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梯 安 装 合 同
电 梯 安 装 合 同
甲方:
乙方: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甲方将 项目销售合同编号GA- A之电梯/自动扶梯委托乙方安装,双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规格及数量
二、工程范围及规格
见上述销售合同中的电梯/自动扶梯规格及双方确认的电梯土建平面图。
三、建筑物名称及安装地点
1.建筑名称: 2.安装地点:
四、土建要求
甲方的建筑土建必须符合双方确认的图纸和乙方的土建技术要求。
若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甲方应按规定的标准在预定安装期之前整改完毕,以乙方书面确认为准。
五、预定安装工期
1.乙方预定于201 年 月 日进场安装,60天完成安装。 (如甲方土建或付款条件情况未能符合安装条件,则安装工期顺延) 2.甲方应提供合适的调试条件予乙方,乙方安装后20天完成调试。
3.在安装过程中,如因甲方的原因而影响乙方施工时,安装或调试工程时间顺延,甲方应在该原因消除之日后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六、甲方配合事项
1.甲方应承担《业主负责相关工程》(详见附件)所述的各项事项,并且不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
2.甲方需在安装前二十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书面通知后,根据甲方指定的安装日期进场施工。
七、安装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安装费用计人民币: 元整,即RMB: 元整。 2.第一期:甲方应在进场前10天预付乙方安装开工费。
计人民币:元整,即RMB:(安装费总额的50%),汇入本合同中的乙方帐户。
第二期:电梯/自动扶梯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在三天内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提出
许可验收并承担验收费用,乙方协助配合验收。验收合格后3天内,甲方付清剩余安装费用,计人民币:元整,即RMB:(安装费总额的50%)。
如甲方所购电梯需分批安装、验收、交付、质保时,甲方可根据价格明细表分批分期付款。电梯在安装过程中由于甲方工程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安装、调试及国家部门验收工作的,在乙方停工180天后仍无法复工的,甲方未付的款项视为已达收款条件,乙方收款后按照甲方的书面通知继续履行合同。 3.上述款项分别凭收据收款,全部结清后7天,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
4.经验收合格的电梯,自前各期应付设备款和安装费用全部支付给乙方后,始将电梯交付甲方使用,并同时双方签认交车单,如甲方未能按时给付上述各期设备、安装费用,除无权要求乙方交付电梯/自动扶梯外,还须承担验收后的保管责任。 5.甲方以电汇(或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银行本票或贷记凭证等)方式直接给付本合同中的指定账户,否则视为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
抬头请注明: 开户银行: 帐 号:
八、质量保证
1.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以便顺利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须符合:
GB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6899-201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产品安装后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但最长不超过机件出货日期起18个月。但甲方如因使用、管理不当或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3.乙方在维保期间将对甲方进行质量回访工作。
4.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乙方应在电梯/自动扶梯免费保养期满前30天内与甲方订立电梯保养合同。
九、安装准备及施工
1.为了能顺利如期交货,甲方应在土建进行中定期勘查土建情况,将与签认图不符的土建情况及时书面反映给乙方,双方协商处理。
2.电梯/自动扶梯进场前,乙方应在勘查土建的情况和安装条件后,递交甲方现场“工勘备忘录”,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在合同责任范围及规定期限内进行修改。
十、其他约定
1.甲方如要求延期施工,必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在由其保证并负责电梯/自动扶梯安装质量的前提下,可委托乙方认定合格的第三方(有限公司)进行安装。
3.为了确保电梯运行质量,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之外,甲方如与第三方订立与电梯相关的装潢、施工等协议,均需告知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若未告知,则乙方不承担因此引起的与电梯相关的任何责任。
4.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6.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享有同等效力。 7.甲乙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叁份,每份柒页,甲乙双方执正副本各壹份,交工单位执副本壹份。印花税自贴。
甲 方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或授
权代理人签章: 签定日期: 年 单位地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纳税人代码:
邮政编码:
日 乙 方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或授 权代理人签章:
签定日期: 年 单位地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日 月月
附件二:
业主负责的相关工程
1. 井道部分
1) 各层出入口须在准备安装门套,到站显示盘(钟)按钮等及其它需要建筑预留处进行打孔施工;
两部电梯以上共同一井道时,中间无混凝土墙隔时应设中间梁。
2) 井道内底坑深度请依据电梯土建图纸施工。底坑内防水施工(必要时,含排水设施施工)。 3) 井道土建施工中当混凝土结构的误差超过以下标准时,根据需要进行修补施工,井道之总垂直
允许偏差值:
A) 0
4) 井道墙混凝土墙厚度应在150MM以上,强度符合建筑法规标准。 5) 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承认图中标注“客户自理”的项目。 6) 为配合电梯安全运行的土建工程。
2. 机房部分
1) 机房的土建施工及机房的出入口设施的施工(必要时含隔音施工)。 2) 机房的耐火处理。 3) 机房的地面开孔处理。
4) 机械受力梁及隔板的设置。 5) 吊梁或吊钩的设置。
6) 照明设备检修灯用插座及采光窗的设置。
7) 地面电源管线完工后的水泥土建施工以及平整和油漆。 8) 机械设备搬入口的开设及复原的施工。 9) 换气或空调设备及施工。
10) 机房地面高度不一且相差大于0.5m时,应设置楼梯或台阶,并设置护拦。 11) 机房提供永久照明。
3. 设备及其施工部分
1) 在机房提供主电源开关箱及开关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定,安装在机房入口处距离地面
1.3m-1.5m。
2) 各种电源、管线及其施工。
A) 三相五线制动力电源至机房的管线、电线及施工,配电盘的电源连接施工。 B) 照明电源、井道照明至机房的管线、电线及施工,配电盘的电源连接施工。 C) 紧急照明灯用电源至机房的管线、电线及施工,配电盘的电源连接施工。 D) 监控中心监视盘至机房的管线及施工。
E) 轿厢内通话机用电源(井道入口)至监控室的引线及施工。 F) 接地线至机房配电盘的引线施工。
3) 井道以外的监视盘、指令盘、联络装置用的管线、电线及施工。 4) 机房的照明设备及检修用电源插座设备及施工。
5) 在主开关旁设置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关。 6) 无机房电源柜至业主电源的电源线及施工。
4. 临时施工部分
下列诸事项,请予以配合:
1) 无偿提供室内安装部品及资材放置场所,且同时提供有效临时门、窗,切实起到防盗﹑防潮。 2) 施工现场电梯井道、机房等出入口周围设置有效的安全护栏。
3) 4) 5) 6)
提供电梯试运行调试用电源(提供至机房)。
确保重物搬入时使用通道的通畅(必要时包括壁面打孔及复原)。 若电梯在建筑施工时需使用,请另外签订合同。 在政府部门验收时未能建立电梯紧急联络体系(即五方通话功能),须设置临时紧急联络体系,且确保符合政府的验收标准;
5. 注意事项
电梯土建设计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A. 请不要在井道及机房内安装其他用途的任何管线、管道。
B. 机房的出入口原则上只能有一个,并且机房不可作为通往其他处的通道使用。同时门扇必须向
外开启,且尺寸在(宽)0.6M×1.8M以上时并加锁的钢制防火门扇,且在机房内可以不用钥匙打开。
C. 应提供人员进入机房和滑轮间的安全通道。应优先考虑全部使用楼梯,如果不能用楼梯,可以
使用符合下列条件的梯子:
a) 通往机房和滑轮间的通道不应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b) 梯子应牢固地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c) 梯子高度超过1.5m时,其与水平方向夹角应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翻转。 d) 梯子的净宽度应不小于0.35m,其踏板深度应不小于25mm,对于垂直设置的梯子,踏板与
梯子后面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15m.踏板的设计载荷应为1500N; e) 靠近梯子顶端,至少应设置一个容易握到的把手;
f) 梯子周围1.5m的水平距离内,应能防止来自梯子上方坠落物的危险. D. 送入机房电源电压的波动范围必须保证在以下范围之内: 动力电源±7%之内,照明电源±7%之内。
E. 机房及井道的一切施工,必须根据有关法令施工。
6. 为保证电梯的性能,请注意以下几点:
A. 机房内的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最湿月月平均最高相对湿度为90%,同时该月月平
均最低温度不高于25℃。
B. 防止一切可招致机房及井道内金属部件的损耗、腐蚀及导致电气部件接点不良的有害化学气
体、过度的尘埃等进入机房及井道内。
7. 其他约定
1) 无偿提供临时施工、生活用电、水,协助配合与总包、土建方的协调工作,承担所需的施工配
合费(又称总包配合费);
2) 如果当地政府部门征收电梯开工费,则承担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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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甲方将 项目销售合同编号GA- A之电梯/自动扶梯委托乙方安装,双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规格及数量
二、工程范围及规格
见上述销售合同中的电梯/自动扶梯规格及双方确认的电梯土建平面图。
三、建筑物名称及安装地点
1.建筑名称: 2.安装地点:
四、土建要求
甲方的建筑土建必须符合双方确认的图纸和乙方的土建技术要求。
若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甲方应按规定的标准在预定安装期之前整改完毕,以乙方书面确认为准。
五、预定安装工期
1.乙方预定于201 年 月 日进场安装,60天完成安装。 (如甲方土建或付款条件情况未能符合安装条件,则安装工期顺延) 2.甲方应提供合适的调试条件予乙方,乙方安装后20天完成调试。
3.在安装过程中,如因甲方的原因而影响乙方施工时,安装或调试工程时间顺延,甲方应在该原因消除之日后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六、甲方配合事项
1.甲方应承担《业主负责相关工程》(详见附件)所述的各项事项,并且不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
2.甲方需在安装前二十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书面通知后,根据甲方指定的安装日期进场施工。
七、安装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安装费用计人民币: 元整,即RMB: 元整。 2.第一期:甲方应在进场前10天预付乙方安装开工费。
计人民币:元整,即RMB:(安装费总额的50%),汇入本合同中的乙方帐户。
第二期:电梯/自动扶梯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在三天内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提出
许可验收并承担验收费用,乙方协助配合验收。验收合格后3天内,甲方付清剩余安装费用,计人民币:元整,即RMB:(安装费总额的50%)。
如甲方所购电梯需分批安装、验收、交付、质保时,甲方可根据价格明细表分批分期付款。电梯在安装过程中由于甲方工程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安装、调试及国家部门验收工作的,在乙方停工180天后仍无法复工的,甲方未付的款项视为已达收款条件,乙方收款后按照甲方的书面通知继续履行合同。 3.上述款项分别凭收据收款,全部结清后7天,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
4.经验收合格的电梯,自前各期应付设备款和安装费用全部支付给乙方后,始将电梯交付甲方使用,并同时双方签认交车单,如甲方未能按时给付上述各期设备、安装费用,除无权要求乙方交付电梯/自动扶梯外,还须承担验收后的保管责任。 5.甲方以电汇(或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银行本票或贷记凭证等)方式直接给付本合同中的指定账户,否则视为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
抬头请注明: 开户银行: 帐 号:
八、质量保证
1.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以便顺利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须符合:
GB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6899-201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产品安装后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但最长不超过机件出货日期起18个月。但甲方如因使用、管理不当或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3.乙方在维保期间将对甲方进行质量回访工作。
4.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乙方应在电梯/自动扶梯免费保养期满前30天内与甲方订立电梯保养合同。
九、安装准备及施工
1.为了能顺利如期交货,甲方应在土建进行中定期勘查土建情况,将与签认图不符的土建情况及时书面反映给乙方,双方协商处理。
2.电梯/自动扶梯进场前,乙方应在勘查土建的情况和安装条件后,递交甲方现场“工勘备忘录”,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在合同责任范围及规定期限内进行修改。
十、其他约定
1.甲方如要求延期施工,必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在由其保证并负责电梯/自动扶梯安装质量的前提下,可委托乙方认定合格的第三方(有限公司)进行安装。
3.为了确保电梯运行质量,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之外,甲方如与第三方订立与电梯相关的装潢、施工等协议,均需告知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若未告知,则乙方不承担因此引起的与电梯相关的任何责任。
4.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6.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享有同等效力。 7.甲乙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叁份,每份柒页,甲乙双方执正副本各壹份,交工单位执副本壹份。印花税自贴。
甲 方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或授
权代理人签章: 签定日期: 年 单位地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纳税人代码:
邮政编码:
日 乙 方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或授 权代理人签章:
签定日期: 年 单位地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日 月月
附件二:
业主负责的相关工程
1. 井道部分
1) 各层出入口须在准备安装门套,到站显示盘(钟)按钮等及其它需要建筑预留处进行打孔施工;
两部电梯以上共同一井道时,中间无混凝土墙隔时应设中间梁。
2) 井道内底坑深度请依据电梯土建图纸施工。底坑内防水施工(必要时,含排水设施施工)。 3) 井道土建施工中当混凝土结构的误差超过以下标准时,根据需要进行修补施工,井道之总垂直
允许偏差值:
A) 0
4) 井道墙混凝土墙厚度应在150MM以上,强度符合建筑法规标准。 5) 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承认图中标注“客户自理”的项目。 6) 为配合电梯安全运行的土建工程。
2. 机房部分
1) 机房的土建施工及机房的出入口设施的施工(必要时含隔音施工)。 2) 机房的耐火处理。 3) 机房的地面开孔处理。
4) 机械受力梁及隔板的设置。 5) 吊梁或吊钩的设置。
6) 照明设备检修灯用插座及采光窗的设置。
7) 地面电源管线完工后的水泥土建施工以及平整和油漆。 8) 机械设备搬入口的开设及复原的施工。 9) 换气或空调设备及施工。
10) 机房地面高度不一且相差大于0.5m时,应设置楼梯或台阶,并设置护拦。 11) 机房提供永久照明。
3. 设备及其施工部分
1) 在机房提供主电源开关箱及开关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定,安装在机房入口处距离地面
1.3m-1.5m。
2) 各种电源、管线及其施工。
A) 三相五线制动力电源至机房的管线、电线及施工,配电盘的电源连接施工。 B) 照明电源、井道照明至机房的管线、电线及施工,配电盘的电源连接施工。 C) 紧急照明灯用电源至机房的管线、电线及施工,配电盘的电源连接施工。 D) 监控中心监视盘至机房的管线及施工。
E) 轿厢内通话机用电源(井道入口)至监控室的引线及施工。 F) 接地线至机房配电盘的引线施工。
3) 井道以外的监视盘、指令盘、联络装置用的管线、电线及施工。 4) 机房的照明设备及检修用电源插座设备及施工。
5) 在主开关旁设置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关。 6) 无机房电源柜至业主电源的电源线及施工。
4. 临时施工部分
下列诸事项,请予以配合:
1) 无偿提供室内安装部品及资材放置场所,且同时提供有效临时门、窗,切实起到防盗﹑防潮。 2) 施工现场电梯井道、机房等出入口周围设置有效的安全护栏。
3) 4) 5) 6)
提供电梯试运行调试用电源(提供至机房)。
确保重物搬入时使用通道的通畅(必要时包括壁面打孔及复原)。 若电梯在建筑施工时需使用,请另外签订合同。 在政府部门验收时未能建立电梯紧急联络体系(即五方通话功能),须设置临时紧急联络体系,且确保符合政府的验收标准;
5. 注意事项
电梯土建设计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A. 请不要在井道及机房内安装其他用途的任何管线、管道。
B. 机房的出入口原则上只能有一个,并且机房不可作为通往其他处的通道使用。同时门扇必须向
外开启,且尺寸在(宽)0.6M×1.8M以上时并加锁的钢制防火门扇,且在机房内可以不用钥匙打开。
C. 应提供人员进入机房和滑轮间的安全通道。应优先考虑全部使用楼梯,如果不能用楼梯,可以
使用符合下列条件的梯子:
a) 通往机房和滑轮间的通道不应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b) 梯子应牢固地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c) 梯子高度超过1.5m时,其与水平方向夹角应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翻转。 d) 梯子的净宽度应不小于0.35m,其踏板深度应不小于25mm,对于垂直设置的梯子,踏板与
梯子后面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15m.踏板的设计载荷应为1500N; e) 靠近梯子顶端,至少应设置一个容易握到的把手;
f) 梯子周围1.5m的水平距离内,应能防止来自梯子上方坠落物的危险. D. 送入机房电源电压的波动范围必须保证在以下范围之内: 动力电源±7%之内,照明电源±7%之内。
E. 机房及井道的一切施工,必须根据有关法令施工。
6. 为保证电梯的性能,请注意以下几点:
A. 机房内的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最湿月月平均最高相对湿度为90%,同时该月月平
均最低温度不高于25℃。
B. 防止一切可招致机房及井道内金属部件的损耗、腐蚀及导致电气部件接点不良的有害化学气
体、过度的尘埃等进入机房及井道内。
7. 其他约定
1) 无偿提供临时施工、生活用电、水,协助配合与总包、土建方的协调工作,承担所需的施工配
合费(又称总包配合费);
2) 如果当地政府部门征收电梯开工费,则承担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