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教育系统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 转发关于征集“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
主题教育活动展览有关素材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关于征集“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展览有关素材的通知》(天教组办发〔201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党组织按照文件精神将照片资料和实物资料于2月23日(星期四)之前报至天山区教育系统" 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 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纸板资料报教育局201室,电子版发送到1433964871@qq.com)。联系人:刘莲霞 蔡秋霞 电话:8873725
天山区教育系统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天山区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 公 室 文 件 天教组办发〔2012〕2号
关于征集“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 主题教育活动展览有关素材的通知
各片区、各街道党工委,区属各部、委、办、局(分局),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科级事业单位党组织:
根据乌鲁木齐市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下发《关于征集“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展览有关素材的通知》(乌教组办〔2012〕1号)精神,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和自治区党委将于2012年6月至8月(具体时间待定)在乌鲁木齐市举办“‘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 ‘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展览”。为在此次展览中展示我区“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产生的良好效应和积
累的宝贵经验,发挥主题教育活动长效机制作用,现向各单位征集主题教育活动相关素材参展,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内容
“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开
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突出成效、最新进展。重点展现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重大意义、重要举措和召开以来天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成效,展示主题教育活动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社会反响,展示天山区城区面貌和各族群众精神面貌崭新变化,展示天山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光明前景和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美好未来。具体征集素材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展览素材内容表》(附表)。
二、报送素材
1、照片资料。所报送的照片资料应是自2010年6月主题教育活
动开展以来的图片,要具备史料性、纪实性和感染力的特点,特别优选画面完整、图像清晰、突出地域特色和具有鲜明反差效果的照片。数码照片每幅不少于600KB ,格式为JPG (JPEG )(必须是原图);胶片扫描为TIFF 文件格式,文件不小于40N 。需认真填写内容介绍、时间、地点、人物和摄影者,并将文字说明粘贴在图片的属性——摘要——备注里。
2、实物资料。所报送的实物资料应是各单位在主题教育活动中,
录制的音像资料,包括专题片、汇报片、文艺演出、开展活动等;印发的文件资料,包括文件、讲话、简报等;宣传资料包括图书、挂图、折页、宣传单等;其他资料包括各种具有重大纪念意义的实物等。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征集质量。各单位要把展览素材的征集
工作作为主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
紧抓好,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征集工作的积极性,真正遴选出有代表性、质量较高的照片和实物素材。素材一经选用,将由展览方为提供者支付一定的稿酬。
2、提早安排部署,按时完成工作。各单位要科学合理安排时间,
提早安排部署,确保工作进度。请于2月29日(星期三)前,将征集到的相关素材报至区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实物资料报八楼南会议室,电子版通过内网发送主题教育办秘书组)。联系人:王爱华、杨新宝2633208 [1**********] [1**********]。
附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展览素材内
容表
天山区“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
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2月1日
天山区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2月1日印发 附表
“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展览
素材内容表
(请按照此表中六个部分每部分若干单元分别设置文件夹报送)
天山区教育系统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 转发关于征集“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
主题教育活动展览有关素材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关于征集“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展览有关素材的通知》(天教组办发〔201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党组织按照文件精神将照片资料和实物资料于2月23日(星期四)之前报至天山区教育系统" 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 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纸板资料报教育局201室,电子版发送到1433964871@qq.com)。联系人:刘莲霞 蔡秋霞 电话:8873725
天山区教育系统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天山区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 公 室 文 件 天教组办发〔2012〕2号
关于征集“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 主题教育活动展览有关素材的通知
各片区、各街道党工委,区属各部、委、办、局(分局),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科级事业单位党组织:
根据乌鲁木齐市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下发《关于征集“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展览有关素材的通知》(乌教组办〔2012〕1号)精神,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和自治区党委将于2012年6月至8月(具体时间待定)在乌鲁木齐市举办“‘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 ‘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展览”。为在此次展览中展示我区“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产生的良好效应和积
累的宝贵经验,发挥主题教育活动长效机制作用,现向各单位征集主题教育活动相关素材参展,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内容
“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开
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突出成效、最新进展。重点展现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重大意义、重要举措和召开以来天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成效,展示主题教育活动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社会反响,展示天山区城区面貌和各族群众精神面貌崭新变化,展示天山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光明前景和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美好未来。具体征集素材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展览素材内容表》(附表)。
二、报送素材
1、照片资料。所报送的照片资料应是自2010年6月主题教育活
动开展以来的图片,要具备史料性、纪实性和感染力的特点,特别优选画面完整、图像清晰、突出地域特色和具有鲜明反差效果的照片。数码照片每幅不少于600KB ,格式为JPG (JPEG )(必须是原图);胶片扫描为TIFF 文件格式,文件不小于40N 。需认真填写内容介绍、时间、地点、人物和摄影者,并将文字说明粘贴在图片的属性——摘要——备注里。
2、实物资料。所报送的实物资料应是各单位在主题教育活动中,
录制的音像资料,包括专题片、汇报片、文艺演出、开展活动等;印发的文件资料,包括文件、讲话、简报等;宣传资料包括图书、挂图、折页、宣传单等;其他资料包括各种具有重大纪念意义的实物等。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征集质量。各单位要把展览素材的征集
工作作为主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
紧抓好,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征集工作的积极性,真正遴选出有代表性、质量较高的照片和实物素材。素材一经选用,将由展览方为提供者支付一定的稿酬。
2、提早安排部署,按时完成工作。各单位要科学合理安排时间,
提早安排部署,确保工作进度。请于2月29日(星期三)前,将征集到的相关素材报至区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实物资料报八楼南会议室,电子版通过内网发送主题教育办秘书组)。联系人:王爱华、杨新宝2633208 [1**********] [1**********]。
附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展览素材内
容表
天山区“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
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2月1日
天山区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2月1日印发 附表
“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展览
素材内容表
(请按照此表中六个部分每部分若干单元分别设置文件夹报送)