产辅助单位向采掘及其它单位提供的劳务由其开具结算单,被服务单位签字确认,交企管审计部结算;
(七)生产辅助单位通过提供运输、修理、通风等劳务取得服务收入;
(八)采掘等单位从生产辅助单位购买劳务,形成辅助服务支出;
(九)企管审计部定期向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报送各单位收支报表和应结算工资;
(十)主管部门和主要领导根据集团公司工资政策和本公司实
际最终确定各单位应发工资。
第五章 内部市场结算单据与报表
第二十四条 内部市场结算单:如表2所示。
表2 郁山煤业内部市场结算单 No.
开单方: 年 月 日
收单方: 经办人(签字) :
说明:本内部市场结算单一式三联,第①联留开单方,第②联留收单方,第③联留企管审计部。
第二十五条 内部市场收支结算报表
企管审计部每月依据各部门的收支台账编制部门收支报表,结算各市场主体应结工资总额。格式如表3所示。
表3 郁山煤业内部市场化市场主体月工资结算表
市场主体: 年 月 日 单位:元
说明:本收支日报表在各收支项目100%结算时使用,各项目计算如下。
(一)采掘开生产单位生产收入=工资定额生产收入+材料定额生产收入+租赁定额生产收入+电力定额生产收入+修理定额生产收入+运输定额生产收入;
(二)辅助生产单位服务收入=工资定额服务收入+材料定额服务收入+租赁定额服务收入+电力定额服务收入+修理定额服务收入+运输定额服务收入;
(三)单项工程收入=单项工程工资定额收入+单项工程材料定额收入+其它单项工程收入;
(四)定额外收入=定额外工资收入+定额外材料收入+定额外租赁收入+定额外电力收入+定额外修理收入+定额外运输收入+其它定额外收入;
(五)市场主体收入总额=生产收入+服务收入+单项工程收入+定额外收入+其它收入;
(六)市场主体支出总额=材料支出+租赁支出+电力支出+修理支出+运输支出+其它支出;
(七)市场主体预结工资=工资收入+材料收支差额×节超比例+租赁收支差额×节超比例+电力收支差额×节超比例+修理收支差额×节超比例+运输收支差额×节超比例+其它收支差额×节超比例 (各收支项目规定节超结算比例不同);
表4:
市场主体工资结算表
市场主体: 年 月 单位:元
企管审计部审核: 人力资源部审核:
为防止收入波动过大,考虑生产的不均衡性和与集团公司工资总额计划的对接,采用提留、上缴、借支等手段实现各级市场主体收入的以丰补欠和工资总额调控。
第六章 内部市场核算办法
第一节 采掘开生产单位核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 根据采掘开单位工作性质,其收入项目分为采掘开生产性收入、链式服务结算收入、单项工程收入三项,支出为当月发生的材料费、修理费、电费、材料租赁费、设备租赁费以及接受服务实际付给提供服务单位的服务费用。
第二十七条 采掘开综合价格的确定
采掘开单位原煤产量(掘进进尺)价格由直接成本价格和辅助成本价格组成。直接成本是采掘开单位组织生产所直接消耗的人力和物耗(材料、电力、加工修理、租赁费等)的总和。辅助成本是采掘开单位向为其提供服务的辅助单位所支付的价格总额。
(一)直接成本单价
1、直接成本单价(元/吨. 米)=人工工资单价+材料费单价+加工修理费单价+电费单价+运费单价+材料租赁费单价+设备租赁费单价。
2、直接成本项目及吨煤(米)单价的构成:
(1)人工工资:
①采掘开工作面定额产量(进尺)、直接工劳动定额效率按公司标准执行。
②定员人数:直接工定员根据采掘开工作面生产、地质条件及施工工艺,按定额产量(进尺)及直接工劳动定额效率进行配备。辅助工定员根据分项劳动定额及岗位定员进行配备。
(2)工作面、掘进头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规定按采掘开采区队市场化管理运行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3)材料费:根据采掘开工作面月度生产条件、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确定材料费吨煤(米)单价。
(4)电费:根据采掘开工作面电表读数或使用动力机械功率的大小及定额产量(进尺)确定其电费吨煤(米)单价。
(5)修理费:根据采掘开工作面实际使用机械设备台件的多少及定额产量(进尺)确定其修理费吨煤(米)单价。
(6)材料租赁费:根据采掘开工作面生产条件、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使用的数量及采掘开工作面定额产量(进尺)确定材料租赁费吨煤(米)单价。
(7)设备租赁费:根据采掘开工作面配备机械设备台件的多少及采掘开工作面定额产量(进尺)确定设备租赁费吨煤(米)单价。
(二)辅助成本价格的确定
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先将部分辅助单位比较容易进入链式结算的服务项目纳入链式结算,并逐步扩大链式服务的范围。企管审计部按链式服务结算单价折算成吨煤(米)单价。月末按采掘开单位实际产量(进尺)结算收入,按采掘开单位实际签单及各链式服务项目单价结算支出。
1、辅助成本单价(元/吨. 米)等于采掘开单位必须接受各辅助单位服务的相关链式服务单价之和。
辅助成本单价(元/吨. 米)=Σ(服务综合单价×提供服务工作量)/ 定额产量(进尺) 。
2、辅助成本项目及吨煤(米)单价的确定:辅助成本项目及吨煤(米)单价基础测定表另行发布。
以运输队运料为例:
矿车运料:采煤工作面(元/t):服务项目结算单价×用料折车数/t
掘进工作面(元/m):服务项目结算单价×用料折车
数/m
第二节 单项工程项目价格
第二十八条 单项工程主要指采掘开单位承担井下正规生产以外的巷道修复、安装、拆除等工程,价格包括人工工资、材料费和矿车运输费等。
第二十九条 计算办法:单项工程结算总额=人工工资收入+材料费+矿车运输费。
(一)人工工资
1、单项工程人工工资根据单项工程分项劳动定额及岗位工资计算。
2、单项工程岗位工资标准按工资管理规定执行。
3、单项工程分项劳动定额按集团公司定额手册及我公司定额手册执行。
(二)材料费、电费、修理费、材料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根据单项工程施工工艺、使用机械动力大小以及机械设备台件的多少或年度计划确定其工程所需的上述费用。
第三节 收支核算
第三十条 采掘开单位月结算(工资)收入=∑[采掘开工作面综合单价×当月实体煤产量(进尺)]+各项单项工程结算收入—(当月实际材料费+当月实际电费+当月实际租赁费+其它费用)—∑(链式服务项目结算指导单价×接受服务项目工作量)±其它奖罚金额
第三十一条 单项工程工资标准按照《郁山煤业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一)材料费、电费、修理费、租赁费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计算。工作面遇到客观情况变化,需调整上述费用指标(包括人工工资)时,必须由使用单位向企管审计部提出书面申请,企管审计部组织有关人员现场鉴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
(二)采掘开单位辅助成本核算
单位辅助成本(收入)=辅助成本单价×产量(进尺)-∑(提供服务项目单价×提供服务项目工作量)
当被服务单位实际付给提供服务单位的服务费用大于辅助成本(即单位辅助成本为负数)时,将从被服务单位收入中扣除,结余部分暂由公司收回,每半年根据结余金额的合理性,按结余金额的一定比例返还给被服务单位(具体返还比例由市场化领导小组确定)。
第三十二条 井下辅助单位核算办法
根据井下辅助单位各岗位工作性质不同、服务对象不同,共划分为链式服务项目、固定岗位及管理岗位服务项目、计件服务项目、单项工程服务项目四部分,分别结算,总和相加。现将首批进入链式结算的服务岗位结算过程分述如下:
(一)链式服务项目的结算
1、进入链式服务的岗位:
运输队:全队人员(管技人员、材料员、核算办事员除外) 机修车间:全车间人员(管技人员、材料员、核算办事员除外)
2、链式服务价格的确定
链式服务价格=岗位工资/本岗位当月服务工作量
3、链式服务收入的结算
链式服务项目月收入=∑(服务项目单价×当月服务项目工作量)
第三十三条 岗位服务项目的核算
(一)固定管理岗位主要是辅助单位固定场所固定作业的职工以及单位材料员、核算办事员、保管员。如:变配电工、中央泵房司机、压风机司机、抽风机司机、设备管理员、防爆检查员、供电管理员、仓库管理员、核算办事员、材料员等。
(二)固定岗位收入结算对固定管理岗位实行材料费、电费、修理费等综合费用承包管理,工资按定员人数实行岗技工资总额承包,并按规定每月考核结算。在岗位未增减的情况下,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原则。如增加新的岗位或减少原定岗位时,将按规定增加或减少综合费用。
固定岗位月收入=[∑(岗位工资×岗位人数)+(材料费、电费、修理费、其它费用承包额)]- ∑(当月材料费+当月电费+当月修理费+其它费用)
(三)固定岗位工资以及费用承包指标另发。
第三十四条 单项工程服务项目计算
辅助单位承担的巷修、皮带、溜子安装和拆除回收、固定设备安装拆除回收、风门、密闭墙以及其它单项工程适用“一工程、一立项、一预算、一验收、一结算”。收入按照单项工程管理办法结算执
行。
单项工程服务项目月收入=∑单项工程收入-∑(当月材料费+当月电费+当月修理费+其它费用)
第三十五条 计件服务项目收入结算
对难以进行链式结算和单项工程结算的服务项目按照制定的计件服务价格目录按件与公司结算收入。
第三十六条 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公司逐步制定分类别的《计件服务价格目录》,主要如下:
(一)材料自制加工(修理)计件服务价格;
(二)设备修理计件服务价格;
(三)悬移支架、单体柱设备组装、解体、安装、拆除计件服务价格;
(四)其它设备安装、拆除计件服务价格;
(五)钉道、拆道计件服务价格;
(六)地面装运料计件服务价格;
(七)其它计件服务价格;
第三十七条 井下辅助单位月收入结算
井下辅助单位月收入=(链式服务项目月收入+固定岗位月收入+单项工程项目月收入+计件服务项目收入+其它收入)±考核项目内奖罚金额
第三十八条 地面单位及机关部室结算办法
(一)地面单位根据内部市场化进度逐步实行脱钩自养、独立核算模式。
(二)机关部室要强化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突出管理效果和服务效果,逐步推行安监市场化、培训市场化、保卫市场化等专业服务市场,将机关部室工资水平与管理服务效果紧密挂钩。
第七章 内部市场核算规定
第一节 采掘单位核算考核规定
第三十九条 采掘工作范围内因自然、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综合单价内未预算到的,可在结算时按实际定额对人工工资和材料消耗费用及其它费用进行调整。
第二节 链式服务项目核算考核规定
第四十条 各服务项目的签单,除现场双方经办人签单外,还必须由单位主管签字或盖章。月底按双方确认的工作量,分项目统计汇总并经双方行政主管签字后,连同签单明细在每月3日前报企管审计部,签单项目要齐全、字迹要清楚,涂改无效。发现弄虚作假者按作假数额的10倍处罚。
第四十一条 各服务项目的结算根据双方单位签单所确定的工作量及综合单价或协商单价结算收入。对达不到服务质量的项目, 其服务价格可下浮5~10%,服务质量特别差的,经企管审计部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后可以拒付。
第四十二条 对技术含量较高的服务项目、或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其服务单价可通过双方协商后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20%。对突发事件,服务方处理完成后工作时间不足8个小时的,接受服务单价应按1个小班计算签单; 不足4个小时的,按0.5个小班计算签单。
第四十三条 工序之间影响生产或工作,根据影响发生的实际费
用的1.2~1.5倍按照市场化办法结算,弥补被影响单位经济损失后,公司提留40%用于工资调剂。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应严格按职责范围、工作规范从事相关工作,确保服务单位的服务人员满负荷工作,对服务质量达不到规定服务标准的,除单位赔付损失以外,仍按生产管理规定对个人执行处罚。
第三节 单项工程项目核算考核规定
第四十五条 无论是现场会纪要,还是工程验收单,凡内容不清、数据不准的均不予结算。
第四十六条 对单项工程项目的奖励,必须通过预算后在单项工程立项表上注明奖励标准或奖励总额,并确定其奖励范围、相关责任人及资金来源,否则不予支付。
第四十七条 企管审计部应根据其实际验收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对预算工程量与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的误差部分,经现场鉴定后,进行核增或核减相关费用,并及时下达工程结算通知单。
第四节 固定岗位综合费用承包核算规定
第四十八条 按固定岗位所确定的综合费用按月结算。在岗位未增减的情况下,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原则,鼓励减人提效和集控化管理。
第四十九条 各固定岗位职责范围、工作规范按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节 结算比例规定
第五十条 直接单位的材料费、租赁费、电费、修理费、矿车运输费等按照节约50%、超支100%进入单位结算工资。辅助区队除配件费、租赁费、电费转为工资的比例为10%以外,其他费用项目参照直接单位。
第六节 内部市场核算一般规定
第五十一条 按照一级市场结算单价和实际工作量考核完成情况并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及安全等指标挂钩对各市场主体进行市场化考核结算。各项工作量及工作质量完成情况由相关职能部室把关签字。
第五十二条 各市场主体结算人数以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当月实际定员人数为准。人力资源部按照测算口径,填制各市场主体应结算人数统计表,于次月5日前交企管审计部进行结算。特殊情况下由人力资源部开据书面证明于下月结算中进行调整。
第五十三条 企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机电运输部等相关单位测算各种基础性数据,包括材料、工资、租赁费、电费、运输费、加工修理费等各种定额单价,将各种数据下达到二级市场主体。
第五十四条 各项考核按公司结算周期确定,每天16点至第二天16点为一核算工作日。
第五十五条 各级市场主体统一在企管审计部开设核算帐户,用于收支结算和工资提留借支业务。
第五十六条 采掘开产量、进尺收入实行月清月结。调度中心每天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实际产量、进尺登记台帐,企管审计部按调度室确定的产量、进尺和综合价格审核结算收入。月底由调度中心牵头,生产技术部、安监部、企管审计部、地测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进行
联合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企管审计部按确定的产量、进尺、质量等级和综合价格审核结算收入。
第五十七条 服务收入与服务支出的结算由服务单位提出,经被服务单位规定人员签字后,由被服务方向服务方支付。服务单位在服务项目提供后1日内结算单经被服务单位确认,服务单位月底交企管审计部审核结算。
第五十八条 当月竣工的单项工程实行“一工程一结算”,工程竣工后7日内将结算资料交企管审计部审核结算;当月不能竣工工程按形象进度给予预付收入,由企管审计部按有关规定结算。
第五十九条 材料、设备租赁费、修理费、电费等直接消耗支出由物资供应中心、机电运输部等相关部门按实际发生额登记台帐,使用单位2日内进行核对确认,否则视为确认。
第六十条 固定岗位收入按规定的价格结合工作质量,经考核后由企管审计部审核结算。
第六十一条 服务单位在服务项目提供后,3日内将结算单据交企管审计部审核结算。
第六十二条 对于结算过程中不按规定及时确认签字和提交相关单据的,每推迟一天,按服务价格的10%加收服务费;如有争议,可在1日之内向企管审计部提出仲裁申请。
第六十三条 企管审计部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度结算情况与各单位进行核对,确保结算数据准确无误。
第六十四条 企管审计部在每月12日之前将各单位的结算数据进行汇总,编制月度市场结算分析报告报主要领导。
第六十五条 主要领导及主管部门根据集团公司工资政策和本公司实际最终确定各单位应发工资。
第六十六条 企管审计部在每月15日前向二级市场主体结算工
资总额,二级市场主体应在2日内将工资总额内部考核分配到职工,报人力资源部做帐。
第七节 数据提供规定
第六十七条 原煤产量、运转影响时间等由调度中心提供。 第六十八条 开拓掘进进尺由生产技术部提供 第六十九条 材料费由物资供应中心提供。
第七十条 租赁费以提供租赁业务单位提供的结算单为准,同时计入双方收支。
第七十一条 链式服务费用以提供服务单位提交的经双方单位认可的结算单为准,同时计入双方收支。
第七十二条 单项工程收入按单项工程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第七十三条 政策性奖罚收支由职能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本办法中规定的市场核算要素,按照成熟一项进入市场结算一项的原则,逐步地纳入市场化结算。
第七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企管审计部所有。 第七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表5 郁山煤业 月份煤炭产量分配情况
表6 郁山煤业进尺日报表
填报单位:生产技术部 年 月 日
表7 太阳山煤业设备租赁结算单
使用单位:
单位负责人: 审核: 经办:
说明:本结算单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由出租单位留存;第二联交企管审计部结算;第三联提货,交租用单位经办人;第四联仓库,交仓库保管员。
内部市场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在我公司内部建立和推行内部市场化管理制度,推行内部市场结算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我公司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河南能源义煤集团要求和我公司市场化核算管理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第三条 本制度概述了市场化核算管理、核算方法、核算流程、核算方法等内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郁山煤业内部市场核算工作。
第二章 内部市场核算组织及职责
第五条 成立内部市场核算管理小组,负责内部市场核算管理的领导、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副总 机电副总 总工程师 安全副总
经营副总 总会计师
成 员:企管审计部、调度中心、生产技术部、物资供应中心、
机电运输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办公室、 安监部负责人
第六条 管理小组下设内部市场核算中心,设在企管审计部,核算中心主任由企管审计部部长兼任。核算中心人员由企管审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机电运输部、物资供应中心、生产技术部、调度
中心、办公室、安监部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核算中心具体负责内部市场化核算及运行实施、检查工作。
第七条 核算中心是负责全公司内部市场核算的专门机构。市场主体核算员是所在单位市场核算专职人员,既要配合企管审计部工作,又要对本级市场主体进行核算,业务受核算中心指导。市场核算人员要熟悉生产、经营管理流程,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八条 核算中心职责
(一)负责草拟市场交易规则和核算政策,报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二)负责记录、测算、汇总、确定一、二级市场主体(公司、区队)的收入、支出,核算各市场主体工资收入。
(三)负责确定各市场主体的补贴和追加费用,下达和调整月度费用计划。
(四)负责单项工程的预、结算,参与单项工程的验收与管理。 (五)负责办理一、二级市场(公司、区队)的日常核算和月度核算。
(六)负责内部市场价格体系及核算结果科学性、合理性的综合分析与上报管理小组审批。
第三章 内部市场核算方法与收支项目设置
第九条 内部市场核算方法
内部市场核算原则上采用统计核算法。 第十条 内部市场收支项目的设置 内部市场收支项目如表1所示。
表1 内部市场收支项目表
第四章 内部市场收支核算流程
第一节 收入核算
第十一条 生产收入
月末依据验收部门提供的产量、进尺等工程和施工条件验收单,根据公司内部价格进行结算,经相关业务部室审核后,由企管审计部再次进行审批,形成采掘单位的产量、进尺生产收入,登入月度收入台账中。
说明:
(一)收入是指市场主体通过提供产品或劳务,依据市场价格取得的收益;
(二)生产收入是指采掘单位采煤和掘进生产取得的收入; (三)服务收入是指辅助单位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 (四)单项工程收入是指市场主体从事单项工程取得的收入; (五)定额外收入是指下级市场主体从上级单位取得的因生产条件变化而追加的收入;
(六)其它收入是指除上述收入外的收入;
(七)支出是指内部市场主体在提供产品或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实际消耗;
(八)预结工资等于收入总额与支出总额的差额。 第十二条 服务收入
辅助单位服务收入由服务单位开具结算单,被服务单位签字并在确认,最后将第三联结算单交由企管审计部进行审批,然后登记部门收入台账。
第十三条 单项工程收入
(一)单项工程结算由企管审计部负责。按月底实际发生工程项目的有关决算书与结算单据对施工单位与提供服务单位进行结算。
(二)当月完工的单项工程,由企管审计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依据审批预算进行结算,开具结算单,实行一工程一结算。当月未完工的单项工程,由企管审计部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形象进度和实际发生的支出,按比例合理估算收入,由企管审计部开具结算单,完工时从工程收入中扣除。
第十四条 定额外补贴收入
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或发生未预见的特殊情况,或者超出定额发生的费用时,市场主体可提出价格调整或费用补贴申请,由企管审计部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核实,编制定额外补贴预算,企管审计部根据审核预算后进行结算。
第十五条 其它收入
其它收入的结算由收益方将结算单据交企管审计部审核,登记台账,核算收入。
第二节 支出核算
第十六条 材料费
区队材料员申请材料,经业务部室批料员审批后,仓库保管员现场确认后填写料单,由区队材料员在领料单上签字后办理出库。仓库通过登记区队消耗台账,形成材料支出。
第十七条 设备租赁费
区队材料员通过申请设备领用、退回、调拨,机电运输部进行审批并登记设备租赁费台账,每日核算设备租赁费用。
第十八条 电费
机电运输部月末根据抄表获取各市场主体的电表读数,登记电费台账,核算出市场主体的电费。
第十九条 办公费
市场主体发生的办公费由办公室登记台账,形成办公费支出。 第二十条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的结算由服务单位开具结算单,被服务单位签字确认,服务单位根据原始交易单据,登记台账,核算费用。
第二十一条 其它费用
其它费用结算由收益方将结算单交企管审计部登记台账,核算费用。
第三节 内部市场结算工资的确定
第二十二条 结算公式
预结工资总额=收入总额-支出总额
收入总额=按量价结算收入+单项工程收入+定额外补贴收入+其它收入
支出总额=材料费+租赁费+电费+修理费+运输费+其它支出 应结工资总额=预结工资总额+结构工资+奖罚收入+本期借支+区队管理人员工资
第二十三条 内部市场结算流程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内部市场结算流程图
说明:
(一)材料费、租赁费、电费等直接费用由物资供应中心、机电运输部等部门提供单据,经区队签字盖章后由企管审计部直接结算;
(二)直接费用形成直接支出;
(三)产量、进尺由相关部门确认后上报企管审计部; (四)综合单价由单一单价形成并上报企管审计部和业务部室审批;
(五)根据产量、进尺及其综合单价与采掘单位结算产品收入; (六)生产辅助单位向采掘及其它单位提供的劳务由其开具结算单,被服务单位签字确认,交企管审计部结算;
(七)生产辅助单位通过提供运输、修理、通风等劳务取得服务收入;
(八)采掘等单位从生产辅助单位购买劳务,形成辅助服务支出;
(九)企管审计部定期向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报送各单位收支报表和应结算工资;
(十)主管部门和主要领导根据集团公司工资政策和本公司实
际最终确定各单位应发工资。
第五章 内部市场结算单据与报表
第二十四条 内部市场结算单:如表2所示。
表2 郁山煤业内部市场结算单 No.
开单方: 年 月 日
收单方: 经办人(签字) :
说明:本内部市场结算单一式三联,第①联留开单方,第②联留收单方,第③联留企管审计部。
第二十五条 内部市场收支结算报表
企管审计部每月依据各部门的收支台账编制部门收支报表,结算各市场主体应结工资总额。格式如表3所示。
表3 郁山煤业内部市场化市场主体月工资结算表
市场主体: 年 月 日 单位:元
说明:本收支日报表在各收支项目100%结算时使用,各项目计算如下。
(一)采掘开生产单位生产收入=工资定额生产收入+材料定额生产收入+租赁定额生产收入+电力定额生产收入+修理定额生产收入+运输定额生产收入;
(二)辅助生产单位服务收入=工资定额服务收入+材料定额服务收入+租赁定额服务收入+电力定额服务收入+修理定额服务收入+运输定额服务收入;
(三)单项工程收入=单项工程工资定额收入+单项工程材料定额收入+其它单项工程收入;
(四)定额外收入=定额外工资收入+定额外材料收入+定额外租赁收入+定额外电力收入+定额外修理收入+定额外运输收入+其它定额外收入;
(五)市场主体收入总额=生产收入+服务收入+单项工程收入+定额外收入+其它收入;
(六)市场主体支出总额=材料支出+租赁支出+电力支出+修理支出+运输支出+其它支出;
(七)市场主体预结工资=工资收入+材料收支差额×节超比例+租赁收支差额×节超比例+电力收支差额×节超比例+修理收支差额×节超比例+运输收支差额×节超比例+其它收支差额×节超比例 (各收支项目规定节超结算比例不同);
表4:
市场主体工资结算表
市场主体: 年 月 单位:元
企管审计部审核: 人力资源部审核:
为防止收入波动过大,考虑生产的不均衡性和与集团公司工资总额计划的对接,采用提留、上缴、借支等手段实现各级市场主体收入的以丰补欠和工资总额调控。
第六章 内部市场核算办法
第一节 采掘开生产单位核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 根据采掘开单位工作性质,其收入项目分为采掘开生产性收入、链式服务结算收入、单项工程收入三项,支出为当月发生的材料费、修理费、电费、材料租赁费、设备租赁费以及接受服务实际付给提供服务单位的服务费用。
第二十七条 采掘开综合价格的确定
采掘开单位原煤产量(掘进进尺)价格由直接成本价格和辅助成本价格组成。直接成本是采掘开单位组织生产所直接消耗的人力和物耗(材料、电力、加工修理、租赁费等)的总和。辅助成本是采掘开单位向为其提供服务的辅助单位所支付的价格总额。
(一)直接成本单价
1、直接成本单价(元/吨. 米)=人工工资单价+材料费单价+加工修理费单价+电费单价+运费单价+材料租赁费单价+设备租赁费单价。
2、直接成本项目及吨煤(米)单价的构成:
(1)人工工资:
①采掘开工作面定额产量(进尺)、直接工劳动定额效率按公司标准执行。
②定员人数:直接工定员根据采掘开工作面生产、地质条件及施工工艺,按定额产量(进尺)及直接工劳动定额效率进行配备。辅助工定员根据分项劳动定额及岗位定员进行配备。
(2)工作面、掘进头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规定按采掘开采区队市场化管理运行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3)材料费:根据采掘开工作面月度生产条件、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确定材料费吨煤(米)单价。
(4)电费:根据采掘开工作面电表读数或使用动力机械功率的大小及定额产量(进尺)确定其电费吨煤(米)单价。
(5)修理费:根据采掘开工作面实际使用机械设备台件的多少及定额产量(进尺)确定其修理费吨煤(米)单价。
(6)材料租赁费:根据采掘开工作面生产条件、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使用的数量及采掘开工作面定额产量(进尺)确定材料租赁费吨煤(米)单价。
(7)设备租赁费:根据采掘开工作面配备机械设备台件的多少及采掘开工作面定额产量(进尺)确定设备租赁费吨煤(米)单价。
(二)辅助成本价格的确定
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先将部分辅助单位比较容易进入链式结算的服务项目纳入链式结算,并逐步扩大链式服务的范围。企管审计部按链式服务结算单价折算成吨煤(米)单价。月末按采掘开单位实际产量(进尺)结算收入,按采掘开单位实际签单及各链式服务项目单价结算支出。
1、辅助成本单价(元/吨. 米)等于采掘开单位必须接受各辅助单位服务的相关链式服务单价之和。
辅助成本单价(元/吨. 米)=Σ(服务综合单价×提供服务工作量)/ 定额产量(进尺) 。
2、辅助成本项目及吨煤(米)单价的确定:辅助成本项目及吨煤(米)单价基础测定表另行发布。
以运输队运料为例:
矿车运料:采煤工作面(元/t):服务项目结算单价×用料折车数/t
掘进工作面(元/m):服务项目结算单价×用料折车
数/m
第二节 单项工程项目价格
第二十八条 单项工程主要指采掘开单位承担井下正规生产以外的巷道修复、安装、拆除等工程,价格包括人工工资、材料费和矿车运输费等。
第二十九条 计算办法:单项工程结算总额=人工工资收入+材料费+矿车运输费。
(一)人工工资
1、单项工程人工工资根据单项工程分项劳动定额及岗位工资计算。
2、单项工程岗位工资标准按工资管理规定执行。
3、单项工程分项劳动定额按集团公司定额手册及我公司定额手册执行。
(二)材料费、电费、修理费、材料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根据单项工程施工工艺、使用机械动力大小以及机械设备台件的多少或年度计划确定其工程所需的上述费用。
第三节 收支核算
第三十条 采掘开单位月结算(工资)收入=∑[采掘开工作面综合单价×当月实体煤产量(进尺)]+各项单项工程结算收入—(当月实际材料费+当月实际电费+当月实际租赁费+其它费用)—∑(链式服务项目结算指导单价×接受服务项目工作量)±其它奖罚金额
第三十一条 单项工程工资标准按照《郁山煤业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一)材料费、电费、修理费、租赁费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计算。工作面遇到客观情况变化,需调整上述费用指标(包括人工工资)时,必须由使用单位向企管审计部提出书面申请,企管审计部组织有关人员现场鉴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
(二)采掘开单位辅助成本核算
单位辅助成本(收入)=辅助成本单价×产量(进尺)-∑(提供服务项目单价×提供服务项目工作量)
当被服务单位实际付给提供服务单位的服务费用大于辅助成本(即单位辅助成本为负数)时,将从被服务单位收入中扣除,结余部分暂由公司收回,每半年根据结余金额的合理性,按结余金额的一定比例返还给被服务单位(具体返还比例由市场化领导小组确定)。
第三十二条 井下辅助单位核算办法
根据井下辅助单位各岗位工作性质不同、服务对象不同,共划分为链式服务项目、固定岗位及管理岗位服务项目、计件服务项目、单项工程服务项目四部分,分别结算,总和相加。现将首批进入链式结算的服务岗位结算过程分述如下:
(一)链式服务项目的结算
1、进入链式服务的岗位:
运输队:全队人员(管技人员、材料员、核算办事员除外) 机修车间:全车间人员(管技人员、材料员、核算办事员除外)
2、链式服务价格的确定
链式服务价格=岗位工资/本岗位当月服务工作量
3、链式服务收入的结算
链式服务项目月收入=∑(服务项目单价×当月服务项目工作量)
第三十三条 岗位服务项目的核算
(一)固定管理岗位主要是辅助单位固定场所固定作业的职工以及单位材料员、核算办事员、保管员。如:变配电工、中央泵房司机、压风机司机、抽风机司机、设备管理员、防爆检查员、供电管理员、仓库管理员、核算办事员、材料员等。
(二)固定岗位收入结算对固定管理岗位实行材料费、电费、修理费等综合费用承包管理,工资按定员人数实行岗技工资总额承包,并按规定每月考核结算。在岗位未增减的情况下,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原则。如增加新的岗位或减少原定岗位时,将按规定增加或减少综合费用。
固定岗位月收入=[∑(岗位工资×岗位人数)+(材料费、电费、修理费、其它费用承包额)]- ∑(当月材料费+当月电费+当月修理费+其它费用)
(三)固定岗位工资以及费用承包指标另发。
第三十四条 单项工程服务项目计算
辅助单位承担的巷修、皮带、溜子安装和拆除回收、固定设备安装拆除回收、风门、密闭墙以及其它单项工程适用“一工程、一立项、一预算、一验收、一结算”。收入按照单项工程管理办法结算执
行。
单项工程服务项目月收入=∑单项工程收入-∑(当月材料费+当月电费+当月修理费+其它费用)
第三十五条 计件服务项目收入结算
对难以进行链式结算和单项工程结算的服务项目按照制定的计件服务价格目录按件与公司结算收入。
第三十六条 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公司逐步制定分类别的《计件服务价格目录》,主要如下:
(一)材料自制加工(修理)计件服务价格;
(二)设备修理计件服务价格;
(三)悬移支架、单体柱设备组装、解体、安装、拆除计件服务价格;
(四)其它设备安装、拆除计件服务价格;
(五)钉道、拆道计件服务价格;
(六)地面装运料计件服务价格;
(七)其它计件服务价格;
第三十七条 井下辅助单位月收入结算
井下辅助单位月收入=(链式服务项目月收入+固定岗位月收入+单项工程项目月收入+计件服务项目收入+其它收入)±考核项目内奖罚金额
第三十八条 地面单位及机关部室结算办法
(一)地面单位根据内部市场化进度逐步实行脱钩自养、独立核算模式。
(二)机关部室要强化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突出管理效果和服务效果,逐步推行安监市场化、培训市场化、保卫市场化等专业服务市场,将机关部室工资水平与管理服务效果紧密挂钩。
第七章 内部市场核算规定
第一节 采掘单位核算考核规定
第三十九条 采掘工作范围内因自然、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综合单价内未预算到的,可在结算时按实际定额对人工工资和材料消耗费用及其它费用进行调整。
第二节 链式服务项目核算考核规定
第四十条 各服务项目的签单,除现场双方经办人签单外,还必须由单位主管签字或盖章。月底按双方确认的工作量,分项目统计汇总并经双方行政主管签字后,连同签单明细在每月3日前报企管审计部,签单项目要齐全、字迹要清楚,涂改无效。发现弄虚作假者按作假数额的10倍处罚。
第四十一条 各服务项目的结算根据双方单位签单所确定的工作量及综合单价或协商单价结算收入。对达不到服务质量的项目, 其服务价格可下浮5~10%,服务质量特别差的,经企管审计部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后可以拒付。
第四十二条 对技术含量较高的服务项目、或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其服务单价可通过双方协商后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20%。对突发事件,服务方处理完成后工作时间不足8个小时的,接受服务单价应按1个小班计算签单; 不足4个小时的,按0.5个小班计算签单。
第四十三条 工序之间影响生产或工作,根据影响发生的实际费
用的1.2~1.5倍按照市场化办法结算,弥补被影响单位经济损失后,公司提留40%用于工资调剂。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应严格按职责范围、工作规范从事相关工作,确保服务单位的服务人员满负荷工作,对服务质量达不到规定服务标准的,除单位赔付损失以外,仍按生产管理规定对个人执行处罚。
第三节 单项工程项目核算考核规定
第四十五条 无论是现场会纪要,还是工程验收单,凡内容不清、数据不准的均不予结算。
第四十六条 对单项工程项目的奖励,必须通过预算后在单项工程立项表上注明奖励标准或奖励总额,并确定其奖励范围、相关责任人及资金来源,否则不予支付。
第四十七条 企管审计部应根据其实际验收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对预算工程量与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的误差部分,经现场鉴定后,进行核增或核减相关费用,并及时下达工程结算通知单。
第四节 固定岗位综合费用承包核算规定
第四十八条 按固定岗位所确定的综合费用按月结算。在岗位未增减的情况下,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原则,鼓励减人提效和集控化管理。
第四十九条 各固定岗位职责范围、工作规范按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节 结算比例规定
第五十条 直接单位的材料费、租赁费、电费、修理费、矿车运输费等按照节约50%、超支100%进入单位结算工资。辅助区队除配件费、租赁费、电费转为工资的比例为10%以外,其他费用项目参照直接单位。
第六节 内部市场核算一般规定
第五十一条 按照一级市场结算单价和实际工作量考核完成情况并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及安全等指标挂钩对各市场主体进行市场化考核结算。各项工作量及工作质量完成情况由相关职能部室把关签字。
第五十二条 各市场主体结算人数以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当月实际定员人数为准。人力资源部按照测算口径,填制各市场主体应结算人数统计表,于次月5日前交企管审计部进行结算。特殊情况下由人力资源部开据书面证明于下月结算中进行调整。
第五十三条 企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机电运输部等相关单位测算各种基础性数据,包括材料、工资、租赁费、电费、运输费、加工修理费等各种定额单价,将各种数据下达到二级市场主体。
第五十四条 各项考核按公司结算周期确定,每天16点至第二天16点为一核算工作日。
第五十五条 各级市场主体统一在企管审计部开设核算帐户,用于收支结算和工资提留借支业务。
第五十六条 采掘开产量、进尺收入实行月清月结。调度中心每天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实际产量、进尺登记台帐,企管审计部按调度室确定的产量、进尺和综合价格审核结算收入。月底由调度中心牵头,生产技术部、安监部、企管审计部、地测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进行
联合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企管审计部按确定的产量、进尺、质量等级和综合价格审核结算收入。
第五十七条 服务收入与服务支出的结算由服务单位提出,经被服务单位规定人员签字后,由被服务方向服务方支付。服务单位在服务项目提供后1日内结算单经被服务单位确认,服务单位月底交企管审计部审核结算。
第五十八条 当月竣工的单项工程实行“一工程一结算”,工程竣工后7日内将结算资料交企管审计部审核结算;当月不能竣工工程按形象进度给予预付收入,由企管审计部按有关规定结算。
第五十九条 材料、设备租赁费、修理费、电费等直接消耗支出由物资供应中心、机电运输部等相关部门按实际发生额登记台帐,使用单位2日内进行核对确认,否则视为确认。
第六十条 固定岗位收入按规定的价格结合工作质量,经考核后由企管审计部审核结算。
第六十一条 服务单位在服务项目提供后,3日内将结算单据交企管审计部审核结算。
第六十二条 对于结算过程中不按规定及时确认签字和提交相关单据的,每推迟一天,按服务价格的10%加收服务费;如有争议,可在1日之内向企管审计部提出仲裁申请。
第六十三条 企管审计部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度结算情况与各单位进行核对,确保结算数据准确无误。
第六十四条 企管审计部在每月12日之前将各单位的结算数据进行汇总,编制月度市场结算分析报告报主要领导。
第六十五条 主要领导及主管部门根据集团公司工资政策和本公司实际最终确定各单位应发工资。
第六十六条 企管审计部在每月15日前向二级市场主体结算工
资总额,二级市场主体应在2日内将工资总额内部考核分配到职工,报人力资源部做帐。
第七节 数据提供规定
第六十七条 原煤产量、运转影响时间等由调度中心提供。 第六十八条 开拓掘进进尺由生产技术部提供 第六十九条 材料费由物资供应中心提供。
第七十条 租赁费以提供租赁业务单位提供的结算单为准,同时计入双方收支。
第七十一条 链式服务费用以提供服务单位提交的经双方单位认可的结算单为准,同时计入双方收支。
第七十二条 单项工程收入按单项工程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第七十三条 政策性奖罚收支由职能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本办法中规定的市场核算要素,按照成熟一项进入市场结算一项的原则,逐步地纳入市场化结算。
第七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企管审计部所有。 第七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表5 郁山煤业 月份煤炭产量分配情况
表6 郁山煤业进尺日报表
填报单位:生产技术部 年 月 日
表7 太阳山煤业设备租赁结算单
使用单位:
单位负责人: 审核: 经办:
说明:本结算单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由出租单位留存;第二联交企管审计部结算;第三联提货,交租用单位经办人;第四联仓库,交仓库保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