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加强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顺利进行对设计变更进行有效控制,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各项目公司;
2.职责
2.1 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设计变更的日常协调。
2.2 项目公司预算部负责设计变更的费用核算和结算。
2.3 设计变更须报备集团工程、合约部,重大设计变更报批集团工程、合约部。
2.4 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施设计变更的实施。
3.管理内容
3.1 设计变更分类:
a) 小型设计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概念,不影响质量和安全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概(预)算费用的变更处理等; b) 普通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但不属于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
c) 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原设计概念,变更原系统方案和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其影响造价总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建筑外形重大变化等。
3.2 设计变更的审批
3.2.1 小型设计变更由发起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单,经监理单位和项目工程部的技术人员审核签字,设计单位同意后生效。由工程部经理将设计变更报备集团工程、合约部,一般采用洽商记录和技术核定单形式。
3.2.2 普通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部资料员发放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部会签后生效。
3.2.3 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经集团工程部、合约部审批,必要时应通过总经理同意,由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并提出工程预算变更单(或修正预算)。在施工过程中,发包单位或设计单位要求对原设计作重大变更时,应征得监理和施工单位同意。
3.3 设计变更发送与执行
3.3.1 各类变更通知单,由工程部资料员负责发送,工程部一份,预算部一份,工程副总一份,相关单位若干,电子版报备集团工程、合约部。
3.3.2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接到变更后注明收到日期,签字后交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完毕后,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将已执行的设计变更通知预算部。
3.3.3 项目公司预算部按合同有关规定对设计变更进行核算和结算。
3.4 设计变更文件应保持完整,由工程部资料员按专业编号登记,整理保管,工程竣工时纳入移交资料。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加强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顺利进行对设计变更进行有效控制,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各项目公司;
2.职责
2.1 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设计变更的日常协调。
2.2 项目公司预算部负责设计变更的费用核算和结算。
2.3 设计变更须报备集团工程、合约部,重大设计变更报批集团工程、合约部。
2.4 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施设计变更的实施。
3.管理内容
3.1 设计变更分类:
a) 小型设计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概念,不影响质量和安全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概(预)算费用的变更处理等; b) 普通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但不属于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
c) 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原设计概念,变更原系统方案和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其影响造价总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建筑外形重大变化等。
3.2 设计变更的审批
3.2.1 小型设计变更由发起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单,经监理单位和项目工程部的技术人员审核签字,设计单位同意后生效。由工程部经理将设计变更报备集团工程、合约部,一般采用洽商记录和技术核定单形式。
3.2.2 普通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部资料员发放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部会签后生效。
3.2.3 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经集团工程部、合约部审批,必要时应通过总经理同意,由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并提出工程预算变更单(或修正预算)。在施工过程中,发包单位或设计单位要求对原设计作重大变更时,应征得监理和施工单位同意。
3.3 设计变更发送与执行
3.3.1 各类变更通知单,由工程部资料员负责发送,工程部一份,预算部一份,工程副总一份,相关单位若干,电子版报备集团工程、合约部。
3.3.2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接到变更后注明收到日期,签字后交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完毕后,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将已执行的设计变更通知预算部。
3.3.3 项目公司预算部按合同有关规定对设计变更进行核算和结算。
3.4 设计变更文件应保持完整,由工程部资料员按专业编号登记,整理保管,工程竣工时纳入移交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