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有新规定 2015-05-28 21:33来源:广西新闻网 T|T字号:打印广西新闻网南宁5月28日讯(通讯员刘明婕)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即将于2015年6月1日结束,关于工资和福利费税前扣除的问题成为广大企业关注的热点。5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福利性补贴支出、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等费用的税前扣除问题。广西国税12366收集了常见问题,希望对广大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的申报有所帮助。1.工资薪金计算企业所得税有新标准问:黄先生所在公司2014年12月份计提的工资,2015年1月份才发放给员工,现在进行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吗?还是要等到下一年?答:根据《公告》:“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也就是说只要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之前(即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实际支付的工资,即使是2014年12月计提2015年1月才发放的,也可以在2014年度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了,不必跨年。2.符合条件的福利费可以全额扣除问:我企业给职工发放的交通补贴,是按照14%比例扣除还是可以全额扣除? 答:《公告》规定,如果是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关于“合理工资薪金”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通常情况下可以据实扣除,不受比例限制。除非政府有关部门给国有性质的企业规定了工资限额,超限额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如果这项福利性补贴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扣除的比例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需要注意的是,“合理工资薪金”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
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有新规定 2015-05-28 21:33来源:广西新闻网 T|T字号:打印广西新闻网南宁5月28日讯(通讯员刘明婕)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即将于2015年6月1日结束,关于工资和福利费税前扣除的问题成为广大企业关注的热点。5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福利性补贴支出、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等费用的税前扣除问题。广西国税12366收集了常见问题,希望对广大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的申报有所帮助。1.工资薪金计算企业所得税有新标准问:黄先生所在公司2014年12月份计提的工资,2015年1月份才发放给员工,现在进行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吗?还是要等到下一年?答:根据《公告》:“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也就是说只要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之前(即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实际支付的工资,即使是2014年12月计提2015年1月才发放的,也可以在2014年度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了,不必跨年。2.符合条件的福利费可以全额扣除问:我企业给职工发放的交通补贴,是按照14%比例扣除还是可以全额扣除? 答:《公告》规定,如果是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关于“合理工资薪金”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通常情况下可以据实扣除,不受比例限制。除非政府有关部门给国有性质的企业规定了工资限额,超限额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如果这项福利性补贴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扣除的比例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需要注意的是,“合理工资薪金”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