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县编办规范借调人员管理等8篇
作者:
来源:《机构与行政》2013年第01期
长岛县编办规范借调人员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长岛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出台了规范人员借调的管理办法,对借调人员的条件、程序、时间、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办法突出了两个关键:一是借调人员编制身份必须符合借调单位的岗位性质;二是借调单位必须有空缺编制。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已完成了现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的规范工作。对借用单位编制已满或借调人员编制身份与借用单位空缺编制性质不符的借调人员,一律返回原单位工作,对符合条件的31人办理了调动手续,落实了机构编制实名制,切实规范了全县借调人员管理,杜绝了混编混岗现象,进一步促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长岛县编办 E:ZLH )
诸城市编办助力开发区转型
一是创新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区街关系,改革经济开发区与舜王街道现行管理模式,实行区街合一、以区为主的相对独立的开发区管理体制。按照精简、效能原则,突出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经济发展职能,优化经济开发区内部机构设置,将内设机构调整设置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财政审计办公室、招商和投融资管理办公室,不再保留原办公室、经济贸易办公室、政治处、财政和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二是完善发展机制。整合经济开发区和舜王街道现有公共服务资源,进一步下放部分市级管理权和审批权,增强经济开发区行政管理职能和经济管理权限。围绕实施“经济开发区人才计划”,并在人员编制上予以倾斜,加快人才集聚,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原市与街道的财政体制调整为市与经济开发区的财政体制,适当提高增量分成比例,用于转型发展。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制订独立的经济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严格控制涉及经济开发区的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和“一票否决”事项,为经济开发区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诸城市编办 E:ZY )
青岛市市南区完成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普查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青岛市市南区编办以机构编制核查为契机,对全区260家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情况进行了深度调查,对民政、计生、城市管理等重点用工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全面掌握了全区编外用工的数量、分布、管理方式和人员基本情况。按照用工岗位、用工方式进行分类汇总,建立了编外人员实名制台账。下一步,根
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将各部门(单位)的劳动合同制用工统一纳入计划管理,形成“管理有制度、使用有程序、配备有指标、权益有保障”的编外用工管理模式,有效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青岛市市南区编办 E:ZZJ )
莱州市编办进行廉政法规考试
为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检验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效果,莱州市编办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考试内容涵盖《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考试结束后,试卷进行集中批阅,考试结果纳入每名机关干部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莱州市编办 张翠燕 E:ZLH )
高密市编办强化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编办成立机构编制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两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的同志,专职负责机构编制统计的相关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研究制定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计划,设计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预计退休人员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工作人员增减登记表》等5类表格,召开全市2012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会议,对镇街区组织干事和市直部门单位政工人事科长进行了业务培训,明确工作标准,统一工作步骤。三是加强审核把关。按照机构编制核查掌握的情况,对部门单位提报的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和实有人员等情况进行逐一核对,做到人员管理台账、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编制年报库三者数据统一,保证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高密市编办 E:ZY )
龙口市编办探索督查工作新机制
一是推行例行督查机制。针对督查单位的特点,分类明确督查重点,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每半年组织一次例行督查。对政府各部门,重点查“三定”方案执行情况,查履行职能情况、内部机构设置情况、人员编制情况;对乡镇机关,重点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对事业单位,重点查单位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通过例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在规定时限内督促问题单位完成整改,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二是推行专项督查机制。针对例行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或倾向性问题,每年组织开展1-2次专项督查,积极探索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新机制、新手段和新方法。每次专项督查均联合组织、人事、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随机访问等多种方式摸准实情,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处理问题的意见,有效地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作。三是推行跟踪督查机制。每次部署重大编制事项后,配套制定跟踪督查方案,采
长岛县编办规范借调人员管理等8篇
作者:
来源:《机构与行政》2013年第01期
长岛县编办规范借调人员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长岛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出台了规范人员借调的管理办法,对借调人员的条件、程序、时间、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办法突出了两个关键:一是借调人员编制身份必须符合借调单位的岗位性质;二是借调单位必须有空缺编制。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已完成了现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的规范工作。对借用单位编制已满或借调人员编制身份与借用单位空缺编制性质不符的借调人员,一律返回原单位工作,对符合条件的31人办理了调动手续,落实了机构编制实名制,切实规范了全县借调人员管理,杜绝了混编混岗现象,进一步促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长岛县编办 E:ZLH )
诸城市编办助力开发区转型
一是创新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区街关系,改革经济开发区与舜王街道现行管理模式,实行区街合一、以区为主的相对独立的开发区管理体制。按照精简、效能原则,突出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经济发展职能,优化经济开发区内部机构设置,将内设机构调整设置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财政审计办公室、招商和投融资管理办公室,不再保留原办公室、经济贸易办公室、政治处、财政和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二是完善发展机制。整合经济开发区和舜王街道现有公共服务资源,进一步下放部分市级管理权和审批权,增强经济开发区行政管理职能和经济管理权限。围绕实施“经济开发区人才计划”,并在人员编制上予以倾斜,加快人才集聚,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原市与街道的财政体制调整为市与经济开发区的财政体制,适当提高增量分成比例,用于转型发展。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制订独立的经济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严格控制涉及经济开发区的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和“一票否决”事项,为经济开发区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诸城市编办 E:ZY )
青岛市市南区完成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普查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青岛市市南区编办以机构编制核查为契机,对全区260家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情况进行了深度调查,对民政、计生、城市管理等重点用工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全面掌握了全区编外用工的数量、分布、管理方式和人员基本情况。按照用工岗位、用工方式进行分类汇总,建立了编外人员实名制台账。下一步,根
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将各部门(单位)的劳动合同制用工统一纳入计划管理,形成“管理有制度、使用有程序、配备有指标、权益有保障”的编外用工管理模式,有效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青岛市市南区编办 E:ZZJ )
莱州市编办进行廉政法规考试
为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检验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效果,莱州市编办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考试内容涵盖《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考试结束后,试卷进行集中批阅,考试结果纳入每名机关干部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莱州市编办 张翠燕 E:ZLH )
高密市编办强化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编办成立机构编制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两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的同志,专职负责机构编制统计的相关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研究制定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计划,设计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预计退休人员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工作人员增减登记表》等5类表格,召开全市2012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会议,对镇街区组织干事和市直部门单位政工人事科长进行了业务培训,明确工作标准,统一工作步骤。三是加强审核把关。按照机构编制核查掌握的情况,对部门单位提报的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和实有人员等情况进行逐一核对,做到人员管理台账、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编制年报库三者数据统一,保证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高密市编办 E:ZY )
龙口市编办探索督查工作新机制
一是推行例行督查机制。针对督查单位的特点,分类明确督查重点,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每半年组织一次例行督查。对政府各部门,重点查“三定”方案执行情况,查履行职能情况、内部机构设置情况、人员编制情况;对乡镇机关,重点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对事业单位,重点查单位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通过例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在规定时限内督促问题单位完成整改,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二是推行专项督查机制。针对例行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或倾向性问题,每年组织开展1-2次专项督查,积极探索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新机制、新手段和新方法。每次专项督查均联合组织、人事、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随机访问等多种方式摸准实情,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处理问题的意见,有效地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作。三是推行跟踪督查机制。每次部署重大编制事项后,配套制定跟踪督查方案,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