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尽职调查工作方案
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最大的风险来自资金回
收风险,那么在放贷或开展其他金融衍生业务过程中,利用律师专业知识和身份提前知悉业务相对方的经营、资产和负债等情况,收集业务相对方的详细资料并作实地验证和取证,作出综合性的资信评估和风险评估,撰写全面性的法律意见,作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日常业务的参考和凭据,从而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律师尽职调查就是针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通过对业务相对方详细、全面的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对企业和个人资信、还贷能力、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事先分析和评估而专门设立业务种类。
第一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涵义及价值、意义
一、律师尽职调查的涵义
律师利用其专业知识对业务相对方的主体资格、经营管
理合法性、资产、债权债务、诉讼等情况进行书面及实地调查,透过法律视角对相关材料、信息进行甄别、分析,银行等金融机构提示业务可行性及风险,出具综合性法律意见并附相关调查资料。
二、律师尽职调查的价值和意义:
1、改变信息不对称的不利状况,以利于对相业务信息
的全面了解。
2、明确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判断其性质和对决策的
影响。
3、甄别业务相对方。
4、就相关法律风险的承担、法律问题的解决进行谈判,事先明确权利义务,及时调查业务实施方案,防范风险产生。
5、避免业务失败或陷入纠纷,对业务相对方现存和潜
在的法律风险作出专业判断,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6、律师尽职调查的结果对双方最终能否达成业务协议
及业务品质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第二部分:律师尽职调查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原则
1、调查内容全面:调查业务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股权
结构、治理结构、关联关系;业务;资产;债权债务;重大合同;诉讼及争议;管理层和员工;税收;外汇;环保;等等。
2、材料全面:调查所有可调查的材料,——包括业务
相对方在各部门的材料及自身的相关材料。
二、透彻原则
全面原则要求“广”,透彻原则要求“深”。 书面调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 就取得的第一手调查材料向行政管理部门等第三方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揭示书面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状况出现。
三、区别对待原则
1、业务相对方发展阶段不同,律师尽职调查侧重不同。 如:创业期企业——侧重核心竞争力调查(创业团队、知识产权、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等)。
成熟期企业——侧重全面尽职调查。
2、业务相对方行业不同,律师尽职调查侧重不同。
如:高科技企业——侧重知识产权调查。
化工企业——侧重环境污染问题调查。
3、业务相对方背景不同,律师尽职调查侧重不同。
如:根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侧重公司治理情况调查。
改制企业——侧重改制合规性、相关利益主体的利
益问题解决调查。
四、独立原则
银行等金融机构独立。
尽职调查律师独立。
第三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程序
一、签订保密协议;起草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二、经银行等金融机构确认,向业务相对方提交清单。
三、向相对方收取文件资料,核对复印件和原件,做好资料清单,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四、对相对方依尽职调查内容进行全方位的实地考察,并作详细的笔录,尽可能取得笔录对象及业务相对方负责人员的书面确认。
五、对所收集材料及所作笔录进行研究、调查、向行政管理部门等第三方验证,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作初步汇报。
六、对于仍未理清的事实或者还需深入了解的信息,起草《补充文件清单》要求业务相对方提供材料,并继续实地考察、调查、验证,直至查明。
七、对不能完全获悉的情况,要求业务相对方作出声明和保证,并在保证中明确将产生的法律后果的承担。
八、对调查所知的全部情况、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研究,并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对发现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提出应对方案。
第四部分: 律师尽职调查的内容
一、相对方基本情况
1、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设立,有效存续(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合法、合规;重点关注公司设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行业特殊证照、年检报告等)。
2、公司宪章性文件对经营、增资等的特殊规定(公司
章程、发起人协议、股东协议及各修改本)。
3、调查股权结构:
(1)股东认缴资本是否已缴足(验资报告、资产评估);
(2)股东的股权是否质押;
(3)股东是否变更(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工商档案);
(4)与股东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5)是否存在限制公司融资的股东协议。
4、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1)治理结构是否建立,是否有效运转;
(2)公司成立以来的股东会决议/记录、董事会决议/记录;
(3)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安排的合理性;
(4)董事、高管的重大人员变动。
二、业务相对方的业务及相关协议
1、调查相对方供应商、分销商和客户信息:
(1)重要供应商协议;
(2)长期供货协议;
(3)上述协议对业务相对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4)区域性分销商协议;
(5)分销是否排除直销或其他销售方式;
(6)是否禁止分销商分销其他同类产品;
(7)对客户的全部承诺和保证的实现可能性和实现阶段。
2、销售、市场开发和其他重要信息:
(1)销售、代理、市场开发、广告投入及范围(相关协议);
(2)与销售代表、经销商之间的利益安排(相关协议);
(3)与董事、高管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订立的协议(如贷款协议)。
三、业务相对方的资产和财产权利
1、调查资产信息:
(1)不动产、设备、车辆等重大资产清单;
(2)相关资产所有权文件;
(3)权利障碍文件(如担保协议、租赁协议等);
(4)不动产和重大资产取得方式及相关协议;
(5)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2、知识产权信息:
(1)相对方或其子公司拥有/使用的商标、服务标志、商号清单及相关证书;
(2)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许可清单;
(3)专利或专利申请文件;
(4)著作权清单及著作权文件;
(5)域名等网络知识产权;
(6)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协议;
(7)知识产权研究开发协议,技术服务或咨询协议;
(8)参与知识产权开发或对此作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及其他雇员名单;
(9)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等情况;
(10)知识产权担保信息;
(11)业务相对方提出的或针对业务相对方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未决/威胁提出的侵权诉讼、调查或索赔相关信息;
(12)知识产权开发中使用第三方技术的情况;
(13)对业务相对方任何知识产权的分析或评估信息;
(14)商业秘密等其他知识产权信息。
四、业务相对方的债权债务信息
1、重大的应收/应付账款情况(包括应收/应付账款)
及其实现的风险;
2、对外担保情况以及代偿风险、追偿风险;
3、对外作出的重大借款/投资承诺;
4、有无侵权之债(环保、产品质量、劳动、人身等)。
五、诉讼及争议信息
1、成立以来影响到业务相对方的全部已决、未决、威
胁提出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政府调查等具体情况。
2、过去 3年内任何对业务相对方不利的重大诉讼的判决结果的程序,如:(1)赔偿数额较大(2)禁止使用某项资产(3)承担产品责任或类似责任。
3、成立以来遭客户投诉及投诉解决情况。
4、业务相对方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遭受起诉或者接受政府相关部门调查的情况。
六、管理层和员工信息
1、劳动协议、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的格式文本;
2、员工名单及工资清单;
3、与管理层、技术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的协议;
4、与现任及前任与业务有关员工、管理人员、关联方、董事及顾问之间的所有协议清单;
5、上年度及本财政年度期间向与业务有关的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及顾问支付的所有薪酬清单;
6、成立以来发生的重大劳工问题;
7、企业内部规则和条例;
8、董事和高管在最近 5 年内的未刑证明。
七、税收及外汇信息
1、业务相对方及其子公司的近三年及近三个月的纳税申报单或其他纳税申报材料;有无未缴税款及原因。
2、任何税务机关批准的相对方享受的任何税务抵免、
税务优惠或其他激励措施的细节及文件。
3、外汇登记证。
八、环保信息、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等(针对特定相对方)。以环保为例: 与可能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及诉讼相关的所有文件(与政府函件往来、内部咨询报告、针对业务相对方或其子公司环境违规行为的 通知),目前的排污许可证或相关政府批文、当前环保工程的情况及相关工程文件、排污权交易情况。
第五部分:结语
律师尽职调查以法律为准绳,给出了执行业务决策与否的底线,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决策从法律的角度予以诠释,从而得出更明确的结论。现阶段在全国的发达地区尽职调查已经成为各项业务成功的法律保障,作为成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将律师尽职调查作为项目前必经的操作步骤,从而保障业务目的的成功实现。
附:《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律师尽职调查工作方案
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最大的风险来自资金回
收风险,那么在放贷或开展其他金融衍生业务过程中,利用律师专业知识和身份提前知悉业务相对方的经营、资产和负债等情况,收集业务相对方的详细资料并作实地验证和取证,作出综合性的资信评估和风险评估,撰写全面性的法律意见,作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日常业务的参考和凭据,从而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律师尽职调查就是针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通过对业务相对方详细、全面的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对企业和个人资信、还贷能力、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事先分析和评估而专门设立业务种类。
第一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涵义及价值、意义
一、律师尽职调查的涵义
律师利用其专业知识对业务相对方的主体资格、经营管
理合法性、资产、债权债务、诉讼等情况进行书面及实地调查,透过法律视角对相关材料、信息进行甄别、分析,银行等金融机构提示业务可行性及风险,出具综合性法律意见并附相关调查资料。
二、律师尽职调查的价值和意义:
1、改变信息不对称的不利状况,以利于对相业务信息
的全面了解。
2、明确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判断其性质和对决策的
影响。
3、甄别业务相对方。
4、就相关法律风险的承担、法律问题的解决进行谈判,事先明确权利义务,及时调查业务实施方案,防范风险产生。
5、避免业务失败或陷入纠纷,对业务相对方现存和潜
在的法律风险作出专业判断,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6、律师尽职调查的结果对双方最终能否达成业务协议
及业务品质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第二部分:律师尽职调查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原则
1、调查内容全面:调查业务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股权
结构、治理结构、关联关系;业务;资产;债权债务;重大合同;诉讼及争议;管理层和员工;税收;外汇;环保;等等。
2、材料全面:调查所有可调查的材料,——包括业务
相对方在各部门的材料及自身的相关材料。
二、透彻原则
全面原则要求“广”,透彻原则要求“深”。 书面调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 就取得的第一手调查材料向行政管理部门等第三方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揭示书面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状况出现。
三、区别对待原则
1、业务相对方发展阶段不同,律师尽职调查侧重不同。 如:创业期企业——侧重核心竞争力调查(创业团队、知识产权、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等)。
成熟期企业——侧重全面尽职调查。
2、业务相对方行业不同,律师尽职调查侧重不同。
如:高科技企业——侧重知识产权调查。
化工企业——侧重环境污染问题调查。
3、业务相对方背景不同,律师尽职调查侧重不同。
如:根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侧重公司治理情况调查。
改制企业——侧重改制合规性、相关利益主体的利
益问题解决调查。
四、独立原则
银行等金融机构独立。
尽职调查律师独立。
第三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程序
一、签订保密协议;起草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二、经银行等金融机构确认,向业务相对方提交清单。
三、向相对方收取文件资料,核对复印件和原件,做好资料清单,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四、对相对方依尽职调查内容进行全方位的实地考察,并作详细的笔录,尽可能取得笔录对象及业务相对方负责人员的书面确认。
五、对所收集材料及所作笔录进行研究、调查、向行政管理部门等第三方验证,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作初步汇报。
六、对于仍未理清的事实或者还需深入了解的信息,起草《补充文件清单》要求业务相对方提供材料,并继续实地考察、调查、验证,直至查明。
七、对不能完全获悉的情况,要求业务相对方作出声明和保证,并在保证中明确将产生的法律后果的承担。
八、对调查所知的全部情况、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研究,并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对发现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提出应对方案。
第四部分: 律师尽职调查的内容
一、相对方基本情况
1、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设立,有效存续(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合法、合规;重点关注公司设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行业特殊证照、年检报告等)。
2、公司宪章性文件对经营、增资等的特殊规定(公司
章程、发起人协议、股东协议及各修改本)。
3、调查股权结构:
(1)股东认缴资本是否已缴足(验资报告、资产评估);
(2)股东的股权是否质押;
(3)股东是否变更(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工商档案);
(4)与股东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5)是否存在限制公司融资的股东协议。
4、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1)治理结构是否建立,是否有效运转;
(2)公司成立以来的股东会决议/记录、董事会决议/记录;
(3)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安排的合理性;
(4)董事、高管的重大人员变动。
二、业务相对方的业务及相关协议
1、调查相对方供应商、分销商和客户信息:
(1)重要供应商协议;
(2)长期供货协议;
(3)上述协议对业务相对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4)区域性分销商协议;
(5)分销是否排除直销或其他销售方式;
(6)是否禁止分销商分销其他同类产品;
(7)对客户的全部承诺和保证的实现可能性和实现阶段。
2、销售、市场开发和其他重要信息:
(1)销售、代理、市场开发、广告投入及范围(相关协议);
(2)与销售代表、经销商之间的利益安排(相关协议);
(3)与董事、高管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订立的协议(如贷款协议)。
三、业务相对方的资产和财产权利
1、调查资产信息:
(1)不动产、设备、车辆等重大资产清单;
(2)相关资产所有权文件;
(3)权利障碍文件(如担保协议、租赁协议等);
(4)不动产和重大资产取得方式及相关协议;
(5)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2、知识产权信息:
(1)相对方或其子公司拥有/使用的商标、服务标志、商号清单及相关证书;
(2)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许可清单;
(3)专利或专利申请文件;
(4)著作权清单及著作权文件;
(5)域名等网络知识产权;
(6)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协议;
(7)知识产权研究开发协议,技术服务或咨询协议;
(8)参与知识产权开发或对此作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及其他雇员名单;
(9)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等情况;
(10)知识产权担保信息;
(11)业务相对方提出的或针对业务相对方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未决/威胁提出的侵权诉讼、调查或索赔相关信息;
(12)知识产权开发中使用第三方技术的情况;
(13)对业务相对方任何知识产权的分析或评估信息;
(14)商业秘密等其他知识产权信息。
四、业务相对方的债权债务信息
1、重大的应收/应付账款情况(包括应收/应付账款)
及其实现的风险;
2、对外担保情况以及代偿风险、追偿风险;
3、对外作出的重大借款/投资承诺;
4、有无侵权之债(环保、产品质量、劳动、人身等)。
五、诉讼及争议信息
1、成立以来影响到业务相对方的全部已决、未决、威
胁提出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政府调查等具体情况。
2、过去 3年内任何对业务相对方不利的重大诉讼的判决结果的程序,如:(1)赔偿数额较大(2)禁止使用某项资产(3)承担产品责任或类似责任。
3、成立以来遭客户投诉及投诉解决情况。
4、业务相对方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遭受起诉或者接受政府相关部门调查的情况。
六、管理层和员工信息
1、劳动协议、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的格式文本;
2、员工名单及工资清单;
3、与管理层、技术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的协议;
4、与现任及前任与业务有关员工、管理人员、关联方、董事及顾问之间的所有协议清单;
5、上年度及本财政年度期间向与业务有关的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及顾问支付的所有薪酬清单;
6、成立以来发生的重大劳工问题;
7、企业内部规则和条例;
8、董事和高管在最近 5 年内的未刑证明。
七、税收及外汇信息
1、业务相对方及其子公司的近三年及近三个月的纳税申报单或其他纳税申报材料;有无未缴税款及原因。
2、任何税务机关批准的相对方享受的任何税务抵免、
税务优惠或其他激励措施的细节及文件。
3、外汇登记证。
八、环保信息、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等(针对特定相对方)。以环保为例: 与可能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及诉讼相关的所有文件(与政府函件往来、内部咨询报告、针对业务相对方或其子公司环境违规行为的 通知),目前的排污许可证或相关政府批文、当前环保工程的情况及相关工程文件、排污权交易情况。
第五部分:结语
律师尽职调查以法律为准绳,给出了执行业务决策与否的底线,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决策从法律的角度予以诠释,从而得出更明确的结论。现阶段在全国的发达地区尽职调查已经成为各项业务成功的法律保障,作为成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将律师尽职调查作为项目前必经的操作步骤,从而保障业务目的的成功实现。
附:《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