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论的主要问题及要点:
一、认识的主体与客体的含义、特点、形式、关系?
答:
(一)认识的主体与客体的含义
1、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并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人。
2、客体是指进入认识主体的实践和认识范围的对象(或客观物质世界)。
(二)认识的主体与客体的特点
1、主体的特征:
A.自然性 B.社会性 C.意识性 D.实践性
2、客体的特征
A.客观性:是指任何客体的存在都是不以主体意识为转移的。
B.对象性:是指客体和主体相联系,使客体首先成为主体的实践对象,进而成为主体认识、改造和目的的所指的对象
C.社会历史性:客体随着人类社会实 践活动的深入发展,它的内容、范围和层次不断扩展的变动性。
(三)认识的主体与客体的形式
1、主体的形式:
A.个人主体 B.集团主体又称群体主体 C.社会主体
2、客体的形式
A.自然客体 B.社会客体 C.精神客体
(四)认识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认识的主体和客体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是通过实践建立起来的,实践把二者联系起来、统一起来,又区别开来。
1、实践关系:即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关系。
2、认识关系:即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反映和被反映关系。
3、价值关系:即是客体对主体的利益关系或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价值关系。
4、审美关系:是指主体在实践活动中与客体之间发生的一种超功利的精神愉悦的关系。
二者有本质区别,认识主体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从事实践活动的人。认识客体是进入人的实践活动领域并与主体相联系的,人的实践和认识的对象。
二、在认识的本质上,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以往旧哲学认识论有何区别?为什么?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又称“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存在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一条是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路线,另一条是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唯心主义路线。
唯物主义哲学坚持反映论的立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唯心主义认为认识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经验,持先验论的观点。一切唯心主义认识论本质上都是先验论
主观唯心主义认为认识是主观自生的,是心灵的自由创造物。客观唯心主义认为认识是上帝的启示或绝对精神的产物。
(二)旧唯物主义(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是直观的、机械的 、消极被动的反映论
1、旧唯物主义离开社会实践和人的历史发展来考察人及人的认识问题。 旧唯物主义把人看成纯粹自然的人,设想一个脱离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而存在的抽象的人,把人混同于一般动物,因而认为人只能消极地、被动地适应外界环境,抹杀了人的自觉能动性,也就把人的认识看成只能是对客观事物的消极被动的反映。
2、旧唯物主义不了解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
在旧唯物主义看来,客观世界只是观察、适应的对象,而不是实践和改造的对象,因而只能在消极地适应客观世界的过程中被动地、直观地反映客观世界。
3、旧唯物主义脱离辩证法来观察认识问题
由于旧唯物主义不懂得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和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所以它把认识看作是不包含矛盾的,一成不变的,一次完成的,如同照相机照相一样,这样就不能透过现象去把握事物的本质,抹煞了人类认识的社会性、主体性和能动性,也就不能彻底驳倒不可知论,也不能科学地解决认识问题。
(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
1、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人是有生命的、结成一定社会关系并受一定思想支配的物质实体,它具有感觉能力、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即实践着的人,它不仅能主动地适应环境,而且能进行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具有能动性。
2、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反映论的观点贯彻到历史领域,第一次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人类的社会实践作为全部认识论的基础,立足于科学的实践观,全面地考察主体与客体、认识与对象、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从认识与实践的相互作用中,科学的说明了认识的形成、本质和发展规律 。把认识论问题同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联系起来,科学地解决物质与意识,主观与客观的辩证关系,阐明了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和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
3、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辩证法运用于反映论,指明了认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由浅入深,由部分到整体,由低级到高级的辩证发展过程。认识的各种因素、各种环节之间即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相互转化,构成复杂的矛盾运动。认识不仅反映物质世界,而且通过实践对物质世界发生巨大的反作用。从而揭示了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真理和谬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都是辩证的关系。
总之,由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认识论,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缺陷,突出了认识的能动性,从而从根本上驳斥了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和不可知论,把旧唯物主义的消极的、被动的、直观的反映论改造成为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既坚持了认识的唯物论,又坚持了认识的辩证法,科学地解释了认识的本质和发展规律问题,实现了认识论上的伟大变革。
三、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答:
认识和实践的相互作用表明了二者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马克思主义的认识
论不仅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起决定作用,在认识问题上坚持了唯物主义;同时又承认认识对实践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对实践有能动的反作用,即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又在认识问题上坚持了辩证法。
(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人的认识是适应实践的需要,为解决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一切科学知识都是人们实践经验的总结,实践出真知。从认识的总体上和根源上来讲,任何一种认识都来源于实践,都离不开直接经验;但是,这并不否认接受间接经验、书本知识;学习书本知识,接受间接经验,既是必要的,又是非常重要的。然而间接经验只是“流”,而不是“源” 。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1)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规定认识发展的方向,只有当实践向人们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问题时,才能推动人们进行新的探索,从而获得新的认识。
(2)实践给回答新问题提供了必要的经验材料,使发展新的科学知识成为可能。
(3)实践的发展给人们不断地提供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
(4)社会实践推动着人类思维能力的发展。
3、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从实践中获得的认识,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以及正确的程度如何,只能靠实践来检验。一般来说,凡是在实践中被证实了的,达到预期成果的认识则是正确的;否则,就证明认识同客观外界的规律性不相符合或不完全符合。一句话,认识正确与否,要靠实践来检验。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性决定的。
(1)真理的本性就是主观正确的反映客观,主观同客观相符合,即具有能动性的特点。认识不能在自身范围之内随意规定客观现实,也不能用自己去证明自己是否正确,客观事物本身没有把认识同自身联系起来加以对照的特性,从而也不能判明认识与自身是否符合。所以真理不是也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2)实践的特性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一种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它不是意识的东西,但又能见之于客观,具有能动性,具有把主观与客观联系起来的功能。通过实践,实施主观认识,达到预期结果,则证明认识正确,反之则错误。
注意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又称确定性。它是指:人类任何认识的正确与否,只能由实践来检验。这是唯一的、绝对的、无条件的,此外无别的标准。实践最终一定能够检验出认识的真理性。
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又称不确定性。它是指:实践检验的结果不是绝对准确和固定不变的。实践对于认识的检验一般地都不是一次可以完成的,而需要反复进行多次。实践对于认识的检验一般地都不是一劳永逸的。
4、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也是认识的归宿。认识世界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求正确的理论,指导我们的实践,进一步改造世界。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一切科学理论,都是为社会实践这个目的服务的。离开了为实践服
务这个根本目的,认识也就没有意义了。所以,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1)认识只有回到实践才能实现其目的。
(2)认识只有回到实践才能受到检验、才能完善和发展。
(二)认识对实践能动的反作用(或指导作用)
1、人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正确认识指导着实践的进行,使实践具有了自觉的能动性。人的实践是一个主动改造对象的能动过程,而要能够主动有效地改造对象,就必须首先对对象的本质和规律有所认识。正是理论认识对实践的指导,赋予实践以自觉的能动性。
2、通过已有认识确定人实际的需要对实践过程起着导向作用。同动物单纯的生理需要不同,人的需要是一种被理解的自觉的需要。通过对人实际需要的自觉认识,正确制定实践目标使实践具有了明确的方向,从而避免了实践过程的盲目性和单纯经验的狭隘性。
3、认识对实践的可行性论证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挫折和浪费。实践是人 同对象的一种客观的物质交流过程,也是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运用过程,只有通过认识对象的本质和规律 而对实践的可行性作出必要的论证,才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并取得成功。
4、在实践活动中通过不断深入认识和理论创新而不断调整实践过程,从而引导实践向纵深发展。实践所能达到的程度与人对对象的认识程度是一致的,只有不断加深对对象的 认识才可能不断加深对对象的改造。认识和实践是相互作用的,人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认识 和发展认识,而不断发展的认识又反过来指导实践不断进步。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是相辅相成的,我们必须把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统一起来。
5、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具有两面性。正确的认识可以指导实践取得成功,而错误的认识 则有可能导致实践失败。
总之,这种指导作用是由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又具有两种不同的性质。
综上所述,实践对认识有决定作用,认识要依赖于实践;同时,认识又对实践有能动的反作用,二者之间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其中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是根本的,而认识对实践的能动的反作用是相对的。人类的认识运动正是实践和认识的不断相互作用的统一过程,因此,两者之间是一种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既要反对理论脱离实践的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又要反对轻视理论指导的经验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理论根据。
四、如何全面正确理解认识的辩证过程
答:
(一)由实践到认识
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能动的飞跃,它回答了认识如何产生的问题。
1、感性认识
(1)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通过感觉器官直接接触外界事物而得到的关于事物表面现象的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
(2)感性认识的形式:感性认识是通过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实现的。 ①感觉是通过各种感觉器官对客观事物个别特性的反映。
②知觉是对事物的各种感觉的综合。
③表象是知觉的再现。
(3)感性认识的特征:(共同特点)
①直接性 ②具体性
(4)认识由感觉、知觉到表象,已经显示了认识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
2、理性认识
(1)理性认识是人借助于抽象的思维对感性认识材料进行加工、整理、概括而成关于事物的本质、事物全体和事物的内部联系在认识,是感性认识的深化,是认识的高级阶段。
(2)理性认识的基本形式
①概念是对同类事物共同的一般特性和本质属性的概括和反映,是思维的细胞,是思维的最基本形式。
②判断是运用概念揭示事物之间以及事物与属性之间的联系,它判明或判定事物是什么或不是什么,是否具有某种属性。
③推理是由已知合乎规律地推出未知的思维形式,是通过对某些判断的分析和综合再现出新的判断的过程。
(3)理性认识的特点(共同特点)
①间接性 ②抽象性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对立的:
这主要表现在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的阶段;它们之间不仅有量的区别,而且有质的不同。感性认识是直接接受信息,认识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理性认识是对信息作加工处理,认识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二者是统一认识过程中不同质的认识阶段。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统一的:
①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
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深化为理性认识。
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渗透的。
4、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掌握丰富可靠的感性材料。
(2)必须要有完善的主体结构。
所谓完善的主体结构是指由正常健康的自然身体结构、和谐协调的社会结构和完善向上的精神结构而组成的主体结构。
(3)要用辩证思维的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改造制作。
毛泽东说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工夫”,(《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68页)就是辩证思维方法的具体应用。
①对感性材料进行比较和分析、鉴别与核实,撇开不反映事物本质的材料,去调虚假材料。
②把各种材料联系起来思索,从事物的相互联系中,找出本质的联系,通过事物的表面现象进到事物的内部,揭示事物的本质的规律性,实现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
(4)对社会现象的认识还必须坚持正确的立场。
对革命者来说,就是要坚持无产阶级立场。要不带偏见,根据客观事实,实事求是地对感性材料进行取舍,才能获得合乎实际的理性认识。
5、反对实际工作中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
(1)实际工作中的教条主义,犯了类似的唯理论的错误,轻视实践,轻视感性经验,不从实际出发,而是从“本本”出发,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到处生搬硬套。
(2)实际工作中的经验主义,犯了类似经验论的错误,轻视理论,否认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必要性,把局部的狭隘的经验当作普遍真理,到处套用。
(二)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1、从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能动的飞跃,它比第一次能动飞跃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2、实现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具有重大意义:
(1)理性认识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转化为现实的物质力量,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
(2)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才能得到检验、完善和发展。
3、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条件:
(1)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2)理论必须让群众掌握,才能转化为群众的行动;
(3)理性认识必须借助一定的条件,才能实现向实践的飞跃。
五、认识发展的总规律?
答:
(一)人类认识发展的总规律
通过实践而发现的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揭示了人类认识不断深化的客观规律即:人类认识发展的总规律。
(二)人类认识发展的总规律的内涵
揭示并阐明了人类认识运动是一个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浅入深,循环往复,曲折上升、无限发展、日新月异、永无止境的矛盾运动过程。
1.认识过程是曲折的。
这种曲折性不仅表现在对一个具体事物、具体过程的认识,而且表现于整个人类认识的无限过程。正如客观世界的发展过程那样,人类的认识运动也是遵循着否定之否定规律而发展的。我们知道,客观世界作为系统,它的层次是无限的;作为过程,它的发展是无限的,人类的实践也是无限发展的。因此,人类的认识必然是对无限发展着的客观世界的无限接近,这一无限接近的过程,不是直线的,而是近似于螺旋的曲线。
2.认识过程是上升的。
认识和实践发展的总过程,从形式上看,似乎周而复始,原地踏步;从实质上看,则是上升的、前进的。因为实践和认识的每一循环,都比较地进入到高一级的程度,不是也不可能永远停留在一个水平上。
3.“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无限发展的认识运动,体现着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认识发展的过程,就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展开的过程,但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只有通过认识和实践的矛盾运动才能够具体化,才能够表现出来。就是说,
主观和客观的矛盾是在实践中产生和解决的。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因而主观对客观的认识也是具体的、历史的。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认识和实践的统一,都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三)认识发展总规律的意义
1.认识发展的总规律,即实践和认识辩证发展的总过程原理,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
2.正确地把握人类认识发展的总规律,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超越现实的历史发展阶段,把只有将来才能办到的事勉强地拿到当前来做,是不正确的。但是,客观过程已向前推移,实践已向前发展的时候,就不能固守已有的认识,拒绝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而必须自觉地再实践,再认识,使认识和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主观和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才能有效地防止实际工作中的“左”或“右”的错误。纵观我们党的历史,从认识论上看,一切成就和胜利,都是坚持了理论(认识)和实践的统一的结果;一切错误和挫折,归根到底就在于违背了这一原则。
六、怎样理解真理及其基本属性?
答:
(一)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认识,是标志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相符合的哲学范畴。
(二)真理的基本属性: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客观性
(1)真理的内容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任何人、任何阶级都不能改变真理的客观内容。
(2)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实践也是客观的。一种认识是不是真理,是不是符合客观,不是由谁说了算,只能通过实践来检验。
(3)承认真理的客观性,也就是在真理问题上坚持了唯物主义。
①真理的客观性表明真理对客观事物的依赖关系,但是决不能把客观真理同客观事物的存在混同起来。
②真理的客观性表明真理的一元性。在同样条件下,对同一事物的同一本质关系只能有一种认识是正确的,因而只能有一个真理。
③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价值性。
“价值”这个概念反映的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一种效益关系。它既离不开主体的需要,也离不开客体的特征,两者缺一不可。
第一,真理的价值是指真理能够满足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需要的属性,也可以称作真理的有用性。
第二,真理的价值是对社会主体而言,不是对某些个人或集团的主观欲望而言。
第三,真理的价值要通过实践才能实现。
(4)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2、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
(1)真理的绝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真理所具有的如实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属性。只有正确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才能被称为真理。就真理的正确性和真理发展的无限性而言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第一,任何真理都有不依赖于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都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这就是说,我们是在承认真理客观性的意义上,承认真理的绝对性。
第二,每一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进一步的接近或逼近,真理的发展越来越全面,越来越深刻地反映世界,因而,就整个人类的无限的思维本性来说,能够完全地表现和揭示客观真理,这也是无条件地,绝对的。这就是说,我们在承认世界可知性的意义上,承认真理的绝对性。
(2)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生活在一定历史时代的人们对无限的物质世界的真理性认识是有条件的、具体的、相对的。即真理的有限性和未穷尽性。
第一,任何真理都只是对无限世界某些方面、领域的正确反映,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因而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在这种意义上,只要承认了真理性的认识还有待于扩展,也就承认了真理的相对性。
第二,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只是对特定事物本质和规律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正确反映,并未对事物做出彻底无遗的认识,因而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承认了真理性的认识还有待于深化,也就承认了真理的相对性。
(3)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辩证统一的,是同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辩证统一的。
第一,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对立的,真理的绝对性是无条件的,真理的相对性是有条件的;
第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辩证统一的,二者互相联系,不可分割。任何真理都具有绝对性,又具有相对性。真理绝对性和相对性又是互相渗透,互相包含的,绝对性中有相对性,相对性中有绝对性。
第三,具有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真理是辩证转化的。
第四,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的关系,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两种属性的统一,反对把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割裂开来,反对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绝对主义把真理当作教条,相对主义则否认真理的客观性。
七、真理与谬误有何关系?
答:
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这是真理发展的规律。真理和谬误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
(一)真理与谬误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对立)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谬误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真理与谬误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主观是否与客观符合。符合的就是真理,不符合的就是谬误。就一定范围、一定客观对象来说,真理就是真理、谬误就是谬误,二者有本质区别,不能混淆。
(二)真理和谬误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的(统一)
1、真理与谬误又是相互联系的、真理是与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的,没有谬误也就无所谓真理。
2、真理的发展也是通过与谬误的斗争来实现的。真理的每一个进步都意味着谬误被批驳、被放弃、被真理所取代。
3、真理与谬误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真理与谬误的区别和对立不是绝对
的,任何真理都是在一定范围、一定条件下才能够成立,如果超出这个范围,失去了特定条件,它就会变成谬误。
(1)真理向谬误转化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真理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超出了这特定的适用范围,就会转化为谬误;
第二、真理性的认识是一个过程,常常有其特定的时效性,落后于客观条件的变化和超越于现实的条件而照搬某种真理性的认识,都可能使真理转化为谬误;
第三、真理是全面的,真理性的认识具有其理论的整体性,忽视真理的整体性而断章取义,也必然使真理转化为谬误。
(2)谬误向真理转化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既然超出真理的适用范围、条件会使真理变成谬误,那么恢复其原有的范围和条件,就可使谬误重新转化为真理;
第二、谬误是真理的先导,失败是成功之母,通过吸取教训也可使谬误转化为真理;
第三、在同谬误的斗争中不断发现真理,促使谬误向真理转化,这是真理发展的又一重要途径。
(三)在真理的发展中,谬误是不可避免的
1、人类主体在认识中的表面性、片面性和绝对化倾向,是产生谬误的认识根源。
2、人们受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地位的制约,也会产生某些谬误。
3、谬误对真理的阻碍。错误的理论总是束缚人们对真理的追求;谬误总是借助其社会势力,压制人们对真理的追求。特别是在阶级社会,有些真理所揭示的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某些阶级的利益相对立,就会遭到残酷的扼杀。
真理和谬误辩证关系的意义:
真理与谬误的辩证关系原理告诉我们,要想做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就必须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树立终生为真理而奋斗的理想信念,准备随时为真理而献身。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坚信,真理最终总要战胜谬误!!!
认识论的主要问题及要点:
一、认识的主体与客体的含义、特点、形式、关系?
答:
(一)认识的主体与客体的含义
1、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并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人。
2、客体是指进入认识主体的实践和认识范围的对象(或客观物质世界)。
(二)认识的主体与客体的特点
1、主体的特征:
A.自然性 B.社会性 C.意识性 D.实践性
2、客体的特征
A.客观性:是指任何客体的存在都是不以主体意识为转移的。
B.对象性:是指客体和主体相联系,使客体首先成为主体的实践对象,进而成为主体认识、改造和目的的所指的对象
C.社会历史性:客体随着人类社会实 践活动的深入发展,它的内容、范围和层次不断扩展的变动性。
(三)认识的主体与客体的形式
1、主体的形式:
A.个人主体 B.集团主体又称群体主体 C.社会主体
2、客体的形式
A.自然客体 B.社会客体 C.精神客体
(四)认识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认识的主体和客体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是通过实践建立起来的,实践把二者联系起来、统一起来,又区别开来。
1、实践关系:即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关系。
2、认识关系:即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反映和被反映关系。
3、价值关系:即是客体对主体的利益关系或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价值关系。
4、审美关系:是指主体在实践活动中与客体之间发生的一种超功利的精神愉悦的关系。
二者有本质区别,认识主体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从事实践活动的人。认识客体是进入人的实践活动领域并与主体相联系的,人的实践和认识的对象。
二、在认识的本质上,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以往旧哲学认识论有何区别?为什么?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又称“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存在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一条是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路线,另一条是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唯心主义路线。
唯物主义哲学坚持反映论的立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唯心主义认为认识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经验,持先验论的观点。一切唯心主义认识论本质上都是先验论
主观唯心主义认为认识是主观自生的,是心灵的自由创造物。客观唯心主义认为认识是上帝的启示或绝对精神的产物。
(二)旧唯物主义(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是直观的、机械的 、消极被动的反映论
1、旧唯物主义离开社会实践和人的历史发展来考察人及人的认识问题。 旧唯物主义把人看成纯粹自然的人,设想一个脱离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而存在的抽象的人,把人混同于一般动物,因而认为人只能消极地、被动地适应外界环境,抹杀了人的自觉能动性,也就把人的认识看成只能是对客观事物的消极被动的反映。
2、旧唯物主义不了解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
在旧唯物主义看来,客观世界只是观察、适应的对象,而不是实践和改造的对象,因而只能在消极地适应客观世界的过程中被动地、直观地反映客观世界。
3、旧唯物主义脱离辩证法来观察认识问题
由于旧唯物主义不懂得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和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所以它把认识看作是不包含矛盾的,一成不变的,一次完成的,如同照相机照相一样,这样就不能透过现象去把握事物的本质,抹煞了人类认识的社会性、主体性和能动性,也就不能彻底驳倒不可知论,也不能科学地解决认识问题。
(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
1、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人是有生命的、结成一定社会关系并受一定思想支配的物质实体,它具有感觉能力、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即实践着的人,它不仅能主动地适应环境,而且能进行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具有能动性。
2、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反映论的观点贯彻到历史领域,第一次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人类的社会实践作为全部认识论的基础,立足于科学的实践观,全面地考察主体与客体、认识与对象、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从认识与实践的相互作用中,科学的说明了认识的形成、本质和发展规律 。把认识论问题同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联系起来,科学地解决物质与意识,主观与客观的辩证关系,阐明了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和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
3、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辩证法运用于反映论,指明了认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由浅入深,由部分到整体,由低级到高级的辩证发展过程。认识的各种因素、各种环节之间即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相互转化,构成复杂的矛盾运动。认识不仅反映物质世界,而且通过实践对物质世界发生巨大的反作用。从而揭示了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真理和谬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都是辩证的关系。
总之,由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认识论,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缺陷,突出了认识的能动性,从而从根本上驳斥了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和不可知论,把旧唯物主义的消极的、被动的、直观的反映论改造成为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既坚持了认识的唯物论,又坚持了认识的辩证法,科学地解释了认识的本质和发展规律问题,实现了认识论上的伟大变革。
三、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答:
认识和实践的相互作用表明了二者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马克思主义的认识
论不仅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起决定作用,在认识问题上坚持了唯物主义;同时又承认认识对实践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对实践有能动的反作用,即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又在认识问题上坚持了辩证法。
(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人的认识是适应实践的需要,为解决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一切科学知识都是人们实践经验的总结,实践出真知。从认识的总体上和根源上来讲,任何一种认识都来源于实践,都离不开直接经验;但是,这并不否认接受间接经验、书本知识;学习书本知识,接受间接经验,既是必要的,又是非常重要的。然而间接经验只是“流”,而不是“源” 。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1)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规定认识发展的方向,只有当实践向人们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问题时,才能推动人们进行新的探索,从而获得新的认识。
(2)实践给回答新问题提供了必要的经验材料,使发展新的科学知识成为可能。
(3)实践的发展给人们不断地提供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
(4)社会实践推动着人类思维能力的发展。
3、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从实践中获得的认识,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以及正确的程度如何,只能靠实践来检验。一般来说,凡是在实践中被证实了的,达到预期成果的认识则是正确的;否则,就证明认识同客观外界的规律性不相符合或不完全符合。一句话,认识正确与否,要靠实践来检验。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性决定的。
(1)真理的本性就是主观正确的反映客观,主观同客观相符合,即具有能动性的特点。认识不能在自身范围之内随意规定客观现实,也不能用自己去证明自己是否正确,客观事物本身没有把认识同自身联系起来加以对照的特性,从而也不能判明认识与自身是否符合。所以真理不是也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2)实践的特性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一种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它不是意识的东西,但又能见之于客观,具有能动性,具有把主观与客观联系起来的功能。通过实践,实施主观认识,达到预期结果,则证明认识正确,反之则错误。
注意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又称确定性。它是指:人类任何认识的正确与否,只能由实践来检验。这是唯一的、绝对的、无条件的,此外无别的标准。实践最终一定能够检验出认识的真理性。
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又称不确定性。它是指:实践检验的结果不是绝对准确和固定不变的。实践对于认识的检验一般地都不是一次可以完成的,而需要反复进行多次。实践对于认识的检验一般地都不是一劳永逸的。
4、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也是认识的归宿。认识世界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求正确的理论,指导我们的实践,进一步改造世界。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一切科学理论,都是为社会实践这个目的服务的。离开了为实践服
务这个根本目的,认识也就没有意义了。所以,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1)认识只有回到实践才能实现其目的。
(2)认识只有回到实践才能受到检验、才能完善和发展。
(二)认识对实践能动的反作用(或指导作用)
1、人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正确认识指导着实践的进行,使实践具有了自觉的能动性。人的实践是一个主动改造对象的能动过程,而要能够主动有效地改造对象,就必须首先对对象的本质和规律有所认识。正是理论认识对实践的指导,赋予实践以自觉的能动性。
2、通过已有认识确定人实际的需要对实践过程起着导向作用。同动物单纯的生理需要不同,人的需要是一种被理解的自觉的需要。通过对人实际需要的自觉认识,正确制定实践目标使实践具有了明确的方向,从而避免了实践过程的盲目性和单纯经验的狭隘性。
3、认识对实践的可行性论证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挫折和浪费。实践是人 同对象的一种客观的物质交流过程,也是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运用过程,只有通过认识对象的本质和规律 而对实践的可行性作出必要的论证,才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并取得成功。
4、在实践活动中通过不断深入认识和理论创新而不断调整实践过程,从而引导实践向纵深发展。实践所能达到的程度与人对对象的认识程度是一致的,只有不断加深对对象的 认识才可能不断加深对对象的改造。认识和实践是相互作用的,人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认识 和发展认识,而不断发展的认识又反过来指导实践不断进步。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是相辅相成的,我们必须把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统一起来。
5、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具有两面性。正确的认识可以指导实践取得成功,而错误的认识 则有可能导致实践失败。
总之,这种指导作用是由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又具有两种不同的性质。
综上所述,实践对认识有决定作用,认识要依赖于实践;同时,认识又对实践有能动的反作用,二者之间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其中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是根本的,而认识对实践的能动的反作用是相对的。人类的认识运动正是实践和认识的不断相互作用的统一过程,因此,两者之间是一种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既要反对理论脱离实践的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又要反对轻视理论指导的经验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理论根据。
四、如何全面正确理解认识的辩证过程
答:
(一)由实践到认识
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能动的飞跃,它回答了认识如何产生的问题。
1、感性认识
(1)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通过感觉器官直接接触外界事物而得到的关于事物表面现象的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
(2)感性认识的形式:感性认识是通过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实现的。 ①感觉是通过各种感觉器官对客观事物个别特性的反映。
②知觉是对事物的各种感觉的综合。
③表象是知觉的再现。
(3)感性认识的特征:(共同特点)
①直接性 ②具体性
(4)认识由感觉、知觉到表象,已经显示了认识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
2、理性认识
(1)理性认识是人借助于抽象的思维对感性认识材料进行加工、整理、概括而成关于事物的本质、事物全体和事物的内部联系在认识,是感性认识的深化,是认识的高级阶段。
(2)理性认识的基本形式
①概念是对同类事物共同的一般特性和本质属性的概括和反映,是思维的细胞,是思维的最基本形式。
②判断是运用概念揭示事物之间以及事物与属性之间的联系,它判明或判定事物是什么或不是什么,是否具有某种属性。
③推理是由已知合乎规律地推出未知的思维形式,是通过对某些判断的分析和综合再现出新的判断的过程。
(3)理性认识的特点(共同特点)
①间接性 ②抽象性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对立的:
这主要表现在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的阶段;它们之间不仅有量的区别,而且有质的不同。感性认识是直接接受信息,认识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理性认识是对信息作加工处理,认识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二者是统一认识过程中不同质的认识阶段。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统一的:
①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
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深化为理性认识。
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渗透的。
4、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掌握丰富可靠的感性材料。
(2)必须要有完善的主体结构。
所谓完善的主体结构是指由正常健康的自然身体结构、和谐协调的社会结构和完善向上的精神结构而组成的主体结构。
(3)要用辩证思维的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改造制作。
毛泽东说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工夫”,(《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68页)就是辩证思维方法的具体应用。
①对感性材料进行比较和分析、鉴别与核实,撇开不反映事物本质的材料,去调虚假材料。
②把各种材料联系起来思索,从事物的相互联系中,找出本质的联系,通过事物的表面现象进到事物的内部,揭示事物的本质的规律性,实现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
(4)对社会现象的认识还必须坚持正确的立场。
对革命者来说,就是要坚持无产阶级立场。要不带偏见,根据客观事实,实事求是地对感性材料进行取舍,才能获得合乎实际的理性认识。
5、反对实际工作中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
(1)实际工作中的教条主义,犯了类似的唯理论的错误,轻视实践,轻视感性经验,不从实际出发,而是从“本本”出发,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到处生搬硬套。
(2)实际工作中的经验主义,犯了类似经验论的错误,轻视理论,否认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必要性,把局部的狭隘的经验当作普遍真理,到处套用。
(二)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1、从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能动的飞跃,它比第一次能动飞跃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2、实现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具有重大意义:
(1)理性认识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转化为现实的物质力量,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
(2)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才能得到检验、完善和发展。
3、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条件:
(1)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2)理论必须让群众掌握,才能转化为群众的行动;
(3)理性认识必须借助一定的条件,才能实现向实践的飞跃。
五、认识发展的总规律?
答:
(一)人类认识发展的总规律
通过实践而发现的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揭示了人类认识不断深化的客观规律即:人类认识发展的总规律。
(二)人类认识发展的总规律的内涵
揭示并阐明了人类认识运动是一个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浅入深,循环往复,曲折上升、无限发展、日新月异、永无止境的矛盾运动过程。
1.认识过程是曲折的。
这种曲折性不仅表现在对一个具体事物、具体过程的认识,而且表现于整个人类认识的无限过程。正如客观世界的发展过程那样,人类的认识运动也是遵循着否定之否定规律而发展的。我们知道,客观世界作为系统,它的层次是无限的;作为过程,它的发展是无限的,人类的实践也是无限发展的。因此,人类的认识必然是对无限发展着的客观世界的无限接近,这一无限接近的过程,不是直线的,而是近似于螺旋的曲线。
2.认识过程是上升的。
认识和实践发展的总过程,从形式上看,似乎周而复始,原地踏步;从实质上看,则是上升的、前进的。因为实践和认识的每一循环,都比较地进入到高一级的程度,不是也不可能永远停留在一个水平上。
3.“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无限发展的认识运动,体现着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认识发展的过程,就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展开的过程,但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只有通过认识和实践的矛盾运动才能够具体化,才能够表现出来。就是说,
主观和客观的矛盾是在实践中产生和解决的。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因而主观对客观的认识也是具体的、历史的。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认识和实践的统一,都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三)认识发展总规律的意义
1.认识发展的总规律,即实践和认识辩证发展的总过程原理,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
2.正确地把握人类认识发展的总规律,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超越现实的历史发展阶段,把只有将来才能办到的事勉强地拿到当前来做,是不正确的。但是,客观过程已向前推移,实践已向前发展的时候,就不能固守已有的认识,拒绝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而必须自觉地再实践,再认识,使认识和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主观和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才能有效地防止实际工作中的“左”或“右”的错误。纵观我们党的历史,从认识论上看,一切成就和胜利,都是坚持了理论(认识)和实践的统一的结果;一切错误和挫折,归根到底就在于违背了这一原则。
六、怎样理解真理及其基本属性?
答:
(一)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认识,是标志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相符合的哲学范畴。
(二)真理的基本属性: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客观性
(1)真理的内容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任何人、任何阶级都不能改变真理的客观内容。
(2)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实践也是客观的。一种认识是不是真理,是不是符合客观,不是由谁说了算,只能通过实践来检验。
(3)承认真理的客观性,也就是在真理问题上坚持了唯物主义。
①真理的客观性表明真理对客观事物的依赖关系,但是决不能把客观真理同客观事物的存在混同起来。
②真理的客观性表明真理的一元性。在同样条件下,对同一事物的同一本质关系只能有一种认识是正确的,因而只能有一个真理。
③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价值性。
“价值”这个概念反映的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一种效益关系。它既离不开主体的需要,也离不开客体的特征,两者缺一不可。
第一,真理的价值是指真理能够满足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需要的属性,也可以称作真理的有用性。
第二,真理的价值是对社会主体而言,不是对某些个人或集团的主观欲望而言。
第三,真理的价值要通过实践才能实现。
(4)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2、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
(1)真理的绝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真理所具有的如实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属性。只有正确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才能被称为真理。就真理的正确性和真理发展的无限性而言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第一,任何真理都有不依赖于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都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这就是说,我们是在承认真理客观性的意义上,承认真理的绝对性。
第二,每一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进一步的接近或逼近,真理的发展越来越全面,越来越深刻地反映世界,因而,就整个人类的无限的思维本性来说,能够完全地表现和揭示客观真理,这也是无条件地,绝对的。这就是说,我们在承认世界可知性的意义上,承认真理的绝对性。
(2)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生活在一定历史时代的人们对无限的物质世界的真理性认识是有条件的、具体的、相对的。即真理的有限性和未穷尽性。
第一,任何真理都只是对无限世界某些方面、领域的正确反映,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因而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在这种意义上,只要承认了真理性的认识还有待于扩展,也就承认了真理的相对性。
第二,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只是对特定事物本质和规律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正确反映,并未对事物做出彻底无遗的认识,因而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承认了真理性的认识还有待于深化,也就承认了真理的相对性。
(3)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辩证统一的,是同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辩证统一的。
第一,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对立的,真理的绝对性是无条件的,真理的相对性是有条件的;
第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辩证统一的,二者互相联系,不可分割。任何真理都具有绝对性,又具有相对性。真理绝对性和相对性又是互相渗透,互相包含的,绝对性中有相对性,相对性中有绝对性。
第三,具有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真理是辩证转化的。
第四,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的关系,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两种属性的统一,反对把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割裂开来,反对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绝对主义把真理当作教条,相对主义则否认真理的客观性。
七、真理与谬误有何关系?
答:
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这是真理发展的规律。真理和谬误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
(一)真理与谬误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对立)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谬误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真理与谬误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主观是否与客观符合。符合的就是真理,不符合的就是谬误。就一定范围、一定客观对象来说,真理就是真理、谬误就是谬误,二者有本质区别,不能混淆。
(二)真理和谬误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的(统一)
1、真理与谬误又是相互联系的、真理是与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的,没有谬误也就无所谓真理。
2、真理的发展也是通过与谬误的斗争来实现的。真理的每一个进步都意味着谬误被批驳、被放弃、被真理所取代。
3、真理与谬误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真理与谬误的区别和对立不是绝对
的,任何真理都是在一定范围、一定条件下才能够成立,如果超出这个范围,失去了特定条件,它就会变成谬误。
(1)真理向谬误转化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真理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超出了这特定的适用范围,就会转化为谬误;
第二、真理性的认识是一个过程,常常有其特定的时效性,落后于客观条件的变化和超越于现实的条件而照搬某种真理性的认识,都可能使真理转化为谬误;
第三、真理是全面的,真理性的认识具有其理论的整体性,忽视真理的整体性而断章取义,也必然使真理转化为谬误。
(2)谬误向真理转化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既然超出真理的适用范围、条件会使真理变成谬误,那么恢复其原有的范围和条件,就可使谬误重新转化为真理;
第二、谬误是真理的先导,失败是成功之母,通过吸取教训也可使谬误转化为真理;
第三、在同谬误的斗争中不断发现真理,促使谬误向真理转化,这是真理发展的又一重要途径。
(三)在真理的发展中,谬误是不可避免的
1、人类主体在认识中的表面性、片面性和绝对化倾向,是产生谬误的认识根源。
2、人们受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地位的制约,也会产生某些谬误。
3、谬误对真理的阻碍。错误的理论总是束缚人们对真理的追求;谬误总是借助其社会势力,压制人们对真理的追求。特别是在阶级社会,有些真理所揭示的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某些阶级的利益相对立,就会遭到残酷的扼杀。
真理和谬误辩证关系的意义:
真理与谬误的辩证关系原理告诉我们,要想做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就必须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树立终生为真理而奋斗的理想信念,准备随时为真理而献身。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坚信,真理最终总要战胜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