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自治县共和乡 村卫生室2016年目标管理及考核细则
考核单位: 峨边彝族自治县共和乡生院 责任单位:辖区各村卫生室
负责人: 责任人:
二0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共和乡村卫生室考核办法
(一)按照签定村卫生室目标责任书,由卫生院具体负责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采取100分制,根据考核得分判定四个等级: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得分70—89分为合
格;得分60—69分为基本合格;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同时,在年度工作中,凡违反以下任意一条者,实行一票否决,一律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1、因医疗技术或工作责任原因,引发医疗事故或赔偿医疗纠纷的。
2、因未严格履行公共卫生工作职责,致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或传染病传播流行的。 3、弄虚作假套取基本药物补助并经查证属实的。 4、未实行药品零差价以及在卫生院以外配送药品的。 5、折意不服从上级卫生行政单位和卫生院工作安排的。
6、村卫生室未配备护理资质人员进行肌肉注射和静脉输注行为的。
(三)考核结果作为村卫生室补助发放、乡村医生续聘和年终评优的主要依据。卫生院按照
考核结果兑付村卫生室应得的公卫补助经费和其他补助经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公共卫生经费补助,报请
县卫生局暂停执业。
附件1:
共和乡村卫生室综合目标考核指标
被考核单位: 村卫生室负责人: 考核时间: 考 核 单位: 考 核 人 员:
附件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级量化考核评估细则(试行)
,
注解: 1、工作考核指标未完成可申请由乡镇卫生院完成。
2、健康档案使用率(动态记录档案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电话访问以电话接通为准。 3、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100%。
3.1、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 4、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4.1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5、早孕建册率=辖区内孕12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登记率*及时登记率。
5.1、孕妇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5.2、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6、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年内辖区内高血压患者总人数×100%。
注:辖区高血压患病总人数估算:辖区常住成年人口总数×成年人高血压患病率(通过当地流行病学调查、社区卫生诊断获得或是选
用本省(区、市)或全国近期高血压患病率指标)。
7.1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 7.2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数/已管理的高血压人数×100%。
8、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年内辖区内糖尿病患者总人数×100%。
注:辖区内糖尿病患者总人数估算:辖区常住成年人口总数×成年人糖尿病患病率(通过当地流行病学调查、社区卫生诊断获得或是
选用本省(区、市)或全国近期2型糖尿病患病率指标)。
8.1糖尿病患者规范健康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8.2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已管理的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辖区内1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患病率)×100%。
9.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数×100%。
9.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稳定率=最近一次随访时分类为病情稳定的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 10、传染病疫情报告率=报告卡片数/登记传染病病例数×100%。
10.1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报告及时的病例数/报告传染病病例数×100%。
10.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应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100%。 11.以上目标责任不明确处以米易县卫生局2014年公共卫生目标责任书为准。
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化考核评估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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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彝族自自治县共和乡 村卫生室2016年目标管理及考核细则
考核单位: 峨边彝族自治县共和乡生院 责任单位:辖区各村卫生室
负责人: 责任人:
二0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共和乡村卫生室考核办法
(一)按照签定村卫生室目标责任书,由卫生院具体负责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采取100分制,根据考核得分判定四个等级: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得分70—89分为合
格;得分60—69分为基本合格;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同时,在年度工作中,凡违反以下任意一条者,实行一票否决,一律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1、因医疗技术或工作责任原因,引发医疗事故或赔偿医疗纠纷的。
2、因未严格履行公共卫生工作职责,致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或传染病传播流行的。 3、弄虚作假套取基本药物补助并经查证属实的。 4、未实行药品零差价以及在卫生院以外配送药品的。 5、折意不服从上级卫生行政单位和卫生院工作安排的。
6、村卫生室未配备护理资质人员进行肌肉注射和静脉输注行为的。
(三)考核结果作为村卫生室补助发放、乡村医生续聘和年终评优的主要依据。卫生院按照
考核结果兑付村卫生室应得的公卫补助经费和其他补助经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公共卫生经费补助,报请
县卫生局暂停执业。
附件1:
共和乡村卫生室综合目标考核指标
被考核单位: 村卫生室负责人: 考核时间: 考 核 单位: 考 核 人 员:
附件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级量化考核评估细则(试行)
,
注解: 1、工作考核指标未完成可申请由乡镇卫生院完成。
2、健康档案使用率(动态记录档案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电话访问以电话接通为准。 3、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100%。
3.1、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 4、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4.1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5、早孕建册率=辖区内孕12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登记率*及时登记率。
5.1、孕妇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5.2、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6、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年内辖区内高血压患者总人数×100%。
注:辖区高血压患病总人数估算:辖区常住成年人口总数×成年人高血压患病率(通过当地流行病学调查、社区卫生诊断获得或是选
用本省(区、市)或全国近期高血压患病率指标)。
7.1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 7.2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数/已管理的高血压人数×100%。
8、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年内辖区内糖尿病患者总人数×100%。
注:辖区内糖尿病患者总人数估算:辖区常住成年人口总数×成年人糖尿病患病率(通过当地流行病学调查、社区卫生诊断获得或是
选用本省(区、市)或全国近期2型糖尿病患病率指标)。
8.1糖尿病患者规范健康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8.2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已管理的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辖区内1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患病率)×100%。
9.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数×100%。
9.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稳定率=最近一次随访时分类为病情稳定的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 10、传染病疫情报告率=报告卡片数/登记传染病病例数×100%。
10.1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报告及时的病例数/报告传染病病例数×100%。
10.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应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100%。 11.以上目标责任不明确处以米易县卫生局2014年公共卫生目标责任书为准。
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化考核评估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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