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建筑企业入川备案须知

省外建筑企业、劳务企业入川备案及年度核验相关要求流程

一、省外企业在川设立分支机构,应具有相应且固定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入川企业应一次性确定申报本年度在川分支机构的备案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总人数不少于15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具备母体公司资质等级标准的企业经理的从业条件,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母体公司资质等级标准的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的从业条件。分支机构备案的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等级与母体公司主项资质等级一致,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不少于2人。

省外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并按投标时的承诺到位。分支机构发生人员变更的,应及时到省建设厅办理变更备案手续,未备案人员不得在川从事建筑活动。注册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的注册或上岗证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开工时暂押直至项目竣工。

二、省外企业在川设立分支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办公条件和建立必要的组织管理机构。分支机构应在四川省内购买或租赁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等应与分支机构的人员规模相适应,能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具有上网、传真、打印、复印等的基本办公设备和必要的办公软件、工程软件。有较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内设机构合理、健全,职能职责明确。

省外企业的企业名称、资质等级以及在川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办公地址和固定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应在10日内告知省建设厅,经对变更内容进行审查或现场勘察、核实后予以办理变更手续。

三、省外企业办理分支机构备案,应由分支机构负责人一次性报送、出示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接受省建设厅组织进行的资料审查以及根据情况组织工作人员或委托分支机构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事项进行的现场勘察、核实。首次办理在川分支机构备案手续按附件1提供资料,办理在川分支机构年度核验换证手续按附件2提供资料。

对符合备案条件的省外建筑业企业,省建设厅将于接件后15个工作日内核发《备案证》(到517房间领取)。省外企业办理了入川备案手续后一年内在川未承接工程项目,但符合年度核验换证条件的,省建设厅换发有效期为半年的《备案证》,半年期满,仍在川未承接工程项目的,其《备案证》自行失效。

四、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应遵守国家和四川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服从四川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参加四川省的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五、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省外入川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入川企业的市场行为和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凡发现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要及时上报省建设厅,提出处理建议,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督促企业整改。情节严重的,坚决清理出我省建筑市场。

附件:1、省外建筑业企业办理《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需提供的资料

2、省外建筑业企业办理年度核验换证需提供的资料

附件:1

建筑业企业办理《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需提供的资料

1、《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带分公司营业执照在四川省住建厅806办公室办理网上填报申请表的信息卡) 申请表一式四份,A4页面打印;网上的基本情况选择的办事处和上报部门应选相应驻川办(如没有驻川办的则不选择);(一级、二级建筑业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必须有建筑专业相关的学历证和职称证,技术负责人必须是高级工程师,年龄不能超过60周岁);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十年管理工作简历网上必须填写并截屏装订到复印件

2、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出省设立分支机构专用介绍信;(重庆、江苏、河北、中建系统的建筑业企业到所属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驻川办事处或西南办事处开具)

3、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报告书;(报告书打称呼: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四川省工商部门和地税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身份证、职称证 (负责人提供建筑专业毕业证 )

7、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提供全国注册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提供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总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不少于2人);(申请表上建造师填全国注册证的注册编号,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填岗位证书号)

8、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经营场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面积不小于150平米,附加房产证复印件)。

注:需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含证书、证件)的原件以及1项资料的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十年管理工作简历、2-3项资料的原件、4-8项资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请所有企业在装订人员的复印件时按申请表上的人员顺序装订。建造师的执业鲜章需

盖在建造师全国注册证的复印件上,社保需提供个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表的原件(缴纳时间为近三个月的)并留社保局电话号码,每个企业申报备案证时,按住建部“建市〔2007〕241号”要求限定最多只能申报五项专业承包资质,(一经申报,一年内不得更换专业承包资质),由企业自主选定并附申请文字资料加盖公章,总承包资质无申报限定。

附件:2

建筑业企业办理年度核验换证需提供资料

1、运用“四川省省外入川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出的带条型码的《四川省省外入川企业年度核验备案申请表》申请表一式四份,A4页面)网上的基本情况选择的办事处和上报部门应选相应驻川办(如没有驻川办的则不选择);(一级、二级建筑业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必须有建筑专业相关的学历证,技术负责人必须是高级工程师,年龄不能超过60岁);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十年管理工作简历网上必须填写并截屏装订在复印资料里面;

2、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年度核验介绍信;(重庆、江苏、河北、中建系统的建筑业企业到所属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驻川办事处或西南办事处开具);

3、企业在四川省范围内承接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所填的项目必须是在备案证上年度有效期间中标的工程,没有竣工的工程可以不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5、四川省工商部门和地税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6、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及身份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负责人需提供建筑专业毕业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上年度有变动需要提供总公司的任免文件)

7、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提供全国注册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提供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总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不少于2人);(申请表上建造师填全国注册证的注册编号,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填岗位证书号)

注:

1、收1、2项资料的原件,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和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旧备案证、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建筑专业毕业证、社保、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高工证、社保、劳动合同、十年管理工作简历、网上填报的所有人员的的证书和身份证、社保、劳动合同、网上所填入川承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的复印件请所有企业在装订人员的复印件时按申请表上的人员顺序装订

2、核验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

建造师的执业鲜章需盖在建造师全国注册证的复印件上,社保需提供个人缴费清单的原件(缴纳时间为近三个月的)并留社保局电话号码(社保只能在总公司所在地或四川省购买),每个企业申报备案证时,按住建部“建市〔2007〕241号”要求限定最多只能申报五项专业承包资质,(一经申报,一年内不得更换专业承包资质),由企业自主选定并附申请文字资料加盖公章,总承包资质无申报限定。

3、劳务企业单位不提供建造师

备注:

重庆建委驻川办事处

成都二环路东四段412号永荣大厦三楼312号

电话:028-84545797

江苏省住建厅驻西南办事处

重庆点: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北四支路,信一金典10-3

电话:023-86823208、86823207(传)

成都点:成都市蜀汉路526号金都花园7栋701室

电话:028-87542086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四川建筑队伍管理处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27号商鼎国际2号楼1单元22楼13号

电话:028-86029908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办事处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27号商鼎国际1栋1单元708室

电话:028-86026912--8005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入川备案和年度核验相关联系方式:

028-85533312(806房办理信息卡咨询)

028-85557564(411房办理入川备案和年度核验咨询电话)

028-85577824(402房重庆、江苏、河北、中建系统办理入川备案和年度核验咨询电话)

028-85552040(517房领取备案证咨询电话)

省外建筑企业、劳务企业入川备案及年度核验相关要求流程

一、省外企业在川设立分支机构,应具有相应且固定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入川企业应一次性确定申报本年度在川分支机构的备案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总人数不少于15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具备母体公司资质等级标准的企业经理的从业条件,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母体公司资质等级标准的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的从业条件。分支机构备案的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等级与母体公司主项资质等级一致,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不少于2人。

省外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并按投标时的承诺到位。分支机构发生人员变更的,应及时到省建设厅办理变更备案手续,未备案人员不得在川从事建筑活动。注册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的注册或上岗证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开工时暂押直至项目竣工。

二、省外企业在川设立分支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办公条件和建立必要的组织管理机构。分支机构应在四川省内购买或租赁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等应与分支机构的人员规模相适应,能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具有上网、传真、打印、复印等的基本办公设备和必要的办公软件、工程软件。有较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内设机构合理、健全,职能职责明确。

省外企业的企业名称、资质等级以及在川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办公地址和固定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应在10日内告知省建设厅,经对变更内容进行审查或现场勘察、核实后予以办理变更手续。

三、省外企业办理分支机构备案,应由分支机构负责人一次性报送、出示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接受省建设厅组织进行的资料审查以及根据情况组织工作人员或委托分支机构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事项进行的现场勘察、核实。首次办理在川分支机构备案手续按附件1提供资料,办理在川分支机构年度核验换证手续按附件2提供资料。

对符合备案条件的省外建筑业企业,省建设厅将于接件后15个工作日内核发《备案证》(到517房间领取)。省外企业办理了入川备案手续后一年内在川未承接工程项目,但符合年度核验换证条件的,省建设厅换发有效期为半年的《备案证》,半年期满,仍在川未承接工程项目的,其《备案证》自行失效。

四、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应遵守国家和四川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服从四川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参加四川省的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五、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省外入川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入川企业的市场行为和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凡发现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要及时上报省建设厅,提出处理建议,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督促企业整改。情节严重的,坚决清理出我省建筑市场。

附件:1、省外建筑业企业办理《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需提供的资料

2、省外建筑业企业办理年度核验换证需提供的资料

附件:1

建筑业企业办理《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需提供的资料

1、《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带分公司营业执照在四川省住建厅806办公室办理网上填报申请表的信息卡) 申请表一式四份,A4页面打印;网上的基本情况选择的办事处和上报部门应选相应驻川办(如没有驻川办的则不选择);(一级、二级建筑业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必须有建筑专业相关的学历证和职称证,技术负责人必须是高级工程师,年龄不能超过60周岁);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十年管理工作简历网上必须填写并截屏装订到复印件

2、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出省设立分支机构专用介绍信;(重庆、江苏、河北、中建系统的建筑业企业到所属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驻川办事处或西南办事处开具)

3、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报告书;(报告书打称呼: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四川省工商部门和地税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身份证、职称证 (负责人提供建筑专业毕业证 )

7、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提供全国注册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提供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总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不少于2人);(申请表上建造师填全国注册证的注册编号,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填岗位证书号)

8、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经营场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面积不小于150平米,附加房产证复印件)。

注:需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含证书、证件)的原件以及1项资料的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十年管理工作简历、2-3项资料的原件、4-8项资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请所有企业在装订人员的复印件时按申请表上的人员顺序装订。建造师的执业鲜章需

盖在建造师全国注册证的复印件上,社保需提供个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表的原件(缴纳时间为近三个月的)并留社保局电话号码,每个企业申报备案证时,按住建部“建市〔2007〕241号”要求限定最多只能申报五项专业承包资质,(一经申报,一年内不得更换专业承包资质),由企业自主选定并附申请文字资料加盖公章,总承包资质无申报限定。

附件:2

建筑业企业办理年度核验换证需提供资料

1、运用“四川省省外入川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出的带条型码的《四川省省外入川企业年度核验备案申请表》申请表一式四份,A4页面)网上的基本情况选择的办事处和上报部门应选相应驻川办(如没有驻川办的则不选择);(一级、二级建筑业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必须有建筑专业相关的学历证,技术负责人必须是高级工程师,年龄不能超过60岁);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十年管理工作简历网上必须填写并截屏装订在复印资料里面;

2、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年度核验介绍信;(重庆、江苏、河北、中建系统的建筑业企业到所属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驻川办事处或西南办事处开具);

3、企业在四川省范围内承接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所填的项目必须是在备案证上年度有效期间中标的工程,没有竣工的工程可以不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5、四川省工商部门和地税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6、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及身份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负责人需提供建筑专业毕业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上年度有变动需要提供总公司的任免文件)

7、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提供全国注册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提供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总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不少于2人);(申请表上建造师填全国注册证的注册编号,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填岗位证书号)

注:

1、收1、2项资料的原件,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和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旧备案证、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建筑专业毕业证、社保、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高工证、社保、劳动合同、十年管理工作简历、网上填报的所有人员的的证书和身份证、社保、劳动合同、网上所填入川承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的复印件请所有企业在装订人员的复印件时按申请表上的人员顺序装订

2、核验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

建造师的执业鲜章需盖在建造师全国注册证的复印件上,社保需提供个人缴费清单的原件(缴纳时间为近三个月的)并留社保局电话号码(社保只能在总公司所在地或四川省购买),每个企业申报备案证时,按住建部“建市〔2007〕241号”要求限定最多只能申报五项专业承包资质,(一经申报,一年内不得更换专业承包资质),由企业自主选定并附申请文字资料加盖公章,总承包资质无申报限定。

3、劳务企业单位不提供建造师

备注:

重庆建委驻川办事处

成都二环路东四段412号永荣大厦三楼312号

电话:028-84545797

江苏省住建厅驻西南办事处

重庆点: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北四支路,信一金典10-3

电话:023-86823208、86823207(传)

成都点:成都市蜀汉路526号金都花园7栋701室

电话:028-87542086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四川建筑队伍管理处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27号商鼎国际2号楼1单元22楼13号

电话:028-86029908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办事处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27号商鼎国际1栋1单元708室

电话:028-86026912--8005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入川备案和年度核验相关联系方式:

028-85533312(806房办理信息卡咨询)

028-85557564(411房办理入川备案和年度核验咨询电话)

028-85577824(402房重庆、江苏、河北、中建系统办理入川备案和年度核验咨询电话)

028-85552040(517房领取备案证咨询电话)


相关内容

  • 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 项目单位:成都会排水设备管理处依据成建委发[20xx年(20xx年1月以来)有合同额在3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三个。 (二)监理标: 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土建类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 ...

  • 四川省省外入川企业登记验证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_企业用户
  • 四川省省外入川企业登记验证管理 信息系统 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3月 前 言 四川省省外入川企业登记验证管理信息系统,是根据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 厅制定出台<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等文件要求,对省外建筑企业入川 ...

  • 四川省外企业入川备案要求准备资料
  • 1.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出省设立分支机构专用介绍信: 2.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3.主体公司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4.在川分支机构(分 ...

  • 建筑智能化弱电设计比选文件
  • 项目名称:天府软件园配套居住区项目 立项批复文号:成高经发[2005]252号 子项名称:天府软件园配套居住区A 区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 比 选 文 件 比 选 人: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邀请函 ...... ...

  • 四川省造价员考试文件2
  •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 法> 实 施 细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四川省工程造价 ...

  • 造价员管理办法
  • 川建价师协[2007]05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7-1 15:19:52 阅读1487次 关于印发<四川省实施细则>的通知 川建价师协[2007]05号 各市(州)造价管理部门.造价协会: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行 ...

  •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 附件: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实 施 细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四川省工程造价人 ...

  • 资格预审文件-代建
  • 云南省科技馆新馆建设项目 代建单位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招标编号:YZ[1**********]23C) 招标人: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使用单位: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 资格预审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 ...

  • 资格预审文件1
  • 目 录 第一章 申请须知---------------1 第二章 申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2 第三章 评审办法---------------4 第四章 投标人的确定和通知----------5 第五章 有关格式和表格------------5 第一章 申请须知 1.招标人已按国家相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