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延安市南泥湾农场劳动合同书
延安市南泥湾农场劳动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单位
规章制度的规定,南泥湾农场(以下简称甲方) 与 --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 甲方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办法。
(二)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并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三)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分别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200%、300%的工资报酬。
四、劳动报酬(一)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
(二)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企业工资制度规定确定乙方工资,具体每月 元。
(三) 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支付乙方工资。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 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三)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 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二) 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一)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三) 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抑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本人,并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经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它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五)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5.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的。
(六)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有本合同第八条(三) 项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应当将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规定的到期时间: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 本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九、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十、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按国家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3. 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事先与乙方商定在本企业的服务期限。乙方服务期未满,欲辞职或另谋职业的,应支付甲方培训费。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条款,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
甲方(盖章) :陕西省延安市南泥湾农场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鉴证机关(签章) :
签订合同时间: 年月日篇二:农场服务合同--沱沱工社
服务合同
甲 方: 法定 代表人:法 定 地 址: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6号楼3002室 邮 政 编 码: 100022 联 系 电 话:010-58208100
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消费者信心,扩大安全农产品供应渠道,促进农业增效和现代化农业企业增收,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等互利的原则,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品牌推广、营销推广、农场智能化管理系统、绿色履历标签使用、销售渠道拓展、技术服务等领域的合作关系达成
共识。甲方愿意与乙方结成合作伙伴,双方一致同意开展长期合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 合作内容
1.1、基地智能化管理及绿色履历系统服务
1.1.1 乙方为甲方位于 区 镇 村基地(以下称合作平台)的 温室,共 24 栋,安装智能化监控管理设备, 提供农场智能化管理,建立绿色履历系统,帮助甲方规范种植管理过程:科学安排生产计划,合理配置人员、规范农事操作,提升管理水平。绿色履历系统服务包括:环境监测、农作物病虫害预警、成熟度预测、农作物健康指数分析等,构成监管区域农产品生长过程的可追溯数据内容。
1.1.2 乙方为甲方提供绿色履历服务,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扫描绿色履历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使消费者获得农产品从生长、加工、包装到运输各个环节的详实信息记录,提升农产品品牌,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和消费信心。甲方需按照乙方要求按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绿色履历数据。如所提供数据失效或不实,由此形成的履历失真及相关责任,需由甲方完全承担。农场智能化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包括: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病虫害防治记录、农药残留检测数据、作物成熟度等。此系统为乙方免费提供给甲方使用,产权和所属权归乙方所有。
1.1.3 甲方在安装前需提前缴纳每栋温室 0 元的合同保证金。
1.1.4 甲方使用乙方的绿色履历服务,每最小包装加贴一张绿色履历二维码标签。每生成一张农产品绿色履历二维码标签需向乙方支付使用费人民币0.6 元。绿色履历二维码标签版式规格由乙方统一制定,标签材料及印制费用由甲方支付。
1.1.5 甲方安装乙方设备的温室或地块产出的农产品需加贴绿色履历二维码标签,第一年使用期间,甲方需达到单栋温室 0 份绿色履历二维码标签的基础使用量;第二年使用期间,甲方需达到单栋温室 1500 份绿色履历二维码标签的基础使用量,如果达不到基础标签使用量,甲方需补足使用量差额费用。如甲方不交纳差额费用,乙方有权收回投入的所有软硬件停止服务。合同期内,第一年乙方不收取费用,甲方第二年后每年均需保证达到绿色履历二维码标签的基础使用量。如达不到,按照与第二年等同的方式处理。
1.1.6 乙方基地智能化管理系统中的gprs 无线传输终端需使用一张sim 卡,该卡使用时须向中国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缴纳使用费10元每月。此项费用由 甲方 支付。
1.2 农场产品营销推广
1.2.1 甲方有义务在合作平台宣传乙方的智能化管理系统,作为样板农场配合乙方开展宣传推广工作,互惠互利。
1.2.2 乙方有义务充分利用合作平台,发挥自身优势向其合作的渠道商(生鲜电商、商超、特渠、代理商等)推荐甲方农场产品,帮助甲方拓展销售渠道,促进甲方扩大市场占有量;乙方在其智能配送柜覆盖的社区(以下称智能配送社区)开展推广活动时,将根据时间、地点、内容、价格、场次等情况积极邀请甲方参与社区营销推广,开展会员招募,扩大甲方品牌影响力。
1.2.3 甲乙双方在智能配送社区营销活动中展示及销售的农产品必须在乙方绿色履历系统监控范围内。农产品 蔬菜 价格应限定在 10—30元/斤 之间。特殊情况(如赠送、节假日促销活动)除外。
1.2.4 乙方将在智能配送社区的配送柜lcd 屏上滚动播出甲方企业或农场的宣传片(时长90秒内,资料内容由农场提供)。每天免费播放 3 次(特殊时段,特殊时长另议)。 1.2.5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推荐渠道商,并协助双方进行采购谈判。渠道商采购甲方的农产品时,甲方须按市场行情优先供给,不得无故抬高价格或恶意降低价格,扰乱有序运营。
二、 双方权利及义务
2.1 甲方权利及义务
2.1.1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设备(见附件1清单)妥善保管和使用。因人为造成的设备损坏和或丢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设备费用和人工费用。
2.1.2 乙方未能按1.2条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1.3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其他第三方公司合作与本协议约定的同类项目。
2.2 乙方权利及义务
2.2.1 乙方负责派遣熟练、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安装、测试、调整、验收测试、试运行和开通。
2.2.2 乙方为甲方提供绿色履历相关系统的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系统维护、软件升级以及销售渠道推广等服务。
2.2.3 甲乙双方合作期内智能化管理设备非人为因素损坏的,乙方需为甲方先行提供产品备件,保障系统2个工作日之内恢复使用,并对故障产品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
三、 付款约定
3.1 支付方式
3.1.1 基地智能化管理及绿色履历系统服务,每月月底甲方需根据绿色履历
平台显示的二维码打印数量对账,并于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标签使用费用。
3.1.2 配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并于结算后5日内甲方以转账、支票或现
金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3.2 付款信息:
公 司 名 称: 北京绿色家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 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支行
账 号: 1109 0832 3910 802
四、 续约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3 年。甲方在合同到期后,如需继续合同中的服务,需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双方协商后重新订立合同。
五、 保密责任
5.1 甲方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的信息给予保密,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其篇三:农场饲养员_协议合同
农场饲养员协议
板桥中心校(甲方) 聘用 (乙方) 为农场饲养员,为了更好的发展养猪事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农场饲养员,负责猪群的饲养, 看护, 巡视, 每月工资按月支付.
二、除不可预知的灾情外,每日巡视猪舍, 有病猪,弱猪, 乙方应第一时间报告饲养员, 兽医和农场负责人, 并及时隔离, 要求兽医第一时间诊疗.
三、乙方在上班时间不在猪场,若发生意外事故, 须赔偿。
四、乙方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搞好猪舍工作,通风、消毒、及时清理猪粪、按饲养员指定配制饲料, 按时定量喂水、喂食.
五、乙方在未获取农场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乙方上班时间为:春夏季上午7:30-12:00,下午2:00-21:30,冬季上午8:00-12:30,下午13:30-21:00. 在上班时间内发生迟到、早退现象扣工资10元/次;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农场负责人请假,批准后再离岗. 请假期间须由乙方自行找好替代饲养人员(非本场饲养员),并需经农场负责人同意,无故迟到或早退的将处以一定罚款. 农忙季节,乙方可向农场负责人请示,由农场负责人统一调整上班时间. 如不服从安排而造成的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具体赔偿金额由农场负责人决定。
上班时间不准看电视、打牌等娱乐活动。在猪场进猪苗、打疫苗、抓售猪为乙方义务工作,
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到现场协助,未到场协助的 相应扣工资(按临时义务工计算);所有工作流程需要记录的表格, 须详细正确填写记录.
六、饲养期内不得更换饲养人员,饲养员若打算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若中途不干视为违约,不结算任何工资,且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七、乙方每月应及时出栏猪粪,猪粪必须发到垃圾池以外,堆放整齐,放置不到位的没补贴费; 发现围网破损的要及时修补好,田里有少量积水时要及时排掉。
八、饲养员奖励:乙方在遵守以上协议,并没有发生导致猪场损失的情况下,甲方给予乙方50元/月的奖金(按月计算)。春节期间(初一至初七)上班的, 补加班费八十元。
九、乙方在工作中需诚实守信,大公无私,不得私藏及浪费猪场的 一切财物,一旦发现影响猪场声誉、私藏财物等事件,甲方有权利进行人员调整,并扣保证金和当月奖金。
十、以上不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板桥中心校(盖章)
乙方: (签名)
年月日
篇一:延安市南泥湾农场劳动合同书
延安市南泥湾农场劳动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单位
规章制度的规定,南泥湾农场(以下简称甲方) 与 --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 甲方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办法。
(二)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并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三)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分别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200%、300%的工资报酬。
四、劳动报酬(一)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
(二)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企业工资制度规定确定乙方工资,具体每月 元。
(三) 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支付乙方工资。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 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三)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 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二) 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一)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三) 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抑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本人,并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经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它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五)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5.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的。
(六)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有本合同第八条(三) 项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应当将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规定的到期时间: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 本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九、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十、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按国家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3. 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事先与乙方商定在本企业的服务期限。乙方服务期未满,欲辞职或另谋职业的,应支付甲方培训费。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条款,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
甲方(盖章) :陕西省延安市南泥湾农场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鉴证机关(签章) :
签订合同时间: 年月日篇二:农场服务合同--沱沱工社
服务合同
甲 方: 法定 代表人:法 定 地 址: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6号楼3002室 邮 政 编 码: 100022 联 系 电 话:010-58208100
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消费者信心,扩大安全农产品供应渠道,促进农业增效和现代化农业企业增收,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等互利的原则,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品牌推广、营销推广、农场智能化管理系统、绿色履历标签使用、销售渠道拓展、技术服务等领域的合作关系达成
共识。甲方愿意与乙方结成合作伙伴,双方一致同意开展长期合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 合作内容
1.1、基地智能化管理及绿色履历系统服务
1.1.1 乙方为甲方位于 区 镇 村基地(以下称合作平台)的 温室,共 24 栋,安装智能化监控管理设备, 提供农场智能化管理,建立绿色履历系统,帮助甲方规范种植管理过程:科学安排生产计划,合理配置人员、规范农事操作,提升管理水平。绿色履历系统服务包括:环境监测、农作物病虫害预警、成熟度预测、农作物健康指数分析等,构成监管区域农产品生长过程的可追溯数据内容。
1.1.2 乙方为甲方提供绿色履历服务,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扫描绿色履历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使消费者获得农产品从生长、加工、包装到运输各个环节的详实信息记录,提升农产品品牌,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和消费信心。甲方需按照乙方要求按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绿色履历数据。如所提供数据失效或不实,由此形成的履历失真及相关责任,需由甲方完全承担。农场智能化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包括: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病虫害防治记录、农药残留检测数据、作物成熟度等。此系统为乙方免费提供给甲方使用,产权和所属权归乙方所有。
1.1.3 甲方在安装前需提前缴纳每栋温室 0 元的合同保证金。
1.1.4 甲方使用乙方的绿色履历服务,每最小包装加贴一张绿色履历二维码标签。每生成一张农产品绿色履历二维码标签需向乙方支付使用费人民币0.6 元。绿色履历二维码标签版式规格由乙方统一制定,标签材料及印制费用由甲方支付。
1.1.5 甲方安装乙方设备的温室或地块产出的农产品需加贴绿色履历二维码标签,第一年使用期间,甲方需达到单栋温室 0 份绿色履历二维码标签的基础使用量;第二年使用期间,甲方需达到单栋温室 1500 份绿色履历二维码标签的基础使用量,如果达不到基础标签使用量,甲方需补足使用量差额费用。如甲方不交纳差额费用,乙方有权收回投入的所有软硬件停止服务。合同期内,第一年乙方不收取费用,甲方第二年后每年均需保证达到绿色履历二维码标签的基础使用量。如达不到,按照与第二年等同的方式处理。
1.1.6 乙方基地智能化管理系统中的gprs 无线传输终端需使用一张sim 卡,该卡使用时须向中国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缴纳使用费10元每月。此项费用由 甲方 支付。
1.2 农场产品营销推广
1.2.1 甲方有义务在合作平台宣传乙方的智能化管理系统,作为样板农场配合乙方开展宣传推广工作,互惠互利。
1.2.2 乙方有义务充分利用合作平台,发挥自身优势向其合作的渠道商(生鲜电商、商超、特渠、代理商等)推荐甲方农场产品,帮助甲方拓展销售渠道,促进甲方扩大市场占有量;乙方在其智能配送柜覆盖的社区(以下称智能配送社区)开展推广活动时,将根据时间、地点、内容、价格、场次等情况积极邀请甲方参与社区营销推广,开展会员招募,扩大甲方品牌影响力。
1.2.3 甲乙双方在智能配送社区营销活动中展示及销售的农产品必须在乙方绿色履历系统监控范围内。农产品 蔬菜 价格应限定在 10—30元/斤 之间。特殊情况(如赠送、节假日促销活动)除外。
1.2.4 乙方将在智能配送社区的配送柜lcd 屏上滚动播出甲方企业或农场的宣传片(时长90秒内,资料内容由农场提供)。每天免费播放 3 次(特殊时段,特殊时长另议)。 1.2.5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推荐渠道商,并协助双方进行采购谈判。渠道商采购甲方的农产品时,甲方须按市场行情优先供给,不得无故抬高价格或恶意降低价格,扰乱有序运营。
二、 双方权利及义务
2.1 甲方权利及义务
2.1.1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设备(见附件1清单)妥善保管和使用。因人为造成的设备损坏和或丢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设备费用和人工费用。
2.1.2 乙方未能按1.2条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1.3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其他第三方公司合作与本协议约定的同类项目。
2.2 乙方权利及义务
2.2.1 乙方负责派遣熟练、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安装、测试、调整、验收测试、试运行和开通。
2.2.2 乙方为甲方提供绿色履历相关系统的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系统维护、软件升级以及销售渠道推广等服务。
2.2.3 甲乙双方合作期内智能化管理设备非人为因素损坏的,乙方需为甲方先行提供产品备件,保障系统2个工作日之内恢复使用,并对故障产品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
三、 付款约定
3.1 支付方式
3.1.1 基地智能化管理及绿色履历系统服务,每月月底甲方需根据绿色履历
平台显示的二维码打印数量对账,并于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标签使用费用。
3.1.2 配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并于结算后5日内甲方以转账、支票或现
金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3.2 付款信息:
公 司 名 称: 北京绿色家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 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支行
账 号: 1109 0832 3910 802
四、 续约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3 年。甲方在合同到期后,如需继续合同中的服务,需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双方协商后重新订立合同。
五、 保密责任
5.1 甲方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的信息给予保密,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其篇三:农场饲养员_协议合同
农场饲养员协议
板桥中心校(甲方) 聘用 (乙方) 为农场饲养员,为了更好的发展养猪事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农场饲养员,负责猪群的饲养, 看护, 巡视, 每月工资按月支付.
二、除不可预知的灾情外,每日巡视猪舍, 有病猪,弱猪, 乙方应第一时间报告饲养员, 兽医和农场负责人, 并及时隔离, 要求兽医第一时间诊疗.
三、乙方在上班时间不在猪场,若发生意外事故, 须赔偿。
四、乙方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搞好猪舍工作,通风、消毒、及时清理猪粪、按饲养员指定配制饲料, 按时定量喂水、喂食.
五、乙方在未获取农场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乙方上班时间为:春夏季上午7:30-12:00,下午2:00-21:30,冬季上午8:00-12:30,下午13:30-21:00. 在上班时间内发生迟到、早退现象扣工资10元/次;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农场负责人请假,批准后再离岗. 请假期间须由乙方自行找好替代饲养人员(非本场饲养员),并需经农场负责人同意,无故迟到或早退的将处以一定罚款. 农忙季节,乙方可向农场负责人请示,由农场负责人统一调整上班时间. 如不服从安排而造成的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具体赔偿金额由农场负责人决定。
上班时间不准看电视、打牌等娱乐活动。在猪场进猪苗、打疫苗、抓售猪为乙方义务工作,
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到现场协助,未到场协助的 相应扣工资(按临时义务工计算);所有工作流程需要记录的表格, 须详细正确填写记录.
六、饲养期内不得更换饲养人员,饲养员若打算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若中途不干视为违约,不结算任何工资,且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七、乙方每月应及时出栏猪粪,猪粪必须发到垃圾池以外,堆放整齐,放置不到位的没补贴费; 发现围网破损的要及时修补好,田里有少量积水时要及时排掉。
八、饲养员奖励:乙方在遵守以上协议,并没有发生导致猪场损失的情况下,甲方给予乙方50元/月的奖金(按月计算)。春节期间(初一至初七)上班的, 补加班费八十元。
九、乙方在工作中需诚实守信,大公无私,不得私藏及浪费猪场的 一切财物,一旦发现影响猪场声誉、私藏财物等事件,甲方有权利进行人员调整,并扣保证金和当月奖金。
十、以上不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板桥中心校(盖章)
乙方: (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