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规范HIV 抗体检测的结果解释、报告、追踪和处理的工作。
2 适用范围
HIV 抗体筛查、复检、确认检测工作
3 职责
3.1 检测人员负责检测原始记录的记录,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检测样品的登记等工作。
3.2 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3.3 授权签字人负责检测报告的签发。
4 工作规程
4.1结果解释:
4.1.1 HIV抗体筛查试验阴性:
报告“HIV 抗体阴性”,表示受检者未受HIV 病毒感染。但由于HIV 感染到能在血液中查到HIV 抗体有一个“窗口期”,因此建议3个月后复查以排除感染“窗口期”。
4.1.2“窗口期”:
是指从被感染到身体产生足够多的特定抗体的这段时间,“足够多”是指能被我们当前的测试手段检测出来。人被感染后身体会制造抗体来对抗病毒,当身体产生足够多的抗体后,抗体测试将呈阳性。
4.1.3 HIV抗体筛查试验阳性:
不能出具阳性报告,需进行HIV 抗体确证试验。如HIV 抗体确证试验为阳性(确证试验结果判定参见《HIV 抗体确证检测操作规程》),则报告“HIV 抗体阳性”,表示受检者已受到HIV 病毒感染。
4.1.4 HIV抗体确证试验结果不能肯定则报告“HIV 抗体不确定”。不确定结果是指在进行HIV 抗体检测的确认试验时,试验条带上出现了蛋白带型,但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的要求,这些带型不足以诊断为HIV 抗体阳性。出现不确定结果应随访复检,每3个月随访复检1次,连续2次,共6个月。如果检测时暴露时间已超过3个月,则在3个月后随访1次即可。将前后2份样品同时检测,仍呈不确定或阴性则报告HIV 抗体阴性,表明受检者没有感染;如果在随访期间发生带型进展,符合HIV 抗体阳性判定标准则报告HIV-1或HIV-2抗体阳性。表明受检者已经感染HIV 。
4.1.5产生检测结果不确定的原因大致有:
(1) 感染还处于窗口期:从HIV 进入体内到检测这段时间还不够长,因此血清还没有形成典型的抗体反应;
(2) 艾滋病进展到终末期,抗体水平下降;
(3) 存在HIV2型或其他亚型(例如O 亚型),而所使用的检测试剂无法检测;
(4) 其他非病毒蛋白抗体的交叉反应:自身免疫性疾病、某些恶性疾病、怀孕、输血或器官移植等情况下,身体可以产生一些抗体,其反应与HIVP24核心蛋白抗体引起的反应很相似;
(5) 以前接种过HIV (试验性)疫苗。
4.2 结果报告
4.2.1门诊的HIV 检测阴性报告为检验报告单,检测人员根据检测原始记录将检测结果直接填写在体检单相应项目栏上,在检测人员栏加盖印章,校(审)核人员对检测结果校(审)后在校(审)栏加盖印章。并在HIV 筛查检测登记本记录检测结果。体检单送相关门诊科室。
4.3.2复检、确认样品的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执行《检测报告的编制和管理程序》
4.2.3 为保证受检者个人隐私安全不提供电话查询检测结果。
4.3追踪和处理程序
对确证试验阳性的受检者由性艾科对作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并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作相应的处理。
5 相关文件
《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版
6 相关记录
6.1 HIV抗体筛查报告
6.2 HIV抗体复检检测单
6.3 HIV抗体确认检测报告单
1 目的
规范HIV 抗体检测的结果解释、报告、追踪和处理的工作。
2 适用范围
HIV 抗体筛查、复检、确认检测工作
3 职责
3.1 检测人员负责检测原始记录的记录,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检测样品的登记等工作。
3.2 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3.3 授权签字人负责检测报告的签发。
4 工作规程
4.1结果解释:
4.1.1 HIV抗体筛查试验阴性:
报告“HIV 抗体阴性”,表示受检者未受HIV 病毒感染。但由于HIV 感染到能在血液中查到HIV 抗体有一个“窗口期”,因此建议3个月后复查以排除感染“窗口期”。
4.1.2“窗口期”:
是指从被感染到身体产生足够多的特定抗体的这段时间,“足够多”是指能被我们当前的测试手段检测出来。人被感染后身体会制造抗体来对抗病毒,当身体产生足够多的抗体后,抗体测试将呈阳性。
4.1.3 HIV抗体筛查试验阳性:
不能出具阳性报告,需进行HIV 抗体确证试验。如HIV 抗体确证试验为阳性(确证试验结果判定参见《HIV 抗体确证检测操作规程》),则报告“HIV 抗体阳性”,表示受检者已受到HIV 病毒感染。
4.1.4 HIV抗体确证试验结果不能肯定则报告“HIV 抗体不确定”。不确定结果是指在进行HIV 抗体检测的确认试验时,试验条带上出现了蛋白带型,但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的要求,这些带型不足以诊断为HIV 抗体阳性。出现不确定结果应随访复检,每3个月随访复检1次,连续2次,共6个月。如果检测时暴露时间已超过3个月,则在3个月后随访1次即可。将前后2份样品同时检测,仍呈不确定或阴性则报告HIV 抗体阴性,表明受检者没有感染;如果在随访期间发生带型进展,符合HIV 抗体阳性判定标准则报告HIV-1或HIV-2抗体阳性。表明受检者已经感染HIV 。
4.1.5产生检测结果不确定的原因大致有:
(1) 感染还处于窗口期:从HIV 进入体内到检测这段时间还不够长,因此血清还没有形成典型的抗体反应;
(2) 艾滋病进展到终末期,抗体水平下降;
(3) 存在HIV2型或其他亚型(例如O 亚型),而所使用的检测试剂无法检测;
(4) 其他非病毒蛋白抗体的交叉反应:自身免疫性疾病、某些恶性疾病、怀孕、输血或器官移植等情况下,身体可以产生一些抗体,其反应与HIVP24核心蛋白抗体引起的反应很相似;
(5) 以前接种过HIV (试验性)疫苗。
4.2 结果报告
4.2.1门诊的HIV 检测阴性报告为检验报告单,检测人员根据检测原始记录将检测结果直接填写在体检单相应项目栏上,在检测人员栏加盖印章,校(审)核人员对检测结果校(审)后在校(审)栏加盖印章。并在HIV 筛查检测登记本记录检测结果。体检单送相关门诊科室。
4.3.2复检、确认样品的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执行《检测报告的编制和管理程序》
4.2.3 为保证受检者个人隐私安全不提供电话查询检测结果。
4.3追踪和处理程序
对确证试验阳性的受检者由性艾科对作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并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作相应的处理。
5 相关文件
《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版
6 相关记录
6.1 HIV抗体筛查报告
6.2 HIV抗体复检检测单
6.3 HIV抗体确认检测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