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名园新居工程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陕西省华茂建设监理公司

名园新居监理部

二00五年八月十日

名园新居监理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发挥现场各方的积极性,力争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组织体系:

1、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部指令第7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及陕西省华茂建设监理公司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规定,成立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项目全体监理人员均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3

⑴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a 、项目总监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安全负全面监督责任。在项

目施工过程中认真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国家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结合本项目特点,提出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

b 、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制度及保证体系的运行,进场设备的交接验收及使用制度。

c 、安全领导小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d 、对发生的安全事故,督促施工单位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收集资料,为处理事故提供证据。

⑵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小组成员)

a 、审批施工安全措施,检查本专业施工机械准用证书。

b 、分别按专业负责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安全检查,各专业相互协作,注意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动向,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c 、及时发现现场不安全因素并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责令其及时改正。

d 、发生安全事故后,负责收集本专业的有关资料。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⑴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针对项目特点,在进入现场开始就对全体监理组员进行安全培训,学习安全规范、公司系列文件的有关条款。

⑵ 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配合各种安全检查,积极学习文件等有关资料,随时掌握安全动态。

2、安全检查制度

⑴ 定期安全检查,一月一次全面大检查,一周一次小范围检查。 ⑵ 发现有不良因素(自然条件影响等)不定期检查。

3、安全检查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管理是建设部的行业性强制执行标准。(JGJ59—99)标准规定专业性较强的脚手架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

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三宝、四口”防护等项目都要有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要认真按(JGJ59—99)逐表逐项进行检查评定,对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也要严格检查。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专项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龙门架及井子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钢管脚手架扣件》(JGJ22—85)、《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8—2000)等一些专项规定,对专项安全施工监督内容包括:临时用电、脚手架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机作业、塔吊、物料提升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施工及重点、大型工程的消防专项施工等。

4、安全检查内容

⑴ 临时施工用电:

必须具备六个方面的内容:① 现场勘察;②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等位置及线路走向;③ 负荷计算;④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⑤ 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和电气类型、规格;⑥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补充有关图纸资料并履行审批手续,临时用电分项技术交底手续要齐全。

电气设备的测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电气绝缘电阻、接地电阻(PE 线)测试记录,定期复检及检测记录等要求真实可靠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电工值班及维修记录内容要详细,时间要准确,要有交接班签字

等手续。

⑵ 脚手架工程

a 、落地式脚手架:一般搭设高度为15m 以下应有搭设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做法详图;搭设高度超过15m 时,钢管脚手架应用双排立杆及缩小立杆间距等加强措施,并绘制搭设图纸及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搭设高度超过45m ,要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

b 、悬挂式脚手架:外挑式应有脚手架搭设方案,标明立杆与建筑结构的连接方法,外挑立杆间距必须满足要求,同时应按规定设置大横杆以增加立杆的强度。高层建筑施工分段搭设的悬挑脚手架必须有计算书并经上级部门批准。悬挑式脚手架应为型钢(槽钢、工字钢),安装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并必须按设计规范与建筑结构进行有效拉结。

c 、附着式脚手架:也称为整体提升脚手架或爬架。立架体应固定在轨道上,导轨与每一层楼层应有效固定。使用的产品必须经过建设部组织鉴定合格并已发放生产和使用许可证,其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其施工方案编制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架体应是刚体较强的整体(要求有定型的主框架和相临两主框架中间的架体的支撑框架),支撑框架以主框架为支座;二是架体荷载应通过主框架均匀、合理的传递到结构上,架体要在结构上生根;三是升降是保证不坠落、不倾斜。要严格执行建设部2000年230号文件关于颁布《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加强安全监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d 、门式脚手架:必须有搭设方案。一般搭设高度为45 m以下,搭设时及时装设连杆拉牢,以防止架体变形,同时还应用大横杆和剪力撑加强整体架的稳定性,要严格控制首层门型脚手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

e 、挂脚手架:挂脚手架主要指悬挂在建筑结构预埋件上的钢架,并在两片钢架之间铺设脚手板的脚手架,此种脚手架的跨度不能大于

2m ,使用中除去对预埋件的设计制作,预埋件应确保牢固外,还应对钢架进行认真检查并进行荷载实验,同时应注意使用脚手板的选材,固定并严格控制施工荷载。

各种脚手架的设计,必须按照系统工程学的原理,并按不同的结构类型,不同的施工条件及施工工艺有条件的进行选择和对比。编制的脚手架方案必须报上级部门审批后执行。各种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包括转料平台搭设拆除方法、防护措施、限荷等)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脚手架材料的抽查、自检资料、分段搭设、验收检查、整体验收资料、转料平台检查及拆除转移等有关资料都要齐全、真实、可靠,与施工进度同步,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⑶ 基坑支护

施工现场的基坑、基槽施工,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与地质勘察结果有无出入,而后制定施工方案。较浅层且土质较好的,可按照土质情况和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较深的沟坑,必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施工方案中必须按有关要求加强技术措施(如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坑槽周边不准放物料和施工机具,机械作业时应对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等)。基坑支护应由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由总包单位技术人员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和设计单位共同审定,并做好审批手续。

基坑设计施工方案针对性要强,要指导施工的支护方案(应包括临边防护、坑壁支护)和措施(排水措施、坑边荷载堆放措施及上下安全通道防护措施等)。

深基坑(超过5m )要有专项支护设计及经上级审批的方案,要有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及注意事项。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及时,对比邻的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进行沉降观测,要齐全、真实、可靠,与施工同步,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⑷ 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在施工前,要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进行模板工程支撑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应包括砼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临边、垂直作业防护等)并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设计要求有计算书和细部构造详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大小、纵横向支撑、施工荷载间距及剪力撑设置等详细说明。施工方案中应包括大型模板的制作、安装、拆模、运输等施工程序、方法、检查及验收等具体措施及交底验收等资料。模板支撑和拆除要有方案,高度超过

4.5m 时要有计算书。

⑸ 物料提升机(井子架、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施工

按照标准要求,自制井字架应提供设计、审批和其它相关资料。现有的井字架必须改造,要首先达到吊篮的钢丝绳为两根的基本要求且要加装动滑轮,与吊篮的连接必须是刚性连接,所有的井字架都必须配备通讯或联络装置;对吊篮的停靠和断绳保险装置要进行改造;超过30m 的高井字架,严格按照(JGJ59—99)标准要求,配置各类安全装置。编制井字架、龙门架施工方案时应将架体设计方案(制作)图纸、计算书和安全措施、限位保护装置、架体稳定、与建筑物结构连接方法、提升钢丝绳、地面防护棚、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防护门、接料平台防护门、架体及传动系统、操作棚搭设及安装验收等技术措施详加说明。编制后的方案要经过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准用证等材料。架体搭设及使用前有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收检查(包括定期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防护及限位装置、防震避雷措施、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有关资料。

⑹ 塔吊拆除施工

塔吊要有出厂合格证、证明书及准用证等。

塔吊拆装应有专项资质的队伍完成,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安装后应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施工方案中应对塔吊进行基础专项计算,对附墙部位确定、安装与拆除施工工序、安全技术措施与注意事项、特殊情况防范技术措施等进行详细编制,涉及塔吊安全的“四限位”(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装置),“两保险”(吊钩保

险和卷筒保险装置)及其它安全装置,高塔的附墙装置和定期检查与验收记录要求等,应逐项进行编制。编制后方案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塔吊安装完验收资料(包括力矩限制器、接地、限位器、保险安装、附着装置、路基与轨道、地基基础、电器安装、接地、接零等有关安全检测资料或记录)。塔吊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操作、工作规定等有关资料管理制度要齐全、真实、可靠,并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⑺ 起重吊装施工

起重吊装是专业性较强且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必须对施工情况有较全面的了解,没有针对作业条件或方案归于简单,对选用的扒杆或起重机械为经检查和试吊、钢丝绳选用不当或地锚埋设不符合要求,司机、起重工、指挥未经培训或不懂专业知识,高空作业无有效防护措施等情况都必须停止作业。相关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部门进行编制,且要经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审定。

⑻ “三口、四宝”、“临边”防护

JGJ59—99标准中取消了在建筑物外围设平网的规定,改为立网全封闭,立网应该有密目式安全网,其标准:① 每10㎝×10㎝=100㎝的面积上,有2000以上的密目;② 做贯穿试验,将网与地面成30°夹角,在其中心上方3m 处,用5㎏重的钢管(管径48~51㎜)垂直自由落下,不穿透。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临边”指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龙门(井)架通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框架建筑的楼层周边。

“三宝”利用不好发生事故较为普遍。洞口及临边防护的具体做法均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中的有关规定。

为此,“三宝”防护用品合格证书、密目网合格证书及准用证、自检报告等资料,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方法、措施及有关技术资料,

施工现场安全通道防护设施及防护棚搭设方案、搭设后的检查验收记录、变更记录等有关资料要齐全、真实、可靠,与施工进度同步并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四、监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实施监理工作开展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胸牌,衣、裤鞋等的穿戴必须符合安全防护要求。

3、在高空、边角、地坑等危险部位进行监理工作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监理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进行工作。

4、监理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并认真执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陕西省华茂建设监理公司

名园新居项目监理部

二00五年七月八日

名园新居工程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陕西省华茂建设监理公司

名园新居监理部

二00五年八月十日

名园新居监理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发挥现场各方的积极性,力争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组织体系:

1、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部指令第7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及陕西省华茂建设监理公司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规定,成立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项目全体监理人员均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3

⑴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a 、项目总监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安全负全面监督责任。在项

目施工过程中认真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国家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结合本项目特点,提出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

b 、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制度及保证体系的运行,进场设备的交接验收及使用制度。

c 、安全领导小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d 、对发生的安全事故,督促施工单位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收集资料,为处理事故提供证据。

⑵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小组成员)

a 、审批施工安全措施,检查本专业施工机械准用证书。

b 、分别按专业负责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安全检查,各专业相互协作,注意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动向,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c 、及时发现现场不安全因素并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责令其及时改正。

d 、发生安全事故后,负责收集本专业的有关资料。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⑴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针对项目特点,在进入现场开始就对全体监理组员进行安全培训,学习安全规范、公司系列文件的有关条款。

⑵ 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配合各种安全检查,积极学习文件等有关资料,随时掌握安全动态。

2、安全检查制度

⑴ 定期安全检查,一月一次全面大检查,一周一次小范围检查。 ⑵ 发现有不良因素(自然条件影响等)不定期检查。

3、安全检查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管理是建设部的行业性强制执行标准。(JGJ59—99)标准规定专业性较强的脚手架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

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三宝、四口”防护等项目都要有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要认真按(JGJ59—99)逐表逐项进行检查评定,对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也要严格检查。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专项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龙门架及井子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钢管脚手架扣件》(JGJ22—85)、《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8—2000)等一些专项规定,对专项安全施工监督内容包括:临时用电、脚手架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机作业、塔吊、物料提升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施工及重点、大型工程的消防专项施工等。

4、安全检查内容

⑴ 临时施工用电:

必须具备六个方面的内容:① 现场勘察;②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等位置及线路走向;③ 负荷计算;④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⑤ 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和电气类型、规格;⑥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补充有关图纸资料并履行审批手续,临时用电分项技术交底手续要齐全。

电气设备的测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电气绝缘电阻、接地电阻(PE 线)测试记录,定期复检及检测记录等要求真实可靠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电工值班及维修记录内容要详细,时间要准确,要有交接班签字

等手续。

⑵ 脚手架工程

a 、落地式脚手架:一般搭设高度为15m 以下应有搭设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做法详图;搭设高度超过15m 时,钢管脚手架应用双排立杆及缩小立杆间距等加强措施,并绘制搭设图纸及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搭设高度超过45m ,要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

b 、悬挂式脚手架:外挑式应有脚手架搭设方案,标明立杆与建筑结构的连接方法,外挑立杆间距必须满足要求,同时应按规定设置大横杆以增加立杆的强度。高层建筑施工分段搭设的悬挑脚手架必须有计算书并经上级部门批准。悬挑式脚手架应为型钢(槽钢、工字钢),安装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并必须按设计规范与建筑结构进行有效拉结。

c 、附着式脚手架:也称为整体提升脚手架或爬架。立架体应固定在轨道上,导轨与每一层楼层应有效固定。使用的产品必须经过建设部组织鉴定合格并已发放生产和使用许可证,其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其施工方案编制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架体应是刚体较强的整体(要求有定型的主框架和相临两主框架中间的架体的支撑框架),支撑框架以主框架为支座;二是架体荷载应通过主框架均匀、合理的传递到结构上,架体要在结构上生根;三是升降是保证不坠落、不倾斜。要严格执行建设部2000年230号文件关于颁布《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加强安全监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d 、门式脚手架:必须有搭设方案。一般搭设高度为45 m以下,搭设时及时装设连杆拉牢,以防止架体变形,同时还应用大横杆和剪力撑加强整体架的稳定性,要严格控制首层门型脚手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

e 、挂脚手架:挂脚手架主要指悬挂在建筑结构预埋件上的钢架,并在两片钢架之间铺设脚手板的脚手架,此种脚手架的跨度不能大于

2m ,使用中除去对预埋件的设计制作,预埋件应确保牢固外,还应对钢架进行认真检查并进行荷载实验,同时应注意使用脚手板的选材,固定并严格控制施工荷载。

各种脚手架的设计,必须按照系统工程学的原理,并按不同的结构类型,不同的施工条件及施工工艺有条件的进行选择和对比。编制的脚手架方案必须报上级部门审批后执行。各种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包括转料平台搭设拆除方法、防护措施、限荷等)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脚手架材料的抽查、自检资料、分段搭设、验收检查、整体验收资料、转料平台检查及拆除转移等有关资料都要齐全、真实、可靠,与施工进度同步,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⑶ 基坑支护

施工现场的基坑、基槽施工,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与地质勘察结果有无出入,而后制定施工方案。较浅层且土质较好的,可按照土质情况和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较深的沟坑,必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施工方案中必须按有关要求加强技术措施(如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坑槽周边不准放物料和施工机具,机械作业时应对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等)。基坑支护应由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由总包单位技术人员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和设计单位共同审定,并做好审批手续。

基坑设计施工方案针对性要强,要指导施工的支护方案(应包括临边防护、坑壁支护)和措施(排水措施、坑边荷载堆放措施及上下安全通道防护措施等)。

深基坑(超过5m )要有专项支护设计及经上级审批的方案,要有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及注意事项。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及时,对比邻的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进行沉降观测,要齐全、真实、可靠,与施工同步,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⑷ 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在施工前,要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进行模板工程支撑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应包括砼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临边、垂直作业防护等)并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设计要求有计算书和细部构造详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大小、纵横向支撑、施工荷载间距及剪力撑设置等详细说明。施工方案中应包括大型模板的制作、安装、拆模、运输等施工程序、方法、检查及验收等具体措施及交底验收等资料。模板支撑和拆除要有方案,高度超过

4.5m 时要有计算书。

⑸ 物料提升机(井子架、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施工

按照标准要求,自制井字架应提供设计、审批和其它相关资料。现有的井字架必须改造,要首先达到吊篮的钢丝绳为两根的基本要求且要加装动滑轮,与吊篮的连接必须是刚性连接,所有的井字架都必须配备通讯或联络装置;对吊篮的停靠和断绳保险装置要进行改造;超过30m 的高井字架,严格按照(JGJ59—99)标准要求,配置各类安全装置。编制井字架、龙门架施工方案时应将架体设计方案(制作)图纸、计算书和安全措施、限位保护装置、架体稳定、与建筑物结构连接方法、提升钢丝绳、地面防护棚、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防护门、接料平台防护门、架体及传动系统、操作棚搭设及安装验收等技术措施详加说明。编制后的方案要经过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准用证等材料。架体搭设及使用前有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收检查(包括定期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防护及限位装置、防震避雷措施、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有关资料。

⑹ 塔吊拆除施工

塔吊要有出厂合格证、证明书及准用证等。

塔吊拆装应有专项资质的队伍完成,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安装后应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施工方案中应对塔吊进行基础专项计算,对附墙部位确定、安装与拆除施工工序、安全技术措施与注意事项、特殊情况防范技术措施等进行详细编制,涉及塔吊安全的“四限位”(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装置),“两保险”(吊钩保

险和卷筒保险装置)及其它安全装置,高塔的附墙装置和定期检查与验收记录要求等,应逐项进行编制。编制后方案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塔吊安装完验收资料(包括力矩限制器、接地、限位器、保险安装、附着装置、路基与轨道、地基基础、电器安装、接地、接零等有关安全检测资料或记录)。塔吊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操作、工作规定等有关资料管理制度要齐全、真实、可靠,并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⑺ 起重吊装施工

起重吊装是专业性较强且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必须对施工情况有较全面的了解,没有针对作业条件或方案归于简单,对选用的扒杆或起重机械为经检查和试吊、钢丝绳选用不当或地锚埋设不符合要求,司机、起重工、指挥未经培训或不懂专业知识,高空作业无有效防护措施等情况都必须停止作业。相关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部门进行编制,且要经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审定。

⑻ “三口、四宝”、“临边”防护

JGJ59—99标准中取消了在建筑物外围设平网的规定,改为立网全封闭,立网应该有密目式安全网,其标准:① 每10㎝×10㎝=100㎝的面积上,有2000以上的密目;② 做贯穿试验,将网与地面成30°夹角,在其中心上方3m 处,用5㎏重的钢管(管径48~51㎜)垂直自由落下,不穿透。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临边”指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龙门(井)架通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框架建筑的楼层周边。

“三宝”利用不好发生事故较为普遍。洞口及临边防护的具体做法均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中的有关规定。

为此,“三宝”防护用品合格证书、密目网合格证书及准用证、自检报告等资料,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方法、措施及有关技术资料,

施工现场安全通道防护设施及防护棚搭设方案、搭设后的检查验收记录、变更记录等有关资料要齐全、真实、可靠,与施工进度同步并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四、监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实施监理工作开展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胸牌,衣、裤鞋等的穿戴必须符合安全防护要求。

3、在高空、边角、地坑等危险部位进行监理工作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监理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进行工作。

4、监理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并认真执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陕西省华茂建设监理公司

名园新居项目监理部

二00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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