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专项工作方案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⑪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⑫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⑬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⑭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⑪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⑫技术交底资料。
⑬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⑭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⑮定期检(复)查表。
⑯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⑪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⑫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⑬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⑪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⑫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⑬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⑭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⑮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工地施工用电就近接入,在桥位南北岸各有一条10KV高压线经过。工地10#台侧在施工便道靠宝峰亭处,用砖砌4m高一个配电房,房内设置2台400KVA变压器和1台630KVA变压器;0#台侧在靠下游60m处盖彩钢房作为配电房,房内设置一台630 KVA变压器及一台315KVA变压器。每个浮式平台按3台钻机布置,每台140KW考虑,桩基施工完成后,拆除10#台侧的1台400KVA的
变压器,水中墩架设防水电缆至施工部位,电缆线沉入水中,保证不影响船的通行为准。岸上也采用电缆线,从拌合站到钢结构加工场,所有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的原则,开关箱内设置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30mA、时间小于0.1秒)。所有金属配电箱及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配电箱应有防雨、防潮措施。各配电箱的回路应有清晰的编号,注明使用设备的回路名称。停电或设备停用后配电箱必须拉闸上锁。各用电机械按规范接装接地线。
现场施工用电配置有专职电工,持证上岗,每班认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台侧其中1台400KVA的变压器为拌合站、实验室、6#墩及9#墩供电;另一台400KVA的变压器为钢结构加工场、码头龙门、食堂及7#、8#墩供电,最大一台6300KV的变压器为3#、4#、5#墩供电。
0#台侧其中1台630KVA的变压器及一台315KVA的变压器为0#台、1#、2#墩、3#墩钻孔平台供电。
(五)、电缆线路
1. 电缆准备:
① 电缆规格型号:YJLV42-10KV-3×95mm2铝芯,每根长度不少于660m。 ② 作电缆头以前应进行电缆电阻、绝缘电阻测定,并进行外部检查。对于电缆外部有损伤处,绝缘电阻小于50兆欧不能使用。
③ 作完电缆头以后,按工业用电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耐压、电、绝缘电阻等项目检验,如不合格,不能进行敷设。
④ 电缆长度的划分:
0~15m设为平衡重吊架到水上配电间长度。
15m~35m段为江水涨落及冲刷储备(盘在配电间下支架上。)
65~90m段为支架盘放处到河庆面长度。
90~540m段为8号墩到4号墩长度。
540~600m段预贸敷设位置偏差。
600m~660m段为岸边到电缆塔顶长度。
2. 机械准备:
① 50吨浮吊一艘
② 370HP拖轮一艘
③ 电缆船(利用抛锚船铁驳)1艘
④ 机动舶一艘
3. 材料的准备:
① 水下高压电缆一根,长度不小于660m。
② φ19钢丝绳(长度约670m)1根。
③ φ19钢丝绳L≈6m,1根;L≈40m 2根(打梢用)
④ φ21.5钢丝绳L=10m 2根(打梢用) L=65m 1根
⑤ 通讯电缆(10对)约660m长 1根
⑥ φ38锚链L=45m 1根
⑦ 电缆卡子220只,M12螺栓 330套
⑧ 平衡重混凝土块 1个 } 尺寸详见N2-132图
⑨ 吊重混凝土块 1个
⑩ φ22白棕绳 长约70m 1根 过电缆用。
4. 电缆船设备安装要求:
①要求电缆卷盘支架,钢丝绳卷盘支架,通讯缆卷盘支架必须固定牢固。 ②电缆卷盘必须有相应制动措施。
③船边电缆下水处马口(或转筒)前应设滚轴或滚筒,焊牢,要求电缆通过时,双向转动自如。
5. 在桥轴线下游电塔附近岩边埋设一个2T地垅。
6、从电塔旁边到水边挖一条电缆沟,沟深约在0.5m左右,具体位置可由电工及技术人员确定,在电缆区域上下游各50m位置设立醒目的“禁止抛锚”标示。
7、导向船上临时变电站要求在岸边安装完毕,变压器,配电盘等均应装好。
8、将高压电缆盘、通讯电缆盘及φ19缆钢丝绳装上电缆船相应支架上。通讯电缆卷盘以前应套φ25~φ20mm塑料软管。
9、起除电缆敷设区各临时锚绳,尤其是导向船各临时锚一定要清除。调查敷设区是否有其它障碍物,如趸船等,防碍电缆敷设时,必须在放缆以前清除。
10、φ38锚链在电缆船上推开。
(六)、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箱应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使电能损耗和电压损失降至最小。避免设在多尘、低洼积水、妨碍车辆通行和施工的地方。
(2)固定式配电箱的安装高度为1.3-1.5m。进出线口必须设在箱的底面,加设绝缘并卡固。
(4)金属箱体必须可靠接地。
(5)现场照明与动力回路分开敷设,单独设置漏电保护器和闸箱。
(七)、电器装置的选择
⒈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⒉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⒊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⒋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⒍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⒎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⒏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八)、使用与维护
⒈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⒉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
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⒊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⒋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⒌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⒍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九)、照明用电
⒈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⒊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⒋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⒌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⒏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⒐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⒒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⒓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
(十)、 用电设备防护措施
(1)经常检查设备、线路的运行情况,不许超负荷运行,对于老化的线路及损坏的电气产品必须及时更换。
(2)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切断电源,采用沙土、干粉灭火器等灭火。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和水扑救电火灾。
(3)电气焊施工操作时,应清除附近的易燃物。不能清除时应有防火措施。
临时用电安全专项工作方案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⑪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⑫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⑬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⑭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⑪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⑫技术交底资料。
⑬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⑭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⑮定期检(复)查表。
⑯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⑪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⑫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⑬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⑪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⑫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⑬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⑭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⑮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工地施工用电就近接入,在桥位南北岸各有一条10KV高压线经过。工地10#台侧在施工便道靠宝峰亭处,用砖砌4m高一个配电房,房内设置2台400KVA变压器和1台630KVA变压器;0#台侧在靠下游60m处盖彩钢房作为配电房,房内设置一台630 KVA变压器及一台315KVA变压器。每个浮式平台按3台钻机布置,每台140KW考虑,桩基施工完成后,拆除10#台侧的1台400KVA的
变压器,水中墩架设防水电缆至施工部位,电缆线沉入水中,保证不影响船的通行为准。岸上也采用电缆线,从拌合站到钢结构加工场,所有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的原则,开关箱内设置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30mA、时间小于0.1秒)。所有金属配电箱及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配电箱应有防雨、防潮措施。各配电箱的回路应有清晰的编号,注明使用设备的回路名称。停电或设备停用后配电箱必须拉闸上锁。各用电机械按规范接装接地线。
现场施工用电配置有专职电工,持证上岗,每班认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台侧其中1台400KVA的变压器为拌合站、实验室、6#墩及9#墩供电;另一台400KVA的变压器为钢结构加工场、码头龙门、食堂及7#、8#墩供电,最大一台6300KV的变压器为3#、4#、5#墩供电。
0#台侧其中1台630KVA的变压器及一台315KVA的变压器为0#台、1#、2#墩、3#墩钻孔平台供电。
(五)、电缆线路
1. 电缆准备:
① 电缆规格型号:YJLV42-10KV-3×95mm2铝芯,每根长度不少于660m。 ② 作电缆头以前应进行电缆电阻、绝缘电阻测定,并进行外部检查。对于电缆外部有损伤处,绝缘电阻小于50兆欧不能使用。
③ 作完电缆头以后,按工业用电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耐压、电、绝缘电阻等项目检验,如不合格,不能进行敷设。
④ 电缆长度的划分:
0~15m设为平衡重吊架到水上配电间长度。
15m~35m段为江水涨落及冲刷储备(盘在配电间下支架上。)
65~90m段为支架盘放处到河庆面长度。
90~540m段为8号墩到4号墩长度。
540~600m段预贸敷设位置偏差。
600m~660m段为岸边到电缆塔顶长度。
2. 机械准备:
① 50吨浮吊一艘
② 370HP拖轮一艘
③ 电缆船(利用抛锚船铁驳)1艘
④ 机动舶一艘
3. 材料的准备:
① 水下高压电缆一根,长度不小于660m。
② φ19钢丝绳(长度约670m)1根。
③ φ19钢丝绳L≈6m,1根;L≈40m 2根(打梢用)
④ φ21.5钢丝绳L=10m 2根(打梢用) L=65m 1根
⑤ 通讯电缆(10对)约660m长 1根
⑥ φ38锚链L=45m 1根
⑦ 电缆卡子220只,M12螺栓 330套
⑧ 平衡重混凝土块 1个 } 尺寸详见N2-132图
⑨ 吊重混凝土块 1个
⑩ φ22白棕绳 长约70m 1根 过电缆用。
4. 电缆船设备安装要求:
①要求电缆卷盘支架,钢丝绳卷盘支架,通讯缆卷盘支架必须固定牢固。 ②电缆卷盘必须有相应制动措施。
③船边电缆下水处马口(或转筒)前应设滚轴或滚筒,焊牢,要求电缆通过时,双向转动自如。
5. 在桥轴线下游电塔附近岩边埋设一个2T地垅。
6、从电塔旁边到水边挖一条电缆沟,沟深约在0.5m左右,具体位置可由电工及技术人员确定,在电缆区域上下游各50m位置设立醒目的“禁止抛锚”标示。
7、导向船上临时变电站要求在岸边安装完毕,变压器,配电盘等均应装好。
8、将高压电缆盘、通讯电缆盘及φ19缆钢丝绳装上电缆船相应支架上。通讯电缆卷盘以前应套φ25~φ20mm塑料软管。
9、起除电缆敷设区各临时锚绳,尤其是导向船各临时锚一定要清除。调查敷设区是否有其它障碍物,如趸船等,防碍电缆敷设时,必须在放缆以前清除。
10、φ38锚链在电缆船上推开。
(六)、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箱应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使电能损耗和电压损失降至最小。避免设在多尘、低洼积水、妨碍车辆通行和施工的地方。
(2)固定式配电箱的安装高度为1.3-1.5m。进出线口必须设在箱的底面,加设绝缘并卡固。
(4)金属箱体必须可靠接地。
(5)现场照明与动力回路分开敷设,单独设置漏电保护器和闸箱。
(七)、电器装置的选择
⒈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⒉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⒊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⒋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⒍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⒎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⒏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八)、使用与维护
⒈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⒉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
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⒊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⒋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⒌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⒍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九)、照明用电
⒈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⒊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⒋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⒌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⒏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⒐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⒒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⒓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
(十)、 用电设备防护措施
(1)经常检查设备、线路的运行情况,不许超负荷运行,对于老化的线路及损坏的电气产品必须及时更换。
(2)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切断电源,采用沙土、干粉灭火器等灭火。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和水扑救电火灾。
(3)电气焊施工操作时,应清除附近的易燃物。不能清除时应有防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