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通过土耳其海峡操作

船舶通过土耳其海峡操作

土耳其海峡又称黑海海峡,是连接黑海与地中海的唯一通道,包括博斯普鲁斯海峡和达达尼尔海峡,古往今来皆为兵家必争之地,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达达尼尔海峡( DARDANLLES)和博斯普鲁斯海峡(BOSPHRUS)位于地中海和黑海之间,凡到黑海装卸的船舶是必经之路。由于博斯普鲁斯海峡航道狭窄且弯曲,航道两侧浅滩及沉船又多,因此IMO强调,为了安全通过博斯普鲁斯海峡,船长最好申请引水。进港指南内规定,两海峡均属强制引水(实际上目前仍按原规定执行)。但土耳其政府规定:自1999年10月26日起,对挂靠土耳其马尔马拉海沿岸港口的非土耳其籍船舶在马尔马拉海内航行实行强制引水,引水区间自离开博斯普鲁斯海峡或达达尼尔海峡起算至抵达所挂靠港口止。自1999年10月26日2300起执行,第一个月马尔马拉海引水费免收,一个月后引水费开始足额收取。关于过俩海峡申请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过海峡申请

1、24小时前通过代理向“土耳其海峡报告系统”(TUBARB)提出过海峡申请及引水申请。

1)船名、呼号、国籍、船籍港;

2)过海峡日期、时间;

3)船舶吨位;

4)海上船速和港内最大船速;

5)上一挂靠港口名称;

6)前后水尺,水线上高度;

7)船舶所装载的货物;

8)船舶缺陷、损坏情况;

9)危险品和放射性货物情况;

10)船型、尺寸、GRT/NRT、DWT

2、第二次申请

船舶在进入海峡前2小时或驶入海峡20海里前,须提出第二次过海峡申请。

3、交通管理中心

所有通过海峡的船舶应该在进入海峡前2小时或进入海峡20海里处与交通管理中心联系,管理中心名称及联系频道如下:

1)达达尼尔海峡

南端(爱琴海AEGEAN SEA)

MEHMETCIK交通中心VHF CH 11

北端(马尔马拉海MARMARA SEA)

GELIBOLU交通中心VHF CH 11

2)博斯普鲁斯海峡

南端KUMKAPI交通中心VHF CH 11

北端(黑海)TERKELI CH 13

4、船位报告

船舶驶入海峡5海里前,须通过VHF向位于海峡入口的海峡交通管理中心报告并确认位置。

5、引水站位置

船舶须进入海峡前2小时与引水站联系,引水站位置,联系频道如下:

1)达达尼尔海峡

南端 HAREM PILOT STATION VHF CH 16/71

北端 KAVAK PILOT STATION VHF CH 16/71

2)博斯普鲁斯海峡

南端HAREM PILOT STATION CH 16/71

北端KAVAK PILOT STATION CH 16/71

6、通过海峡的航行规定

所有船舶(军用除外)在通过海峡时必须符合国际航行规定处于适航状态,船长应对下列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入航海日志。

1)主、辅机正常工作并置于人工操纵状态;

2)应急发电机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3)主、辅机、雷达处于可操作状态;

4)驾驶台主机转速、舵机,纵倾显示器全部正常工作并有足够照明;

5)航行灯、汽笛正常工作,驾驶台设备齐全;

6)报警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所有通讯系统,特别是驾驶台、船首、尾、舱机房、机舱控制台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VHF处于正常状态,过海峡时处于可用状态;

8)探照灯和至少一架望远镜,可供驾驶台昼夜使用;

9)锚机、缆具处于可用状态、双锚备妥、船员待命;

10)装运危险品的船舶,船首尾应备有应急消防水龙,一般货船首尾须备有一条拖带缆绳和牵引绳备用;

11)为了保证人工操纵和驾驶的能力,船舶不能尾倾或首倾进入海峡;

12)应尽可能调平吃水,保证螺旋浆全部在水下,实在不可能时,露出水面的浆叶不能超过螺旋浆直径的5%;

13)船备有最新航行通告,海峡区域海图和有关航海公告;

14)所有海员具有符合国际常规标准的培训证书和海员资格。

二、一般规定

1、在海峡航行中要连续收听交通管理中心的广播,按照中心的指示航行。

2、如果需要拖带的话,船舶只能由拖轮拖带通过海峡。

3、通常过海峡的速度应为静水航速10节,航行中应谨慎驾驶,避免碰撞和引起大浪危害周围船只。

4、吃水超过10米的大型船舶通过海峡时,为了保证正常操纵和应急操纵,船与船之间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船长超过200米或吃水超过15米的超大型船舶应在白天通过海峡。

6、追越:

A:过海峡时除非必要不准超越他船。

B:过海峡时两船间距至少保持8链。

C:如在海峡航行时因故需减速,必须通知尾随船舶。

D:同航向低速过海峡的船舶,应保持在分道通航的右侧,应允许快速船追越。

E:当船舶需追越前方低速船舶时,一定要获得交通中心允许。

F:博斯普鲁斯海峡内“VANIKOY”与“KANLIKA”之间不得超越,达达尼尔海峡内“CAPE NARA”与“CAPE KILITBAHAIR”之间不得超越。

三、特殊规定

当海峡交通暂时关闭时,如等待通过博斯普鲁斯海峡,黑海区域的船舶应等待在

“KILYOS”锚地,马尔马拉海区域的船舶应等待在“GELIBOLU SORKOY”锚地,爱琴海区域的船舶应等待在“SOUTHWEAT OF BOZCAHDA”锚地。另外,在达达尼尔海峡中还有“KARANLIK HAOUR”锚地。

四、航行注意事项

达达尼尔海峡(DADANELLES)和博斯普鲁斯海峡(BOSPHORUS),上述俩海峡航路狭窄,且时常有雾。分隔带一侧最窄处分别为0.2海里及0.06海里;流急分别可达西南流5节及南流7节,靠近亚洲沿岸及转弯处附近浅滩及障碍物较多,且来往船只和横渡船较多。为此,往返通过海峡时:

(1)详查并仔细阅读有关图书资料、进港指南和海图上的各类警告提示等;

(2)严格遵守有关国际规则、当地法规、通航分隔制、航区报告制(有关报告点请详查NP287(1)B6710)及雾航规章制度等,杜绝各种违规行为;

(3)确保四机一炉、助航仪器、通讯设备、引水梯及照明灯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4)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按章避让,勤核对船位,对每一个浅点、碍航物要用红笔圈出并保持安全距离驶过;大型船在设计航线时,必须留有足够富裕水深,并且在航行时要时刻警惕,决不能偏向浅水及碍航物处,确保安全。

(5)大型船舶在狭水道航行时要正确掌握风流压差,使船位保持在计划航线上,在转向或避让时要注意大型船舶舵效的迟钝性,掌握早用舵、大舵角及早回舵的原则,确保航行安全。

(6) 按规定通过代理向“土耳其海峡报告系统”提出过海峡申请。并通过代理安排卫生检疫及过海峡事宜。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洽代理。

船舶通过土耳其海峡操作

土耳其海峡又称黑海海峡,是连接黑海与地中海的唯一通道,包括博斯普鲁斯海峡和达达尼尔海峡,古往今来皆为兵家必争之地,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达达尼尔海峡( DARDANLLES)和博斯普鲁斯海峡(BOSPHRUS)位于地中海和黑海之间,凡到黑海装卸的船舶是必经之路。由于博斯普鲁斯海峡航道狭窄且弯曲,航道两侧浅滩及沉船又多,因此IMO强调,为了安全通过博斯普鲁斯海峡,船长最好申请引水。进港指南内规定,两海峡均属强制引水(实际上目前仍按原规定执行)。但土耳其政府规定:自1999年10月26日起,对挂靠土耳其马尔马拉海沿岸港口的非土耳其籍船舶在马尔马拉海内航行实行强制引水,引水区间自离开博斯普鲁斯海峡或达达尼尔海峡起算至抵达所挂靠港口止。自1999年10月26日2300起执行,第一个月马尔马拉海引水费免收,一个月后引水费开始足额收取。关于过俩海峡申请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过海峡申请

1、24小时前通过代理向“土耳其海峡报告系统”(TUBARB)提出过海峡申请及引水申请。

1)船名、呼号、国籍、船籍港;

2)过海峡日期、时间;

3)船舶吨位;

4)海上船速和港内最大船速;

5)上一挂靠港口名称;

6)前后水尺,水线上高度;

7)船舶所装载的货物;

8)船舶缺陷、损坏情况;

9)危险品和放射性货物情况;

10)船型、尺寸、GRT/NRT、DWT

2、第二次申请

船舶在进入海峡前2小时或驶入海峡20海里前,须提出第二次过海峡申请。

3、交通管理中心

所有通过海峡的船舶应该在进入海峡前2小时或进入海峡20海里处与交通管理中心联系,管理中心名称及联系频道如下:

1)达达尼尔海峡

南端(爱琴海AEGEAN SEA)

MEHMETCIK交通中心VHF CH 11

北端(马尔马拉海MARMARA SEA)

GELIBOLU交通中心VHF CH 11

2)博斯普鲁斯海峡

南端KUMKAPI交通中心VHF CH 11

北端(黑海)TERKELI CH 13

4、船位报告

船舶驶入海峡5海里前,须通过VHF向位于海峡入口的海峡交通管理中心报告并确认位置。

5、引水站位置

船舶须进入海峡前2小时与引水站联系,引水站位置,联系频道如下:

1)达达尼尔海峡

南端 HAREM PILOT STATION VHF CH 16/71

北端 KAVAK PILOT STATION VHF CH 16/71

2)博斯普鲁斯海峡

南端HAREM PILOT STATION CH 16/71

北端KAVAK PILOT STATION CH 16/71

6、通过海峡的航行规定

所有船舶(军用除外)在通过海峡时必须符合国际航行规定处于适航状态,船长应对下列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入航海日志。

1)主、辅机正常工作并置于人工操纵状态;

2)应急发电机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3)主、辅机、雷达处于可操作状态;

4)驾驶台主机转速、舵机,纵倾显示器全部正常工作并有足够照明;

5)航行灯、汽笛正常工作,驾驶台设备齐全;

6)报警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所有通讯系统,特别是驾驶台、船首、尾、舱机房、机舱控制台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VHF处于正常状态,过海峡时处于可用状态;

8)探照灯和至少一架望远镜,可供驾驶台昼夜使用;

9)锚机、缆具处于可用状态、双锚备妥、船员待命;

10)装运危险品的船舶,船首尾应备有应急消防水龙,一般货船首尾须备有一条拖带缆绳和牵引绳备用;

11)为了保证人工操纵和驾驶的能力,船舶不能尾倾或首倾进入海峡;

12)应尽可能调平吃水,保证螺旋浆全部在水下,实在不可能时,露出水面的浆叶不能超过螺旋浆直径的5%;

13)船备有最新航行通告,海峡区域海图和有关航海公告;

14)所有海员具有符合国际常规标准的培训证书和海员资格。

二、一般规定

1、在海峡航行中要连续收听交通管理中心的广播,按照中心的指示航行。

2、如果需要拖带的话,船舶只能由拖轮拖带通过海峡。

3、通常过海峡的速度应为静水航速10节,航行中应谨慎驾驶,避免碰撞和引起大浪危害周围船只。

4、吃水超过10米的大型船舶通过海峡时,为了保证正常操纵和应急操纵,船与船之间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船长超过200米或吃水超过15米的超大型船舶应在白天通过海峡。

6、追越:

A:过海峡时除非必要不准超越他船。

B:过海峡时两船间距至少保持8链。

C:如在海峡航行时因故需减速,必须通知尾随船舶。

D:同航向低速过海峡的船舶,应保持在分道通航的右侧,应允许快速船追越。

E:当船舶需追越前方低速船舶时,一定要获得交通中心允许。

F:博斯普鲁斯海峡内“VANIKOY”与“KANLIKA”之间不得超越,达达尼尔海峡内“CAPE NARA”与“CAPE KILITBAHAIR”之间不得超越。

三、特殊规定

当海峡交通暂时关闭时,如等待通过博斯普鲁斯海峡,黑海区域的船舶应等待在

“KILYOS”锚地,马尔马拉海区域的船舶应等待在“GELIBOLU SORKOY”锚地,爱琴海区域的船舶应等待在“SOUTHWEAT OF BOZCAHDA”锚地。另外,在达达尼尔海峡中还有“KARANLIK HAOUR”锚地。

四、航行注意事项

达达尼尔海峡(DADANELLES)和博斯普鲁斯海峡(BOSPHORUS),上述俩海峡航路狭窄,且时常有雾。分隔带一侧最窄处分别为0.2海里及0.06海里;流急分别可达西南流5节及南流7节,靠近亚洲沿岸及转弯处附近浅滩及障碍物较多,且来往船只和横渡船较多。为此,往返通过海峡时:

(1)详查并仔细阅读有关图书资料、进港指南和海图上的各类警告提示等;

(2)严格遵守有关国际规则、当地法规、通航分隔制、航区报告制(有关报告点请详查NP287(1)B6710)及雾航规章制度等,杜绝各种违规行为;

(3)确保四机一炉、助航仪器、通讯设备、引水梯及照明灯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4)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按章避让,勤核对船位,对每一个浅点、碍航物要用红笔圈出并保持安全距离驶过;大型船在设计航线时,必须留有足够富裕水深,并且在航行时要时刻警惕,决不能偏向浅水及碍航物处,确保安全。

(5)大型船舶在狭水道航行时要正确掌握风流压差,使船位保持在计划航线上,在转向或避让时要注意大型船舶舵效的迟钝性,掌握早用舵、大舵角及早回舵的原则,确保航行安全。

(6) 按规定通过代理向“土耳其海峡报告系统”提出过海峡申请。并通过代理安排卫生检疫及过海峡事宜。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洽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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