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萩水电[2012] 号
关于印发《2012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站所、后溪水库管理处:
为了认真开展好今年的综治创安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营造积极的舆论宣传氛围,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现将《莆田市萩芦溪水电管理处2012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莆田市萩芦溪水电管理处
2012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综治宣传舆论氛围,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平安单位创建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决定于今年3月份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结合我处具体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按照全国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牢牢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这条主线,以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契机,切实加强管理创新,进一步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贯彻落实综治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职工参与 “平安单位”建设,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学习综治创安知识,提高综治创安意识,营造良好的综治环境。
二、宣传内容
1、宣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决策精神;宣传全国和省、市加强打击违法犯罪斗争,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2、宣传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营造安定、和谐的
外部环境。
3、宣传市水利系统开展“平安单位”创建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宣传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4、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常识,特别是《安全生产法》、《水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基础性法律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等日常性法律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
三、宣传月活动时间:2012年3月1日至31日
四、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林 华
副组长:郑国海 苏文坤 林云飞(工会主席)
组 员:郑必森 吴祖旗 林志键 胡啟生 吴新海 吴金明
柯橙凤 林金瑞 曾志远 方碧生 陈 平 李天华
黄光辉 李荣源
五、活动安排
1、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综治宣传氛围,努力提升平安单位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2、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在车辆安全管理、消防安全、侵财诈骗等方面进行大排查,同时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措施,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征订法制报刊、印发法制宣传材料,分发给生产一线、工地一线职工。
4、开展“平安家庭”活动,带动社会更多的公民积极主动参与到平安创建活动中来,进一步提高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
六、活动保障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详尽的活动方案,将活动组织的条条块块进行细化、定位,落实到点。
2、注意积累活动的影像、图片和文字资料。
总之,要以本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职工中营造一个人人关注法制、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职工遵纪守法、预防犯罪、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主题词:印发 综治宣传月 实施方案 通知
莆萩水电[2012] 号
关于印发《2012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站所、后溪水库管理处:
为了认真开展好今年的综治创安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营造积极的舆论宣传氛围,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现将《莆田市萩芦溪水电管理处2012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莆田市萩芦溪水电管理处
2012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综治宣传舆论氛围,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平安单位创建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决定于今年3月份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结合我处具体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按照全国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牢牢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这条主线,以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契机,切实加强管理创新,进一步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贯彻落实综治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职工参与 “平安单位”建设,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学习综治创安知识,提高综治创安意识,营造良好的综治环境。
二、宣传内容
1、宣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决策精神;宣传全国和省、市加强打击违法犯罪斗争,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2、宣传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营造安定、和谐的
外部环境。
3、宣传市水利系统开展“平安单位”创建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宣传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4、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常识,特别是《安全生产法》、《水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基础性法律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等日常性法律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
三、宣传月活动时间:2012年3月1日至31日
四、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林 华
副组长:郑国海 苏文坤 林云飞(工会主席)
组 员:郑必森 吴祖旗 林志键 胡啟生 吴新海 吴金明
柯橙凤 林金瑞 曾志远 方碧生 陈 平 李天华
黄光辉 李荣源
五、活动安排
1、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综治宣传氛围,努力提升平安单位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2、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在车辆安全管理、消防安全、侵财诈骗等方面进行大排查,同时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措施,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征订法制报刊、印发法制宣传材料,分发给生产一线、工地一线职工。
4、开展“平安家庭”活动,带动社会更多的公民积极主动参与到平安创建活动中来,进一步提高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
六、活动保障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详尽的活动方案,将活动组织的条条块块进行细化、定位,落实到点。
2、注意积累活动的影像、图片和文字资料。
总之,要以本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职工中营造一个人人关注法制、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职工遵纪守法、预防犯罪、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主题词:印发 综治宣传月 实施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