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中国公共卫生2006年6月第22卷第6期
Chin
J
Public
HealthJun2006V01.22No.6
降低(P<0.01),2.0,4.0mg/kgNiS04组睾丸组织中LPO含量升高(P<0.05),anti—ROS、GSH—Px活性降低(P<
0.01),1.0mg/kgNiS04组LPO,anti—ROS,GSH-Px与对照组
大于还原率,引起GSH耗竭,间接削弱细胞抗氧化能力,使活性中间产物和自由基清除率降低,进一步导致脂质过氧化和细胞死亡,使生殖系统受到不可逆的损伤。
综上所述,氧化应激水平的改变也参与了镍致生殖系统损伤的过程,提示氧化应激和脂质过氧化在镍毒性机制中起重要作用,与以往的报道一致【6・73。但有关镍致雄性生殖毒性机制的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
参考文献
(1]梁华,胡万达.镍的生殖毒性研究进展[J].职业医学,1996,3
(6):43—45.
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经相关分析表明,LP0与NiS04染毒剂量呈正相关(,.=0.0871,P<0.01)。
2.4大鼠辜丸组织中LPO与T.AOC、anti—ROS、GSH-Px的
相关分析统计学分析表明,大鼠睾丸组织中LPO与T—AOC呈负相关(r=一0.553,P<0.01),与GSH—Px也呈负相关(r=一0.752,P<0.01),即随着LPO含量的增加,T—AOC、GSH-Px活性明显受到抑制,与anti—ROS无相关关系(P>
0.05)。
[2]朱玉真。赵健雄,宁守斌,等.中医药防治硫酸镍的生殖毒性的实
3讨论
本实验结果显示,NiS04可引起大鼠睾丸组织中T—AOC、anti—ROS、GSH—Px活力降低,LPO含量升高,提示镍可导致睾丸细胞氧化损伤。本实验结果表明,硫酸镍腹腔注射染毒后,大鼠睾丸细胞的氧化应激效应增强,提示此时睾丸组织产生过量ROS,引发链式脂质过氧化生成大量的LPO,同时抑制GSH—Px活性,从而导致睾丸细胞受到损伤。其机制可能为过量Ni2+进入机体后,攻击膜不饱和脂肪酸,使细胞膜脂质过氧化作用增强,结果导致细胞膜破裂,细胞死亡【5]。同时,产生新的自由基,且能抑制GSH—Px活力,使GSH的氧化率
验研究[J].中国职业医学,2000,7(50:25—26.
[3]孙应彪,朱玉真.镍对雄性大鼠性激素影响的实验研究[J].中国[4]
共公卫生,2003,19(增刊):41.
SundermanFW,MorganLG,Andersen
sinonsalLab
A,eta1.Histopathology
of
and
lung
cancers
innickel
refinery
worker[J].Ann
CHn
[5][6][7]
Sci,1989,19(1):44—51.
朱玉真,王立荣,孙应彪.镍致大鼠肝损伤与脂质过氧化关系的研究[J].中国公共卫生,1997,16(2):112—114.
申东晓,苏忆兰,蒋致诚,等.氯化镍对大鼠脂质过氧化酶活性的影响[J].卫生毒理学杂志,1998,12(1):42—43.
孙应彪,王俊玲,宋媛朝,等.镍染毒对小鼠脾脏的脂质过氧化损伤[J].中国公共卫生,2005,21(2):187.
收稿日期:2005.10—23
(宋艳萍编辑郭长胜校对)
文章编号:1001.0580(2006)06—0714—01
中图分类号:R
197
文献标识码:B
【基层公共卫生】
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违法行为界定及处理
王义新1,高英伟2,朱悦1,马业彤1
<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4号)中将“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概念界定为“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具体监督执法工作中查处此类违法行为往往存在界定难、取证难的问题。现将其违法行为界定及处理探讨如下。
违法行为划分要素
(1)医疗机构将房屋或科室出租给
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2)医疗机构通过出租房屋、科室收取租金或变相收取租金;(3)承包科室经营的主体是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4)承包方以出租方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卫生监督部门在现场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过程中围绕上述4个构成要素进行调查取证是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案件的关键。
执法检查的重点
(1)科室执业人员情况的审查,如注册
执业地点、与医疗机构的人事关系及工资关系等;(2)针对该科室财务收支情况对医疗机构财务部门帐目进行检查;(3)机构相关业务档案的检查,如承包合同、项目合作协议等。
规范处理的依据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4号)有关规定
作者单位:1.辽宁省卫生监督所,沈阳110005;2.沈阳医学院
作者简介:王义新(1965一),男,辽宁新金人,副主任医师,本科,主要
从事医政卫生监督与管理。
对出租承包双方进行立案查处。(1)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承包、承租医疗机构科室或房屋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及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进行处罚。(2)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及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5
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处罚。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非法所得”含义解释的答复(卫法监法发[2000]第45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中‘非法所得’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人员或机构在违法活动中获取的包括成本在内的全部收入。”
总之,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中医政监督执法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部有关规定严格界定、认真取证、从严查处,一定能达到治理目的和效果。
收稿日期:2005.09—15
(蔡天德编辑郭长胜校对)
万方数据
714中国公共卫生2006年6月第22卷第6期
Chin
J
Public
HealthJun2006V01.22No.6
降低(P<0.01),2.0,4.0mg/kgNiS04组睾丸组织中LPO含量升高(P<0.05),anti—ROS、GSH—Px活性降低(P<
0.01),1.0mg/kgNiS04组LPO,anti—ROS,GSH-Px与对照组
大于还原率,引起GSH耗竭,间接削弱细胞抗氧化能力,使活性中间产物和自由基清除率降低,进一步导致脂质过氧化和细胞死亡,使生殖系统受到不可逆的损伤。
综上所述,氧化应激水平的改变也参与了镍致生殖系统损伤的过程,提示氧化应激和脂质过氧化在镍毒性机制中起重要作用,与以往的报道一致【6・73。但有关镍致雄性生殖毒性机制的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
参考文献
(1]梁华,胡万达.镍的生殖毒性研究进展[J].职业医学,1996,3
(6):43—45.
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经相关分析表明,LP0与NiS04染毒剂量呈正相关(,.=0.0871,P<0.01)。
2.4大鼠辜丸组织中LPO与T.AOC、anti—ROS、GSH-Px的
相关分析统计学分析表明,大鼠睾丸组织中LPO与T—AOC呈负相关(r=一0.553,P<0.01),与GSH—Px也呈负相关(r=一0.752,P<0.01),即随着LPO含量的增加,T—AOC、GSH-Px活性明显受到抑制,与anti—ROS无相关关系(P>
0.05)。
[2]朱玉真。赵健雄,宁守斌,等.中医药防治硫酸镍的生殖毒性的实
3讨论
本实验结果显示,NiS04可引起大鼠睾丸组织中T—AOC、anti—ROS、GSH—Px活力降低,LPO含量升高,提示镍可导致睾丸细胞氧化损伤。本实验结果表明,硫酸镍腹腔注射染毒后,大鼠睾丸细胞的氧化应激效应增强,提示此时睾丸组织产生过量ROS,引发链式脂质过氧化生成大量的LPO,同时抑制GSH—Px活性,从而导致睾丸细胞受到损伤。其机制可能为过量Ni2+进入机体后,攻击膜不饱和脂肪酸,使细胞膜脂质过氧化作用增强,结果导致细胞膜破裂,细胞死亡【5]。同时,产生新的自由基,且能抑制GSH—Px活力,使GSH的氧化率
验研究[J].中国职业医学,2000,7(50:25—26.
[3]孙应彪,朱玉真.镍对雄性大鼠性激素影响的实验研究[J].中国[4]
共公卫生,2003,19(增刊):41.
SundermanFW,MorganLG,Andersen
sinonsalLab
A,eta1.Histopathology
of
and
lung
cancers
innickel
refinery
worker[J].Ann
CHn
[5][6][7]
Sci,1989,19(1):44—51.
朱玉真,王立荣,孙应彪.镍致大鼠肝损伤与脂质过氧化关系的研究[J].中国公共卫生,1997,16(2):112—114.
申东晓,苏忆兰,蒋致诚,等.氯化镍对大鼠脂质过氧化酶活性的影响[J].卫生毒理学杂志,1998,12(1):42—43.
孙应彪,王俊玲,宋媛朝,等.镍染毒对小鼠脾脏的脂质过氧化损伤[J].中国公共卫生,2005,21(2):187.
收稿日期:2005.10—23
(宋艳萍编辑郭长胜校对)
文章编号:1001.0580(2006)06—0714—01
中图分类号:R
197
文献标识码:B
【基层公共卫生】
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违法行为界定及处理
王义新1,高英伟2,朱悦1,马业彤1
<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4号)中将“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概念界定为“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具体监督执法工作中查处此类违法行为往往存在界定难、取证难的问题。现将其违法行为界定及处理探讨如下。
违法行为划分要素
(1)医疗机构将房屋或科室出租给
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2)医疗机构通过出租房屋、科室收取租金或变相收取租金;(3)承包科室经营的主体是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4)承包方以出租方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卫生监督部门在现场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过程中围绕上述4个构成要素进行调查取证是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案件的关键。
执法检查的重点
(1)科室执业人员情况的审查,如注册
执业地点、与医疗机构的人事关系及工资关系等;(2)针对该科室财务收支情况对医疗机构财务部门帐目进行检查;(3)机构相关业务档案的检查,如承包合同、项目合作协议等。
规范处理的依据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4号)有关规定
作者单位:1.辽宁省卫生监督所,沈阳110005;2.沈阳医学院
作者简介:王义新(1965一),男,辽宁新金人,副主任医师,本科,主要
从事医政卫生监督与管理。
对出租承包双方进行立案查处。(1)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承包、承租医疗机构科室或房屋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及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进行处罚。(2)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及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5
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处罚。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非法所得”含义解释的答复(卫法监法发[2000]第45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中‘非法所得’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人员或机构在违法活动中获取的包括成本在内的全部收入。”
总之,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中医政监督执法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部有关规定严格界定、认真取证、从严查处,一定能达到治理目的和效果。
收稿日期:2005.09—15
(蔡天德编辑郭长胜校对)
万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