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1、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做不到“三齐”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通报,第三次罚款50元;
2、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柜外日常用品摆放有序;
3、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使用和保管好电器,按要求开关空调,严禁昼夜长明灯。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灯关;
5、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开关窗。
6、室内清理的废物、垃圾必须袋装,及时将其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如有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或堆在公共区内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及装接电器,如经发现第一次罚款50元, 第二次100元, 依次类推;
8、室内不得存放易然易爆物品,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9、不得在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地上;如有烟头扔在地上,第一次发现,警告;第二次发现,通报批评;第三次发现,一个烟头罚款50元。宿舍人员如果不能指出当事人,罚款由宿舍内人员平摊。
10、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穿的衣、鞋必须在合适位置摆放整齐,洗完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晒;
11、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2、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加班者除外),项目部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夜不归宿者给于100元罚款;
13、贵重物品应避免存放,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4、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5、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如发现参与以上不健康活动者,给予召集人500元罚款,参与者300元罚款,旁观者100元罚款。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1、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做不到“三齐”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通报,第三次罚款50元;
2、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柜外日常用品摆放有序;
3、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使用和保管好电器,按要求开关空调,严禁昼夜长明灯。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灯关;
5、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开关窗。
6、室内清理的废物、垃圾必须袋装,及时将其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如有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或堆在公共区内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及装接电器,如经发现第一次罚款50元, 第二次100元, 依次类推;
8、室内不得存放易然易爆物品,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9、不得在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地上;如有烟头扔在地上,第一次发现,警告;第二次发现,通报批评;第三次发现,一个烟头罚款50元。宿舍人员如果不能指出当事人,罚款由宿舍内人员平摊。
10、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穿的衣、鞋必须在合适位置摆放整齐,洗完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晒;
11、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2、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加班者除外),项目部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夜不归宿者给于100元罚款;
13、贵重物品应避免存放,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4、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5、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如发现参与以上不健康活动者,给予召集人500元罚款,参与者300元罚款,旁观者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