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财务结算平台受理业务时间
二、员工报销单据的填制要求
三、员工因公借款/报销处理原则
四、员工借款报销办理流程
五、超标准支出的报销流程
六、报销原始凭证的注意事项
七、各类票据报销时限规定
八、丢失普通发票处理原则
九、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联的处理原则
十、丢失增值税销项发票的处理原则
为了让员工了解和贯彻公司的《费用管理制度》,规范与方便员工借款报销,提高员工办理财务处事项的工作效率,财务处特颁发此借款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供员工在办理财务处业务时使用。
一、财务结算平台受理业务时间
为使结算业务与银行票据交换时间相呼应,便于当日结帐工作,财务结算平台受理时间如下:
借款报销时间:周一至周五13:30~17:00 ; 借款报销款注卡时间:周一、三、五上午;17:00以后为财务结帐时间。
二、员工报销单据的填制要求
1.员工借款或报销,均须严格按照《费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在 “备注栏”内详细写明事由并保证其真实与完整,作为各级签字人审核审批的依据。
2.发生标准采购、索赔补款、固定资产、寄存、备件、关税、增值税、采购运费、销售运费、采购退货、索赔清账等业务须使用采购借款单与采购报销单。
3.发生差旅借款填写差旅借款单,出差返回报销填写差旅报销单。
4.招待费、礼品费(办公费)、市内交通费(汽车耗费)、劳务费须填写对应清单。礼品费报销费用类型选择办公费。
三、员工因公借款/报销处理原则
1.员工借款必须同时满足的几个基本条件:
(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
(2)员工每次差旅费等借款上限是3000元。所借款项须在45天内报销;超期不报者,不予受理新款
项的申请;
(3)未转正新员工借款范围限于差旅费、部门活动费;
2.支票/汇款形式借款
借用1万元(含)以上支票须提供收款单位全称;
借用10万元以下金额的支票因业务需要可以不提供准确结算金额,但必须提供估算金额;
借用10万元(含)以上金额的支票必须提供准确结算金额(关税、增值税、调汇用途的款项除外); 办理电汇、汇票付款,经办人必须准确提供收款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开户行及帐号。
3.因公借款后必须及时报销,财务处对不及时报销的员工采用"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借款60日内未报销且无总经理同意的,暂缓发放当事人50%工薪,报销后补发原缓发工薪,直至报销完毕后补发工薪。
4.员工报销金额大于借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公司直接打入员工报销卡中;报销金额小于借款金额的,员工必须在报销的同时向公司返还现金,财务处负责开据一式两联的收据,一联交员工保存,一联做为凭证附件。
四、员工借款报销办理流程
1.借款报销方式
员工借款报销采用网上提交单据,网上签批、网上审核方式。
2.借款报销流程
区域员工可将借款报销单据及其单据清单直接邮寄给财务审核,京区员工需将单据直接交到财务登记、审核。
五、超标准支出的报销流程
1.员工各项费用报销必须限制在公司规定的标准内,超标准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如属业务确实需要的,相关人员必须在事前进行书面申请(注明超标额度、写明超标理由),相应签批权限参见《公司费用审批权限管理规定》。
2.报销时必须同时提交签批同意的超标费用说明,否则财务处不予报销。
六、报销原始凭证的注意事项
1. 员工报销所持原始发票的抬头必须与公司法人执照的名称一致,全称为:XX有限公司,不得使用
“个人”、简称等
2.原始发票不必直接粘贴在报销单上(可先粘贴在纸上,再和报销单粘贴在一起),粘贴原始单据须用胶水按清单顺序依次横向靠左粘贴整齐(有字的一面朝上),以便于费用审核人员进行关联审核,不得使用订书钉。
七、各类票据报销时限规定
根据公司项目管理的需要,员工须在费用支出发生后及时报销。超过以下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1.借款报销时限:员工借款后应在45日内进行报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45日内提交报销的,借款到期之前须提交总经理签字的“滞报说明申请”报财务处审批备案,无审批备案者视为借款超期,逾期60天不报,财务处将按照公司规定通知人力资源缓发或扣发工薪;
2.普通发票应在票据开据45日内提交报销。(出差发生的相关发票从出差结束日计算,移动通讯费发票从每季度末计算,其他发票从出票日计算);超期报销需提交超期说明并扣除报销单总金额的10%。
3.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开具后一个月内报销,因个人原因致使增值税专用抵扣期限超期且不能重新开具的,视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处理。
八、丢失普通发票处理原则
当员工不慎将普通发票丢失时,应按照以下原则办理报销业务:
由开票单位帮助查出发票底联,复印后加盖出票单位财务处专用章,经总经理签字后可全额报销;
九、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联的处理原则
当员工不慎将增值税专项发票丢失,应及时通知财务处,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财务处负责协助当事人与出票方联系并在税务报上办理发票丢失声明,索取供货方发票复印件,到公司所属税务所办理未抵扣证明,力争使出票方重开发票;
2.当供货方不能重新出具发票时,应取得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发票或财务处专用章方能报销;
3.由于丢失发票造成进项税不能抵扣的,其损失记入当期损益,同时对责任人处以进项税额50%的罚款,但对个人罚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
十、丢失增值税销项发票的处理原则
丢失增值税销项发票的,公司可以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亦可协助员工办理发票丢失手续,经税务局批准同意的可以重新开据发票。由于经办人丢失发票造成用户不能抵扣的,由责任人承担销项税额50%的经济责任(但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其余损失记入员工所在部门当期损益。
此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目录
一、财务结算平台受理业务时间
二、员工报销单据的填制要求
三、员工因公借款/报销处理原则
四、员工借款报销办理流程
五、超标准支出的报销流程
六、报销原始凭证的注意事项
七、各类票据报销时限规定
八、丢失普通发票处理原则
九、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联的处理原则
十、丢失增值税销项发票的处理原则
为了让员工了解和贯彻公司的《费用管理制度》,规范与方便员工借款报销,提高员工办理财务处事项的工作效率,财务处特颁发此借款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供员工在办理财务处业务时使用。
一、财务结算平台受理业务时间
为使结算业务与银行票据交换时间相呼应,便于当日结帐工作,财务结算平台受理时间如下:
借款报销时间:周一至周五13:30~17:00 ; 借款报销款注卡时间:周一、三、五上午;17:00以后为财务结帐时间。
二、员工报销单据的填制要求
1.员工借款或报销,均须严格按照《费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在 “备注栏”内详细写明事由并保证其真实与完整,作为各级签字人审核审批的依据。
2.发生标准采购、索赔补款、固定资产、寄存、备件、关税、增值税、采购运费、销售运费、采购退货、索赔清账等业务须使用采购借款单与采购报销单。
3.发生差旅借款填写差旅借款单,出差返回报销填写差旅报销单。
4.招待费、礼品费(办公费)、市内交通费(汽车耗费)、劳务费须填写对应清单。礼品费报销费用类型选择办公费。
三、员工因公借款/报销处理原则
1.员工借款必须同时满足的几个基本条件:
(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
(2)员工每次差旅费等借款上限是3000元。所借款项须在45天内报销;超期不报者,不予受理新款
项的申请;
(3)未转正新员工借款范围限于差旅费、部门活动费;
2.支票/汇款形式借款
借用1万元(含)以上支票须提供收款单位全称;
借用10万元以下金额的支票因业务需要可以不提供准确结算金额,但必须提供估算金额;
借用10万元(含)以上金额的支票必须提供准确结算金额(关税、增值税、调汇用途的款项除外); 办理电汇、汇票付款,经办人必须准确提供收款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开户行及帐号。
3.因公借款后必须及时报销,财务处对不及时报销的员工采用"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借款60日内未报销且无总经理同意的,暂缓发放当事人50%工薪,报销后补发原缓发工薪,直至报销完毕后补发工薪。
4.员工报销金额大于借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公司直接打入员工报销卡中;报销金额小于借款金额的,员工必须在报销的同时向公司返还现金,财务处负责开据一式两联的收据,一联交员工保存,一联做为凭证附件。
四、员工借款报销办理流程
1.借款报销方式
员工借款报销采用网上提交单据,网上签批、网上审核方式。
2.借款报销流程
区域员工可将借款报销单据及其单据清单直接邮寄给财务审核,京区员工需将单据直接交到财务登记、审核。
五、超标准支出的报销流程
1.员工各项费用报销必须限制在公司规定的标准内,超标准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如属业务确实需要的,相关人员必须在事前进行书面申请(注明超标额度、写明超标理由),相应签批权限参见《公司费用审批权限管理规定》。
2.报销时必须同时提交签批同意的超标费用说明,否则财务处不予报销。
六、报销原始凭证的注意事项
1. 员工报销所持原始发票的抬头必须与公司法人执照的名称一致,全称为:XX有限公司,不得使用
“个人”、简称等
2.原始发票不必直接粘贴在报销单上(可先粘贴在纸上,再和报销单粘贴在一起),粘贴原始单据须用胶水按清单顺序依次横向靠左粘贴整齐(有字的一面朝上),以便于费用审核人员进行关联审核,不得使用订书钉。
七、各类票据报销时限规定
根据公司项目管理的需要,员工须在费用支出发生后及时报销。超过以下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1.借款报销时限:员工借款后应在45日内进行报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45日内提交报销的,借款到期之前须提交总经理签字的“滞报说明申请”报财务处审批备案,无审批备案者视为借款超期,逾期60天不报,财务处将按照公司规定通知人力资源缓发或扣发工薪;
2.普通发票应在票据开据45日内提交报销。(出差发生的相关发票从出差结束日计算,移动通讯费发票从每季度末计算,其他发票从出票日计算);超期报销需提交超期说明并扣除报销单总金额的10%。
3.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开具后一个月内报销,因个人原因致使增值税专用抵扣期限超期且不能重新开具的,视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处理。
八、丢失普通发票处理原则
当员工不慎将普通发票丢失时,应按照以下原则办理报销业务:
由开票单位帮助查出发票底联,复印后加盖出票单位财务处专用章,经总经理签字后可全额报销;
九、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联的处理原则
当员工不慎将增值税专项发票丢失,应及时通知财务处,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财务处负责协助当事人与出票方联系并在税务报上办理发票丢失声明,索取供货方发票复印件,到公司所属税务所办理未抵扣证明,力争使出票方重开发票;
2.当供货方不能重新出具发票时,应取得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发票或财务处专用章方能报销;
3.由于丢失发票造成进项税不能抵扣的,其损失记入当期损益,同时对责任人处以进项税额50%的罚款,但对个人罚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
十、丢失增值税销项发票的处理原则
丢失增值税销项发票的,公司可以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亦可协助员工办理发票丢失手续,经税务局批准同意的可以重新开据发票。由于经办人丢失发票造成用户不能抵扣的,由责任人承担销项税额50%的经济责任(但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其余损失记入员工所在部门当期损益。
此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