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须知
一、人员范围:户籍为邢台市区,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至当年12月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申领时限及标准:次年1—6月期间每月的1—10日为申领登记时间,补助金标准为我市最低失业金标准的90%,从其提出申请当月起计算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三、需提供的手续:
1、《河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调查认定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档案、《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学生档案的,需复印档案内的《毕业生登记表》和《就业通知书》并加盖档案所存放部门公章。
4、审核通过后到指定工商银行办理储蓄卡和开户单。开户地址:新华南路280号(邯郸路口西北角)
四、毕业生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1)实现就业;(2)家庭经济状况出现明显好转;(3)无正当理由3次拒不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培训和介绍就业。
附件:以下七类情况可以认定为困难家庭,认定为困难家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1、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须提供《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失业的。系指生源地为城镇家庭,其父母均处于失业
状态的登记失业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烈士子女、困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的。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以上1—3款的,持相关证件(证明)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直接认定为困难家庭。
4、单亲家庭、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婚姻状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须出具村或居委会相关证明。
6、家有重症病人,或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家有重症病人的,须出具医疗卫生机构证明、病案资料等;丧失劳动能力的,须出具鉴定证明等。
7、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系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的城、乡家庭,须提供其低收入家庭证明。
符合以上4—7款的由居委会(村委会)对申请对象进行走访调查(调查员须2人以上),了解家庭情况,核实家庭收入,填写调查意见;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报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填写认定意见。
注意事项:1、申领失业补助金应由毕业生本人全程办理(不可代办);
2、家庭成员是指父母及兄弟姐妹。
邢台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地址:原邢台百货大楼三楼11号窗口
市失业保险处咨询电话: 3690195、3690192;
桥东区咨询电话: 3283309(开元北路291号)
桥西区咨询电话: 2228071(市科技大夏北三楼)
开发区咨询电话: 3636135(高开区区政府大楼409室)
应届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须知
一、人员范围:户籍为邢台市区,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至当年12月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申领时限及标准:次年1—6月期间每月的1—10日为申领登记时间,补助金标准为我市最低失业金标准的90%,从其提出申请当月起计算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三、需提供的手续:
1、《河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调查认定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档案、《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学生档案的,需复印档案内的《毕业生登记表》和《就业通知书》并加盖档案所存放部门公章。
4、审核通过后到指定工商银行办理储蓄卡和开户单。开户地址:新华南路280号(邯郸路口西北角)
四、毕业生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1)实现就业;(2)家庭经济状况出现明显好转;(3)无正当理由3次拒不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培训和介绍就业。
附件:以下七类情况可以认定为困难家庭,认定为困难家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1、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须提供《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失业的。系指生源地为城镇家庭,其父母均处于失业
状态的登记失业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烈士子女、困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的。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以上1—3款的,持相关证件(证明)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直接认定为困难家庭。
4、单亲家庭、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婚姻状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须出具村或居委会相关证明。
6、家有重症病人,或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家有重症病人的,须出具医疗卫生机构证明、病案资料等;丧失劳动能力的,须出具鉴定证明等。
7、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系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的城、乡家庭,须提供其低收入家庭证明。
符合以上4—7款的由居委会(村委会)对申请对象进行走访调查(调查员须2人以上),了解家庭情况,核实家庭收入,填写调查意见;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报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填写认定意见。
注意事项:1、申领失业补助金应由毕业生本人全程办理(不可代办);
2、家庭成员是指父母及兄弟姐妹。
邢台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地址:原邢台百货大楼三楼11号窗口
市失业保险处咨询电话: 3690195、3690192;
桥东区咨询电话: 3283309(开元北路291号)
桥西区咨询电话: 2228071(市科技大夏北三楼)
开发区咨询电话: 3636135(高开区区政府大楼4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