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编制说明
2011年9月
一、背景情况
环境统计是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1980年11月,为了加强环境管理,掌握环境污染、治理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编制规划和开展管理工作服务,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全国第一次环境统计工作会议,针对我国县及县以上工业“三废”排放,及其治理情况和环保队伍自身建设、工作发展情况开展环境统计,这标志着我国环境统计工作的起步和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建立。
经过30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完善,环境统计已经在为各级政府制定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开展各项环境管理工作,向社会提供环境保护情况信息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已经初步形成了较为系统、完整的部门统计体系。
现行的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包括环境统计综合报表、环境统计专业报表制度和环境统计年报工作技术要求等一系列文件。其中,环境统计综合报表和环境统计专业报表制度是核心内容。
环境统计综合年报制度的实施范围为有污染排放的工业企业、医院、城镇生活及其他排污单位、实施污染物集中处置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等。环境统计综合年报制度由16张年报表、5张季报表、351项指标组成,主要统计内容为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环境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环境统计专业年报制度的实施范围是除核安全和外事(单独统计)以外的所有环境保护业务部门的工作,包括环保系统能力建设,
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法制和监督执法,环境监测、科技标准、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工作情况。“十一五”环境统计专业报表制度由22张年报表、7张季报表、639项指标组成。
环境统计报表按年度每年初上报一次。其中综合报表由企业和相关单位填报,各级环保部门逐级汇总上报;专业报表由各级环保部门的主管业务部门统计填报并逐级上报。国家环境统计年报和公报在完成全国环境统计数据汇总之后,一般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发布。
随着环境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推动,环境统计数据质量引起各级领导和各相关方面更高的重视与关注,环境统计工作得到了明显的强化和提高。
二、修改的必要性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各项环境管理工作也在不断深入和实行量化管理,对环境统计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从而使环境统计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良好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环境统计工作虽然不断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必要的调整,但从总体上看,主要统计指标体系、技术体系和管理模式仍沿用上世纪九十年代甚至更早期的做法,而且由于长期以来环境统计能力建设和工作基础薄弱、方法相对落后,加之客观上存在统计对象种类多、差异大、变化快、数据获取难等具体困难,尤其是一部分企业和地方,为了应付各种检查和考核,人为调整数据,更使得数据质量受到严重影响,许多方面已不能适应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改革势在必行。
同时,为了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所取得的成果,根据
国务院的有关要求,环境统计需要以普查数据和技术体系为基础,及时建立新的统计工作平台,必然要对现行统计体系进行相应调整;与此同时,为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国务院已责成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了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资源环境统计指标体系为满足这套指标体系的要求,要求我们必须抓紧推进环境统计的改革工作。此外,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问题日益突出,我国面临国际社会推进碳减排的强大压力,相关的统计内容也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纳入议事日程。
综上所述,在近几年召开的污染减排和环境统计工作会议上,部领导多次提出要抓紧推进环境统计改革和制度创新,改革后的环境统计指标体系一定要实现:“指标要少、数据要实、体系要精”。
三、形成过程
为及早谋划“十二五”环境统计工作,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从2009年年初我部就开始进行“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调整,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相关研究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九五”到“十一五”的环境统计指标体系进行了系统地梳理总结;将“十一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分别与“九五”、“十五”、以及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的统计指标进行了比较分析;对相关行业部门的统计指标以及国务院各部委的相关统计指标及报表进行了归纳总结;同时结合“十二五”
环境保护规划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及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需要,参考借鉴国外环境统计发展趋势,提出了“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初步框架。
为了实事求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开展上述工作过程中,还组织了新疆、广东、江苏、浙江、云南、辽宁、江西、海南等省的相关人员,就“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的采集、填报、质量保障、指标设置的必要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还先后组织了10余次专题讨论会,广泛听取相关部门、研究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为“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构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修改原则与特点
修改制定“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的总体原则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关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的要求和《“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为依据;以“十一五”环境统计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及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为基础;以满足“十二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管理各项重点工作需要为目的。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紧密结合“十二五”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精化指标体系。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强化污染物减排和
治理,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监管。“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将紧紧围绕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突出重点,表征上述工作内容进展情况和环境状况及环境治理成效,为环境管理决策服务。
第二,突出对数据质量的约束内容,实化统计数据。
为了从客观上增强数据的真实性,使统计数据更加易于核实,在指标选择上尽可能遵循“可统计、可监测、可核查”,为保证统计指标数据准确提供客观上的保障和必要条件。
第三,科学设置统计报表制度,简化指标体系。
在保证满足污染减排和重点工作需要前提下,大幅度削减作为辅助性统计的专业报表指标数量,将其转换为系统内部工作情况统计。同时在统计报表中力争做到指标种类全面,重点突出;指标定义和解释明确,界定范围清晰,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操作。
第四,保持环境统计延续性与开拓创新相结合。
为了保证环境保护工作和相关指标数据的历史延续性,“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以以往的环境统计指标体系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指标体系为基础,结合“十二五”工作需要,在充分参考国家统计和相关部门统计调查指标体系,借鉴国际上成熟的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保留原有的必要内容,补充更新相关内容,从而既保持历史的延续性、可比性,又满足新形势下开拓创新的要求。
五、“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框架构成
“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按照分级分类的总体思路进行构建。
一是按照环境统计调查频次将环境统计指标归集为环境统计年报指标和环境统计季报及快报指标。环境统计年报指标包括工业源、生活源(含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农业源、环境管理5个部分;环境统计季报及快报指标包括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包括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两部分)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季度调度报表。环境统计年报重点是对列入环境监管范围的污染源情况进行全年统计,同时对全年的环境管理情况进行统计,注重完整性和全面性;环境统计季报及快报重点是掌握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每季度的污染排放情况和主要减排措施,注重简要性和时效性。在稳步推行季报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快报工作。环境统计还包括普查和各种专项调查工作。
二是按照统计指标内容将环境统计年报指标归集成工业源、生活源(含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农业源、环境管理五大类。其中工业源的范围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39个行业的产业活动单位;生活源的范围是指城镇范围内的生活污染源(包括城镇范围内的住宿业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医院、城镇居民家庭生活等)和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厂;农
业源的范围包括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和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的范围是指环保系统内相关业务部门管理工作和环保系统自身建设等方面情况。
三是按照统计指标特性将各类指标分为四部分,分别是基本情况指标、台帐指标、治理指标和污染物指标。其中,污染物指标和治理指标是核心指标,是环境保护部门参与宏观决策、反映环境规划和治理成效的指标;基本情况指标和台帐指标是辅助指标,是为了支撑及核实核心指标准确性的辅助指标。
“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的框架结构:
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
和污水处理厂
季报及快报
指标体系
“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
系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季度调度 工业源
生活源(含机动车)
年报指标体系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农业源
环境管理
图1 “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框架结构
与“十一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相比,在相同统计范围口径下,“十一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为950个,而“十二五”仅为421个,指标数量同比减少了一半多。在这421个指标中,年报指标373
个,
季报指标48个。除环境管理外,治理和污染的核心指标仅为208个。
同时,为了满足“十二五”环境管理和总量减排工作的需要,“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中,环境统计年报的工业源指标中增加了钢铁、水泥、造纸3个重点行业报表及相关指标;生活源中增加了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中增加了垃圾处理厂(场)等相关指标。此外,还增加了农业源的调查内容。环境统计季报增加了污水处理厂的调查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季度调度。
具体见表1。
表1 “十二五”与“十一五”环境统计指标数量对比
六、“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1、环境统计年报指标体系
(1)工业源
“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中,工业源报表包括《一般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火电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水泥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钢铁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造纸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5张基层报表,共181个指标。其中,企业台帐指标共100个,污染治理情况指标共43个,污染物排放情况指标共38个。
与以往的环境统计相比,“十二五”工业源指标强化了对重点行业和企业台帐指标和污染治理指标的设置和统计。
反映老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项目情况的基表1张,共15个指标。 反映工业源非重点调查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的基表1张,共13个指标。
表2 “十二五”工业源环境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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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生活源
“十二五”生活源统计报表包括生活源和机动车污染源两个部分,其中生活源调查为2张基表,共31项指标;机动车污染源调查为1张基表,共38项指标。
生活源中,台帐指标46个,治理指标5个,污染物指标18个。
表3 “十二五”生活源环境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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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报表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
(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厂3个部分,其中污水处理厂调查为1张基表,共49项指标;垃圾处理厂(场)调查为1张基表,共62项指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厂调查为1张基表,共62项指标。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中,台帐指标72个,治理指标32个,污染物指标69个。
表4 “十二五”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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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业源
农业源统计报表包括畜禽养殖业污染源调查表和农业污染源基本情况表2张。
畜禽养殖业污染源调查表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指标数为18
个。其中,台帐指标5个,治理指标5个,污染物指标8个。
农业污染源基本情况指标数为7个。其中,台帐指标3个,污染物指标4个。
表5 “十二五”农业源环境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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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管理
“十二五”环境管理统计指标作为综合报表新增加的环境管理内容,是在原来专业报表基础上进行简练,提取其中集中反映环境管理总体工作进展情况,而且有必要或者可以公开发布使用的主要指标纳入,如环保系统能力建设、污染控制、生态保护、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境监管等工作情况。对原来专业报表的其他内容或属于环保系统行政记录类的内容,则不纳入这部分指标体系中,而是作为年度管理工作报表形式仍然保留。
经过筛选,综合考虑“十一五”期间相关环境管理指标的上报情况,确定“十二五”环境统计管理指标75个。其中,反映环保机构能力建设的指标6个;环境保护建设能力投资的指标13个;环境 19
法制的指标2个;环境监测能力的指标11个;污染控制与管理的指标5个;自然生态保护的指标10个;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10个;“三同时”建设项目的指标6个,污染源自动监控的指标7个;突发环境事件的指标5个。
表6 “十二五”环境管理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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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统计季报及快报指标体系
环境统计季报及快报指标突出数据的时效性,根据国家层面季度环境和经济形势、污染物总量减排进展情况分析的需要,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进行季度统计。
(1)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
“十二五”环境统计季报及快报中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填报指标39个。其中,企业台帐指标17个,污染物排放情况指标10个。
表7 “十二五”环境统计季报及快报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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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污水处理厂
“十二五”环境统计季报及快报中污水处理厂填报指标19个。其中企业台帐指标4个,污染排放情况指标4个。
表8 “十二五”环境统计季报及快报污水处理厂指标
(3)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季度调度报表
“十二五”环境统计季报中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季度调度报表共有指标50个。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减排措施季度报告的内容包括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情况,原有污水处理厂再提高情况,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情况,工业企业新建深度治理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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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结构调整项目情况,农业源新建综合治理措施情况;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减排措施季度报告的内容包括电力行业工程减排措施情况,非电力行业工程减排措施情况,火电行业结构调整措施情况,非电力结构调整减排措施情况。
表9 “十二五”环境统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季度调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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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统计数据的收集和上报
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源的环境统计数据的收集上报,按照重点调查单位、县(区)环保部门、地市环保部门、省级环保部门、环境保护部的工作流程逐级上报、审核,并予以应用。
同时,县(区)环保部门根据统计、农业畜牧等部门提供的城镇人口、能源消费、各种畜禽养殖量等数据填报生活源和农业源报表;地市级环保部门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机动车数据填报机动车报表逐级上报、审核和筛选重点调查工业企业。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上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季度调度措施。 通过以上工作流程最终确定全国环境统计数据。 具体工作流程见图2。
图2 环境统计数据上报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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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编制说明
2011年9月
一、背景情况
环境统计是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1980年11月,为了加强环境管理,掌握环境污染、治理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编制规划和开展管理工作服务,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全国第一次环境统计工作会议,针对我国县及县以上工业“三废”排放,及其治理情况和环保队伍自身建设、工作发展情况开展环境统计,这标志着我国环境统计工作的起步和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建立。
经过30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完善,环境统计已经在为各级政府制定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开展各项环境管理工作,向社会提供环境保护情况信息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已经初步形成了较为系统、完整的部门统计体系。
现行的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包括环境统计综合报表、环境统计专业报表制度和环境统计年报工作技术要求等一系列文件。其中,环境统计综合报表和环境统计专业报表制度是核心内容。
环境统计综合年报制度的实施范围为有污染排放的工业企业、医院、城镇生活及其他排污单位、实施污染物集中处置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等。环境统计综合年报制度由16张年报表、5张季报表、351项指标组成,主要统计内容为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环境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环境统计专业年报制度的实施范围是除核安全和外事(单独统计)以外的所有环境保护业务部门的工作,包括环保系统能力建设,
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法制和监督执法,环境监测、科技标准、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工作情况。“十一五”环境统计专业报表制度由22张年报表、7张季报表、639项指标组成。
环境统计报表按年度每年初上报一次。其中综合报表由企业和相关单位填报,各级环保部门逐级汇总上报;专业报表由各级环保部门的主管业务部门统计填报并逐级上报。国家环境统计年报和公报在完成全国环境统计数据汇总之后,一般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发布。
随着环境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推动,环境统计数据质量引起各级领导和各相关方面更高的重视与关注,环境统计工作得到了明显的强化和提高。
二、修改的必要性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各项环境管理工作也在不断深入和实行量化管理,对环境统计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从而使环境统计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良好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环境统计工作虽然不断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必要的调整,但从总体上看,主要统计指标体系、技术体系和管理模式仍沿用上世纪九十年代甚至更早期的做法,而且由于长期以来环境统计能力建设和工作基础薄弱、方法相对落后,加之客观上存在统计对象种类多、差异大、变化快、数据获取难等具体困难,尤其是一部分企业和地方,为了应付各种检查和考核,人为调整数据,更使得数据质量受到严重影响,许多方面已不能适应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改革势在必行。
同时,为了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所取得的成果,根据
国务院的有关要求,环境统计需要以普查数据和技术体系为基础,及时建立新的统计工作平台,必然要对现行统计体系进行相应调整;与此同时,为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国务院已责成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了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资源环境统计指标体系为满足这套指标体系的要求,要求我们必须抓紧推进环境统计的改革工作。此外,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问题日益突出,我国面临国际社会推进碳减排的强大压力,相关的统计内容也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纳入议事日程。
综上所述,在近几年召开的污染减排和环境统计工作会议上,部领导多次提出要抓紧推进环境统计改革和制度创新,改革后的环境统计指标体系一定要实现:“指标要少、数据要实、体系要精”。
三、形成过程
为及早谋划“十二五”环境统计工作,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从2009年年初我部就开始进行“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调整,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相关研究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九五”到“十一五”的环境统计指标体系进行了系统地梳理总结;将“十一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分别与“九五”、“十五”、以及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的统计指标进行了比较分析;对相关行业部门的统计指标以及国务院各部委的相关统计指标及报表进行了归纳总结;同时结合“十二五”
环境保护规划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及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需要,参考借鉴国外环境统计发展趋势,提出了“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初步框架。
为了实事求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开展上述工作过程中,还组织了新疆、广东、江苏、浙江、云南、辽宁、江西、海南等省的相关人员,就“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的采集、填报、质量保障、指标设置的必要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还先后组织了10余次专题讨论会,广泛听取相关部门、研究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为“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构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修改原则与特点
修改制定“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的总体原则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关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的要求和《“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为依据;以“十一五”环境统计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及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为基础;以满足“十二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管理各项重点工作需要为目的。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紧密结合“十二五”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精化指标体系。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强化污染物减排和
治理,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监管。“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将紧紧围绕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突出重点,表征上述工作内容进展情况和环境状况及环境治理成效,为环境管理决策服务。
第二,突出对数据质量的约束内容,实化统计数据。
为了从客观上增强数据的真实性,使统计数据更加易于核实,在指标选择上尽可能遵循“可统计、可监测、可核查”,为保证统计指标数据准确提供客观上的保障和必要条件。
第三,科学设置统计报表制度,简化指标体系。
在保证满足污染减排和重点工作需要前提下,大幅度削减作为辅助性统计的专业报表指标数量,将其转换为系统内部工作情况统计。同时在统计报表中力争做到指标种类全面,重点突出;指标定义和解释明确,界定范围清晰,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操作。
第四,保持环境统计延续性与开拓创新相结合。
为了保证环境保护工作和相关指标数据的历史延续性,“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以以往的环境统计指标体系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指标体系为基础,结合“十二五”工作需要,在充分参考国家统计和相关部门统计调查指标体系,借鉴国际上成熟的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保留原有的必要内容,补充更新相关内容,从而既保持历史的延续性、可比性,又满足新形势下开拓创新的要求。
五、“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框架构成
“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按照分级分类的总体思路进行构建。
一是按照环境统计调查频次将环境统计指标归集为环境统计年报指标和环境统计季报及快报指标。环境统计年报指标包括工业源、生活源(含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农业源、环境管理5个部分;环境统计季报及快报指标包括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包括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两部分)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季度调度报表。环境统计年报重点是对列入环境监管范围的污染源情况进行全年统计,同时对全年的环境管理情况进行统计,注重完整性和全面性;环境统计季报及快报重点是掌握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每季度的污染排放情况和主要减排措施,注重简要性和时效性。在稳步推行季报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快报工作。环境统计还包括普查和各种专项调查工作。
二是按照统计指标内容将环境统计年报指标归集成工业源、生活源(含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农业源、环境管理五大类。其中工业源的范围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39个行业的产业活动单位;生活源的范围是指城镇范围内的生活污染源(包括城镇范围内的住宿业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医院、城镇居民家庭生活等)和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厂;农
业源的范围包括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和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的范围是指环保系统内相关业务部门管理工作和环保系统自身建设等方面情况。
三是按照统计指标特性将各类指标分为四部分,分别是基本情况指标、台帐指标、治理指标和污染物指标。其中,污染物指标和治理指标是核心指标,是环境保护部门参与宏观决策、反映环境规划和治理成效的指标;基本情况指标和台帐指标是辅助指标,是为了支撑及核实核心指标准确性的辅助指标。
“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的框架结构:
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
和污水处理厂
季报及快报
指标体系
“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
系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季度调度 工业源
生活源(含机动车)
年报指标体系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农业源
环境管理
图1 “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框架结构
与“十一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相比,在相同统计范围口径下,“十一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为950个,而“十二五”仅为421个,指标数量同比减少了一半多。在这421个指标中,年报指标373
个,
季报指标48个。除环境管理外,治理和污染的核心指标仅为208个。
同时,为了满足“十二五”环境管理和总量减排工作的需要,“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中,环境统计年报的工业源指标中增加了钢铁、水泥、造纸3个重点行业报表及相关指标;生活源中增加了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中增加了垃圾处理厂(场)等相关指标。此外,还增加了农业源的调查内容。环境统计季报增加了污水处理厂的调查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季度调度。
具体见表1。
表1 “十二五”与“十一五”环境统计指标数量对比
六、“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1、环境统计年报指标体系
(1)工业源
“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中,工业源报表包括《一般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火电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水泥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钢铁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造纸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5张基层报表,共181个指标。其中,企业台帐指标共100个,污染治理情况指标共43个,污染物排放情况指标共38个。
与以往的环境统计相比,“十二五”工业源指标强化了对重点行业和企业台帐指标和污染治理指标的设置和统计。
反映老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项目情况的基表1张,共15个指标。 反映工业源非重点调查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的基表1张,共13个指标。
表2 “十二五”工业源环境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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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活源
“十二五”生活源统计报表包括生活源和机动车污染源两个部分,其中生活源调查为2张基表,共31项指标;机动车污染源调查为1张基表,共38项指标。
生活源中,台帐指标46个,治理指标5个,污染物指标18个。
表3 “十二五”生活源环境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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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报表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
(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厂3个部分,其中污水处理厂调查为1张基表,共49项指标;垃圾处理厂(场)调查为1张基表,共62项指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厂调查为1张基表,共62项指标。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中,台帐指标72个,治理指标32个,污染物指标69个。
表4 “十二五”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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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业源
农业源统计报表包括畜禽养殖业污染源调查表和农业污染源基本情况表2张。
畜禽养殖业污染源调查表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指标数为18
个。其中,台帐指标5个,治理指标5个,污染物指标8个。
农业污染源基本情况指标数为7个。其中,台帐指标3个,污染物指标4个。
表5 “十二五”农业源环境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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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管理
“十二五”环境管理统计指标作为综合报表新增加的环境管理内容,是在原来专业报表基础上进行简练,提取其中集中反映环境管理总体工作进展情况,而且有必要或者可以公开发布使用的主要指标纳入,如环保系统能力建设、污染控制、生态保护、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境监管等工作情况。对原来专业报表的其他内容或属于环保系统行政记录类的内容,则不纳入这部分指标体系中,而是作为年度管理工作报表形式仍然保留。
经过筛选,综合考虑“十一五”期间相关环境管理指标的上报情况,确定“十二五”环境统计管理指标75个。其中,反映环保机构能力建设的指标6个;环境保护建设能力投资的指标13个;环境 19
法制的指标2个;环境监测能力的指标11个;污染控制与管理的指标5个;自然生态保护的指标10个;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10个;“三同时”建设项目的指标6个,污染源自动监控的指标7个;突发环境事件的指标5个。
表6 “十二五”环境管理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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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统计季报及快报指标体系
环境统计季报及快报指标突出数据的时效性,根据国家层面季度环境和经济形势、污染物总量减排进展情况分析的需要,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进行季度统计。
(1)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
“十二五”环境统计季报及快报中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填报指标39个。其中,企业台帐指标17个,污染物排放情况指标10个。
表7 “十二五”环境统计季报及快报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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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污水处理厂
“十二五”环境统计季报及快报中污水处理厂填报指标19个。其中企业台帐指标4个,污染排放情况指标4个。
表8 “十二五”环境统计季报及快报污水处理厂指标
(3)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季度调度报表
“十二五”环境统计季报中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季度调度报表共有指标50个。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减排措施季度报告的内容包括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情况,原有污水处理厂再提高情况,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情况,工业企业新建深度治理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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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结构调整项目情况,农业源新建综合治理措施情况;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减排措施季度报告的内容包括电力行业工程减排措施情况,非电力行业工程减排措施情况,火电行业结构调整措施情况,非电力结构调整减排措施情况。
表9 “十二五”环境统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季度调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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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统计数据的收集和上报
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源的环境统计数据的收集上报,按照重点调查单位、县(区)环保部门、地市环保部门、省级环保部门、环境保护部的工作流程逐级上报、审核,并予以应用。
同时,县(区)环保部门根据统计、农业畜牧等部门提供的城镇人口、能源消费、各种畜禽养殖量等数据填报生活源和农业源报表;地市级环保部门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机动车数据填报机动车报表逐级上报、审核和筛选重点调查工业企业。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上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季度调度措施。 通过以上工作流程最终确定全国环境统计数据。 具体工作流程见图2。
图2 环境统计数据上报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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