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
按照本学期校历安排,第10/ 11周(2005年 11月 9日至18 日)为本学期期中考试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有关公共课程的期中考试课程与时间安排如下:
1、现教中心有关考试
计算机应用:11月16日(周三)下午5:30-6:30 考试形式--教考分离(分本专科) ,有关考试安排见教务处通知。
2、基础部有关考试:
高等数学A 、B 本科:11月10日(周四)18:30—20:00 高等数学A 、B 专科: 11月11日 (周五) 18:30—20:00 ;
3、大学英语期中考试采取相对灵活的方式,语言学院负责落实组织进行。
二、各学院拟定若干门专业课程(每周4个学时以上)进行期中考试,提前通知任课教师准备好试卷,考试形式由学院自定。
三、公共课期中考试使用教室、时间统一由教务处协调,各有关专业课的考试教室原则上由各学院自行网上申请。各学院、教学单位按照教务处文件下载栏的统一格式安排好考试的时间、地点、监考教师以及
考试形式等,于10月28日前报教务处。
四、试卷格式(卷头)可以到教务处网站下载。各单位应切实做好各环节的试卷保密工作,装订完的试卷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保管,需使用草稿纸的考试课程应提前通知文印室准备。学生不得带任何纸张进入考场。
五、保密工作:
1、文印中心要全力做好期中考试的试卷流程及安全保密工作。
2、学院、教研室必须严格审核试卷,试卷须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审批,对试卷质量进行把关。同时严格把关命题、送交印刷、领取试卷等过程中的试卷保密工作。
六、考试纪律:
1、希望各学院组织各种形式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重点抓好考纪考风,务必严格考场规则及考试纪律,重申学生必须携带两证:学生证(照片必须带钢印)与身份证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2、各学院严格认真地组织好监考工作,要求各监考教师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严防作弊现象。教务处将对各考场监考教师、考生的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巡视监督。
3、课程主讲教师、命题教师考试时应到场巡考。
4、严格考试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院办及任课教师均须严格把关。
七、成绩分析:
各学院、教学单位务必组织教研室及有关教师对期中考试成绩进行分析,并反馈到教务处。
教务处 2005-10-20
关于我校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
按照本学期校历安排,第10/ 11周(2005年 11月 9日至18 日)为本学期期中考试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有关公共课程的期中考试课程与时间安排如下:
1、现教中心有关考试
计算机应用:11月16日(周三)下午5:30-6:30 考试形式--教考分离(分本专科) ,有关考试安排见教务处通知。
2、基础部有关考试:
高等数学A 、B 本科:11月10日(周四)18:30—20:00 高等数学A 、B 专科: 11月11日 (周五) 18:30—20:00 ;
3、大学英语期中考试采取相对灵活的方式,语言学院负责落实组织进行。
二、各学院拟定若干门专业课程(每周4个学时以上)进行期中考试,提前通知任课教师准备好试卷,考试形式由学院自定。
三、公共课期中考试使用教室、时间统一由教务处协调,各有关专业课的考试教室原则上由各学院自行网上申请。各学院、教学单位按照教务处文件下载栏的统一格式安排好考试的时间、地点、监考教师以及
考试形式等,于10月28日前报教务处。
四、试卷格式(卷头)可以到教务处网站下载。各单位应切实做好各环节的试卷保密工作,装订完的试卷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保管,需使用草稿纸的考试课程应提前通知文印室准备。学生不得带任何纸张进入考场。
五、保密工作:
1、文印中心要全力做好期中考试的试卷流程及安全保密工作。
2、学院、教研室必须严格审核试卷,试卷须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审批,对试卷质量进行把关。同时严格把关命题、送交印刷、领取试卷等过程中的试卷保密工作。
六、考试纪律:
1、希望各学院组织各种形式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重点抓好考纪考风,务必严格考场规则及考试纪律,重申学生必须携带两证:学生证(照片必须带钢印)与身份证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2、各学院严格认真地组织好监考工作,要求各监考教师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严防作弊现象。教务处将对各考场监考教师、考生的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巡视监督。
3、课程主讲教师、命题教师考试时应到场巡考。
4、严格考试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院办及任课教师均须严格把关。
七、成绩分析:
各学院、教学单位务必组织教研室及有关教师对期中考试成绩进行分析,并反馈到教务处。
教务处 200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