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总财„2011‟127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会计凭证管理的通知(试行)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沪财库„2011‟5号文)的精神,为进一步健全上海工会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会计凭证管理,现就贯彻落实沪财库„2011‟5号文精神,对上海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会计凭证管理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是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海市总工会为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精神,经批准于1994年12月成立的群众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职工互助保障组织,在全市开展与职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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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病、死、伤、残有关的互助互济活动。各基层单位应积极参加上海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本着参保互助资金“行政出一点、工会补一点、个人付一点”的原则,各级工会要积极动员、组织职工参加互助保障计划。
二、根据沪财库„2011‟5号文精神,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对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互助金的资金结算,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三、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组织职工参加上海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时,必须通过银行划账,即通过贷记凭证或网上银行形式缴纳参保互助金,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将提供给参保单位“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保障计划缴费明细”(见附件)作为会计入帐凭证。“缴费明细”的发放受市总工会财务部监管。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不再受理支票、现金参保业务。
四、各参保单位在办理互助保障计划参续保手续时请携带缴纳互助金贷记凭证的复印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互助金的请自行打印付款凭证。
五、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保障计划缴费明细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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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保障计划缴费明细
No.0000001
参保单位名称: 参保编码:
第 一 联 存 根 联
经办人: 日期: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保障计划缴费明细
No.0000001
参保单位名称: 参保编码:
第 二 联 客 户 联
经办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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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保障计划缴费明细
No.0000001
参保单位名称: 参保编码:
第 三 联 记 帐 联
经办人: 日期: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保障计划缴费明细(样张)
No.00000001
经办人: 日期:201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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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工总财„2011‟127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会计凭证管理的通知(试行)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沪财库„2011‟5号文)的精神,为进一步健全上海工会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会计凭证管理,现就贯彻落实沪财库„2011‟5号文精神,对上海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会计凭证管理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是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海市总工会为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精神,经批准于1994年12月成立的群众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职工互助保障组织,在全市开展与职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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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病、死、伤、残有关的互助互济活动。各基层单位应积极参加上海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本着参保互助资金“行政出一点、工会补一点、个人付一点”的原则,各级工会要积极动员、组织职工参加互助保障计划。
二、根据沪财库„2011‟5号文精神,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对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互助金的资金结算,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三、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组织职工参加上海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时,必须通过银行划账,即通过贷记凭证或网上银行形式缴纳参保互助金,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将提供给参保单位“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保障计划缴费明细”(见附件)作为会计入帐凭证。“缴费明细”的发放受市总工会财务部监管。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不再受理支票、现金参保业务。
四、各参保单位在办理互助保障计划参续保手续时请携带缴纳互助金贷记凭证的复印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互助金的请自行打印付款凭证。
五、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保障计划缴费明细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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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保障计划缴费明细
No.0000001
参保单位名称: 参保编码:
第 一 联 存 根 联
经办人: 日期: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保障计划缴费明细
No.0000001
参保单位名称: 参保编码:
第 二 联 客 户 联
经办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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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保障计划缴费明细
No.0000001
参保单位名称: 参保编码:
第 三 联 记 帐 联
经办人: 日期: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保障计划缴费明细(样张)
No.00000001
经办人: 日期:201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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